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长沙汇都石材加工店年产360平方米装饰石材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来源:初三 发布时间:2020-09-16 点击:

 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产 开平市长沙汇都石材加工店年产 360 平方米装饰石材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开平市长沙汇都石材加工店

  编制日期:2019 年 年 12 月 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 9 三、环境质量现状 .................................................................................................................. 13 四、评价适用标准 .................................................................................................................. 20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25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36 七、环境影响分析 .................................................................................................................. 37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62 九、结论与建议 ...................................................................................................................... 64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四至图 附图 3 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 4 项目周边敏感点示意图 附图 5 项目四周现场照片图 附图 6 项目大气环境区划图

 附图 7 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8 项目地下水功能区划图 附图 9 江门市主体功能区划图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附件 1 营业执照 附件 2 法人身份证 附件 3 项目租赁合同 附件 4 噪声、大气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附件 5 项目化学原料 MSDS 附表 1 建设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开平市长沙汇都石材加工店年产 360 平方米装饰石材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开平市长沙汇都石材加工店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开平市长沙街广场南路南侧幕村工业区 11 号 A1 铺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529301 建设地点 开平市长沙街广场南路南侧幕村工业区 11 号 A1 铺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2 建筑用石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00 总投资 (万元)

 1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0 年 6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开平市长沙汇都石材加工店年产 360 平方米装饰石材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街广场南路南侧幕村工业区 11 号 A1 铺,租用已经建成厂房为经营场所。中心位置坐标为(N 22.389750°,E 112.683594°)。项目占地面积 4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总投资 100 万元。主要从事装饰石材的生产。生产能力:年产装饰石材 360 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中的“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中的“全部”报告表的类别,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 4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项目内设有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项目内部不设食堂及员工宿舍。

 3 、项目工程组成 表 表 1-1

 项目工程组成 项目 内容 规模 用途 主体工程 厂房 1F,建筑面积400m 2 ,高 8m 主要用于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年用水量 108m 3 /a 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排水系统 1 套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户外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配电系统 1 套,年用电量 2万度 由开平市供电局供电,供应生产用电和办公生活用电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粘合、防水、增亮工序废气:车间无组织排,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处理 三级化粪池 1 座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户外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沉淀池 1 座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处理 危废暂存间 1 个(5m 2 )

 位于生产车间东北侧,暂存危险废物 噪声处理 厂房隔声屏蔽、设备减震措施、绿化种植 4 、产品及产量 表 表 1-2

 产品、产量一览表 5 、主要原辅材料及其消耗量 表 表 1-3

 主要原辅材料及其消耗量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包装规模 最大储存量 用途 1 大理石 m 2 /a 480 / 20 主要原材料 2 花岗岩 m 2 /a 240 / 10 原料 3 环氧干挂结构胶A 胶 t/a 0.216 桶装,9kg/桶 0.09 粘合 4 环氧干挂结构胶B 胶 t/a 0.216 桶装,9kg/桶 0.09 5 云石胶 t/a 0.432 桶装,18kg/桶 0.09 6 石材养护剂 t/a 0.02 桶装,20kg/桶 0.01 防水 7 云石加光蜡 t/a 0.0168 桶装,0.35kg/桶 0.035 增亮 (一些产品光泽度不够 8 新鲜水 m 3 /a 108 / / 用于生产、生活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装饰石材 360 m 2 /年

 9 电 万kWh/a 2 / / 用于生产、生活 主要原辅料的物化性质如下:

 表 表 1-4

 本项目部分原辅材料成分分析表 序号 名称 成分/物化特性 年用量 1 环氧干挂结构胶 A 胶 环氧树脂 >20% 0.216t/a 填料(填料 1、二氧化硅,填料 2、碳酸钙)

 <80% 2 环氧干挂结构胶 B 胶 聚酰胺树脂 >20% 0.216r/a 填料 ( 填料 1、二氧化硅,填料 2、碳酸钙)

