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三个规定总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工作总结材料两篇

来源:六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18 点击:

 司法机关三个规定总结+ +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 0 2020 年工作总结 材料两篇

 司法机关三个规定总结

  司法机关 3 个规定总结 1、领会精神实质,完善制度机制。我院前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部干警大会,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分层次集中学习“3 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换学习心得。通过学习交换,切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 1 到规定要求中来。同时我院依照上级要求,不断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3个规定”落实情况,构成制度束缚协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2、照实 记录 通报 ,确保履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足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照实的记录,做到“1 案 1 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照实记录的予以正告、通报批评。同时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不是存在背法干预、插足、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

  谢绝情况)进行照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产生的背法干预、插足、过问司法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3、强化监督检查, 全面摸底排查。我院对“3 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把从 20xx 年以来履行贯彻落实“3 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履行“3 个规定”记录档案,未发现领导干部、检察人员存在违背“3 个规定”的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风格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进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偏向性问题,要求全部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避免司法干预情形的产生。

  4、加强 风格建设 ,守住规定红线。1 方面,从我院内部、从干警本身做起,加强司法风格建设,延续展开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彻彻底底地抓好“3 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背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干预其他政法部门办案。另外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束缚,摸排干警办案进程中是不是存在插足办案等违背“3 个规定”的情形,1 经查实,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并构成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截至目前,我院所办案件中,未出现违背“3 个规定”的情况。下步工作中,我院将建立“3 个规定”常态化学习机制,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扩大宣扬范围,照实记录“3 个规定”有关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努力营建风清气正的内外部环境,不断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风格建设再上新台阶。

 司法机关 3 个规定总结“为政之要,首在得人;方案既定,重在落实”。3 月 24 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对“3 个规定”履行情况展开调研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会议结束后,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3 个规定”热潮,全院上下深入领会和全面掌控“3 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眼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3 个规定”是新时期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足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对、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面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旁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出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偏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背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照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3 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3 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背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背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刺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遵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刺探案情应当予以谢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照实记录的责罚和照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 1 步规范司法人员与

 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动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制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漏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拜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背该禁令的处罚措施。“3 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利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守。

  “3 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坚实保障

  “3 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梗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1 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保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履行“3 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鼓励干警照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动,加强迫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背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鼓励机制,确保法官依法实行审判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然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背规过问案件问题产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干警知畏敬、存戒惧、守底线。

  “3 个规定”是践行“两个保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履行“3 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保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保护”就要

 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干警照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法官依法实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足、干预司法的背纪背法案件,和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背规接触交往行动的案件“零容忍”,发现 1 起查处 1 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刺探、泄漏、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背纪背法行动,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背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暴光、纪律处罚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情势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3 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本身 3 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构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避免司法案件遭到背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司法机关 3 个规定总结 1、制定相干制度。前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部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3 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换了学习心得。“3 个规定”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立起了避免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避免办理权利案、人情案、金钱案。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依照上级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3 个规定”落实情况,构成制度束缚协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2、重视记录报告,确保履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足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照实的记录,做到“1 案 1 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照实记录的予以正告、通报批评,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不是存在背法干预、插足、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谢绝情况)进行照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产生的背法干预、插足、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履行到位。全面展开自查自纠。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 8 月 30 日把从 2012 年以来履行贯彻落实“3 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履行“3 个规定”记录档案,未发现存在领导干部、检察人员违背“3 个规定”的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风格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进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偏向性问题,要求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避免司法干预。

  4、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1 方面,从我院内部、从干警本身做起,加强司法风格建设,延续展开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彻彻底底地抓好“3 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背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外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束缚,摸排干警办案进程中插足办案等违背“3 个规定”的情形,1 经查实,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截至目前,我所办案件中,未出现有关领导对具体案件打招呼、作指示的情况,但出现 1 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足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培训,确保将“3 个规定”精神转达到第 1 位干警。1 是全文学习转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足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 1 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动的若干规定》内容。2 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足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处置工作规程》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履行的实行意见》。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3 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控“3 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3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 0 2020 年工作总结 材料

 上半年,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自己协助主要领导负责的三个科室的日常工作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推进“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率先垂范,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职责,认真按照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自己履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做好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从组织推进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分管三个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建立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与相应科室建立责任清单,并根据责任范围认真加以组织实施,抓好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起好表率作用,与分管科室同志一起共同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并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强化教育,把纪律挺在前头做到警钟长鸣

  上半年,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员学习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增强了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必胜的信心。并组织分管科室人员学习讨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与分管科室人员个别谈心谈话两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提高了科室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大局意识与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结 合工作,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针对今年上半年突发新冠疫情,自治区对各项工作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对党员干部廉洁建设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

  一是抓制度,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活动等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自己与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有关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反对享乐主义和反对奢靡之风等。

  三是结合自治区对聚通用工作要求,疫情下各单位复工复产及年初疫情期间网上办公等特点,强化政务数据与网络保障,确保廉政建设与工作同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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