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市政》电子版教材

来源:安全师 发布时间:2020-07-24 点击:

  [2019 ] 1号)文件规定。

 (9) 根据风险控制措施的要求,实施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作业班组的安全技术交 底制度。

 (10) 依据资源配置计划和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对现场人员、实物、资金、管理及其 组合的相符性的安全验收制度。

 安全验收应明确分阶段按以下要求实施:

 1 )施工作业前,对安全施工作业条件进行验收。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他重大危险源工程以及设施、设备施工过程中, 对可能给下道工序造成影响的节点进行过程验收。

 3) 物资、设施、设备和检测器具在投人使用前进行使用验收。

 4) 建立必要的安全验收标识,未经安全验收或安全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工序或 投入使用。

 (11) 制定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按照所属地域行业要求,明确具体实施要求。

 (12) 依据风险控制要求,对本工程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的作业活动制 定动态监控方案,落实监控人员。

 (13 )制定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不合格情况的整改和复查办法。

 (14)制定依据应急预案、结合现场实际,配备应急物资器材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的培 训与演练计划及实施要求。

 (15 )制定根据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在本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实施计划。

 (16)制定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外审计划及实施要求。

 (17 )明确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记录的具体分类及要求。

 2 2K K 320143施工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安全管理职责内容的确定与管理方法

 (一)

 成立工程项目部,明确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落实项目领导层与各职能部门 (或岗位)

 (1) 注册建造师一旦被确定为某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后,应认真阅读与研究该工 程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公司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以及公司对该项目的具体 要求等资料,确定组建该工程项目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构思。

 (2 )在与公司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沟通与协商后确定项目部组织结构和各职能部门 (或岗位)的具体配置。

 (3) 在公司内部(必要时可对外招聘),物色能够胜任该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综合需 求的项目领导层(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和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合 适人选,经公司确认后落实就位。

 (二)

 明确并落实工程项目部领导层,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权限和相 互关系的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1. 项目负责人员的主要安全职责 (1 )项目经理应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组织、 协调、考核、奖惩。

  (2 )项目副经理(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分管范围内的职能部门(或岗位)安 全生产管理活动负责。

 2. 各职能部门(或岗位)应负责实施分管业务范围内相关的安全管理活动,并配合 其他职能部门(或岗位)安全管理活动的实施,其主要安全职责分别为 (1) 技术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技术的归口管理,提供安全技术保障,并控 制其实施的相符性。

 (2) 施工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组织落实生产计划、布 置、实施活动的安全管理。

 (3) 材料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物资和劳防用品的安全管理。

 (4) 动力设备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机具设备和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5) 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处理的归口管理。

 (6) 其他管理部门(或岗位)分别负责对人员、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安全宣 传教育、安全生产费用、消防、卫生防疫、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

 3.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 员应承担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应责任 (三)

 落实方法 (1) 建立本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明确项目领导层、各职能部门(或 岗位)、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自有施工班组之间的各级安全生产隶属关系。

 (2) 针对本项目的领导层与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特定设置,按照“要点”的要 求明确其安全管理职责。

 (3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项目管理层,各职能部门(或岗 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并予以发布。

 (4) 按照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的安全生产隶属关系,实施由上一级作为 交底人,本部门(或岗位)作为被交底人的各级、各层次的安全职责的交底手续,交底人 与被交底人在责任书分别签字予以确认。

 (5 )项目经理主持并发布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奖罚标准,依照安全生 产管理网络的隶属关系,定期实施上一级对下一级的各级安全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实施奖 罚的依据。

 (6)领导层、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责任书一经签字确认,同时也作为各类 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依据。

 二、安全管理策划的内容和方法

 (一)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内容与确定方法 1.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内容 (1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目标。

 2.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确定方法 项目经理应召开项目领导层、各职能部门(或岗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讨论 并确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

 (1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确定时应参考的依据为:

  1 )项目的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对项目部安全管理的指标要求。

 2) 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对项目部的 安全管理要求。

 3) 项目部自身的实际安全管理与控制能力剖析。

 4) 查询以往类似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以及实现状况。

 5) 查询以往类似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与控制能力,与本项目部比较 状况。

 6) 其他相关资料。

 (2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确定原则:

 1) 应满足项目所在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建设单位、上级公司对项目部 安全管理的要求。

 2) 应满足项目部安全管理与控制能力能够有效控制项目特定风险的要求。

 3) 不宜制定超越常态的过高目标,以免过度投人成本的要求。

 4) 不应提出超越项目部安全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过高要求。

 (3) 项目部经过集思广益后通过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报送上级公司认可后由 项目经理批准予以发布。

