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

来源:二年级 发布时间:2020-11-09 点击:

 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和规范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重大事项向县委政法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党管政法原则落到实处。

 第三条

 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治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坚持权责统一。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既审时度势做好请示报告工作,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该

 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三)坚持精准高效。及时客观的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严禁打折扣、搞变通、不实事求是,严禁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

 第四条

 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公安局党委、县司法局党组承担重大事项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县直政法单位办公室(下文中明确其他报送主体的除外)负责承办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具体工作,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接受办理县直政法单位党委(党组)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各党组织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

 政法委办公室负责接受办理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部门向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接受办理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请示报告工作。

 第二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 第六条 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一般应当以组织名义进行,向负有领导或者监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党组织负责同志名义代表

 党组织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更高层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七条 接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织,应当根据事项性质和内容向负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

 第八条 接受归口领导、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的领导,向其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归口领导、管理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九条 接受归口指导、协调或者监督的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一般应当抄送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

 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应当统筹所负责区域、领域、行业、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归口统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总体情况、牵头事项完成情况等。

 第十条 涉及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的重大事项,应当由有关党组织向共同上级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联合请示报告应当明确牵头党组织。

 党政机关联合请示报告的,一般应当将上级党政机关同时列为请示报告对象。

 第十一条 根据党内法规制度规定,党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和党的工作机关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接受下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并作出处理。

 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有关负责同志可以就分管领域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也可以受党组织或者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委托,就全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三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 第十二条 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国家安全、港澳台侨、外交、国防、军队等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只能由党组织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需要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 (二)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立法事项、重大体制变动、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机构调整、重要干部任免、重要表彰奖励、重大违纪违法和复杂敏感案件处理等; (三)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

 (四)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口径,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和不易把握的问题; (五)出台重大创新举措,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需要先行先试,或者创新举措可能与现行规定相冲突、需经授权才能实施的情况; (六)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 (七)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 (八)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工作中需要上级党组织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 (九)调整上级党组织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知悉范围,使用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未公开的讲话、音像资料等; (十)其他应当请示的重大事项。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上级党组织就有关问题已经作出明确批复的;事后报告即可的事项等。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一)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情况; (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

 况,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交办事项的研究办理情况; (三)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包括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巡视巡察整改、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况; (四)全面工作总结计划; (五)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六)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七)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舆情; (八)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九)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表态和情况反映等。

 第十五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备下列事项:

 (一)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三)有关干部任免; (四)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辞去、免去或者自动

 终止; (五)其他应当报备的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中央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各部门、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应当对本领域、行业、系统内请示报告的具体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上级党组织应当从实际出发,对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中主题相近、内容关联的同类事项归并整合提出要求,促使请示报告精简务实。

 第十七条 党组织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请示报告事项范围和内容,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

 第四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 第十八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般应当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批审定,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或者作出。必要时应当事先报上级党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同意。

 两个以上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的,应当协商一致后呈报。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给上级党组织以充足研判和决策时间。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职尽责,并及时进行后续请示报告。

 定期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专题报告根据工作进展

 情况适时进行,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专题报告应当注重反映落实见效情况,不得一味求快。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报告。突发性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

 第二十条 提出请示应当阐明请求事项及相关理由。报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对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重大事项,受理党组织如需以其名义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的,应当认真研究并负责任地提出处理建议,不得只将原文转请示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 上级党组织收到请示后,一般由综合部门提出拟办意见报党组织负责同志按照规定批办。

 党政机关联合提出的请示,由上级党组织牵头办理。

 第二十二条 上级党组织对受理的紧急请示事项应当尽快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应当主动向下级党组织说明情况。

 第二十三条 请示的答复一般应当坚持向谁请示由谁答复,特殊情况下受理请示的党组织可以授权党组织有关部门代为答复。

 第二十四条 报告应当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参考价值,有

 助于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力戒空洞无物、评功摆好、搞形式主义。报告应当简明扼要、文风质朴,呈报党中央的综合报告一般在 5000 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 3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有关内容可以通过附件反映。

