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协议书
来源:六年级 发布时间:2020-10-20 点击: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协议书
编号
县
乡
经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 款 方 借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借款方担保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贷 款 方 贷款单位:
(章)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
(章)
公证单位
公证机关
公证机关负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2.专项资金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方:
借款方: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自筹
万元,其它
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
贷款
万元。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
万元。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
台(套)
万元;
土建
平方
万元;
其它
万元。
第三条
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
%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
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
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
万
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
万元,
6.其它资金
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
%。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签章)
贷款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签章)
保证人(单位)
(公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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