 (4) 项目部应当将安全管理目标适时合理地分解至领导层与各管理部门(或岗 位),共同保障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项目施工风险控制策划内容和方法 1. 项目施工风险控制策划的内容包括 (1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应按规定单 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针对其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 对其他危险源: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相关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需要时也可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方法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项目安全总监和其他相关施工、安全、质量、技术、材料设备 等岗位人员组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小组,必要时可邀请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有关人员 参加。其工作流程是:

 (1 )综合学习经公司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总)设计,细化本工程项目施工工艺和 工序,充分利用新工艺、新技术,使施工流程更科学、合理、安全。

 (2) 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列出本工程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和需由专家进行论证的危大工程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3) 根据“清单”内容,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各位编制小组成员的施工业务专长 和安全控制策划能力组成若干小组承担“清单”中各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任 务。其中,专项施工方案的主体安全施工内容由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担任,相关安全控制与 事故预防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可由安全、材料设备、质量等管理人员担任,以充分发挥 各类管理人员的专长,最大程度地保证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质量。

 (4) 需由专家进行论证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 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对专家论证中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

  议作出认真落实修改后形成正式方案。

 (三)

 本工程相关资源配置计划的内容与编制方法 1. 相关资源配置计划的内容 (1) 适用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 施工技术与工艺。

 (3) 技术、管理人员、分包单位和作业班组。

 (4) 物资、设施、设备、检测器具和劳防用品。

 (5) 安全生产费用。

 2. 编制资源配置计划的方法 相关资源配置计划可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施工管理,材 料管理,动力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其他管理部门(或岗位)人员组成编制小组并实施 分工。

 (1) 适用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由各岗 位人员收集,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在针对性选择汇总后形成有效文件清单,清单内容要求 全面性和针对性。

 (2) 施工技术与工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施工等管理岗位人员汇总整理 后形成文件,应重点要求尽可能采取能降低安全风险的施工技术和工艺。

 (3) 技术、管理人员、分包单位和作业班组的选择与配置由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 人负责,要求注意以下方面的选择条件:

 1) 对技术人员的要求是能够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有针对性地编制本工 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2) 在各类管理人员选择与配置中,专职安全员的要求是:

 ① 市政工程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下时应配置1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当配置1名时, 必须要求该人员具有施工现场综合性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② 当市政工程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时应配置2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

 配置2名时,可要求1名人员具有现场安全管理与监控的技能,另1名人员具有项目安全、 文明施工资料管理及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和内部协调的能力。

 ③ 当市政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应配置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配置3名时,可 要求1名人员具有现场综合安全管理与监控的技能(安全部门主管),1名人员具有安全 检查与安全验收的技能,1名人员具有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及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的 能力。

 3) 对作业单位(含作业班组)的选择要求是曾具有担任类似施工任务的业绩且自身 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能力。

 (4) 物资、设施、设备、检测器具和劳防用品的配置,由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负责,技术、施工管理,材料管理、动力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分工 编制汇总后形成文件清单,内容要求符合性、适用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等。

 (5) 安全生产费用的编制由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预算、安全、文明施工、材料 等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分工编制汇总后形成文件清单(见表2K320143-1 )。

 (四)

 当法定要求、工程环境或施工条件变化时

  项目部应及时对原安全管理目标、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资源配置计划的充分性与适宜性 进行评价,必要时可进行修订和调整。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

 安全教育培训 1.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 )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考试与继续教育培训。

 (2 )各类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培训。

 (3 )新进场各类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全过程中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以及其他安全教育等。

 2. 安全教育培训的方法 (1 )针对各类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证书(如建造师的B证、安全员的C证等)的有效 性。项目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岗位人员应建立起台账,对证书有效期提前两个月设置警示 提醒标志,一旦得到警示就及时与该持证人员联系,安排其及时参加安全继续教育培训, 使证书的有效性得以延续。一旦在施工过程中有该类人员离岗,必须及时收集新上岗人员 有关安全教育证书并验证其有效性。

 (2 )针对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也可参照如上方法处理。

 (3 )项目部可按照本工程的特点编制项目部内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其方法与内容 (见表2K320143-2)。

 (二)

 分包队伍控制与管理要点 1. 项目部应在公司的合格分包队伍名录中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本工程施工的专业和 劳务分包队伍,并对其有效证照进行检查 (1) 审核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其资质证书所许可的 承包施工内容是否和该工程发包内容相符。

 (2) 审核其前三年来的安全生产业绩。

 (3 )审核其以往承担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结果。

 2. 依法登记分包合同并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等文件、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 义务 (1) 签订合同的对象必须正确,与专业分包队伍不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同样,与 劳务分包队伍不能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2) 按照分包合同的造价与工程量内容,在安全生产协议与分包队伍进场安全生产 总交底中应明确以下要求。