 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收到报告后,应当由综合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报送党组织负责同志阅示。综合部门可以将主题相同、内容相近的报告统一集中报送,或者摘要形成综合材料后报送。

 党组织负责同志对报告作出批示指示的,综合部门应当及时按照要求办理。

 第二十六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报告的综合分析利用。对于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可以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宣传;对于共性问题,应当予以重视并研究解决;对于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吸收、推动改进工作。

 第二十七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办理情形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第五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方式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应当根据重大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第二十九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适宜简便进行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对于情况紧急或者重大事项处理尚处于初步

 酝酿阶段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先行请示报告,后续再以书面方式补充请示报告。

 第三十条 口头请示报告视情采用通话、当面、会议等方式。内容较为简单或者情况十分紧急的,可以采用通话方式;内容较为复杂或者情况敏感特殊的,可以采用当面方式;内容较为正式或者涉及主体较多的,可以采用会议方式。

 口头请示报告应当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确保有据可查。

 第三十一条 非紧急情况、重大事项处理处于相对成熟阶段或者不适宜简便进行的请示报告,应当采用书面方式。

 第三十二条 书面报告视情采用正式报告、信息、简报等方式。信息侧重于报告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注意的问题、现象和情况等,应当做到及时高效、权威准确。简报侧重于报告某方面工作简要情况。

 党组织应当统筹用好书面报告方式,坚持‚一事不二报‛,一般不得就同一内容使用多种方式重复报告。上级党组织明确要求正式报告的,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第三十三条 党组织可以利用电话、文件、传真、电报、网络等载体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涉密事项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基层党组织开展请示报告工作可以更加灵活便捷、突出实效。

 第六章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

 第三十四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党员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者作出决定; (三)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 (四)转移党的组织关系;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 党员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 (二)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 (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情况; (四)流动外出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七条 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超出自身职权范围,应当由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属于自身职权范围但事关重大的问题和情况; (三)代表党组织对外发表重要意见;

 (四)因故无法履职或者离开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 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一)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组织决定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正确行使权力,参与集体领导情况; (四)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情况; (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遵守廉洁纪律情况; (六)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中发现重要问题,以及违纪违法情况; (七)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党组织应当及时办理党员、领导干部的请示事项,必要时可以对报告事项作出研究处理。

 第七章 监督与追责

 第四十条 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并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通报。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对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提醒纠正,并将有关情况体现到考评通报中。

 第四十四条 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擅自决定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事项,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 (二)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重视不部署,工作开展不力的;

 (三)违反组织原则,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的; (四)缺乏责任担当,推诿塞责、上交矛盾、消极作为的; (五)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请示报告内容不实、信息不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工作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应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第四十六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 2020 年 1 月 31 日起施行

 2020 年某县党建工作总结精选

  今年,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组部的部署和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聚焦重点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政治和思想重点,持续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 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基层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一项基本职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解决学习不自觉、不系统、不深入和落实不到底、行动跟不上的问题。重点抓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行动。出台《关于分层次分领域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行动的实施方案》,建立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乡镇(街道)党校为辅助、部门行业系统党校为补充的线下培训基地,网上党校为依托的线上培训基地,实行线上线下同频培训党组织书记,确保全县 xx名党组织书记每人每年至少参加 1 次培训。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运用疫情防控经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条例和农村、国有企业、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辅导解读、政策答疑。目前,举办线上培训班 xx 期,培训党组织书记 xx 名;举办线下培训班 xx期,培训党组织书记 xx 名。总培训率占全县党组织书记的xx。

