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住建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中华会计网 发布时间:2021-02-27 点击:

住建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我县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特制定XX县住建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到2022年,全县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5%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支持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责任主体:建筑业股、住房和房地产管理股、散新中心、质安站、市政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绿色建筑实施范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新的《XX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均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责任主体:建筑业股)
(二)落实绿色建筑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绿色建筑工程负首要责任,在方案策划、可行性研究、委托设计和招投标时,应载明绿色建筑星级要求,明确绿色建筑目标、实施策略及主要技术指标等,同时将相关成本费用纳入工程概预算和工程造价;
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组织实施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应在销售现场公示绿色建筑实施情况,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绿色建筑星级。设计单位要按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等进行设计,编写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提高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绿色建筑实施范围的政策性把关,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审查;
严把绿色建筑重大设计变更审查关,严禁擅自变更或降低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要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程进行施工,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选用绿色建材,落实绿色建筑施工管理要求。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绿色建筑施工方案,编制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检测单位要对绿色建筑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责任主体: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单位)
(三)加强绿色建筑建设过程监管,严格把控绿色建筑设计、图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关。住建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及设计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未按相关要求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图审、施工及监理的单位,根据相关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绿色建筑施工质量和相关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提出专项监督意见。(责任主体:建筑业股、质安站)
(四)引导绿色建筑标识创建工作。建筑工程项目按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单位按绿色建筑方案进行施工并按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且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可根据住建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相关规定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绿色建筑标识分别由住建部、省住建厅及市住建局分别授予三星、二星、一星绿色建筑标识。(责任主体:建筑业股)
(五)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持续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鼓励使用《XX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有序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鼓励开展节能门窗、建筑遮阳、高效照明、屋面保温隔热、透水铺砖等绿色化改造。我县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每年各不少于1500㎡。(责任主体:建筑业股、市政中心)
(六)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总结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建设经验,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路线。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酒店、医院、学校等有集中热水需求建筑中的推广力度。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中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积极创建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和产品。在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基础上,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应用面积每年均不少于1500㎡。(责任主体:建筑业股)
(七)有序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统计。新建机关办公建筑、1万㎡以上的公共建筑、设有大(中)型集中中央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由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及获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节约型示范高校均应同步设计、安装能耗在线监测分项计量装置并上传数据。(责任主体:建筑业股)
(八)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根据相关规定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加强集成设计,规范构件选型,加大预制内外墙板、楼梯板和叠合楼板推广应用,提高建筑标准化、模数化水平,着力提升项目装配率,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等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装修和全装修交付,提高整体卫浴、整体厨房、干式工法楼地面、管线分离等应用比例、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培育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15%以上,初步形成适应XX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到2025年,各县(市、区)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35%以上。(责任主体:建筑业股)
(九)加大推广绿色建材应用。鼓励企业因地制宜研发新型绿色建材,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重点推广我市煤矸石节能保温墙材、蒸压加气混凝土、陶粒混凝土屋面保温材料、节能门窗、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机制砂、无机保温砂浆、透水路面砖、透水混凝土、节水型卫生洁具等绿色建材。推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打造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责任主体:建筑业股、散新中心)
(十)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加强绿色建筑科技研发,大力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科技成果和工程项目申报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住建部绿色建筑创新奖。(责任主体:建筑业股)
(十一)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逐步推行全装修商品住房,规范销售行为,开发建设单位应参照《XX省住宅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销售方案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全装修单价、质量、环保标准、期限、验收付款方式等事项。推广使用《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引导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建立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评价反馈机制,将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责任主体:住房和房地产管理股)
请相关单位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形成年度报告,报送至我局建筑业股,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

推荐访问:
上一篇:2021水务局扶贫攻坚工作总结
下一篇:公路桥梁支座投资项目投资计划书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