 1 )根据分包合同的造价、应明确:

 ① 专业分包队伍按合同中的造价,根据相应的配置标准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专职安 全员进场。

 ② 劳务分包队伍按合劳务工程量以及施工过程中在场劳务人员人数(按50人以下配 置1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配置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配置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 且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c 的配备标准)提供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进场。

 2) 在分包合同中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进行界定,明确数额、实施方以及操 作流程。

  3) 在分包方进场安全生产总交底中应针对合同施工内容补充填写针对性的交底,专 业分包队伍补充其承担的危大工程的风险与预防控制措施,劳务分包队伍补充其承担的作 业工种的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务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与预防控制措施。

 3. 对分包队伍实施管理的要点 (1 )组织审核、审批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1) 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应根据合同界定的分包标的,组织相关人 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完成本单位内对该方案的审批流程后提交总承包单 位审批。

 2)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按本单位的审批流程 审核通过后再提交项目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在审批过程中如需有局部修改、完善的意见时必须对原方案进一步修改后再次提 交审批方,直至审批通过。

 4) 在审批过程中如有原则性的重大修改意见则需重新编制,再进人下一步审批流程。

 (2 )确保分包单位进人项目部班组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和安全施工交底,形成双方签字认可的记录:

 1 )按分包合同的标的,审核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等级及专业的相 符性,担任同类工程的业绩,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和其市政公用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证(B证)的有效性。

 2) 审核分包单位派人的专职安全员数量和类型的相符性及其市政公用施工企业专职 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的有效性。

 3) 审核现场所需特种作业人员的种类、数量以及其证件的有效性。

 4) 审核其提交的所有从业人员的实名制信息以及“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有关资 料,确认其相符合和有效性后存档。

 5)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应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方式可多种多样,安全施工交底可 在每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实施,应突出针对性,做好完整、有效的记录。

 6) 分包单位内部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施工交底应由其自行实施,总包要关注并督 促其实施,必要时可索取其有关记录存档。

 (3) 对分包单位进场的物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验收:

 1) 每一支分包队伍进场时总包方都应该对其带入施工现场的物资、设施、设备的安 全状态进行验收。

 2) 应建立一家一册的进场物资、设施、设备的清单。

 3) 由施工、材料、设备、安全等相关岗位人员按其职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投人 使用前的安全验收。

 4) 验收内容概括为安全性、可靠性、相符性(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质量标准)等 方面。

 5) 填写验收表,建立验收台账。

 6) 安全验收的目的是确保符合安全使用的物资、设施、设备进人现场,并将不合格 品清退出场。

  (4)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 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单位应提取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的金额、内容以 及使用要求。

 2) 分包单位每月底将当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使用情况报总包项目部审核批准。

 3) 项目部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管理岗位人员按职责对分包单位上报的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使用的报表进行现场及票据等资料核验,以确认其真实性和相符性。

 4) 申报表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核发给分包单位。

 (5)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1) 项目部各管理岗位人员按其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月做好记录。

 2) 项目副经理每月组织各管理岗位人员对当月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活动进行汇总,之后作出讲评。

 3) 项目部每月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贯标活动作出优良、合格、不合格结 论,建立相关记录,按要求登录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网站。

 4) 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总包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 价,并就结果与分包单位及时沟通,同时报总承包公司相关部门备案,作为总承包公司年 度评比“合格分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

 安全技术交底 (1 )施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岗位人员依据风险控制措施要求,组织 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作业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

 (2)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

 1) 施工部位、内容和环境条件。

 2) 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作业班组应掌握的相关现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资源的配备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4) 动态监控以及检查、验收的组织、要点、部位和节点等相关要求。

 5) 与之衔接、交叉的施工部位、工序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6) 潜在事故应急措施及相关注意事项。

 (3 )施工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变更并补充交底。

 (四)

 安全验收 (1) 项目部应依据资源配置计划和风险控制措施,对现场人员、实物、资金、管理 及其组合的相符性进行安全验收。

 (2) 安全验收应分阶段按以下要求实施:

 1 )施工作业前,对安全施工的作业条件验收。

 2) 危大工程、其他重大危险源工程以及设施、设备施工过程中,对可能给下道工序 造成影响的节点进行过程验收。

 3) 物资、设施、设备和检测器具在投人使用前进行使用验收。

 4) 建立必要的安全验收标识。未经安全验收或安全验收不合格,不得进人后续工序 或

  投人使用。

 (3) 总包项目部应在作业班组或专项工程分包单位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职 能部门(或岗位)实施安全验收,风险控制措施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应参与验收。对于 特别设备在必要时,应根据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再组织实施安全验收。

