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马过渡河生态治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高二 发布时间:2020-08-09 点击:

 惠州仲恺高新区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

  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马过渡河生态治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惠仲公易采〔2016〕30 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6 年 7 月

  第 1 页 共 88 页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2013〕81 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2013)1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二、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将银行对账单传真至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与产权交易部,传真电话:0752-3278426。

 三、, 投标人在开标前请留意采购变更公告,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跟包名称必须一致。

 四、除投标人代表之外,投标人如果还有其它人员参加开标会,请在报名时提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登记表》。

 五、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前递交《原件验证一览表》,在评标时投标人在指定区域等待,若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时,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委会提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对应评审因素的评审得分。

 七、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货物的样证,投标人在开标前递《样品验证一览表》,在评标时投标人在指定区域等待,评委会验证样品之后供应商可以离开指定区域,没有交验样品的投标人在对应评审因素的评审将失分。

 八、 各个表格均可参照本招标文件的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九、 我中心为 集中采购 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的真伪作出判断 , 如供应商 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 2 页 共 88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 3 页 共 88 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的委托,对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马过渡河生态治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 息

 (一)采购项目编号:惠仲公易采〔2016〕30 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马过渡河生态治理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不分包。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在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应当提供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并注明所在位置,才能证明所投产品在清单内。

  二、采购预算和报价方式

 (一)采购预算:人民币 4913866.00 元

  (二)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三)报价要求:未按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委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三、供应商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报名地址: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4 号窗口(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 10 楼)。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详细见采购公告。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第 4 页 共 88 页 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时间、地点: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

 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银行账户一次性缴交(转账)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 49138 元

 开户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惠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4400 1718 6440 5301 0734 用途:

 “惠仲公易采〔2016〕30 号投标保证金”(请务必将本项目的采购编号写在用途一栏)

  (三)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 2016年 年 8 8 月 月 5 15 日星期一

 下午 0 17:00 前(以银行下线时间为准)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核对形式: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将银行对账单传真至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与产权交易部,传真电话:0752-3278426。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6 2016 年 年 8 8 月 月 8 18 日星期四上午 0 9:30 至 至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6 2016 年 年 8 8 月 月 8 18 日星期四 上午 10: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三)开标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 10 楼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

 (四)交易中心只接受已报名该项目且已提交投标保证金(已经对账的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 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第 5 页 共 88 页

 采购信息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sdf.lkj//huizhou.gdgpo.gov.cn)、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sdf.lkj//jyzx.hzzk.gov.cn/pages/cms/zkggzyjyzx/html/ index.html)上发布。

 九、 采购人名称

  单位名称: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

 地

 址:惠州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 1 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2-3232397 十、集中采购机构

 单位名称: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惠州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3278426

 第 6 页 共 88 页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且须以环保工程专业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

 二、投标整体要求 1、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时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2、在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果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服务与具体要求存在负偏离,且评审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采购单位使用造成重大影响的,评审小组在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 4913866.00 元。

 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第 7 页 共 88 页 (1)河道现况:

 马过渡河是流经惠州仲恺高新区中心区域的主要河流,位于甲子河上游,发源于惠城区镇隆镇的黄洞坳,镇隆镇有部分生活污染源未做截污。惠盐高速以上河段为自然放坡,惠盐高速至仲恺大道段河道两岸为混凝土浆砌石驳岸,项目河道周边有公路、居民住宅区及少部分工厂,截污良好。项目河道水位较浅,水质表观较差,发黑发臭,水体富营化,水面漂浮大量的垃圾及浮游藻类,水体透明度小于 10cm,水质属劣Ⅴ类,以实际勘查检测为准。

 (2)服务范围: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马过渡河惠盐高速-仲恺大道段,全长约1300 米,水域面积约 31200 ㎡。

 (3)服务内容:

 ①对河道水体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全面组织管理,包括勘查、检测、设计、施工、生态调整、验收、生态平衡、运营维护等工作。