 二是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提升行动。出台《关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一体化建设,打造‚智慧教育‛新模式,实现规划‚一张图‛、信息‚一张网‛,每年分期分批对全县 xx党员全部轮训一遍。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把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作为教育培训的‚活教材‛,深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加大师资、教材、阵地建设和经费保障力度,推动教育培训向重点难点群体覆盖、向基层一线倾斜。目前,全县已培训党员 xx 名,占 xx%三是推进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定《全县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导则》,进一步完善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七项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推动基层党委负起具体指导和严格把关责任,着力解决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计划不切实际、上下一般粗等问题;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员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等积极参与讲党课,增强党课吸引力和感染力。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贯穿‚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全过程各方面,督促领导干部在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提高组织生活严肃性实效性。结合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情况作为县巡察的重点,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等问题。2020 年以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正常开展,频次符合规定要求,质量不断提升。

 二、聚焦建设过硬基层组织重点,持续提长基层组织组织力 坚持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推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长效化‛的要求,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一是坚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县持续开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 1 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 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 名第一书记驻村、1 个县级机关单位结对的‚四个一‛整顿措施,按照‚一村一组‛的要求,对去年集中整顿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看限期整改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需要持续深入解决问题的要纳入今年整顿范围,滚动整顿、查缺补漏、巩固提高。充分运用集中整顿的成功经验,推进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县级领导干部‚村村到‛,定期抓好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应纳尽纳、应整尽整,特别是对未出列贫困村,实行‚一村一策‛

 落实整顿措施。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落实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机制,及时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全县共排查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xx 个,已销号 xx 个,占整顿总村数的 xx%以上。清理‚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 xx 个。

 二是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聚焦挂牌督战的乡镇、村,对村党组织书记不胜任不尽职的进行坚决调整,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从县乡机关选派。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做到每个村至少要储备 1 至 2 名后备力量,做好换届人选准备工作。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保持贫困村第一书记稳定,今年原则上不轮换,已经脱贫的村第一书记不能撤。2020 年以来来,新选和调整充实村党组织书记 xx 名,储备村党组织书记 xx 名。

 三是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照中央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安排,研究确定了发展壮大大村级集体经济第二批扶持村,制定了《全县发展壮大大村级集体经济第二批扶持村工作方案》,全面推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经营资产、经营资源、经营资金、经营项目、经营电商、健全保障制度的‚五经营一保障‛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群众受益。到目前,第二扶持的 xx 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xx 万元以下村,己有 xx 村集体收入达 xx 万元以上。

 四是推动乡镇党委更好发挥龙头作用。把乡镇班子建设

 放在基层组织建设的突出位置来抓,特别是选配好乡镇党委书记。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把乡镇党委龙头建设得无比坚强。,共新选配党委书记 xx 名,选拔干部乡镇优秀领导干部 xx 名。

 三、聚焦基层治理现代化重点,持续构建共建共享治理格局 总结运用城市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的好经验,进一步落实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主要抓了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全面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总结运用社区网格化管理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全面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把基层各类网格整合成治理‚一张网‛,推动服务、管理、资源、力量向网格集聚,提升社区党组织快速反应、精准落实、服务群众的能力。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落实管理监督和考核激励措施,提高社区工作者受社会尊敬、令人羡慕的职业地位。,完成了 xx 个城市社区的网格整合工作,新选配社区党组织书记 xx 名。

 二是强化各领域党组织互联互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

 急响应县、街道、社区三级党组织互联互动、形成合力、共克时艰的力量‚主轴‛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促进各领域党建融合发展。建立红色物业党建示范点,用党建引领破解城市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借鉴各经验,在社区建设集‚党组织办公、党建指导、党务服务、教育管理、社区文化、志愿服务、办公楼走廊和大厅及大院红色氛围营造等多个功能区于一体的面向党员、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达到有鲜明的政治功能、有‚15 分钟服务圈‛的合理布局、有明确的功能职责、有规范的工作流程、有常态的活动开展、有多方参与的工作模式、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基本的运行保障‚八个有‛的建设标准,把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领导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把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党建、政务、服务网络‚多网合一‛,把分散的信息系统整合起来,做到问题诉求及时上报、信息平台有序分办、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反馈,实现接诉即办、民呼必应,让群众享受便捷高效的线上线下服务。目前,已建成高标准的党群服务中心 5 个。