 (五)

 安全检查、整改和复查 1. 施工安全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应包括施工全过程中的资源配置、人员活动、实物状态、环境条件、管理行 为等内容。

 2. 施工安全检查方法 (1) 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应在分包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由总包项目部组织实施。

 (2) 项目部可将安全检查分为综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特 定条件下的安全检查及安全巡查等。

 (3 )从时间安排上可将安全检查分为日、周、月检查。

 (4 )各类安全检查大致的检查时间、内容与出席人员的组成:

 1) 综合安全检查可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带领,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或岗位)负责人参加,对项目现场当时施工的资源配置、 人员活动、实物状态、环境条件、管理行为等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 专项安全检查可在特定的时间段进行,也可与季节性安全检查一并实施。专项安 全检查内容比较专一,可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或岗位)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实施。诸 如:施工用电、基坑工程、高处作业等专项检查等。

 3) 季节性安全检查顾名思义是随特定季节开展的专项安全检查。诸如:夏秋季的防 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食品安全)、防台防汛;冬季的防冻保暖、防跌(滑)等安全检 查,可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劳动保护岗位人员组织相关分包队伍、SE组人员实施。

 4) 特定条件下的安全检查,可随国家、地方及企业各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进 行,带有较明显的形势要求。诸如.•每年六月份“全国安全月”,国家党、政府换届“二 会”期间专项环境卫生、文明施工整治,重大事故发生后的专项安全检查等等。由项目负 责人组织实施。

 5) 专业分包队伍、班组每日开展安全巡查,活动由分包队伍负责人、组长实施。

 6) 项目部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巡查活动,由项目部指定当周安全值岗人员组织实施。

 7) 项目部所属上级企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巡查活动,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 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3.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和复查 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或岗位)、分包单位、班组 实施整改,整改告知单上应明确整改时间、人员和措施要求并分类记录,作为安全隐患排 查的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还应要求被查方采取纠正并预防同类情况再次发 生的措施。对于外来的整改要求,项目部应及时向提出整改要求的相关方反馈整改情况和 结果。整改的有效性应经提出整改要求的相应方复查确认,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 或使用。

 4. 安全检查标准的选用

  应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AT 275—2018。

 (六)

 动态监控 (1) 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要求,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的作业活动 实施动态监控。

 (2) 动态监控方式应包括旁站监控、远程监控等。

 (3) 由项目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负责安排施工、安全、技术、设备等岗位人员落 实各自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内的监控人员;监控人员应熟悉相关专业的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 技术并持本单位培训合格考核证上岗,配备人数应满足实际需要。

 (4) 监控人员发现重大险情(或险兆)以及违反风险控制措施要求的情况时,应 立即制止,必要时可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作业,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向项目经理 报告

 (七)

 应急和事故处理 (1) 项目经理应依据应急预案,结合现场实际,配备应急物资器材和应急救援队 伍,开展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并在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实施。

 1 )应急物资器材(包含应急救援队伍)的配置应在本工程项目所包含的危大工程和 重大危险源基础上进行详细的实地调查,分析归纳整理。针对主体结构发生事故险情(险 兆)时、事故发生后抢险时、各类作业人员发生特定伤亡时这三阶段抢险所需的各类应急 物资器材,大体上可分三类资源配置与储备:

 ① 项目部本身有能力配置的资源储备。

 ② 上级公司与行业系统可借用、依靠的资源储备。

 ③ 邻近工程所在地的社会资源储备。

 2) 建立资源储备单位清单,包括类别、名称、数量、C储地点、联系电话等并建立 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络。

 3) 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应突出针对性,尤其是应考虑发生突发性的重大险情(险 兆)时的培训与演练,并在安全资金中预留演练的费用。

 (2 )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或应急抢险实施后,项目部应对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修订。

 (3)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处理责任人员、教育从业人员,吸 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八)

 考核与奖惩 (1 )总承包项目部应建立本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办法:

 1 )对分包项目部应在工程承包合同或安全生产协议书条款中明确按总包安全生产考 核和奖惩办法进行。

 2)对各管理层人员可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交底书上确认。

 (2) 总承包项目部和分包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分别对各自的职能 部门(或岗位)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3)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考核的结果,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 及时实施奖励或惩罚。

 附表:

 1) xx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计划

  2) x x项目部x x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表 2 K 320143-1

 附表1 x x 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计划 单位: 序号

 内容

 计划金额(元)

