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泾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初三 发布时间:2020-08-23 点击:

 漕泾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农业节水减排、提高用水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1 号),以及上海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委、环保局《关于印发〈2017 年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沪水务〔2017〕643 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化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17〕714 号)的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区域生态环境整治和绿色生态安全农业发展目标,处理好农业生产、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关系,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实施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探索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节水奖补机制,健全农业用水管理机制,实现灌溉设施管护全覆盖,逐步形成农田水利设施的良性运行。

 (二)实施原则

 农业水价改革坚持这四个原则,一是坚持综合施策,二是坚持供需统筹,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四坚持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

 由村委会负责协调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户等农业用水单位和个人,采用属地化管理模式,以自治方式或委托第三方运维等方式,实施开展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探索以农业水价弥补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成本,将包括“农田灌溉设施维修费、日常养护费、人工费用和灌溉电费”纳入农业水价成本范围。

 维修费:指灌溉泵房、机泵、灌排沟渠、田间机耕路、窨井、放水口等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费用。

 日常养护费:指灌排沟渠管的清淤、修坡、机泵保养等费用。

 人工费用:指为保证灌溉设施正常运行,配备的农田灌溉设施供水人员如放水员等工资支出。

 灌溉电费:用于灌区灌溉产生的用电费用。

 按照“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以镇作为农田灌溉设施供水管理主体,以村作为用水主体。

 (三)实施目标 紧紧围绕“双控考核、双策驱动、双化模式、双降目标”工作思路,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控制,通过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激励政策驱动,采取日常运行属地化和维修养护市场化等模式,实现降低农业用水量和降低管护成本、建立农田水利设

 施长效管理机制的目标。

 二、实施方案 (一)建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镇办公室、经管中心、资产公司、财政所、农技站、水务站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实施漕泾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二)理清主要任务 1.开展灌区基本情况调查。主要以灌区为单元调查每个灌区全灌水周期的用电量和用水量、灌区控制面积、种植作物类型(水田、菜田、果园、林地等)、调查当前灌溉设施运行管护的成本、资金筹措方式等内容并将调查成果进行汇总。

 2.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市相关配套政策,研究本镇农业水价成本和价格核定办法、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办法、考核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为修订主要农作物灌水定额及时开展灌区定额用水量核定和实际用水量计量提供基础资料,便于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

 3.健全运行维修养护机制。建立镇、村二级管养体制,明确镇级灌溉设施维修保养责权,按照设施现状分轻重缓急,逐年制订维修计划和方案,实施灌溉设施维修,包括水泥明沟、地下管道岁修和电灌站设备大保养、房屋翻修等。继续深化固化长效管

 理经验以“四项制度”(

 设施登记制度、使用发证制度、责任落实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作为核心,围绕“五个一”框架(即:一套工作制度、一组管理网络图、一套管理台帐、一份统计测算表和一本照片图册)要求深入推进长效管理工作,基本形成农田水利设施“日常运行属地化、维修养护市场化、检查考核常态化”的格局,不断提升灌溉设施运行维修养护水平。

  按照灌溉泵站维修养护由镇负责,沟渠路维修由所在村委负责,灌溉泵站运行、沟渠路清理由经营者(大农户)负责的原则,实行一种分级管理的模式,具体如下:

 (1)每年由各村统计申报维修计划,报镇领导小组审核后,自行委托专业队伍进行维修。水务站负责维修质量检查,镇经管中心会同水务站、农技站进行审价。

 (2)沟渠路维修养护由各村委负责实施;经费在其余设施维修(沟渠路)费用中支出。

 (3)沟渠路清理原则上由各村委负责实施(涉及大农户的由经营者负责清理);灌溉泵站运行、统一放水一般由村委指派机口主任负责,组织相对固定的放水员轮流打水、记录运行表、汇报异常情况等并实施监督工作;经费在设施运行费用中支出。

 灌溉设施的运行养护和维修包括检查、清理、维修、保养等多方面,具体标准和内容参照《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技术规程》执行。

  4.进行标准化养护资金测算。参照《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对灌溉设施的运行养护和维修(包括检查、清理、维修、保养等多方面)开展标准化养护资金测算,并逐步形成养护标准化规范化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补贴资金来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贴资金由市、区、镇三级资金构成,按灌溉面积予以补贴,市财政每亩补贴 36 元,区财政每亩补贴18 元,镇财政每亩补贴 18 元,共每亩补贴 72 元,其中,长效管理补贴 22 元/亩、节水灌溉补贴 20 元/亩,设施维修补贴 30元/亩。村级自筹运行资金为 48 元/亩。共计 120 元/亩。

 二是资金拨付方式。长效管理补贴 22 元/亩以转移支付拨至各村;设施维修补贴 30 元/亩,按实际维修发生后实施专项补贴支付至维修单位;节水灌溉补贴 20 元/亩视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三是资金使用方式。镇财政的长效管理补贴 22 元/亩、节水灌溉补贴 20 元/亩,无需进行政府采购,年底由镇按照考核方案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至各村;设施维修补贴资金 30 元/亩,按制定的维修计划,按照维修项目进行资金使用(所需额度较为巨大的,需村自筹部分资金)。

 5.完善设施管理养护台账。不断加强灌溉设施长效管理的全过程监管,完善灌溉设施基本情况台账、灌溉用电用水台账、设施维修养护收支台账和管理考核台帐,逐步实现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检查考核的精细化管理。

 6.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镇农技站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漕泾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考核小组,制订考核办法和考评标准,每年分二次进行集中考核,分别在三夏、三秋时节。水务站和农技站进行平时检查。各村及时上报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改革等图片资料和管理养护情况,便于考核小组掌握全年度设施长效管理状况。

 考核结果将作为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经费补贴的拨付依据之一。

 (三)明确职责分工 镇农经站负责指导各村对农田灌溉设施如机口、衬砌明渠、地下渠道等进行清查统计;水务站作为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指导、监督、考评维修养护的进度质量和台帐资料。同时,根据各村需要,统筹兼顾,制订灌溉泵站维修养护的计划,落实队伍,组织实施;镇财政所负责落实资金的筹措和资金使用监管,规范资金专款专用;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参与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及时听取种粮大户、村级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谋划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深化完善;各村为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辖区范围内长效管理方案,组织落实灌溉设施运行和巡查队伍,制订相应工作制度,建立设施动态数据库,具体实施设施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工作,

 同时配合开展设施统计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同时,村委会应建立农田灌溉设施用水和费用收支台帐制度,并通过村务公开等方式公开上一年度农田灌溉设施用水总额、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养护收支费用、财政补贴等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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