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扩容改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308

来源:二年级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项目编号:

 5119032018000329

 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扩容改造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采购人:

 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二 二 0 0 一八 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及报价产品的资格条件要求

  …16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17

 第五章

 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20

 第六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24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36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 购中心受 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拟对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扩容改造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文件编号:

 5119032018000329

 二、 谈判项目: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扩容改造采购项目。

 三、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6 28.6 万元

 四、谈判项目简介

 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采购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扩容改造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

 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自 8 2018 年

 12 月

 18

 日 日 09 :0 00 至

 8 2018 年 年 12

 月

 23 日 日 17 :0 00(北京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进行免费下载。

 2.潜在供应商不得更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凡擅自更改造成的后果自负。

 九、报名资格确认

 将谈判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开标当日 9 09 时 时 0 20 分前在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登科寺小学 3 楼)财务科凭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确认报名资格。

 十、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2018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不接受邮寄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谈判地点: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778773166 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交易受理科:0827-3369380 文件编制科:0827-3369376 交易组织科:0827-3369087 交易评审科:0827-336087 交易监督科:0827-3369380 财

 务

 科:0827-3369036

  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12 月 13 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价:

 28.6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

 28.6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 40%,有可能影响采购项目的实施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的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的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将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3 联合体 允许(不允许)

 4 政府采购扶持(或支持)节能、环保和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1 1 )节能产品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本次采购活动截止投标日前的最近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上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型号规格与节能清单型号规格须完全一致(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还须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完全一致)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认定(但是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清单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

 (2 2 )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本次采购活动截止投标日前的最近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上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投标产品型号规格与环境标志清单型号规格须完全一致(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还须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完全一致)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认定(但是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清单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

 (3 3 )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清单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4 谈判保证金 1.交纳金额:

 5700 元 2.交款方式:供应商须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出(以开户许可账号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

 3.收款单位: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4.开 户 行: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银行账号:

 88190120004208210

 6.交款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23 日

 17 时(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7.谈判保证金交退相关事宜咨询:高女士

 0827-3369036 注:谈判保证金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包号),如有遗漏或不实,交易中心将其视为不具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提供给财务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保证金金额。

 5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5 5% %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开 户 行: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银行账号: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6 采购文件咨询 1.采购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778773166 2.采购代理机构:陈女士。

 联系电话:0827-3369376 7 开 评 标 工 作咨询 开标工作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827-3369087 评标工作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27-3369087 6 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1 个工作日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恩阳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审科领取成交通知书,咨询电话:0827-3369087。

 7 供应商询问及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谈判文件的询问及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于采购过程及结果的询问和质疑由恩阳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督科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69380 邮

 编:636064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恩阳区财政局采管办。

 联系电话:0827-3368580。

 邮编:636064 9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送政务和交易中心备案。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2. 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为 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3)“谈判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谈判供应商”系指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XXX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了谈判保证金,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的有关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谈判。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谈判,参加谈判的也不能作为有效供应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知识产权

 6.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6.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6.4 如采用谈判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7. 谈判保 证金

 7.1 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7.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3 谈判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供应商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 谈判有效期

 8.1 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90 天。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

 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谈判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三、谈判文件

 9. 谈判文件的构成

 9.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判邀请; (二)谈判须知;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四)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五)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六)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七)采购合同 9.2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谈判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网上下载文件的除外),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sczfcg.com )即时以更正公告方式予以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查阅、下载。

 各供应商不得以没有看到澄清或更正公告为由而拒绝接受澄清或修改通知。

  四、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1. 响应文件的语言

 11.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2.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3. 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4. 联合体响应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4. 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谈判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4.1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写资格性响应文件:

 (1)谈判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2)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 14.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谈判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1)报价函;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谈判单位基本情况; (4)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5)所报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等材料予以佐证);

 (6)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7)所报产品技术参数对照表; (8)商务应答表; (9)证明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10)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说明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等;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编写。

 16.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 16.1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资格本 性响应文件一式一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

 份)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6.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16.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16.4 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成册,逐页编码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

 16.5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7.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 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谈判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7.2 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封装于 2 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报价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谈判供应商印章)。

 17.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第十七条规定处理。

 18. 响应文件的 递交

 18.1 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本章第19条规定密封后送达谈判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8.2 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1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谈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19.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本章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9.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谈判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19.4 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对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

 19.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

 20.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3 家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1. 签订合同

 1 21.1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 1 1 个工作日后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后在规定时间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1.2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7 7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后送交易中心评审科存档。

 21. 合同分包

 本次询价采购不允许合同分包。

 22.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 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3. 履约保证金

 23.1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3.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4. 履行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5.

