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报送水利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通知

来源:建设工程网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关于报送水利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无锡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经研究,今年我市水利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会议拟于 10 月上旬召开,现将报送水利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水利专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现仍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如本人自愿,均可按规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一律不得参加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 号)规定执行。

 申报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水利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实施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办法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评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答辩实施办法(试行)》。

 上述申报评审条件可在江苏省水利厅外网/人事处/职称评审栏目或无锡水利外网/公共服务/资料下载/栏目中查看。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评审高、中、初级资格均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无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选取“职称申报”登录“无锡专技人员服务平台 ” , ( 网 址 : https://*************:8031/WXJXJY/TitleDeclaration/home/Index.aspx),仔细阅读“申报流程”。申报高级专业的人员,请在“已开放评审”栏中选择“江苏省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中、初级专业的人员,请在“已开放评审”栏

 中选择“无锡市水利工程技术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申报。按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相应模块的填写和资料上传工作。初审通过后,可登录原平台,选择“当前申报记录”,下载申报表(网上填报的信息自动生成,未填信息下载后补充,条形码不得修改)。网上申报时间为:

 7 月 9 日—25 日。同时报送以下的纸质评审材料。

 1、申报人下载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017 年版,A4 正反打印)一式 2份。

 2、申报人填写《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申报中级一式 15 份,申报高级一式 35 份,申报研高一式 20 份。

 3、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4、申报人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

 6、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

 7、申报高级提供近 5 年年度考核情况,申报中级提供近 3 年年度考核情况(企业人员申报中级考核情况在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中体现,不再提供考核表)。

 8、申报人接受的继续教育证书。

 9、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

 10、申报人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

 11、论文、著作要求: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已发表的全部或有代表性的专业著作、专业论文以及技术报告等。

 以上 3—11 项只须申报 1 份。

 12、申报人近期免冠小二寸正面相片 1 张(40mmX30mm)。

 13、申报专业力求准确,申报材料清晰工整。应精选质量较高、有代表性的申报材料,不能体现专业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材料不应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14、报送材料装订要求如下:申报高级,3—11 项合并装订成册(首页加贴目录)。申报中级,3—8 项合并装订为第 1 册(首页加贴目录),9—11 项合并装订为第 2 册(首页加贴目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成册材料装入一个档案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单独提交,不装

 入档案材料袋。

 四、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 号)的有关规定,从2017 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2、关于论文鉴定。凡申报我市高、中级评审人员论文,将委托第三方(中国知网)机构进行查重,我市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查重结果作为专家鉴定论文质量的依据之一。由评委专家对论文质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分若干个等级。申报人员的论文经专家确认有抄袭、剽窃及其他学术造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3 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3、关于未及时办理职称初定人员申报。各企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做好各类高校毕业生职称初定工作。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类中级职称时,如因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初定,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助理级台阶影响,直接申报。其他人员按苏人社发〔2018〕96 号文件执行。

 4、关于申报人员的社保。申报我市评审或初定的各系列各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申报单位(工作单位临时变动的,可含原单位)为其累计缴纳 1 年以上的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5、关于学历、资历。学历、资历和破格条件按苏人社发〔2018〕96 号文件执行,评审条件按《资格条件》执行。

 在我市申报评审各级职称或职称初定的,其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6、关于继续教育。2018 年申报或初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 1 个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对于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未完成 5、6 轮公修课的,可以用1 个公共科目代替一轮公修课的形式进行补修。

 7、关于实施诚信申报评审制度。申报我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均须按照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人本人所提交的学历资历、证明证书、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信。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关于下发《2018 年无锡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48 号)和关于印发无锡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职称[2009]1 号)文精神,认真组织,逐级把关。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实行法人单位、主管部门、职称代理服务机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以及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逐级审核报送,凡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

 2、各单位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审查核对原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进行通报,同时从评审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3、技术职务职龄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即今年申报者,其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计算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情况及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5、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应不予接收。

 5、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查后,应汇总填写《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一览表》(2017 年版)基础内容(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申报人在填写单位名称时不得填写为上级行政部门(含内设机构)名称。

 六、材料报送时间 1、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 7 月 18 日—8 月 3 日。

 2、请各单位确定专人统一报送:有关申报评审的材料、《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1 份及 EXCEL 格式电子文档。联系人:周卫星;联系电话:80109032。电子邮箱:******@*******。

 七、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高级工程师评审费 500 元/人(含论文鉴定费),中级评审费300 元/人(含论文鉴定费),初级 80 元/人。

 附件:

 1.“关于印发无锡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职称[2009]1 号)

 2.“关于下发《2018 年无锡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48号)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下载后双面印)

 4.申报材料目录表 A4 5.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A3 6.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A3 7.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一览表 A3(中级、副高、研高)

 8.水利工程师(中级、高级、研究员级)评审条件 9.评审赋分表(参考)

 以上附件均可从无锡水利外网(网址为:http://*****************/)公共服务/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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