 备注

 一

 文明施工 与环境保 护

 安全警示标志牌

 各类图板

 企业标志

 场容场貌

 材料堆放

 消防器材

 垃圾清运

 二

 临时

 设施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三

 安全

 物资

 工作服等劳防用品

 防暑降温物资等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救生衣(圈)、绝缘胶鞋 等

 四

 安全教育培训

 五

 其他

 六

 合计

  附表2 x

 x 项目部 x

 x 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表2 K 320143-2 月份

 培训教育内容

 备注

 —

 元旦后的节后安全教育

 1 )各类安全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 员的外送教育培训可按证书上具体曰期 执行;

 2)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可在每个月实 施 ,一 般每周一次;

 3) 新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可在当日 进场时进行;

 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 全教育与交底可在该项目工程开始实施 前进行;

 5) 其他安全教育可随时穿插实施

 二

 春节的节前、节后安全教育

 .二

 春季的防流感、职业健康卫生安全教育

 四

 清明节节前、节后安全教育;清明节雨期安全用电教育

 五

 “五一”节前、节后安全教育

 -V-

 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各类安全活动和安全宣传教育

 七

 1) 防汛、防台安全教育

 2) 高温期防中暑安全宣传教育

 3) 高温期防食物中毒、饮食安全的安全官传教育

 4) “十一”节前安全教育

 八

 九

 十

 “十一”节后安全教育

 十一

 “一一•九”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十二

 1 )元旦前安全教育 2)冬季防冻安全教育

  2 K K 320150明挖基坑与隧道施工安全事故预防 2 2K K 3201S S1 1 防止基坑坍塌、淹埋的安全措施

 本条简要介绍防止基坑坊塌、淹埋的安全措施。

 ― 、明挖基坑安全控制特点

 (一)

 基坑工程安全风险 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风险是基坑坍塌和淹埋,防止基坑坍塌和淹埋是基坑施工 的重要任务。

 (二)

 基坑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1. 基坑边坡和支护结构的确定 根据土的分类和力学指标、开挖深度等确定边坡坡度(放坡开挖时),或根据土质、 地下水情况及开挖深度等确定支护结构方法(采用支护开挖时)。

 基坑工程施工,首先要保证基坑的稳定。放坡开挖时,基坑的坡度要满足抗滑稳定 要求;采用支护开挖时,支护结构类型的选择,既要保证整个支护结构在施工过程中的 安全,又要能控制支护结构及周围土体的变形,以保证基坑周围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 安全。

 2. 基坑周围堆放物品的规定 (1) 支护结构施工与基坑开挖期间,支护结构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前,严禁在设计预 计的滑裂面范围内堆载;临时土石方的堆放应进行包括自身稳定性、邻近建筑物地基和基 坑稳定性验算。

 (2) 支撑结构上不应堆放材料和运行施工机械,当需要利用支撑结构兼做施工平台 或栈桥时,应进行专门设计。

 (3) 材料堆放、挖土顺序、挖土方法等应减少对周边环境、支护结构、工程桩等的 不利影响。

 (4) 基坑开挖的土方不应在邻近建筑及基坑周边影响范围内堆放,并应及时外运。

 (5) 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要设置堆放物 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量的物料。

 (6) 建筑物周围6m以内不得堆放阻碍排水的物品或垃圾,保持排水畅通。

 (7 )开挖料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3. 做好降水措施,确保基坑开挖期间的稳定 地下水是引起基坑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实践表明,多数发生的基坑事故都与地下水 有关。地下水对基坑的危害与土质密切相关,当基坑处于砂土或粉土地层时,在地下水作 用下,更容易造成基坑坡面渗水、土粒流失、流沙,进而引起基坑斜塌。

 当场地内有地下水时,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区域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 环境情况和支护结构与基础形式等因素,确定地下水控制方法。当场地周围有地表水汇 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主要有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几种形式。这几种形式可以单独使用, 也可以组合使用。降水会引起基坑周围土体沉降,当基坑邻近有建筑物时,宜采用截水或

  回灌方法。

 4. 控制好边坡 无支撑放坡开挖的基坑要控制好边坡坡度,有支撑基坑开挖时要控制好纵向放坡坡 度。基坑采用无支撑放坡开挖时,应随挖随修整边坡,并不得挖反坡。有支撑基坑在开挖 过程的临时放坡也应重视,防止在开挖过程中边坡失稳或滑坡酿成事故。

