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正(副)高监安全职责

来源:高一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驻地正(副)高监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针对施工单位队生产情况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对事故的隐患危害及时安排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问题及时上报。

  3、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严禁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主持施工处队范围内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评比。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做好、查好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6、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方面的全面责任。

 7、在组织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生产条例、规章及生产标准。

 8、组织制定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9、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10、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11、组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并亲自做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12、参加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到既管工程技术又协同管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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