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证明事项通用清单
来源:四年级 发布时间:2020-08-12 点击: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证明事项通用清单
填报单位: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
李胄
联系电话:
2772595
序号 证明事项 名称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设定依据(依据名称规范表述及具体条文内容)
开具 单位 备注 1 产权证明 市级文物暂时保护单位的公布370722005000 《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1994 年 7 月 22 日颁布)第十七条: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可以由市、区县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公布为文物暂时保护单位,参照同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护。
房管部门 房产证可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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