 5. 严格按设计要求开挖和支护 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开挖范围及开挖、支 护顺序均应与支护结构设计工况相一致。挖土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软土基 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支护与挖土要密切配合,严禁超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 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且采取措施,正常后方能继续挖土。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 措施防止碰撞支撑、围护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软土地区基坑开挖还受到时间效应和空间效应的作用。因此,在制定开挖方案时,要 尽量缩短基坑开挖卸荷的尺寸及无支护暴露时间,减少开挖过程中的土体扰动范围,采用 分层、分块的开挖方式,且使开挖空间尺寸及开挖支护时限能最大限度地限制围护结构的 变形和坑周土体的位移与沉降。

 6. 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做到信息化施工 基坑失稳破坏一般都有前兆,具体表现为监测数据的急剧变化或突然发展。因此,进 行系统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发现工程隐患后及时修改施工方案,做到信 息化施工,对保证基坑安全有重要意义。

 二、应急预案与保证措施

 (一)

 应急预案 (1) 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基坑坍塌、淹埋事故的应急预案可以防患于未然,可以最 大限度地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防止事态的恶化,减轻事故的后果。

 (2) 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足够的袋装水泥、土袋草包、临时支护材料、堵漏材 料和设备、抽水设备等抢险物资和设备,并准备一支有丰富经验的应急抢险队伍,保证在 紧急状态时可以快速调动人员、物资和设备,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演练。

 (3) 进行信息化施工,及早发现坍塌、淹埋和管线破坏事故的征兆。如果基坑即将 坍塌、淹埋时,应以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及早撤离现场。

 (二)

 抢险支护与堵漏 (1 )围护结构渗漏是基坑施工中常见的多发事故。在富水的砂土或粉土地层中进 行基坑开挖时,如果围护结构或止水帷幕存在缺陷,渗漏就会发生。如果渗漏水主要 为清水,一般及时封堵不会造成太大的环境问题;而如果渗漏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则会造 成围护结构背后土体沉降过大,严重的会导致围护结构背后土体失去抗力,造成基坑 倾覆。

 (2) 有降水或排水条件的工程,宜在采用降水或排水措施后再对围护缺陷进行修补 处理。围护结构缺陷造成的渗漏一般采用下面方法处理:在缺陷处插人引流管引流,然后 采用双快水泥封堵缺陷处,等封堵水泥形成一定强度后再关闭导流管。如果渗漏较为严重 直接封堵困难时,则应首先在坑内回填土封堵水流,然后在坑外打孔灌注聚氨酯或双液浆 等封堵渗漏处,封堵后再继续向下开挖基坑,具体见图2K320151-1、图2K320151-2。

  图2K320151-1基坑围护墙体堵漏方法一 图2K320151-2基坑围护墙体堵漏方法二 (3) 基坑支护结构出现变形过大或较为危险的“踢脚”变形时,可以采用坡顶卸 载,适当增加内支撑或锚杆,被动土压区堆载或注浆加固等处理措施。

 (4) 基坑出现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时,应在可能条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并进行坡顶卸 载,加强未滑塌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继续扩大。

 (5) 基坑坍塌或失稳征兆已经非常明显时,必须果断采取回填土、砂或灌水等措 施,然后再进一步采取应对措施,以防止险情发展成事故。

 2 2K K 3201S S2 2 开挖过程中的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措施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中损伤地下管线的事故时有发生,本条以基坑(槽)工程为例简要 介绍基坑开挖过程中针对管线保护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

 (一)

 工程地质条件及现况管线调查 (1 )进场后应依据建设方所提供的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基坑开挖范围内及影响范围 内的各种管线、地面建筑物等有关资料,查阅有关专业技术资料,掌握管线的施工年限、使 用状况、位置、埋深等数据信息,以及掌握建(构)筑物结构的基础、结构形式等情况。

 (2) 对于资料反映不详、与实际不符或在资料中未反映管线真实情况的,应向规划 部门、管线管理单位查询,必要时在管理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坑探,查明现状。

 (3 )将调查的管线、地面(地下)建(构)筑物的位置埋深等实际情况按照比例标 注在施工平面图上,并在现场做出醒目标志。

 (4) 分析调查、坑探等资料,作为编制施工保护方案和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依据。

 (二)

 编制施工保护方案 (1 )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地面建(构)筑物可能出现的安全状态进行分 析,识别重要危险因素,评价其危险程度,制定应对中、高度危险因素的安全技术措施。

 (2) 对于重要的地下管线、地面与地下建(构)筑物必须进行基坑开挖工况影响分 析,确定影响程度,以便在施工措施中确定合理的基坑支护、开挖方法,确保施工过程中 管线及各种构筑物的安全。

 3)保护方案需要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后执行,并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同意的施工方案实施。