 验收

 成效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财政部 74 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七、谈判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26. 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谈判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供应商,属于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27. 申请支付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95%。

 ,待安全运行一年后支付剩余款项。

  九、质疑和投诉

 28.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1 28.1 供应商 对 谈判 文件技术指标、参数 、 资质要求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询问书和质疑书递交地点及联系电话:

 递交地点:

 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3778773166

 28.2 供应商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由 恩阳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负责接收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询问书和质疑书递交地点及联系电话:

 递交地点:

 恩阳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督科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827- - 3369380

 第三章

 供应商及报价产品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当提供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

 应当提供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期内“一证一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此次谈判活动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此次谈判活动的不需提供); 5.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6.供应商提供缴纳 2018 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依据复印件; 7.供应商提供缴纳 2018 年任意一个月纳税缴税证明依据复印件; 8.供应商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新成立公司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应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新成立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详见第六章样例); 11.承诺函原件(详见第六章样例)。

 备注:

 1.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 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新成立企业若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依据。

 3 3 、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 购项目内容及参数要求

 编号 项目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位 详细参数要求 1 数据迁移 基层系统数据迁移 1 项 1.完成数据库迁移前的数据备份及恢复测试 2.完成基层系统数据库与县级人口健康平台数据库的分离操作 3.迁移基层系统数据库数据文件到新存储设备 4.迁移县级人口健康平台数据文件到备份存储 5.迁移虚拟化集群数据到备份存储 6.完成基层系统及县级人口健康平台业务数据到备份存储的迁移工作 7.完成迁移后的优化及测试工作 2 原生产存储升级改造 原生产存储升级改造 1 项 1.确保原生产存储数据已经全部迁移到新的存储介质,并进行业务测试 2.根据县级人口健康平台需求及未来数据增长速度,重新规划存储的配置方案 3.根据规划完成存储的存储池建立、LUN 划分、主机识别、LUN 映射等工作 4.完成业务服务器多路径软件的安装及配置 5.完成业务服务器外接存储的识别、挂载及文件系统建立 6.完成虚拟化集群数据的回迁及测试工作 7.完成县级人口健康平台数据库的回迁及测试工作 8.完成县级人口健康平台业务数据的回迁及测试工作 9.完成基层系统业务数据的回迁及测试工作

 3 虚拟化平台升级 虚拟化平台升级 1 项 1.将现有虚拟化集群数据迁移到新生产存储之中,确保虚拟化平台能正常启动,并且能正常管理各虚拟机,保证现有县级平台、基层系统、备份服务器、同步服务器等在内 18 台虚拟机能正常使用,并且数据完整。

 2.优化数据库集群(包括参数优化及存储路径优化)并出具数据库深度巡检报告 3.客户资产更新服务:包括资产梳理、设备上架拓扑更新、网络拓扑更新等 4.在线升级虚拟化集群到 Oracle VM Release 3.4.4,解决一系列软件 BUG,提升集群性能 4 数据库优化 数据库优化 1 项 1.对数据库全库进行备份,并进行备份还原模拟操作,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2.新存储设备上架安装及设备初始化(包括硬件初始化、授权申请及导入激活) 3.存储 SAN 交换机 ZONE 划分及其他调试 4.按照旧存储的规划进行新存储的配置及映射操作(包括多路径软件的安装配置) 5.将现有生产存储的数据库集群数据无缝迁移到新生产存储中,保证数据完整性、安全性及可使用性,按照用户要求准时恢复业务系统确保各个乡镇卫生院能正常访问基层医疗系统。

