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司法局开展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建设工程网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

 X XX 县司法局开展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方培养锻炼干部,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以及省司法厅、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 2020 年 9 月起,从县局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到司法所工作。现就推进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司法部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8〕115 号),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注重干部基层锻炼,补齐基层法治建设短板,努力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厉行法治、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显著提升,切实适应新时代新职能新使命新任务的要求,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切实转变,宗旨意识不断强化,群众工作能力有效提升,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进一步牢固树立;全系统无基层工作经历和新入职干部分期分批到基层接受锻炼,干部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基层工作经验进一步丰富;司法所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选派重点

 选派局机关干部下沉到司法所挂职、工作锻炼的重点是全县范围内的偏远司法所和人员力量较薄弱所。

 四、选派条件

 选派干部要求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不怕吃苦,甘于奉献,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五、主要措施

  (一)

 机关干部下基层蹲点调研工作。县局机关建立机关干部下沉蹲点制度,蹲点机关干部要聚焦基层问题,根据司法所实际工作困难,确定重点任务和支持目标,切实发挥机关干

 部参谋者、推动者、支持者的作用,与司法所干部一起谋划和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确保每名科级以下机关干部每年在司法所蹲点时间累计不少于 20 天(承担驻村扶贫工作任务的干部除外)。

 1.建立局领导对口联系司法所并开展蹲点调研制度。局领导每年根据工作分工对口联系没有机关干部下沉的司法所。具体联系的司法所,由局办公室商基层与社区矫正管理股协调有关基层司法所提出方案,报局主要领导审定,每年调整一次。

 2.建立局机关干部对口联系司法所,下派机关干部到对口联系司法所开展蹲点调研、帮助工作制度。具体联系没有机关干部下沉的司法所,在局机关各股室申报的基础上,由局综合办公室商基层与社区矫正管理股协调有关基层司法所提出方案,由局主要领导审定,每年调整一次。县局机关各股室干部下沉司法所蹲点调研、帮助工作情况,每年 6 月中旬和 12 月中旬之前分别报综合办公室、基层与社区矫正管理股备案。

 (二)选派局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组织选派无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干部和机关新入职且缺少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干部到司法所进行锻炼,其中:无基层工作经历干部安排到司法所蹲点的时间为 2 年,机关新入职且缺少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 35 周岁以下干部安排到司法所蹲点的时间为 1 年。要关心下基层锻炼干部在基层锻炼期间的工作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支

 持和帮助;干部个人既要服从司法所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锻炼工作任务,也要加强与所在股室的联系。

 六、保障措施

 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蹲点按因公出差对待,按规定报销相关差旅费。

 七、组织领导

 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由局基层与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牵头抓总,局综合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制股等责任股室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股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下沉司法所干部有关待遇政策,在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爱护,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夯实基层基础的责任意识,坚持基层和实践导向,落实工作责任。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通过基层历练,提高破解改革难题、驾驭复杂局面、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素质,培养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良好工作作风。

 (二)忠诚履职,提升工作实效。要把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强化干部实践

 锻炼、提高干部能力素质、转变机关作风、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抓手,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选派人员要明确工作定位和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在选派的工作岗位忠诚履职,自觉在矛盾多、困难大、艰苦边远地方和吃劲岗位上扎实历练,不断加深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断增强工作本领,不断激发担当作为的锐气,全面提升自身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展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精神风貌。

 (三)形成制度,严格干部管理。要加强对局机关下沉司法所干部的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不好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选派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当地司法所和选派单位共同负责,以当地司法所为主。锻炼岗位所在地司法所要切实担负直接管理责任,经常了解选派人员工作情况、廉洁自律表现等;选派单位要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适时到工作岗位调研,指导促进工作。机关干部下层司法所蹲点、调研应形成工作日志和调研报告,每年 12 月中旬报局办公室、基层与社区矫正管理股备案。

 本实施方案由局党组负责解释,从 2020 年 9 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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