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1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_信访工作先进

来源:初三 发布时间:2020-03-07 点击:

  商信联发〔2018〕16号

 **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关于评选推荐2017年度信访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责任,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获得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市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201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出色完成2017年度信访工作目标任务的县区委、政府,镇办党委、政府,市级部门、单位,县级部门、单位。 2、先进个人:为2017年度全市信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工龄三年以上且分管、负责或从事信访工作一年以上,市、厅级领导不参与评选)。 二、名额分配 本次拟表彰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三、评选程序 1、分配至各县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县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并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各项鉴定手续后报市信联办。 2、分配至各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信访局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并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各项鉴定手续后报市信联办。各系统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原则上应向基层一线倾斜。 3、全市联评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信联办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结合2017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确定,并统一办理各项鉴定手续。 4、所有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都需按要求填写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评审表(附表2、附表3),并撰写推荐材料(先进集体2000字左右、先进个人1500字左右,含电子版),一式二份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市信联办,未按时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四、表彰方式 经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初审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文通报表彰,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联系人:张庆华;联系电话:0914-2319625,13991569188;电子邮箱:zhangqh799@sina.com。

 附件:1、**市201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评审表; 2、**市201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评审表。

  **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2018年2月23日

  附件1 **市201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评审表 单位名称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 申报意见

  年

  月

  日 县区委、政府 或所在系统 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县区委书记或分管市级领导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纪检、综治、 环保、计生、 安监、信访

 鉴定意见

 (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各项鉴定手续。) 年

  月

 日 市信访工作 联席会议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市委、市政府 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附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附件2 **市201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评审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2寸彩照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分管工作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 申报意见

  年

  月

  日 县区委、政府 或所在系统 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县区委书记或分管市级领导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纪检、综治、 环保、计生、 安监、信访

 鉴定意见

 (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各项鉴定手续。) 年

  月

 日 市信访工作 联席会议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市委、市政府 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附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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