 <80% 3 云石胶 不饱和聚酯树脂 25% 0.432t/a 环氧大豆油 15% 碳酸钙 60% 4 石材养护剂 环庚烷 >40% 0.02t/a 石油精 >20% 醋酸丁酯 >10% 钛酸四丁酯 <10% 全氟亚克力树脂 >20% 5 云石加光蜡 四氯乙烯 <10% 0.0168t/a 石蜡 >30% 合成蜡 >30% 有机硅油 <30% 6 、主要生产设备 表 表 1-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规格 用途 1 切割机 2 台 / 切割 2 水磨机 2 台 / 打磨 3 循环水池 1 个 容积为 1 m 3

 循环用水 4 沉淀池 1 个 2.7×1.5×1m 用于处理生产废水 7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定员共计 4 人,年工作 300 日,每天工作 8 小时,一班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2:30,13:30-17:30。

 8 、公用工程 (1)给水: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主要为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

 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包括湿法切割、水磨补给用水。

 其中,项目湿法切割工序中,用水量约 2m 3 /d,其中有少量自然蒸发和石粉末等带走的水,水量损耗 5%,则新鲜水补给量为 0.1m 3 /d,30m 3 /a。

 水磨工序中,用水量约 2m 3 /d,其中有少量自然蒸发和石粉末等带走的水,水量损耗 5%,则新鲜水补给量为 0.1m 3 /d,30m 3 /a。

 生活用水:项目有 4 个工作人员,年工作 300 天,厂内不设置食堂及员工宿舍,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可知,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按 4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 48t/a。

 (2)排水:

 生产废水:项目湿法切割、水磨废水每天产生量为用水量的 95%(剩余 5%蒸发等损耗),则生产废水产生量为 3.8t/d,1140t/a,产生的废水在切割、打磨工序下方均设置水槽将废水集中汇入管道后,废水排入本项目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 0.9 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 43.2t/a,生

 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定期由附近农户外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3)供电: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本项目总用电量为 2 万千瓦时/年。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

 8 、产业结构合理性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中的规定,本项目的行业类别及代码为 C3032 建筑用石加工,不属于《关于发布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的通知》(粤经函[2011]891 号)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准入类产品及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9 、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街广场南路南侧幕村工业区 11 号 A1 铺,根据项目出租方的文件,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3,项目所在地周围交通便利,配套设施相对齐全,用地性质与本项目的实际用途相符合。

 10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街广场南路南侧幕村工业区 11 号 A1 铺,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周边 100m 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区,最近敏感点为厂界东侧约 114m 处的云顶华庭小区,项目采取相应的废气处理等措施后,经预测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11 、“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和《开平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7 年 7 月),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范围,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

 项目运营后在正常工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

 ③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均为外购,可满足项目生产需求,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④负面清单:项目选址位于开平市长沙街广场南路南侧幕村工业区 11 号 A1 铺,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的规定,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内的产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行业准入。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现场勘查,没有原有污染问题。

 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街广场南路南侧幕村工业区 11 号 A1 铺。项目东侧为工业厂房,西侧隔锦绣东路为空地,北侧为在门窗厂,南侧为石材厂。(项目四周环境现场图见附图 5)

 项目所在地周围无重污染的大型企业或重工业,工业企业主要为门窗厂、石材厂等,存在主要污染物为附近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固废等以及附近道路车辆行驶噪声和扬尘等。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 、地理位置 开平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东经 112°13′至 112°48′,北纬 21°56′至 22°39′;东北连新会,正北靠鹤山,东南近台山,西南接恩平,西北邻新兴。濒临南海,靠近港澳,东北距江门市区 46 km,距广州 110km,北扼鹤山之冲,西接恩平之咽,东南有新会为藩篱,西南以台山为屏障。位于江门五邑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全市总面积 1659 平方公里。1649 年建县,1993 年 1 月 5 日撤县设市,1995 年被国家定为二类市。现辖 13 个镇和三埠、长沙 2 个办事处。

