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高一 发布时间:2020-07-29 点击:

 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榆林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县“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参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 2020 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榆林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 2020 年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同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效。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力争单户授信总额 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高于 2019 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将担保费率严格控制在 1.5%以内,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 2019 年的基础上再压缩 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

 二、落实重点任务 1. 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

 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参与单位: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工商)、县税务局、人行**中心支行 2. 保障企业合法权利,扩大征信覆盖面,积极运用信用信息,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

 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参与单位:法院、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人行**中心支行、 3. 保护小微企业投资者,提高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透明度,建立董事责任制度,为企业提高诉讼便利度,维护股东权利,保护所有权和管理控制。

 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参与单位:政府办、法院、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4. 运用多种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力争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高于 2019 年同期水平。

 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参与单位:政府办、财政局、人行**中心支行

 5. 持续压缩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 2019 年的基础上再压缩 8%以上。

 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参与单位:政府办、人行**中心支行 6. 全力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去年水平,力争低于省市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参与单位:政府办、法院、人行**中心支行 7. 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我省、市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

 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参与单位:政府办、财政局、人行**中心支行 8. 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 1.5%。

 责任单位: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参与单位:政府办、财政局 9.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宣传活动,分别于 6月、9 月和 12 月 25 号前向政府办提交至少 1 篇典型案例,并将开展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方面宣传活动的相关宣传材料和开展情况影像提供至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参与单位:政府办、法院、市场监管局、人行**中心支行 10. 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展系列

 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 1 次。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

 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参与单位:政府办、人行**中心支行 三、督导评价 各单位、各银行金融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将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与每月 26 日前报至县政府办,上报情况将纳入银行金融机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内容,同时作为年终成果予以考核评价。

 附件:1、**县 2020 年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工作重点任务台账 2、**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联系人:李晓杰 电

 话:4215510 邮

 箱:dbxjrb@163.com

 抄送:

 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政工科,法院,检察院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6 月 30 日印发 共印 50 份

 附件 1 **县 2020 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1-* 月进展情况 存在的主要 问题 下月工作计划 牵头(责

  任)单位 完成时限 参与单位 备注 1 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 1 次。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

  7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 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持续抓好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 36 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我县的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 号)中各项经验和做法在我县实质性落地。其中,全面推广的 13 项举措,要在全县范围内复制推广。对标中省市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各银行要分别培育 1 项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层而认可的工作亮点。

  年底前完成

 3 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总额1000 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 2019 年同期水平。

  持续推进

 4 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 1.5%。

  持续推进

 5 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 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缩 8%以上。

  持续推进

 6 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去年水平,力争低于省市平均水平。

 持续推进

 7 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

  持续推进

 附件 2

 **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共计一个维度,2 个一级指标、10 个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县级牵头单位 县级责任单位 评价设置 备注 1.获得信贷 1.合法权利度指数 政府办 法院、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人行**中心支行 县级

 2.信用信息度指数 3.征信机构覆盖面 4.企业融资便利度 2.保护中小投资者 1.信息披露透明度 政府办 法院、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县级

 2.董事责任制度 3.诉讼便利度 4.股东权利 5.所有权和管理控制权 6.公司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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