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林业发展中心进山路口智能语音卡口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来源:安全师 发布时间:2020-08-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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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兰山区林业发展中心进山口智能语音卡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LX2020069

 交易登记号:20CGXMLS0396

 采购 单位 :

 临沂市兰山区林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山东立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二 0 0 二 二 0 0 年 七 月

 2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评标与定标------------------------------- 六、

 合同的授予-------------------------------------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第五章

 履约验收--------------------------------------- 第六章

 附件-------------------------------------------

  投标提示

 依据临财采0 [2020]10 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

 第 一 章

 招标 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林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 78 号

 3 联系方式:0539-767113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立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与蒙河路交汇大官苑社区西沿街 A 区三楼南侧 联系方式:17862288900 二、项目名称:进山路口智能语音卡口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37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进山路口智能语音卡口设备采购 1 宗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4、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9.5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 年 08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08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linyi.gov.cn);②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

 4 3.方式:①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 CA 认证、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linyi.gov.cn)在线下载文件,未下载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②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责任自负。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

  4.售价:文件售价 0 元/包,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0 年 08 月 03 日 至 2020 年 08 月 07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08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0 年 08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08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3583907701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 吕主任

 联系电话:0539-7671138

 5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 78 号。

 2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立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与蒙河路交汇大官苑社区西沿街 A 区三楼南侧 联系方式:李工

 13583907701

 3 项目名称 进山路口智能语音卡口设备采购

  4 项目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00%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预算 本项目招标总预算为 19.5 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投标报价超出预算者做无效标处理。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9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

  时间:

  集中踏勘地点:

 10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双方配合进行验收合格后,付系统总货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设备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甲方付清全部货款。

 11 供货期要求 确定中标结果后 10 日内交付使用。

 1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 样品要求  不需提交样品。

 需提交样品,样品要求如下:

 1. 送样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 送样地点:

 16 纸质版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时投标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需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准备纸质版标书。

 17 投标文件电子版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格式为.NLYTF 文件,光盘

 6 介质存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3、 参加投标时务必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以便开标现场解密。

  18 电子化投标注 意事项

 投标人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 CA 锁从网上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 格式)拷贝至光盘备用。

 1、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版时能正常读取,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 投标人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③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④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⑤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19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2020 年 08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起至 14 时 30 分止。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20 电子版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1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08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7 22 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投标人签字确认或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

 23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进行。

 24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法

  综合评标法 25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6 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中描述相一致 27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注: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禁止的关系。

  一、说

 明

 1. 适用法律及范围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 定义

 1) “招标人”系指临沂市兰山区林业发展中心。

 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立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单位。

 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3. 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8 法定计量单位。

 3)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2) 在以往前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3)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 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 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7. 招标代理机构基础资料的提供

 1) 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疑义,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2) 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以有效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9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第五章

 附件 2) 除本须知第 9.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

 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质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法律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 5)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自招标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除就标书问题与招标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招标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7)质疑 a)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b)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c)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投诉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d)投标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e)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被质疑人受理质疑后,认为质疑事项涉及其他当事人的,将质疑书副本及时送

 11 达相关当事人。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f)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0.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 根据招标项目和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 解释权 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处理。

 12.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 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现场导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光盘),通过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启、评审活动。

 12 3) 商务标书 a) 商务标书目录; b)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d) 开标一览表; e) 明细报价表; f)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g)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h)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 i)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j)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k) 从业人员声明函(如有); l)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 m)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

 n)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在以往前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 o)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4) 技术标书

 13 a)技术标书目录; b)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c)实施方案)供货、培训、技术支持、维修、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及相关措施等; d)投标说明:投标人应对拟投报的项目进行详细描述,证明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说明、产品样册等; e)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投标人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

 5) 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做出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6) 电子版标书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报价截止时间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4.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3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 13条的内容相悖)。

 15. 投标报价说明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中标总价确定后,不因市场及其他因素而调整。

 2 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

 3 3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

 14

  4 4)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投标人所报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5)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评标委员会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6)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标委员会 2/3 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投标的处理。

 16.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见附件)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2) 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2020 年

 月

  日 14:30 之前启封”的字样。

 3) 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 17.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 20 条情况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4)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17.1)款、17.2)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CA 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5 19. 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 9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6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 17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2. 开标一般规定

 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 按照本须知第 21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 开标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4)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投标人签字确认或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投标授权代理人解密其投标文件(解密前检验授权人身份),请授权人携带电子招投标加密锁到主席台工作人员处解密和检验,各供应商依次对报价文件进行电子解锁后,对各供应商报价进行公开唱价。

 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21.3)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公开唱价结束后由各供应商对唱价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6) 按照本须知第 20 款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16 23.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a)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c)要求加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d)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e)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 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

 24. 评标委员会

 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单数;其中,由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 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出合格中标人排序。

 4)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5.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重大偏离的判定由评审专家现场确定,须经评标委员会 2/3 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

 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投

 17 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 投标文件中未做详细描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确认或理解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向对于投标人不利的方向确认或理解。

 4) 在商务评议时,若出现采购法 36 条情形以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利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作废标处理:

 a)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明细报价表中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c)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d)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或招标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e)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f) 公开唱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退出评标的。

 g)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h) 妨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i) 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j)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k)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l)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m)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或同一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编制或上传的;