 2 、地貌、地质特征 开平市地势自南、北两面向潭江河谷倾斜,东、中部地势低。南部、北部多低山丘陵, 西北部的天露山海拔 1250 米,是江门五邑最高峰;东部、中部多丘陵平原,大部分在海拔 50 米以下,海拔较的有梁金山(456 米)、百立山(394 米)。主要山脉有天露山、梁金山、百立山、罗汉山等。主要矿藏有煤、铁、钨、铜、石英石等。地势自南北两面向潭江河各地带倾斜,海拔 50 米以下的平原面积占全市面积的 69%,丘陵面积占 29%,山地面积占 2%。

 开平市的地质大部分为花岗岩和沙页岩结构。有两条断裂带横贯域内。一条是海陵断裂带,南起阳江市南部沿海,经恩平市大槐、恩城、沙湖进入域内马冈、苍城、大罗村, 再过鹤山、花县、河源、和平至江西龙南县;另一条是金鸡至鹤城断裂带(属活性断裂带),南起台山市挪扶,经域内金鸡墟、瓦片坑、蚬冈、赤坎、交流渡、梁金山、月山至鹤城。两条断裂带把市域划分为南、北、中三块。

 3 、气候、气象 开平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濒临南海,有海洋风调节,常年气候温和湿润,日照充分,雨量充沛。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其中6~8月份以偏南风为主。全年80%以上的降水出现在4~9月,7~9月是台风活动的频发期。根据

 开平市最近20年的气象观测资料统计,其主要气象特征见下表。

  表 表 2-1 开平市气象站近 20 年主要气候资料统计值(1998-2018 )

 项目 数据 年平均风速(m/s) 1.95 最大风速(m/s)及出现的时间 42.1,NE 出现时间:2018 年 9 月 16 日 年平均气温(℃)

 22.97 极端最高气温(℃)及出现的时间 39.4 出现时间:2004 年 7 月 1 日、2005 年 7 月 19 日 极端最低气温(℃)及出现的时间 1.5 出现时间:2010 年 12 月 17 日 年平均相对湿度(%)

 77.38 年均降水量(mm)

 1945.35 多年平均最大日降水量及出现的时间 最大值:287mm

 出现时间:1999 年 年平均降水日数(d)

 151.37 年平均日照时数(h)

 1696.7 近五年(2013~2018 年)平均风速(m/s)

 1.95 4 、水文水系特征 开平市内主要水系为潭江。潭江是珠三角水系的Ⅰ级支流,主流发源于阳江市阳东县牛围岭,与莲塘水汇合入境,经百合、三埠、水口入新会市境,直泻珠江三角河口区,向崖门奔注南海。潭江全长 248km,流域面积 5068km 2 ;在开平境内河长 56km,流域

 面积 1580km 2 ,全河平均坡降为 0.45%。上游多高山峻岭,坡急流,山林较茂密,植被较好;中下游地势较为平坦开阔,坡度平缓,河道较为弯曲,低水时河沿沙洲毕露,从赤坎到三埠,比较大的江心洲有河南洲、羊咩洲、滘堤洲、祥龙洲、海心洲、长沙洲、沙皇洲等。潭江常年受潮汐影响,属弱径流强潮流的河道。据长沙、石咀、三江口、黄冲四水位站资料统计分析,潭江潮汐作用较强,而径流影响亦不可忽略。四站历年平均潮差依次为,涨潮:2.96m、3.09m、2.94m、2.59m,落潮:2.76m、2.88m、2.85m、2.75m,上游大于下游。

 潭江地处暴雨区,汛期洪水峰高量大;枯水期则因径流量不大,河床逐年淤积,通航能力较差。三埠镇以下可通航 600 吨的机动船,可直通广州、江门、香港和澳门。潭江干流水位变幅一般在 2 米到 9 米之间。据潢步水文站 1956 年到 1959 年实测资料统计,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 21.29 亿 m 3 ,最大洪峰流量 2870m 3 /s(1968 年 5 月)。最小枯水流量为 0.003 m 3 /s(1960 年 3 月),多年平均含沙量 0.108kg/m 3 ,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 23 万吨,多年平均枯水量 4.37m 3 /s,最高水位 9.88m,最低水量 0.95m。