 ②构筑溢流坝:达到调控水位、拦截上游泥沙、方便清淤疏浚的功能、预防外来鱼类、漂浮物等对系统的影响。高度须适中,避免对河道行洪造成严重影响。

 ③河道的清淤除杂及底泥微环境氧化:构筑隔离网,达到拦截上游泥沙、预防外来鱼类、漂浮物等对系统的影响。高度须适中,避免对河道行洪造成严重影响;底质预处理,道清杂、底泥

 第 8 页 共 88 页 消毒预处理,清除河道底部原有杂物,同时对底泥进行消毒预处理,避免福寿螺等有害物种对后续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④曝气系统:水动力,集增氧、造流、循环、净化水质于一体,既能为水体曝气增氧,还增加了水体灵动性、提升景观效果,同时又可在雨季或突发污染时作为一种简单而有效的应急措施。

 ⑤生态浮床:利用植物的吸收作用及根系微生物的降解作用,去除河道中的富营养化物质,例如总磷、氨氮、有机物等,使得水体的营养得到转移或去除,同时还可为鸟类等动物提供栖息环境。

 ⑥生态水草:在水生态构建初期,对水生态进行控制,提高水体透明度促进沉水植物进行光合作用、控制蓝绿藻爆发;促进沉水植物快速成长建群并形成优势,提高生态构建效率。沉水植物构建,沉水植物能够高效的吸收氮磷等物质;改变水体氮磷营养盐循环模式,抑制底泥再悬浮及氮磷营养盐释放,促进氮的硝化/反硝化作用及磷的沉降。为浮游动物提供避难所,从而增强生态系统对浮游植物的控制和系统的自净能力。增加了水生生态系统食物链长度和复杂性,利于形成稳定、平衡的生态系统。水生动物系统构建,水生动物的放养要充分考虑水生动物物种的配置结构(时空结构和营养结构),科学合理地设计水生动物的放养模式。浮叶植物配置,提高水体的净化能力,又能提高景观的艺术性。生态系统优化调节,生态系统初步构建完成后,需通过全生态系统平衡调节方式以确保生态系统稳定。

 第 9 页 共 88 页 ⑦微生物的投加:投加硝化细菌等有益微生物,改善底泥微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系统分解者的降解作用。

 ⑧河道巡视,对修复河道及其上游每天至少巡视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控,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汇报。水生植物补种、病虫害控制,生物群落及生态系统优化调控。水面清洁维护,水体应急处理系统设备养护管理。

 ⑨负责项目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人力、技术、工具、设备、设施、植物、微生物、动物等。项目服务过程中的生产、消防、人员安全、保险、劳资纠纷处理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污、渣、杂物等,应按环保、环卫部门的要求处理。配合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迎接各种检查、参观、调研工作,需要时须派技术员进行讲解。

 ⑩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河道污染物指标每月进行检测分析,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费用。

 (4)服务效果:

 ①项目河道内验收断面水质主要指标达到:河涌水质有明显改善,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以 P 计)等水质指标每月改善度应达到 5%以上(参考指标以施工进场日监测数据或河涌同期监测数据),直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具体如下表:

 pH 值 溶解氧

 高锰酸盐 化学需 氨氮 总磷

 第 10 页 共 88 页 指数

 氧量 6-9 ≥3.0 mg/L ≤10 mg/L ≤30mg/L ≤1.5mg/L ≤0.3 mg/L

 ②感官指标达到:消除水体黑臭,逐步恢复河涌的自然生态环境。

 3、项目要求:

 (1)服务技术要求 ①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做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绝对避免所有使用的材料、设备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②实施及运营维护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任何化学试剂(包括絮凝剂、混凝剂或吸附剂等)改善水质,不能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过滤设备、循环设备,且施工活动不能明显影响项目水体的正常营运功能。

 ③采用沉水植物构建水体生态修复基础,完善水体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形成全面稳定的生态平衡,打造清水生态河道,并建立后续生态平衡维护保养系统。