 四、聚焦‚两个覆盖‛重点,持续完善两新组织党组织体系

 针对两新组织党组织容易出现重建轻管、‚建了散散了建‛的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年‛活动,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重点抓了三点:

 一是精准施策促覆盖。组织街道社区、园区和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部门力量组成工作组,逐户上门排查,摸清两新组织运行及党组织组建情况。选聘 xx 名党建工作组织员、选派 xx 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帮建,具备条件的推动单独组建,园区、楼宇、商圈等集聚区实行区域联建,行业特征明显的归口统建,大量分散的‚小个专‛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小个专‛党委分类管理。2020 年以来来,新建党组织xx 个,有党员的基本实现党的组织覆盖,没党员的基本实现工作覆盖。

 二是达标建设促规范。推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标准,在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等 8 个方面细化要求,对标自查、考核验收、达标管理。2020年以来,集中整顿形同虚设的两新组织党组织 xx 个,调整优化联合党组织 xx 个。

 三是示范引领促提升。坚持全县统筹、各级培育、竞争晋级、动态调整,县、街道按照党组织总数 1%、3%的目标,分级培育打造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目前已建成二级示范点 xx 个,通过抓点连线带片,促进整体提升。发挥社会影响力大、资源动员能力强的社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稳步

 推进党建入章、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兼任书记、党组织对重大事项政治把关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等行业党建工作,率先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晰、信息精准、制度完善。

 五、聚焦解决‚中梗阻‛重点,持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 针对‚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还有不少‘中梗阻’‛问题,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上,重点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在抓实机关党建上持续用力。聚焦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推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每年通报抓党建情况;推动机关党委书记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结合换届工作落实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的要求;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为党员讲党课等制度。

 二是在抓实学校党建上持续用力。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县教育工委的作用,研究制定全县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文本,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健全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定期督促检查党建工作等制度,把党建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防止‚两张皮‛。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

 员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

 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吸引力。

 三是在抓实公立医院党建上持续用力。认真贯彻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理顺县乡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完善议事规则。继续发扬县乡医院党组织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中冲锋在前的精神,总结宣传医疗卫生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医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提升医院党建工作质量。,共评选表扬全县卫生系统抗疫先锋党员 xx名,党务工作者 xx 名,抗疫先进党组织 xx 个。

 六、聚焦过硬支部建设重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坚持认真落实总书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要求,突出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落实,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工作中,做到了三个着力:

 一是着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抓支部的政治责任。把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进一步明确了县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 1 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督促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年内全部

 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注重联系后进党支部,深入基层推动工作;充分运用县级党委巡察监督成果,加强村、社区党支部建设,在述职评议考核中突出抓支部建设的情况。

 二是着力夯实党支部工作基础。坚持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入手,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每个支部能够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对照党支部工作条例各项规定,主要看基本组织是否健全、基本队伍是否合格、基本制度是否落实、基本活动是否正常、基本保障是否到位。对已达标的,巩固成果、督促提高;对未达标的,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牢牢把握简便易行、务求实效这个关键,防止编制名目繁杂的指标体系、搞资料达标。

 三是着力发挥党支部和党小组管到人头的作用。推动党支部履行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重要职责,把党员队伍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党小组。扎实推进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着力解决‚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和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问题。有序推进党员队伍分类管理,着力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严格落实政治理论教育、党员流动外出向党组织报告、向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党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联系等基本制度,指导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加强衔接配合,做到应转尽转、应接必接,确保组织关系落地,防止出现‚口袋‛党员、‚隐形‛

 党员。对暂不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通过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将其纳入党组织管理。

 通过 2020 年以来的努力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有很多工作是需要全年坚持不懈地工作,才能出色完成。2021 年,要以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成绩为新起点,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撸起袖子加油干,落实落实再落实,创新创新再创新,创优创优再创优,以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推荐访问:政法委 党组 请示
上一篇:教师学习心得体会范文2020
下一篇:涂料行业市场分析与预测报告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