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1)

来源:四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06 点击:

 工商系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一、

 考核对象 本细则适用我系在编在岗教师。

 二、

 教学工作量 G(40 分)

 G=g1+g2 (一)课程教学工作量 g1(30 分)

 课程教学工作量主要指由学院安排的、在人才培养方案内讲授和辅导的课程、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训、顶岗实习、毕业综合实践)以及公选课等其他学院认可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根据我系实际情况,考核办法如下:

 1.专任教师,系专任教师学年平均课时量记为 K ,教师学年课时量记为 Ki, 1  KKik时,g1 计 27 分,g1=k×27,且 g1≦30; 2.行政兼课教师,系正副主任学年满 180 课时,其他行政坐班人员学年满 120 课时,计 30 分; 系正副主任 g1=180Ki×30,且 g1≦30; 其他行政坐班人员 g1=120Ki×30,且 g1≦30; (二)

 其他教学工作量 g2(10 分)

 g2= A + B + C + D + E - F 其他教学工作量包括专业建设 A、教学团队建设 B、教学文件建设 C、实训基地建设 D 及其他 E 等的工作量。考核办法如下:

 1.专业建设 A,3 分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主要负责人加 1 分,参与人加 0.5 分; 2)确定主题专业教研活动,不少于 2 周一次,不按时召开扣专业负责人 0.2 分/次,缺开扣负责人 0.5 分/次,成员全勤加 1 分,缺席活动扣 0.2 分/次;

 3)系组织教研活动,全勤加 1 分,缺席扣 0.2 分/次; 2.教学团队建设 B,1 分 有教学团队建设得 1 分,具体分值由团队负责人分配; 3.教学文件建设 C,4 分 1)授课计划,迟交扣 0.2 分/门,缺交扣 0.5 分/门,填写不齐全扣 0.1 分/处; 2)试卷,迟交扣 0.5 分/门,出卷有错误扣 0.1 分/处; 3)成绩录入,未按时提交扣 0.5 分/门; 4)实习、实训及毕业综合实践等实践教学资料提交,未按时完成扣 0.5 分/次,材料不齐扣 0.1 分/份; 以上 4 项,每项扣分上限各为 1 分。

 4.实训基地建设 D,1 分 建设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加 1 分,建设深度合作校企合作企业加 0.5 分; 5.其他 E,1 分 其他工作包括教师开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技能比赛组织与辅导等系认可的教学工作量。该部分工作量折合成课时数,加 0.1 分/节,加分以 1 分为限; 6.调停课 F 每学期调停课(不含公出、培训进修、病假及其他法定假),调停课超过 6 节(不含 6 节)以上,扣 0.05 分/节,停课应补未补课时扣 0.1 分/节。

 以上各项目,由考核小组根据该学年具体情况进行评分,上限值为 10 分。

 三、教学效果 X(30 分)

 X = (X1*30% + X2*30% + X3*20% + X4*20% )*0.3 - X5 因子 内容 权重 检查时间 X1 学生网上评价 30% 期中 X2 院督导评价 30% 全年

 X3 系督导评价 20% 全年 X4 课程设计检查 20% 专门时间 X5 教学事故与差错 扣分上限 20 分 全年

 1. 学生网上评价分数 x1 学年有多门课的,取该教师多门课的评价平均值; 2.院系督导评价 X2、X3 该两项分值由学院教学督导处统一提供; 3.课程设计检查 X4 根据温职院教[2010]19 号文件执行; 4.教学事故与差错 X5 教学事故与差错扣分标准为:教学差错扣 5 分/次,三级教学事故扣 20 分/次,多次差错累计扣分,累计扣分上限为 20 分。

 四、教学改革与研究 Y(30 分)

 教学改革与研究主要包括教学改革研究与成果、教研教改论文与论著。

 1.教学改革研究与成果(25 分)

 教学改革研究与成果主要包括教师承担的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含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项目、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等)、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指导学生获奖、教学成果奖等。以考核年度承担或完成的项目或成果为依据,具体计算办法依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研教改成果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温职院教〔2010〕20 号)进行评价。

 有实施(建设)周期的项目,其业绩点在立项当年一次计算。多人项目,业绩点系数分配如下:

 成员排序 合 作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两人 0.7 0.3

 三人 0.7 0.2 0.1

  四人 0.6 0.2 0.1 0.1

 五人 0.5 0.2 0.1 0.1 0.1 技能比赛获奖指导项目,有多人指导的,其具体分值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系考核小组审核确认。

 2.教研教改论文与论著(5 分)

 教研教改论文与论著指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教学研究论文、论著,按科技开发处计分办法计分。教研教改论文由本人申报,系考核工作小组认定。

 3. 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统计时间截点为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年度当年 6 月 20 日。

 五、考核等级 考核结论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B 级(含)以上比例不超过当年度(学年)本系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 60%,其中 A 级比例一般不超过 20%;C 级、D 级和 E级的具体比例由本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依据。

 工商管理系 2010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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