 6.将现有虚拟化集群数据迁移到新生产存储之中,确保虚拟化平台能正常启动,并且能正常管理各虚拟机,保证现有县级平台、基层系统、备份服务器、同步服务器等在内 18 台虚拟机能正常使用,并且数据完整。

 5 生产存储 生产存储 1 台 1.存储处理器:2U;双控;多核多处理器组。

 2.控制器:双活冗余控制器,控制器缓存≥32G。

 3.前端通道端口:光模块 SmartIO I/O 模块(SFP+,8Gb FC),每个控制器配置≥4 个光模块,共≥8 个光模块。

 4.数据安全保障:存储自带 UPS,支持异常掉电后 Cache 数据永久保存。

 5.RAID 类型:支持 RAID0、RAID1、RAID10、RAID3、RAID5、RAID10。

 6.磁盘:支持 SAS、SATA、SSD 磁盘混插,≥24 个盘位,机械硬盘,SAS,2.5 寸,1.2TB*4,固态硬盘 SSD,960G*4,2.5 寸。

 7.其他配置及授权:配置自主产权多路径软件(支持 Oracle Linux 6 UEK4);支持全局热备盘功能;配置精简配置;配置三层实时数据分层(Real Tiers);配置 SAS 到NL-SAS 的自动分层功能;支持 NAS 功能;支持 SSD 到 SAS、SAS 到 NL-SAS 的数据实时迁移;支持智能数据分级使用许可;配置本地复制(快照、卷镜像、卷克隆、Lun 拷贝、卷备份、迁移);配置远程复制功能;支持 SSD 读缓存扩展功能;支持多租户功能;支持数据销毁功能;支持存储控制器、风扇、电源等部件冗余热插拔更换。

 8.投标设备厂商通过 CCC 现场实验室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9.投标产品通过国家 8 级及以上抗震性能测试,提供证书或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公章。

 10.原厂质保三年。

 6 生产存储

 集成 生产存储

 集成 1 项 1.生产存储的上架安装及线缆链接 2.存储 SAN 交换机 ZONE 划分及其他调试 3.存储系统的初始化(包括存储池建立、授权申请等) 4.按照旧存储的规划进行新存储的配置及映射操作(包括多路径软件的安装配置) 5.数据库集群所有节点共享存储识别、持久性名称绑定、分区等操作 二、服务要求

 1、必须实现与原软件系统无缝对接; 2、供应商须对涉密数据保密承诺; 三、其他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 2、交货地点: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第五章

 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成立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成员中专家的产生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2.谈判小组成员中的采购人代表应当由采购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3.谈判小组成员确定后,不能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取或委托。

 二、资格审查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3.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4.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5.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6.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三、谈判

 (一)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组织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且被确定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应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谈判小组变动谈判文件的,应当要求谈判的供应商就变动

 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3.谈判过程中,谈判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谈判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4.谈判小组经与供应商谈判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二)谈判内容

 1.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服务等作为谈判内容,其中,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不作为谈判内容。

 2.技术:除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外,谈判供应商可在谈判过程中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和方案提出优化建议。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需要对本项目技术要求进行更改的,应当形成书面意见报采购人和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但更正后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最低要求。

 3.服务:谈判小组和供应商就本项目的产品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年限等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需要对本项目服务要求进行更改的,应当形成书面意见报采购人和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但更正后的服务要求不得低于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最低要求。

 (三)谈判报价

 1.报价采取多轮报价方式,以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本次谈判的有效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填写最后报价表,密封递交,由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供应商最后报价表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3.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3)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4)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5)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四、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书面解释。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应当给予书面解释,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谈判小组要求的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 复核

 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七、出具谈判报告

 (一)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谈判报告。

 (二)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6.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三)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谈判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谈判报告的有效性。

 八、确定成家供应商

 (一)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二)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后 5 个工作日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六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响应文件格式

 1 、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性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2 2 、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正/副本)

 项目编号:

 (资格性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

 二、承诺函

 巴中市恩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项目名称)的响应人,在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整体设计、规划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

 3、我公司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或者处理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6、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7、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8、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所提供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发生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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