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安部预算管理相关专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74

来源:安全师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公安部预算管理相关专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部预算管理相关专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疫情期间可以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年 9 月 22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0702-20412G54 2.项目名称:公安部预算管理相关专业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80 万元/年 4.最高限价:260.89 万元/年 5.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第 1 包: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安排项目预算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对公安部机关各局级单位、部属各预算单位申报的年度项目进行预算评审。第 2 包:对公安部各局级单位 2020-2022 年 1 月-7 月的项目预算绩效执行情况开展监控。第 3 包:对公安部各部属预算单位 2020-2022 年 1 月-7 月的项目预算绩效执行情况开展监控。第 4 包:根据公安部预算管理工作需要,对部信息化项目进行评审,出具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根据公安部预算管理工作需要,对部信息化项目进行评审,出具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关于预算绩效管理、评审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标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第 1 包:在各环节工作开始之前,供应商需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第 2 包:完成财政部门要求的中央预算单位绩效监控工作任务,针对

 部机关局级单位申报的 2020-2022 年全部三级项目出具绩效监控分析表(一般不少于 350个)等;第 3 包:根据公安部部属预算单位全部二级、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分析项目预算绩效完成情况、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完成公安部部属预算单位层面绩效自评工作报告。第 4 包:为保证公安部信息化项目评审、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工作顺利完成,供应商必须熟悉中央国家机关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制度、梳理信息化建设行业标准;熟悉工程管理各个环节内容、流程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包号 包内容 数量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实施时间 实施地点 1 预算项目评审和预算绩效目标指标审核 1 批 100万元/年 95.35 万元/年 3 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部机关绩效目标执行监控与绩效结果评价 1 批 60 万元/年 55.38 万元/年 3 部属预算单位绩效目标执行监控与绩效结果评价 1 批 60 万元/年 55.44 万元/年 4 信息化项目评审和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评审 1 批 60 万元/年 54.72 万元/年 注:

 投标人可以对 4 4 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在其中 1 1 个包中标。评审顺序自第 1 1 包开始,投标人在第 1 1包中标,则自动失去第 2 2 、3 3 、4 4 包中标资格, , 依此类推。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第 1 包: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每周的工作成果及下周工作安排以周简报的形式发送我局及相关单位,对于需要关注的特别问题,以简报附件的形式一并发送。第 2 包:为保证部机关局级单位绩效监控、单位自评及公安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必须熟悉中央国家机关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内容和评价体系、具有相应的服务经验。第 3包:每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部属预算单位所有二级项目及一级项目绩效自评,形成并提交汇总完善后的二级、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各单位绩效自评总结工作报告,提交公安部部属预算单位层面自评工作总结报告。第 4 包:针对公安部重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开展财务竣工决算评审工作,形成财务竣工决算评审报告及附表。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合同要求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第 1 包:一是上述日期为完成工作的正常时间节点,每一年度的具体完成日期以财政部规定的日期为准。第 2 包:每年 8 月 22 日前完成当年 1-7 月的绩效执行监控工作,形成并提交绩效监控表及绩效监控报告。第 3 包:完成涉及部属预算单位负责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并提交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第 4 包: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评审工作,相关资料提交后,3 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核结论和审核报告等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3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2)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疫情期间可以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

 3.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纸质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 9 时 00 分起到 2020 年 9 月 8 日 16 时 00 分。

 (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gt.china-tender.com.cn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3)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请选择标书款电子发票),即可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1 层标书室领取招标文件,疫情期间可直接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请选择标书款电子发票),即可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1 层标书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疫情期间可直接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

 (6)出售标书联系电话:标书室:010-63348281,联系人:杜先生 (7)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 9:00-11:00 时、下午 14:00-16:00 时。

 4.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 年 9 月 22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本项目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评标办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4 号 联系方式:010-66262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方式:010-633484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刚、史桂林 电

 话:010-63348493

  202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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