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水务局会东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采购公告9641

来源:建设工程网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招标编号 :

 HDZCC C 20181 261 号

 会东县

 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服务 项目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件

 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 水务局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 2018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7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29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32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38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4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受 会东县水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会东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HDZCC C 2018 261

 二、 招标项目:会东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服务项目。本次采购共分一个包,采购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本次采购各投标供应商不得将包内项目分拆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上网公告后如有调整,请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供应商自行上网查询更正内容,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金来源:本次采购预算控制价为 1,080,240.00 元,(本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该预算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 、 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详见招标文件第 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自行提供);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7.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处于未消除责任期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处于处罚期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在处罚期内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8 年 11 月 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时须提供投标单位的介绍信,并在介绍信上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件地址,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不接受网上或传真报名。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 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8 28 日 日 09: :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 开标地点:

 会东县政务中心开标室(会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3 3 楼)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会东县水务局

 地

 址:

 会东县鲹鱼河镇人和西巷 2 号 联 系 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0834-542231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6152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45425106

  2018 年 11 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080240.00 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5%,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4 投标保证金 金额:¥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现金(需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现场交纳)或银行转账(注明项目编号,投标时需提供转账凭证); 收款单位:会东县水务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东县支行 银行账号:22641101040005093 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请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因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影响投标资格的,自行负责)。备注中注明:会东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服务(HDZCA2018261号)项目投标保证金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6. 履约保证金

 金

 额: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或转帐凭证形式。(并提供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进行核实。)不接受现金或现金存行方式。

 收款单位:会东县水务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东县支行。

 银行账号:22641101040005093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7. 备选方案和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8.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45425106 9.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45425106 1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11 供应商询问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45425106 12. 供应商质疑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4542510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1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会东县水务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5 5.5 根据川财采〔2015〕33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己属于上述关系限制投标人的,应当自动回避,自觉不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果隐瞒上述情况而参加了本次采购投标的,一旦有人举报或质疑投诉,并且经有权机关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如果中标的话)、依法严肃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本次不设。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 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12.5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13 3. .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技术 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4)服务应答表;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

 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4 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4.5 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

  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和相应的电子标书 1 份(U 盘制作),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封面上必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4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成册,并逐页编码,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7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生产厂家的白皮书、宣传资料、彩页资料等除外)。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标书,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标书”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 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现场交现金的可以不提供。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8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 .中标通知书

 24. .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

  26. 合同分包

 26.1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9. 履行合同

 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投 标纪律要求 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32. .

 申请支付

 32.1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质疑和投诉 33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 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应尽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标书(U 盘)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三、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XXXX 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XX 政采招[ XXXX ]XX 号 包件号(如有分包)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年限 报价(万元)

 1

 2

 3

 合

 计(万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万元(人民币小写:

 万元)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四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XXX 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X 政采招[ XXXX ]XXX 号

 序号 服务内容 单项价格(单位:万元)

 1

  2

  3

  …

  总

 价( ( 万元)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 、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七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八 、 服务应答表 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

 1

  2

  3

  4

  5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九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 服务、其他 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服 务 人 员

  其 他 人 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承诺函 会东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十 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 (如涉及)

 的资格、资 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 要求 一、投标人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 效力 要求

 (一)

 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7.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处于未消除责任期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处于处罚期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在处罚期内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2: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2 。

 万元。

 3 3 、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 单且 且处于未消除责任期内 ,或 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 资格、 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备查);授权代表要提供跟投标企业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最近六个月内的工资关系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是投标企业缴纳)。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用以核实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4、投标人完整的 2017 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2018 年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以上)复印件;2017 年 12 月 30 日以后的银行资信状况证明原件;2018年任意一个月以上的纳税缴纳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应提供未挂靠、未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原件。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意: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 招标项目 服务 、商务及其他要求 1. 项目概述 全县需进行测绘的水库共 47 座;山坪塘 255 处;灌区 838 处 2060 公里渠系;高效节水减压池 18 个;泵站 46 处;集中供水工程 600 处:其中供水规模小于200m3/d 大于 20m3/d 的 200 处,供水规模小于 20m3/d 的 400 处。