  (三)现况管线改移、保护措施 (1) 对于基坑开挖范围内的管线,应与建设单位、规划单位和管理单位协商确定管 线拆迁、改移和悬吊加固措施。

 (2)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面建(构)筑物的安全受施工影响,或其 危及施工安全时,均应进行临时加固,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 施工。

 (3) 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召开工程范围内有关地上建(构)筑物、地下管线、人 防、地铁等设施管理单位的调查配合会,由产权单位指认所属设施及其准确位置,设明显 杨 。

 (4)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专人随时检查地下管线、维护加固设施,以保持完好。

 (5) 观测管线沉降和变形并记录,遇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二、应急预案与抢险组织

 (1 )施工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有效安全技术措施。

 (2) 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抢险的人员、物资和设备,组织体系应保证在紧 急状态时可以快速调动人员、物资和设备,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演练。

 (3) 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管理单位人员到场处理、抢修。

 2 2K K 320153 喷锚暗挖法施工安全措施

 本条主要从喷铺暗挖法工作井和暗挖隧道施工两个方面介绍喷描暗挖法施工的安全控 制措施。

 ― 、工作井施工

 (一)

 作业区安全防护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设计文件、环境条件选择工作井位置。设计无要求 时,应对工作井结构及其底部平面布置进行施工设计,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2)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距工作井边缘的距离,应根据土质、井深、支护情况和地 面荷载等因素经验算确定,且其最外着力点与井边距离不得小于1.5m。

 (3) 井口作业区必须设置围挡,非施工人员禁止人内,并建立人员出人工作井的管 理制度。

 (4) 工作井不得设在低洼处,且井口应比周围地面高30cm以上,地面排水系统应完 好、畅通。

 (5) 不设作业平台的工作井周围必须设防护栏杆,护栏高度不低于1.2m,栏杆底部 50cm应采取封闭措施。

 (6 )井口 2m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

 (7) 工作井内必须设安全梯或梯道,梯道应设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1.0m 〇

 (二)

 工作井土方开挖 (1) 工作井邻近各类管线、建(构)筑物时,开挖土方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对 管线、建(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并经检查符合规定,形成文件,方可开挖。

 (2) 采用先开挖后支护方法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由上至下分层进行,1.随开 挖随支护。支护结构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开挖下一层土方。

  (3) 人工开挖土方吊装出土时,必须统一指挥。土方容器升降前,井下人员必须撤 至安全位置;当土方容器下降落稳后,方可靠近作业。

 (4) 工作井开挖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随时观察井壁和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发现井 壁土体出现裂缝、位移或支护结构出现变形等班塌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 地带,经处理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三)

 工作井锚喷混凝土支护 (1) 在IV、V级围岩中进行铺喷支护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开挖面。

 2)喷射作业过程中应设专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确认安全。

 (2) 安装钢筋(或型钢)拱架和挂网应与挖掘方式紧密结合,每层拱架应及时形成 闭合框架。

 (3) 锚杆作业过程中应设专人监护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 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支护结构稳定后,方可继续作业。

 (四)

 工作井口平台、提升架及井架安装 (1) 工作井口平台、提升架及井架必须按施工中最大荷载进行施工设计。提升架及 井架应支搭防护棚。

 (2) 工作井口平台、提升架及井架支搭完成,必须经过专项检查、负荷能力检验, 确认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

 工作井垂直运输 (1) 提升设备及其索、吊具、吊运物料的容器、轨道、地锚等和各种保险装置,使 用前必须按设备管理的规定进行检查和空载、满载或超载试运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使用过程中每天应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确认安全且记录,并应定期检测和保养。检查、 检测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处理后经试运行合格方可恢复使用。

 (2) 工作井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协调井上、井下作业人员的配合关系。

 (3) 使用电葫芦运输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4) 使用卷扬机运输,其安装、操作方法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卷扬机地描应埋设牢 固,卷扬机与基础或底架的连接应牢固。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不应少于3圈,其末 端固定应牢固、可靠。

 (5) 使用吊桶(箱)运输时,严禁人员乘坐吊桶(箱),吊桶(箱)速度不超过2m/ S 。

 (6) 提升钢丝绳必须有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新绳在悬挂前必须对每根绳的钢丝 进行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库存超过1年的钢丝绳,使用前应进行检 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二、隧道施工

 (一)开挖 (1) 在城市进行爆破施工,必须事先 编制爆破方案,且由专业人员操作,报城市主 管部门批准并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2) 隧道开挖应连续进行,每次开挖长度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土质情况确定。严 格控制超挖量。停止开挖时,对不稳定的围岩应采取临时封堵或支护措施。

  (3) 同一隧道内相对开挖(非爆破方法)的两开挖面距离为2倍洞跨且不小于10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并保持开挖面稳定。