 开平境内潭江的主要支流包括镇海水、新昌水、新桥水、公益水、白沙水和蚬岗水等。

  镇海水位于潭江下游左岸,为潭江最大的一级支流,发源于鹤山将军岭,游于鹤山境内称宅梧河,自西北向东南汇入汇入双桥水后折向南流,并先后汇入开平水,经沙塘在交流渡,在交流渡分流分别以向东至长沙振华的蟠龙出口和南交流渡圩出口。流域总面积1203km 2 ,河流长69km,河床上游平缓,平均比降为0.81‰,其中集水面积 100km 2以上的支流有双桥水、开平水、靖村水、曲水等 4 条。镇海水已建大沙河、镇海 2 宗大(二)型水库和立新、花身蚕2宗中型水库,以及小(一)型水库 17 宗,小(二)型水库 45 宗,总库容 4.38 亿立方米,控制集雨面积 459km 2 。

 5 、自然资源、土壤与植被 开平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已探明和开采的有铁、锰、铜、锡、金、铀、煤、独硅石、耐火石、钾长石等 33 种。

 开平市生物资源种类繁多。植物方面有种子植物和蕨类植物,主要代表科有壳斗科、山茶科、木兰科、樟科、桑科、蝶形花科、梧桐科、苏木科、桃金娘科、山龙眼科和芭蕉科等。动物方面主要是鸟、鱼、虫、兽。常见的珍稀动物有穿山甲、大头龟、果子狸、

 猴面鹰。较多的野生动物有山猪、石蛤、鳖、蛇、鹧鸪、坑螺等。

 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属冲积泥沙土壤和冲积黄红壤;周围植被主要为亚热带、热带的树种。乔木主要有松科、杉科、樟科、木麻黄科等。草被以芒萁为主,蕨类次之,常见芒萁群和马尾松、岗松、小叶樟、大叶樟、鸭脚木、乌桕、荷木、桃金娘、野牡丹和算盘子等。

 三、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所 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表 表 3-1 建设项目所属功能区 编号 功能区区划 建设项目所属类别及执行标准 1 地表水功能区 项目受纳水体为镇海水,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14 号),镇海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 2 大气环境功能区 属二类区域,本项目所在地的现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 中的二级标准 3 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9190-2014)的相关规定,项目厂界四周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4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水库库区 否 6 水源保护区 否 7 城市污水集水范围 无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 年),项目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 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和估算结果,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只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 (1 )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发布的《2018 年江门市环境质量状况》,江门市 2018

 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见下表。

 表 表 3-2 江门市 2018 年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³ )

 标准值 (μg/m³ )

 占标率 ( (% )

 达标情况 S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9 ≤60 0.15 达标 N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5 ≤40 0.875 达标 PM 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56 ≤70 0.8 达标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1 ≤35 0.886 达标 CO 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 1200 ≤4000 0.3 达标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 184 ≤160 1.15 不达标 由上表可见,该地区 SO 2 、NO 2 、PM 10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以及 CO 日均值第95 百分位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 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 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故该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为改善环境质量,江门市已印发《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0年)》,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强化环境监管,加大工业园减排力度;调整运输结构,强化移动原污染防治;加强精细化管理,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 环境管理政策等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行区域内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能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 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

 (2)现状补充监测 2019 年 10 月 9 日~10 月 15 日,广州市二轻系统环境监测站对项目周围 TVOC 质

 量现状进行了补充监测。监测结果见表 3-4、3-5。

 表 表 3-3 补充监测点基本信息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坐标/m 监测因子 监测时段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G1项目所在地 0 0 TVOC 8小时,监测7天 项目中心 位置 / 表 表 3-4 项目 TVOC 监测结果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项目及结果 G1项目所在地(mg/m³)

 TVOC(8小时均值)

 10 月 9 日 0.1436 10 月 10 日 0.1442 10 月 11 日 0.1556 10 月 12 日 0.1532 10 月 13 日 0.1545 10 月 14 日 0.1481 10 月 15 日 0.1527 表 表 3-5

