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讲话

来源:医学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1-04-01 点击:

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安排全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稍后,跃涛同志将作工作报告,对具体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请大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工作形势,充分认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大意义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群众利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市着力打造民本政府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任务为33510套,加上去年结转项目4167套,共有37677套。根据上级要求,所有工程项目都要在3月底前落实建设用地,6月底前完成征收与补偿及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确保开工率达100%;
12月25日前多层建筑竣工率要达80%,高层建筑项目要完成主体结构的2/3以上;
其中结转项目必须在12月25日前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完成好今年的目标任务,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的要求,对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解决好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中求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住房是人的生存之所,发展之基。近几年,通过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公租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了一大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但是,目前我市住房困难家庭仍然较多,特别是在城市、工矿等棚户区,还存在不少基础设施不配套、生活环境脏乱差的住宅群,严重影响了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同时,由于住房价格较高、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又出现了新就业职工、新毕业大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的新群体。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势必影响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质上是政府通过加强公共服务,对收入进行再分配,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政策扶持。这种做法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是政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举措。

  (二)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到2011年底,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51.27%,这标志我国开始进入城市型社会,城镇化成为继工业化之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可目前我市城镇化水平依然不高,低于全省水平约4个百分点。近年来,我市结合这一实际,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新型城镇化一同谋划,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小城镇扩容提质结合起来,特别是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既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口集中成片居住的问题,促进了社会结构优化,又合理改善了城镇投资与发展环境,增强了城镇的承载能力和吸纳能力。

  (三)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是有效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保障性安居工程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既能扩大投资,又能促进消费,对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具有重要的作用。政府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可以发挥乘数效应,有效放大财政资金的投资拉动作用,带动大量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建设,促进相关产业发展,这对于我们在中央提出的实现经济发展“稳中求进”基础上,达到“进中求快、进中求强、进中求好”目标,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既可以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分流商品住房市场需求,还可以扩大群众住房消费预期,合理调控居民消费,对市场起到“调和油”的作用,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任务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也是我市打造民本政府的重要内容和刚性任务,我们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工作节奏,有条不紊地抓好工作落实。

  (一)要强化项目规划。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完善“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选址要坚持集中建设和分散配建相结合,尽可能在城区布点,尽量避免大面积集中连片,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便捷、生活设施便利、环境适宜人居的地段和区域,方便群众工作和生活。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但要建“好”,还要建“美”,要在严控投资、注重质量的前提下,适度超前规划,突出特色。

  (二)要狠抓建设进度。省里已明确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时间节点要求,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的工作任务与目标也会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项目核准备案及可研、初步设计审批等工作;
要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和用地计划。对计划开工的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对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施工进度。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总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建设标准,明确时间进度,确保按照市里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三)要破解瓶颈制约。主要是突出解决好资金和土地两个方面的要素制约。资金方面:要完善资金筹措机制,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要严格按政策规定从土地出让总价款、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中提取规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预算安排,并按照规定的渠道和标准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抓紧做好与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对接和贷款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市本级(包括市城建投、市国资委和市中心城区三区)要用好用活市城建投资公司这一融资平台,各县(市)要依托本县(市)城建投资公司进行投融资。各地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鼓励支持企业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引导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吸收社会投资等筹集建设资金。用地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继续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应保尽保。在用地规划上要尽可能利用存量土地,实现国有土地的保值增值;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抓紧确定地块,及时开展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确保建设进度。

  (四)要强化工程监管。一方面,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牢牢守住建设质量安全的“红线”,严把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筑用材、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监管联动,确保监督到位、质量过硬。市住建部门要定期会同市房管、物价部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指导价,有效提升保障房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强资金监管。全市各级审计、财政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对保障性住房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做到“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有效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效率。

  (五)要规范分配管理。今年,我市将有一大批保障性住房竣工投入使用,我们要把确保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位置,科学确定保障范围,规范分配管理,尽力满足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好准入、审核、轮候、分配、退出等关键关口,对保障房申请人、入住者的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实行全面审核、动态监测,使所有符合条件者都能公平公正地参加申请、轮候和逐步获得保障房。要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使不符合条件者能够及时清退。对骗购骗租、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以及违反规定出售、转借、闲置保障性住房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决不姑息。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取得实效
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千家万户,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级各部门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统筹领导、协调和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效绩考核和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要继续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做到统筹安排、政策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各区县(市)和相关单位要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构,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调。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改部门在积极争取中央、省投资补助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帮助各地进行项目申报,尽快完成审批;
规划、建设部门要尽快办理规划报建各项手续,加强质量监管;
财政部门要确保预算资金、土地出让提取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面落实,并及时拨付到位;
国土部门要提前做好用地安排,切实落实土地保障优惠政策;
民政部门要及时出台城市最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并严格审核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条件;
物价部门要及时制定和调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标准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民政、林业、农村办等部门要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林业和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
住房保障部门既要认真落实具体负责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统筹调度,全面掌握情况,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查督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等,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督促,对不能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或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因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导致恶劣社会影响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等的地方和部门,要开展约谈,限期整改,问责到位。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任务完成和资金安全。

  同志们,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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