 注:以上工程全部需要外业测量、内业数据编制(包括制作产权证/ / 使用权证、数据整编,成图及输入系统、 建立软件管理系统)等工作。

 2. 项目要求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规范及要求

 服务 量

 会东县农田水利产权设施产权制度服务 详见下面项目情况说明。

 1 批 3 3 、采购项目中所涉及到的技术参数如下:

  (1)现场测量技术参数 (A)、渠道(灌区)、管网测量工作内容 a、记录渠道(灌区)、管网名称编号; b、询问了解渠道(灌区)、管网所在村、工程管理模式、产权人(姓名/协会名称/专合组织名称)、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协会组织机构代码、工程建设时间或整治时间、产权年限、灌溉面积(解决饮用人口数量)、工程投资(国家补助、地方筹资、产权所有者投资);渠道、管网建设时间及最后一次整治时间;渠道、管网工程效益。

 c、测量内容:渠道(灌区)、管网的长度、断面尺寸、渠道

  (灌区)、管网组别起点经纬度与所在位置、渠道(灌区)、管网组别终点经纬度与所在位置、渠道(灌区)、管网现状照片、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d、附工程具体位置示意图、总体平面布置图、工程照片。

 (B)、泵站测量工作内容 a、记录泵站名称编号; b、询问了解泵站所在村、工程管理模式、产权人(姓名/协会名称/专合组织名称)、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协会组织机构代码、工程建设时间或整治时间、产权年限、工程用途、年均蓄(引、提)水量、灌溉面积、解决饮用人口数量、装机容量、工程投资(国家补助、地方筹资、产权所有者投资);泵站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配套渠系等;提灌建设时间及最后一次整治时间; 泵站工程效益,主要包括泵站、机电井年提水量、灌面面积、受益村组、人口等。

 c、测量内容:泵站经纬度与所在位置、泵站现状;泵站扬程、装机、出水量/每小时; d、附工程具体位置示意图、总体平面布置图、工程照片。

 (C)、山坪塘测量工作内容 a、记录山坪塘名称编号; b、询问了解山坪塘所在村、工程管理模式、产权人(姓名/协会名称/专合组织名称)、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协会组织机构代码、工程建设时间或整治时间、产权年限、工程用途、年均蓄(引、提)水量、灌溉面积、解决饮用人口数量、工程投资(国家补助、地方筹资、产权所有者投资);山坪塘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

  配套渠系长度等;山坪塘建设时间及最后一次整治时间;山坪塘工程效益,主要包括山坪塘年蓄引水量、灌面面积、受益村组、人口等。

 c、测量内容:山坪塘四至界畔经纬度与所在位置、山坪塘现状、山坪塘坝型、坝顶高程、正常水位、防洪水位及相应的库容; d、附工程具体位置示意图、总体平面布置图(含经纬度、四至等)、工程照片。

 (D)、水库测量工作内容 a、记录水库名称编号; b、询问了解水库所在村、工程管理模式、产权人(姓名/协会名称/专合组织名称)、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协会组织机构代码、工程建设时间或整治时间、产权年限、工程用途、年均蓄(引、提)水量、灌溉面积、解决饮用人口数量、工程投资(国家补助、地方筹资、产权所有者投资);水库坝型、坝顶高程、正常水位、防洪水位及相应的库容;水库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配套渠系长度等;水库建设时间及最后一次整治时间;水库工程效益,主要包括水库年蓄引水量、灌面面积、受益村组、人口等。

 c、测量内容:水库四至界畔经纬度与所在位置、水库现状。

 d、附工程具体位置示意图、总体平面布置图(含经纬度、四至等)、工程照片。

 (2)、资料整编和软件解决的问题:

 包括权限管理、录入权限、产权变更权限、以村为单位的平面示意图、产权要求的基本信息、产权在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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