 TVOC 环境质量现状表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坐标/m 污染物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μg/m³)

 监测浓度范围/(mg/m³)

 最大浓度占标率/% 超标率/% 达标情况 X Y G1项目所在地 0 0 TVOC 8h 600 0.1436~0.1556 25.93 0 达标 由表 3-5 可以看出,项目特征污染因子 TVOC 参考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 D 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表明当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附近水体为镇海水,为了解镇海水水质状况,项目引用《开平市四季洗涤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委托广州华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镇海水的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 表 3-6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统计结果 监测点位 采样时间 pH值 水温 DO COD Cr

 BOD 5

 氨氮 总磷 LAS 镇海水与苍江交汇处下游500m处 2017/3/17 7.25 15.8 3.82 17 3.6 0.612 0.12 0.11 III类标准 6~9 / ≥5 ≤20 ≤4 ≤1 ≤0.2 ≤0.2 标准指数 0.13 / 1.22 0.85 0.9 0.61 0.6 0.55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镇海水监测水质 DO 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余监测指标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说明镇海水水质质量一般。

 鉴于项目区域水质较差,地方政府一方面应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的建设,另一方面环保部门需加强工业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1、加快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2、清理河涌淤泥,并妥善处理处置。

 3、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尽可能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绿化、冲厕等方面,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

 4、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排污企业偷排、漏排不达标污水以及超水量排放污水也是造成镇海水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环境监察部门应严查严惩偷排漏排企业,使企业做到达标且不超水量排放。

 3、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了解项目所在地噪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委托广州市二轻系统环境监测站使用型号为 AX-013、AX-025 的噪音测试仪对项目周围噪声进行监测,噪声监测方法严格按国家环保局颁布的规范进行,以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 作为评价量。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本环评在项目周边各设置了 4 个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1 日。

 监测频次:昼间、夜间各一次。

 监测点位:项目西侧,由于项目东、南、北侧紧邻其他企业厂房,无法进行监测,则本次仅对项目西侧噪声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统计见下表。

 表 表 3-7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 dB (A )

 编号 监测点位 2019/10/10 2019/10/11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dB(A)

 N1 项目西侧边界外 1m 59.1 48.2 58.8 48.4 标准限值(dB)

 60 50 60 50 是否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从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西侧的噪声监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4、生态环境 该项目地块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

 5、地下水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 地下水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62、石材加工,”中“全

 部”类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不需要开展地下水评价。

 6、土壤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规定,对照导则附录A,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3032 建筑用石加工,属于“制造业”中“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及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中“其他”类别,属于行业类别中的“III 类”。同时,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街广场南路南侧幕村工业区 11 号 A1 铺,占地面积 400m 2 ,约 0.04hm 2 属于≤5hm 2 ,占地规模属于小型。根据周边环境现状可知,本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本项目敏感程度属于“不敏感”类别。综上,对照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则本项目可不进行土壤现状调查。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建设区域周围空气环境质量,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保护评价范围内的镇海水的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II 类的要求。

 3、声环境:项目厂界四周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敏感点是指环境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幼儿园、居民住宅、科研单位、饮用水源地及风景名胜古迹等。根据对项目的实地勘察,以项目所在地的中心为坐标原点,建设项目边长 5km 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详见表 3-8。

 表 表 3-8 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点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云顶华庭小区 673457.13 .28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E、N 114 安吉村 673173.86 .01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W 190 金山中学 672600.93 .68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W 562 开平市市区 673254.20 .91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 411 金腾村 673909.13 .17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E 661 天富豪庭小区 672345.44 .82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W 921 金山小学 672416.14 .76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W 996 冲翼村 674332.85 .65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E 953 红进村 674318.32 .00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E 945 梁金山居委会 672570.55 .89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NW 1004 神冲村 674803.90 .47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E 1445 水边村 675179.79 .28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NE 1807 网中村 675165.60 .29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E 1625 新开村 675095.56 .11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NE 2028 东乐村 671698.09 .58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SW 1694 西安村 671616.87 .51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W 1729 龙山新村 671469.65 .68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NW 2043 噪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与厂房最近距离(m)