 ④结合项目所在地景观水体的生态现状,依据水体的性质和特点,合理设计治理方案,有所创新,以满足市民的亲水性要求,同时不能对原有河道结构进行明显改造。

 ⑤现场作业要求必须进行安全文明进行施工,稳妥安全处置各类杂物,完工后,实施方需建立后续稳定的运营维护体系,在

 第 11 页 共 88 页 专业运营维护下,确保的长期质量效果。

 ⑥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包括各类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异常情况等),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方案,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和后期维护效果。

 ⑦制订运营维护服务实施方案。运营维护服务期间,需定期对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分析,提供水质主要指标跟踪检测服务,并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制定相应处理措施,保持各项水质指标达到运营维护服务承诺要求。

 ⑧运营维护服务期间,定期进行水面保洁工作,定时打捞水面漂浮垃圾、落叶、泡沫等不利于水体景观效果的漂浮杂物,保证水面清洁、美观。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期、免费运营维护期(1 年)、未来正常运营维护期间,如果发生旱涝等自然灾害导致生态修复设施损坏、损毁,由中标人免费恢复。(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函)

 (2)专业化水平要求 ①人员专业的要求:

 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或环境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投入本项目的常驻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环保类中级工程师; 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现场主管人员(不少于 1 人),须提供拟派人员

 第 12 页 共 88 页 架构表。

 (以上需要提供人员的岗位合格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 3 个月投标单位的有效社保等相关材料)

 ②有服务项目勘察报告(采购人不组织勘查); ③有可行的水体污染生态修复技术方案,并对水体污染生态修复后效果进行承诺。如业主单位对方案有修改意见的,中标单位需按照业主单位的意见修改,达到业主单位要求后方可实施; ④有水体污染生态修复施工组织方案; ⑤有水体污染生态修复后运营维护服务方案; ⑥有水体污染生态修复应急方案;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

 (1)河道水体污染生态修复工期:120 天,含施工期和生态调整期。

 (2)河道水体污染生态修复免费运营维护期:1 年,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河道验收断面水体主要富营养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通过业主验收之日开始算起,至满 1 年为止。

 2、交货地点:

 惠州仲恺高新区马过渡河惠盐高速-仲恺大道段,水体修复服务范围内。

 3、验收要求:

 第 13 页 共 88 页 (1)验收时间:从河道水体污染生态修复开工日算起 150天内。

 (2)验收标准:

 ①项目河道内验收断面水质主要指标达到:河涌水质有明显改善,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以 P 计)等水质指标每月改善度应达到 5%以上(参考指标以施工进场日监测数据或河涌同期监测数据),直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指标具体如下表:

 pH 值 溶解氧

 高锰酸盐指数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磷 6-9 ≥3.0 mg/L ≤10 mg/L ≤30mg/L ≤1.5mg/L ≤0.3 mg/L ②感官指标达到:消除水体黑臭,逐步恢复河涌的自然生态环境。

 4、投标人售后/后续服务:

 从通过业主验收之日开始算起,实施河道水体污染生态修复免费运营维护期:1 年,在此期间,服务要求与验收标准一致。

 5、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6、付款方式:

 本项目以人民币支票方式、按进度(效果)支付:

 (1)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发票,支付中标

 第 14 页 共 88 页 总价款的 10%; (2)生态修复施工及调试完成 10 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发票、施工进度报告,支付中标总价款的 20%; (3)生态修复达到验收标准,通过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验收 10 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发票、验收报告(含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水质监测报告),支付中标总价款的 50%; (4)免费运营维护期到期后 10 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发票、每月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水质监测报告,支付生态修复中标总价的 15%; (5)正常运营维护期 1 年到期后 15 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发票、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水质监测报告,支付中标总价款的 5%; 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后无法达到验收标准、免费和正常运营维护期间水质无法达到要求,业主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不给予支付余款。如造成业主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

 第 15 页 共 88 页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二)名称定义

 1.“采购人”是指:本项目提出招标的单位。

 2.“采购监管部门”是指:仲恺高新区财政局。

 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

 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5.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7.“★”号条款:必须实质响应的条款,投标人不可偏离,负偏离将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三)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合格的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合格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

