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来源:建设工程网 发布时间:2020-08-12 点击:
新屋下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为规范开展清产核资,摸清村集体资产“家底”,按 照《大箕铺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
要
求,结合新屋下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范围
1.货币资金: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固定资产:
分房屋建筑类和其他类;3.农业资产:主要指畜牧业、林 业;4.无形资产;5.在建工程;6.库存物资;7.对外投资: 主要指短期投资、长期投资;8.债权:主要指应收承包租 赁款、预付款、单位或个人借(欠)款、其他应收款等;9.债 务:主要指长、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 费等;10.内部往来;11.资源性资产:主要指集体机动地 (不含农户承包地)、草地、林地、园地、水面、滩涂建设 用地(不含宅基地)、经济合同等。
二、清产核资的内容及要求
.货币资金:含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随时兑换成现金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 过一年的投资.
.应收款项: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股 利、应收利息、 应 收 补 贴 款、 其 他 应 收 款等
.库存物资:村办公设备及物资、村委会公益、公用
物资。
三、产权界定
依法划分村财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等产权归 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各类权限。
四、资产评估
对村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 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
五、公示备案
1.出具报告。清产核资完成后,要出具清产核资报告
初稿(编制清产核资明细表),征求村"两委"干部、部分 成员代表等意见。
2.资产公示。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成员公示,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 会确认。要在村财务公布栏上公布清产核资报告,公示期 不少于 7 天。如有异议的,重新进行清理核实及公示,再 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天。
3.确认备案。清产核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成员
(代表)会议审议,形成清产核资结果决议,并出具专题 报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如成员(代表)会 议要求进行资产评估,可按有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 构进行评估。
六、建立台账
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 使用和处置等制度,实现台账管理,并将数据录入湖北省 农村集体资产信息服务平台。
新屋下村清产核资评估小组 人员名单
组 长: 曹维佳
副组长: 何申明
成 员: 曹
轩 石兰珍
曹红佳
何庆富
曹中友
曹政加
曹祥政 以上人员是由村“两委”推荐,经全体党员及村民代
表会议一致通过确定。
新屋下村委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
新屋下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 曹维佳
副组长: 何申明
成 员: 曹
轩 石兰珍
以上人员是由村“两委”推荐,经全体党员及村民代 表会议一致通过确定。
新屋下村委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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