 保护目标类别 云顶华庭小区 E、N 114 GB3096-2008

 2 类标准 安吉村 SW 190 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与厂房最近距离(m)

 保护目标类别 镇海水 S 1660 GB 3838-2002

 III 类水标准

 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特征污染因子TVOC参考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详见下表所示。

 表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μg/m 3 ) 标准来源 SO 2

 年平均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NO 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PM 10

 年平均 70 24 小时平均 150 PM 2.5

 年平均 35 24 小时平均 75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1 小时平均

 200 CO 24 小时平均

 4000 1 小时平均

 10000 TSP 年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300 TVOC 8 小时平均 6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表 表 4-2

  地表水质量标准

 单位:pH 无量纲,其余 mg/L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目 III

 类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限值;悬浮物选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标准限值 pH 值 6~9 DO ≥5mg/L COD Cr

 ≤20mg/L BOD 5

 ≤4mg/L 氨氮 ≤1.0mg/L SS ≤30mg/L 总磷 ≤0.2mg/L 石油类 ≤0.05mg/L LAS ≤0.2mg/L 3、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厂界四周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表 表 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标准限值 dB(A)

 昼间 夜间 2 60 50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湿法加工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包括湿法切割、打磨加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户外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物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4-4、4-5。

 表 表 4-4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单位:mg/L (pH 值除外)

 工艺与产品用水 pH BOD 5

 氨氮 COD 总磷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6.5-8.5 ≤10 ≤10 ≤60 ≤1

  表 表 4-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单位:pH 无量纲,其余 mg/L 标准名称 作物种类

 pH

 COD Cr

 BOD 5

 SS NH 3 -N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旱作物

 5.5-8.5

 ≤200 ≤100 ≤100 / 2、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粘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 S 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 1 第 II 时段和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见下表:

 表 表 4-6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执行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 3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总 VOC S

 30 / 2.9

 2.0 3、噪声:

 项目营运期的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表 表 4-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类别 标准限值 dB(A)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4、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 2013 年 6 月 8 日发布)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65 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号)及《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1]37 号),总量控制指标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 Cr )、二氧化硫(SO 2 )、氨氮(NH 3 -N)及氮氧化物(NOx)、总氮、总磷、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总量控制因子及建议指标如下所示: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户外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因此无需申请废水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不分配 CODcr、氨氮等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 VOC S 。废气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 S :0.023t/a,均为无组织排放。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㈠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故无需考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装饰石材。其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 5-2 所示:

  图 图 5-2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项目营运期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

 1. 湿法 切割:将外购的大理石、花岗岩采用湿法切割(边切割边加水)成产品所需要的规格,则此工序无粉尘产生,会有一定的噪声、废水、固废产生。

 2. 粘合:将切割好的大理石、花岗岩采用人工方式涂胶粘合,用胶包括环氧干挂结构胶 A 胶、环氧干挂结构胶 B 胶、云石胶。此工序会有一定的有机废气、噪声、固废产生。

 3. 水磨 :粘合后采用水磨方式对石材进行打磨,则此工序无粉尘产生,会有一定的噪声、废水、固废产生。

 4. :

 防水处理:水磨后再采用人工方式涂石材养护剂进行防水处理,此工序会有一定的噪声、有机废气、固废产生。

 5. 增亮:防水处理后的大理石、花岗岩再采用人工方式涂云石加光蜡,使其增亮,有光泽。此工序会有一定的噪声、有机废气、固废产生。

 6. 成品、入库:对打好蜡的成品进行人工方式检验,成品入库,待售。

 营运期产污环节如下表:

 表 表 5-1 项目营运期产污环节 污染类型 污染环节 污染物名称 主要污染因子 排放去向 废水 湿法切割、水磨工序 湿法切割、水磨废水 COD、SS 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 COD、NH 3 -N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户外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废气 粘合、防水、增亮工序 VOC S