 第 16 页 共 88 页 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四)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根据有关规定,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采购招标活动,不向中标人或采购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⑪投标邀请函; ⑫采购项目内容; ⑬投标人须知; 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⑮投标文件格式; ⑯外部佐证文件格式; ⑰辅助投标文件格式;

 (8)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以及注释说明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等可能。

 (二)预备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论证

 1.若本项目在招标前组织预备招标,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开征集意见,各潜在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预备招标公告的项目技术方案、商务要求、评分标准、价格等提

 第 17 页 共 88 页 出建议或意见。预备招标期间公开征集到的意见或建议不属于质疑事项,不按质疑程序处理和不受质疑时限的约束。

 2.若采购人或交易中心组织相关领域的论证专家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或建议将作为论证专家的参考。

 3.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或建议经采购人采纳,并审核确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开始组织该项目的招标,并发布采购公告。

 (三)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招标公告将在指定政府采购媒体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可以算进招标公告的时间。招标文件公示期间,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 51 条的规定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 澄清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本项目的答疑会,并将会议的澄清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若有合理的建议经采购人审核确认之后将会做出采购变更公告。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第 18 页 共 88 页 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修改文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

 关于原厂商说明材料

 原厂商产品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参数; 2.能证实产品技术、配置参数的说明材料(包括:a.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盖章确认的产品详细配置响应表;或 b.原厂商官方网站的技术白皮书打印稿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同时注明材料来源于官方网站的网址;或c.厂商的中文说明书或彩页,同时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或d.厂商提供光盘介质的中文说明材料,打印该文件且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

 采购需求中所列出的货物,关键货物对投标报价、货物性能影响较大,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原厂商产品说明材料,非关键的货物、配件、材料等较为简单参数可以在分项报价表或相关所投产品中直接列出规格型号,评委会按照专业知识进行判断,可以根据关键货物来计算有效投标人的依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一)投标的语言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 19 页 共 88 页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4.《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⑪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⑫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

 第 20 页 共 88 页 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⑬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该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提出特别要求的除外。

 (五)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联合体投标

 1.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投标,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加盖公章,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由该项目评委会作废标处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或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无效的投标文件由该项目评委会作废标处理。

 第 21 页 共 88 页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投标联合体的财务状况、业绩和信誉的评审因素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不累加打分。其它评审因素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招标文件对其它评审因素另有规定的除外。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除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标明为“XXX 供应商和 XXX 供应商”(列出联合体各方的供应间名称)。联合体投标文件由联合体各方或主体方盖章。

 7.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查表、资格性文件、商务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组成。

 1.自查表是为提高评审效率和准确性,投标人必须认真、准确填写资料及其所在页码,自查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⑪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⑫评审项目投标/响应资料表。

  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2.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条款已经量化到综合实力评议中,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详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条款响应表》。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综合概况表。

 第 22 页 共 88 页 (2)商务条款响应表。

 4.服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服务需求响应表。

 (2)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3)专业人员的时间计划表。

 (4)主要设备一览表明。

 (5)履约进度计划表 (6)组织实施方案。

 5.价格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下文件:

 (1)开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明细报价表。

 6.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实力评分标准的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评审项目投标/响应资料表》逐一填写清楚,以保证评标得分。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统一用 A4 纸(或折叠成 A4 纸幅面)编制。投标人可根据投标文件的实际自行确定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是否单独装订。如单独装订,应加封面(封面应注明“投标综合实力评分证明文件”,以及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时间等内容,且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和盖章、提供份数、包装。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银行账户一次性缴交(转账)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核对形式: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将银行对账单传真至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与产权交易部,传真电话:0752-3278426。银行对帐单复印件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第 23 页 共 88 页 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9138.00 元,从投标人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惠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4400 1718 6440 5301 0734 用途:“惠仲公易采〔2016〕30 号投标保证金”(请务必将本项目的采购编号写在用途一栏)

