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我故事我梦想——大学生村官征文活动”通知
来源:高三 发布时间:2020-09-24 点击:
关于在全市开展“我的故事•我的梦想——大学生村官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
为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村官热爱农村、建设农村的精神风貌,带动更多有志青年学子加入大学生村官队伍,激励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发挥好应有作用,省委组织部、团省委会同湖北党员生活杂志社共同举办了全省大学生村官“我的故事•我的梦想”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突出讲述“我的故事·我的梦想”,真实记录大学生村官投身基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动实践,抒发当代青年学子“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增长见识、增长才干,促农村发展,让农民受益,让青春无悔”的火热情怀。
二、征文内容
1.大学生村官讲述自己的故事。记录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工作和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作所为,以及人生感悟、工作经验、点滴收获、建言献策等。
2.我眼中的大学生村官。让基层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工作者讲述自己熟悉和了解的大学生村官的真实感人的故事,塑造他们的动人形象。
三、征文对象
全省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具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的社会各界青年、基层党员干部、从事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各级各相关部门干部和文学爱好者。
四、征文要求
1.征文作品贴近农村改革发展、农民生产生活和当代青年的实际,在大学生村官中传递正能量。
2.征文作品必须为原创,记录真人真事,抒发真情实感,富有可读性、思想性、启发性和乡土气息。
3.征文体裁为散文、随笔、言论、杂文(1800 字以内),诗歌(100 行以内),短篇报告文学(3000 字以内)。
五、评选表彰 1.征文期间,《党员生活》开辟专栏刊发优秀文章,特别优秀的稿件将推荐到《XXX 日报》、《大学生村官报》发表。
2.征文活动结束后,组织有关专家和领导对征集的稿件进行评选,拟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给予适当奖励。
3.对优秀文章集纳成书,作为大学生村官培训的学习辅导材料。
六、有关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我的故事•我的梦想——大学生村官征文活动”推荐稿件数额分配表》(见附件),积极动员,认真安排部署,并于 5 月 22 日前将征文稿件(电子版)报至团市委工农青年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
体,组织在岗大学生村官等群体踊跃投稿,营造良好征文氛围,加强对优秀文章的宣传。要注重工作统筹,将“我的故事•我的梦想——大学生村官征文活动”与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项目回访结合起来,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联系和服务。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我的故事•我的梦想——大学生村官征文活动”推荐稿件数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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