 VOC S

 车间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 设备运行 设备噪声 噪声 / 固废 切割工序 废边角料 一般固废 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水处理 沉渣(石粉)

 一般固废 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原料包装 废包装桶 危险废物 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职工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㈡ 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源强: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租用的厂房基本已建成,不存在基建施工情况,只需进行设备的进驻与安装,因此,利用原有建筑进行设备安装,无土建施工,施工期主要产生噪声影响,无施工期扬尘、废水、固废等污染 二、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 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1 、水污染源 (1)生产废水 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包括湿法切割、水磨废水。

 其中,项目湿法切割工序中,用水量约 2m 3 /d,其中有少量自然蒸发和石粉末等带走的水,水量损耗 5%,则新鲜水补给量为 0.1m 3 /d,30m 3 /a。

 水磨工序中,用水量约 2m 3 /d,其中有少量自然蒸发和石粉末等带走的水,水量损耗 5%,则新鲜水补给量为 0.1m 3 /d,30m 3 /a。

 项目湿法切割、水磨废水每天产生量为用水量的 95%(剩余 5%蒸发等损耗),则生产废水产生量为 3.8t/d,1140t/a,产生的废水在切割、打磨工序下方均设置水槽将废水集中汇入管道后,排入本项目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同类企业的清洗废水的类比调查,COD Cr 400mg/L,氨氮 8mg/L,SS 为1000mg/L,本环评要求企业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项目有工作人员4人,年工作300天,厂内不设置食堂及员工宿舍,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可知,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按4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48m³/a。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43.2m 3 /a,这部分污水主要含COD、BOD 5 、SS、NH 3 -N等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户外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30

 图 图 5-3 项目用水平衡图 生产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如下:

 表 表 5-2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和产排量 项目 COD Cr

 SS NH 3 -N 单位:m 3 /a 生活用水 三级化粪池 48 43.2 新鲜水 清洗用水 108 570 定期由附近农户外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湿法加工 30 570 30 损耗 4.8 损耗 30 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3.2 回用 570 回用 570 1140

 生产废水 1140m 3 /a 产生浓度(mg/L)

 400 1000 8 产生量(t/a)

 0.456 1.14 0.0091 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处理后浓度(mg/L)

 0 0 0 处理后排放量(t/a)

 0 0 0 类比同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排情况如下:

 表 表 5-3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和产排量 项目 COD Cr

 BOD 5

 NH 3 -N SS 生活污水 43.2m 3 /a 产生浓度(mg/L)

 250 150 30 200 产生量(t/a)

 0.011 0.0065 0.0013 0.0086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情况(定期由附近农户外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处理后浓度(mg/L)

 200 100 25 100 处理后(t/a)

 0.0086 0.0043 0.0011 0.0043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物标准 200 100 / 100 2、 、 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粘合、防水处理、增亮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①粘合工序废气 本项目在粘合工序用到环氧干挂结构胶 A 胶 、 环氧干挂结构胶 B 胶 、 云石胶,根据表 1-4 可知,项目使用过程中会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以 VOCs 计,其中,环氧树脂、聚酰胺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中各固体份含量约 95%,有机溶剂含量为 5%,有机溶剂按 100%挥发计,则项目 VOCs 产生量为 0.1t/a。详见下表所示:

 表 表 5-4

 本项目粘合工序废气

 序号 成分 组分比例(%)

 含量(t/a)

 VOCs 产生量(t/a)

 1 环氧干挂结构胶 A 胶(0.216t/a)

 —环氧树脂 20 0.0432 0.0022 2 环氧干挂结构胶 B 胶(0.216t/a)—聚酰胺树脂 20 0.0432 0.0022 3 云石胶(0.432t/a)

 —不饱和聚酯树脂 25 0.0108 0.00054 合计 65 0.0972 0.00494 ②防水处理废气 本项目在防水处理用到石材养护剂,其中根据表 1-4 可知,养护剂中挥发份占 80%,石材养护剂用量为 0.02t/a,按 100%挥发计,则项目 VOCs 产生量为 0.016t/a。