 (4) 两条平行隧道(含导洞)相距小于1倍洞跨时,其开挖面前后错开距离不得小于 15m。

 (5) 隧道内应加强通风,在有瓦斯的隧道内进行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现行《煤矿安全 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

 (二)

 喷射混凝土初期支护 (1) 隧道在稳定岩体中可先开挖后支护,支护结构距开挖面不宜大于5m;在不稳定 岩土体中,支护必须紧跟土方开挖工序。

 (2) 钢筋格栅拱架就位后,必须支撑稳固,及时按设计要求焊(栓)接成稳定整体。

 (3) 初期支护应预埋注浆管,结构完成后及时注浆加固,填充注浆滞后开挖面距离 不得大于5m。

 (三)

 超前导管与管棚 (1) 围岩自稳时间小于支护完成时间的地段,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方式、进度要 求、使用机械情况,对围岩采取锚杆或小导管超前支护、小导管周边注浆等安全技术措 施。当围岩整体稳定难以控制或上部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管棚支护。

 (2) 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停止钻进作业,待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钻 进,严禁强行钻进。

 (四)

 现浇混凝土二次衬砌 (1 )现浇混凝土二次衬砌在隧道初期支护变形稳定后进行。初期支护临时支撑的拆 除严格按设计要求分段进行。

 (2) 钢筋绑扎中,钢筋拱架呈不稳定状态时,必须设临时支撑架。钢筋拱架未形成 整体且稳定前,严禁拆除临时支撑架。

 (3) 模板及其支撑体系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施工阶段荷 载的要求,并制定支设、移动、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支设完成 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4) 使用模板台车和滑模时,应进行专项设计,规定相应的安全操作细则。

 (5) 浇筑侧墙和拱部混凝土应自两侧拱脚开始,对称进行。每仓端部和浇筑口封堵 模板必须安装牢固,不得漏浆。作业中应配备模板工监护模板,发现位移或变形必须立即 停止浇筑,经修理、加固,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五)

 监控量测与施工信息反馈 详见2K317023条。

 (六)

 监测数据超出预警标准或现场出现异常的处理方法 立即按规定预警并启动应急方案,进行工程抢险。

 2 K K 320160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预防 2 2K K320161 桩基施工安全措施

 本条主要介绍沉人桩和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及技术措施。

  ― 、避免桩基施工对地下管线的破坏

 (一)

 开工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 通过调查、详勘掌握桩基施工地层内各种管线,包括上水、雨水、污水、电 力、电信、煤气及热力等管线资料以及各管线距施工区域距离。

 (2) 现场做好管线拆迁改移或保护工作。

 (3) 现场准确标识,以便桩位避开地下管线,施工中做好监测工作。

 (二)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 沉人桩施工安全控制主要包括:桩的制作、桩的吊运与堆放和沉人施工。

 (2) 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安全控制涉及施工场地、护筒埋设、护壁泥浆、钻孔施工、 钢筋笼制作及安装和混凝土浇筑。

 二、沉入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一)

 桩的制作 1. 混凝土粧制作 (1) 预制构件的吊环位置及其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 HPB300级热轧钢筋制作,严禁以其他钢筋代替。

 (2) 钢筋码放应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码放时,应采取防止锈蚀和污染的措 施,不得损坏标牌;整捆码垛高度不宜超过2m,散捆码垛高度不宜超过1.2m。

 (3) 加工成型的钢筋笼、钢筋网和钢筋骨架等应水平放置。码放高度不得超过2m, 码放层数不宜超过3层。

 2. 钢桩制作 (1) 露天场地制作钢桩时,应有防雨、雪设施,周围应设护栏,非施工人员禁止 人内。

 (2) 剪切、冲裁作业时,应根据钢板的尺寸和质量确定吊具和操作人数,不得将数 层钢板叠在一起剪切和冲裁;操作人员双手距刃口或冲模应保持20cm以上的距离,不得 将手置于压紧装置或待压工件的下部,送料时必须在剪刀、冲刀停止动作后作业。

 (3) 气割加工应符合现行《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有关规定。气割加工现 场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周围l〇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操作者 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 焊接作业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 燃易爆物品。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滤光镜的头罩或 手持防护面罩,戴耐火防护手套,穿焊接防护服和绝缘、阻燃、抗热防护鞋;清除焊渣时 应戴护目镜。

 (5) 涂漆作业场所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中可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现 行《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6514—2008的有关规定。

 (二)

 桩的吊运、堆放 (1 )钢桩吊装应由具有吊装施工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主持,吊装作业必须由信号工 指挥。

 (2) 预制混凝土粧起吊时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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