 18 o)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5)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利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作无效标处理:

 a)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b)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c)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而没真实描述投标项目实际技术指标的。

 d)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2) 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做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3) 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 27.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仅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 评定的方法: :

 a) 本次评标的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 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者中标人。

 b) 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确定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 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果技术指标得分相同的,按售后服务优劣顺序排列。

 3) 具体评定内容、评标标准:

 a) 本次评定内容、评标标准:

 19 评审项目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 报 价 分(30 分)

 报价分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30;价格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 合 评定分(70分)

 产 品 综合实力 15 分 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评并相互比较供应商报价产品的综合情况(实施方案设计、报价产品选型、供货范围、产品技术成熟度和先进性、质量安全可靠性、效能、市场占有率、品牌信誉度、维护成本等各方面因素)。

 (1)报价产品选择较好,实施方案设计、供货范围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5 分;供货产品选择一般,报价实施方案设计、供货范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报价产品选择较差,实施方案设计、供货范围有细微偏差且不影响使用的,得1 分。

 (2)产品技术成熟度和先进性、效能、市场占有率、品牌信誉度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产品技术成熟度和先进性、效能、市场占有率、品牌信誉度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 分;产品技术成熟度和先进性、效能、市场占有率、品牌信誉度有细微偏差且不影响使用的,得 1 分。

 (3)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性、维护成本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5 分;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性、维护成本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3 分;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性、维护成本有细微偏差且不影响使用的,得 1 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

 产 品 技术 经 济性 能 情况 10 分 根据所投产品的综合情况(质量性能、生产工艺、技术经济指标、配套性和兼容性、先进性和成熟性、使用寿命等)进行打分。

 产品质量性能优越,生产工艺先进、科学,技术经济指标先进,产品具有先进性和成熟性,产品优于技术参数中的主要参数项,使用寿命长。15-10 分; 产品质量性能比较科学,生产工艺合理,技术经济指标可

 20 行,产品比较有成熟性、科学性,产品全部满足技术参数中的主要参数项,产品使用寿命满足行业平均水平。9-5 分; 产品质量性能合理,生产工艺基本,技术经济指标基本可行,产品基本满足技术参数中的主要参数项,产品使用寿命基本达到行业平均水平。4-1 分。

 硬 件 指标 12 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信誉、荣誉、供应商及所投产品品牌知名度、品牌规模、市场占有率及质量保质体系,该产品在各机构的应用等情况进行打分 投标所投森林防火语音卡口设备:

 投标人所投林火语音卡口产品具有国家权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检测报告的,得 3 分; 投标人所投森林防火语音卡口产品制造商具有林火语音卡口类、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类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5 分,最高得 3 分; 投标人所投森林防火语音卡口产品制造商同时具有有效期内 ISO/IEC 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 ISO/IEC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投标人所投森林防火语音卡口产品制造商同时具有有效期内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 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以上证明材料开标现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项 目 实施方案

 15 分 由评委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综合考评量化评分:

 1、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理解、分析,对关键技术 问题提供对策措施,满足本项采购需求得 3 分;有细微偏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得 0.5 分;没有本项描述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的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

 21 术保证措施,满足本项采购需求得 3 分;有细微偏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得 1 分;没有本项描述不得分。

 3、提供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项目实施方案,具有同类项目实施或服务经验,满足本项采购需求得 3 分;有细微偏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得 1 分;没有本项描述不得分。

 4、对所投产品提供的质量保证(包括交付日期、质保期、质量),提供相应保证措施,满足本项采购需求得 3 分;有细微偏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得 1 分;没有本项描述不得分。

 5、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完整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质量管 理措施,工程进度保证措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满足本项采购需求得 3 分;有细微偏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得 1 分;没有本项描述不得分。

 售后服务与培训方案

 18 分

 1 、根据供应商的服务保障体系、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措施、售后服务团队、培训方案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保修期内服务措施、售后服务承诺、故障响应时限、电话及现场技术支持、定期巡检、售后服务团队、培训方案等)。优秀得 8-6 分,一般的 5-3 分,缺少任意一项不得分。

 2、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及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制造商具有 GB/T27922-2011 产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制造商具有售后服务管理师人员认证证书的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开标现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 4 )政策加分

 1、对于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在评审中可以从价格和技术两方面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 6%的加分。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22 目清单”一致。加分计算方法是:

 报价部分加分=报价得分×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技术部分加分=技术部分得分×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投标人具备此条件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 1 )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应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2 )提供有效期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 3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以上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予计分。

 2、对于前来投标的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评审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加分计算方法是:

 参与评审报价=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94%。

 报价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明细,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在评审过程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不得以网上查询或者自行认定结果否定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性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大中型企业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98%。

 报价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明细,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参与评审报价的计算方法是:

 参与评审报价=非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监狱企业产品价格×94%。

 23 注: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 号)文件规定,有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 8%的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明细,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 定标原则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6)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招标。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入围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购成本大幅上

 24 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标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招标人不同意维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9. 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投标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投标人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0. 特别说明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3)无论中标与否,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

 六、合同的授予

 31. 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确定的中标人。

 32. 中标通知书

 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5 2) 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盖章生效。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建议取消其 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4. 验收

 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单位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等组成,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验收费由中标人支付。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一、项目说明

 1、招标内容:进山路口智能语音卡口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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