 ③增亮工序废气 本项目在增亮工序用到云石加光蜡,其中根据表 1-4 可知,云石加光蜡中挥发份占10%,云石加光蜡用量为 0.0168t/a,按 100%挥发计,则项目 VOCs 产生量为 0.00168t/a。

 则项目在粘合、防水处理、增亮工序产生的 VOCs 量合计为 0.023t/a,每个工序工作时间约 8 小时(年工序 2400h),由于 VOCs 产生量较少,且常温涂胶,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废气对员工的影响。

 则 VOCs 产排情况表 5-5 所示。

 表 表 5-5

 本项目 VOCs 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量 排放量 无组织污染物排放 产生量 t/a 产生速率 kg/h 排放量 t/a 产生速率 kg/h 粘合、防水、增亮工序 VOCs 0.023 0.0096 0.023 0.0096 3 、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70~90dB(A)。噪声特征均以连续性噪声为主,间歇性噪声为辅。本项目噪声源强统计见表5-14所示。

 表 表 5-6 主要噪声源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运转方式 等效声级 dB(A)

 1 切割机 2 台 连续 80~90 2 水磨机 2 台 连续 80~90 3 循环水池 1 个 连续 70~80 4 沉淀池 1 个 连续 70~80 4 、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沉渣(石粉)、废包装桶及员工生活垃圾。

 ①废边角料 项目在切割过程中产生一定石材废边角料,产生量的废边角料约原料用量为 5%,项目大理石、花岗岩用量分别为 480m 2 、240m 2 ,产品产量为 360m 2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每平方米大理石、花岗岩的重量均为 60kg,则废边角料产生量为 21.6t/a,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沉渣(石粉)

 石材在切割、打磨过程中均采用湿法工序,产生的废水经管道进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产生量为 1140m 3 /a,废水中悬浮物浓度约为 1000mg/L,经沉淀处理后废水悬浮物浓度约为 30mg/L,则沉淀池沉渣产生量约为 1.11t/a。此部分沉渣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③废包装桶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环氧干挂结构胶 A 胶包装桶、废环氧干挂结构胶 B 胶包装桶、废云石胶包装桶、废石材养护剂包装桶、废云石加光蜡包装桶,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包装桶产生量约为 0.01t/a,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 HW49,危废代码:900-041-49。要求企业集中放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 4 人,生活垃圾按 0.5kg/人·天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2kg/d、0.6t/a。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理。

 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 5-7。

 表 表 5-7 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t/a)

 1 废边角料 切割工序 固态 废石材 21.6 2 沉渣(石粉)

 废水处理 半固态 污泥 1.11 3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固态 废胶、废蜡、废养护剂 0.01 4 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固态 果壳、纸屑 0.6 2、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进行判定,判断每种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结果详见表 5-8。

 表 表 5-8 项目副产物属性判定表(固体废物属性)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固体废物 判定依据 1 废边角料 切割工序 固态 废石材 是 4.2-a 2 沉渣(石粉)

 废水处理 半固态 污泥 是 4.4-e

 3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固态 废胶、废蜡、废养护剂 是 4.1-h 4 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固态 果壳、纸屑 是 4.4-b (2)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判定结果详见表 5-9。

 表 表 5-9 项目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危废代码 1 废边角料

 切割工序 否 / 2 沉渣(石粉)

 废水处理 否 / 3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是 HW49

 900-041-49 4 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否 / 3、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 5-10。

 表 表 5-10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属性 危废代码 产生量 (t/a)

 1 废边角料 切割工序 固态 废石材 一般固废 / 21.6 2 沉渣(石粉)

 废水处理 半固态 污泥 一般固废 / 1.11 3 废包装桶 原料包装 固态 废胶、废蜡、废养护剂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0.01 4 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固态 果壳、纸屑 一般固废 / 0.6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的要求,项目废物分析情况汇总见表 5-11。

 表 表 5-11 项目危险废 物汇总表 序号 危废名称 危废类别 危废代码 产生量 t/a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产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包装桶 HW49 900-041-49 0.01 原料包装 固态 废胶、废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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