 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拒绝与采购人或其委托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8.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之后,又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向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发出弃标函。

 9.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而未参加投标的,由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处理。

 (九)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6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第 24 页 共 88 页 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十)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唱标文件(即《开标/报价一览表》)1 份,投标文件正本 1 份。若该项目采购预算在 300 万元以内的,投标文件副本为 5 份,若该项目采购预算在 300 万元以上的(含 300 万元),投标文件副本为 7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同时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应是全套投标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版本,其文字、表格、图表应以 WORD、EXCEL 软件编写,并以光盘或 U 盘为载体,与唱标文件一同密封),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署处签字和盖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已签字和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文件正本、副本均应加 盖骑缝章。

 3.投标文件的复印、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如文字和复印件模糊看不清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任何在投标文件中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等进行直接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5.投标文件统一采用 A4 纸(或折叠成 A4 纸幅面)编制。

 (十一)投标文件的外部佐证文件

 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外部佐证材料(原件核查、备查或样品验证),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填写好原件验证一览表或样品验证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外部佐证文件格式”)并准备好相关原件或样品。

 原件验证一览表或样品验证一览表应单独填写,加盖公章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不能包装在投标文件或唱标文件密封包内),否则将

 第 25 页 共 88 页 导致拒收相关原件或样品。

 (十二)关于关联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未符合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予以拒绝。

 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凡为整体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注明为整体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名称。

  (十三)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十五)纪律与保密事项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

 第 26 页 共 88 页 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获得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十六)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公告的约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打印《开标/报价一览表》(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开标/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作为唱标文件。唱标文件应单独密封递交,不能密封在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的包装中,否则将导致拒收所有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唱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

 第 27 页 共 88 页 加盖公章,且在包装上应按如下格式注明:

 收件人: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收件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 0 10 楼

 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所投项目若有分包(√):包 1 1 ()包 2 2 ()

 ......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

 间 在 规 定 的 开 标 时 间

 年 年

 月 月

 日 ( 星期

 )

 :

 之前不得启封

 4.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送达本交易中心开标地点。

 1.本交易中心将接受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和外部佐证文件:

 (1)该项目的投标文件 (2)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接受原件验证一览表 (3)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样品,接受样品验证一览表 2.本交易中心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第 28 页 共 88 页 (1)未按要求标记、盖公章、密封的投标文件; (2)纸质唱标文件没单独密封递交的; (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5)交易中心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截止期

 1.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2.招标采购单位于开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五)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的“投标截止期”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1.招标采购单位在《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供查验。

 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经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人授权的工作人员(即《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和唱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开标/报价一览表》等内容,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当众拆封投标文件报价内容,也不再拆封投标文件的封套外包装。

 第 29 页 共 88 页 4.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必须当场提出。

 5.开标一览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参加开标会是投标人的权利,如果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视同其放弃了这项权利,并认可开标、评标。参加开标会是投标人的权利,如果投标人不参加开标,视同其放弃了这项权利,认可唱标结果。

 6.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备查验证,开标会议上主持人将明确告知投标人,已经递交了原件验证一览表的投标人在指定区域等待评委会验证原件,评委会验证原件之后供应商可以离开指定区域,没有带原件的投标人在对应评审因素的评审将失分。

 7.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样品验证,开标会议上主持人将明确告知投标人,已经递交了样品验证一览表的投标人在指定区域等待,评委会验证样品后供应商可以离开指定区域。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1.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3.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4.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评审委员会主任应当组织评审成员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

 第 30 页 共 88 页 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6.评标委员会分阶段进行评标。(1)第一阶段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含★号条款),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进入后续评审,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不进行打分;(2)第二阶段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价格进行评议。

 7.若招标文件有要求原件备查验证或样品验证,评委会首先验证原件或样品。

  (1)原件备查验证审核方法: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原件以佐证投标文件,如同类业绩、客户验收报告、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聘用合同书、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复印件,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原件审核验证。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委会提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对应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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