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林业局西昌市生态文明示范村绿化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7105

来源:英国移民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

 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园林类或林业类施工; 2、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具备《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 、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2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②也可提供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供应商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和“公司财务制度”资料(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 2016 年至 2018 年至少一次缴纳税务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②提供 2016 年至 2018 年至少一次缴纳社保资金的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 、提供园林类或林业类施工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提供《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提供《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复印件;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的复印件或保函复印件; (2)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②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特别说明: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②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须按要求签署和盖章。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西昌市林业局生态文明示范村绿化采购项目,项目分为三个包,包一包含的乡镇:月华乡,琅环乡,礼州镇;包二包含的乡镇:大兴乡,普诗乡;包三包含的乡镇:黄联关镇,佑君镇,樟木箐乡,工程内容含栽植地清理、整地挖穴、栽植、施肥、有害生物防治、管护等。实施生态文明示范村绿化项目将彻底改变栽植地植被稀少,环境杂乱的现状,为项目地各乡镇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现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本次采购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化实施,采购人将明确验收程序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制定验收方案,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严厉打击供货不及时、履约质量差、降低采购标的标准的不诚信行为。项目实施地现场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业主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未踏勘,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本章未详尽的服务及技术要求均按照附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响应。

 ★ 二、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在规定时间高效高质的完成栽植养护工作,栽植程序合规,栽植结果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国家有关绿化施工规范的要求。

 三、建设原则

 (1 1 )结合实际 , 合理计划,科学统筹;

 (2 2 )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3 3 )周密部署,衔 接有序,限时完工;

 (4 4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在苗源供应及项目实施上,根据立地环境科学组织实施,以求达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5 5 )实事求是,合理规划,科学实施

 各投标供应商应须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身优势,制定出更加优化的服务实施方案,确保科学、经济、合理的实施该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 1 、包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月华乡(新华村),琅环乡(红星村),礼州镇(田坝村)。

  工程内容:按照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要求实施。含 1 个月成活养护及 1 年期苗木保活。

 交通状况:作业区位于西昌市周边各乡镇。现场搬运、坡上栽植、弃物运距等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苗木保活期:1 年(从初步验收合格后起算)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

 (包一)

 设计图纸:详见附件二(包一)

 2 2 、包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兴乡(建新村),普诗乡(四呷村)。

  工程内容:按照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要求实施。含 1 个月成活养护及 1 年期苗木保活。

 交通状况:作业区位于西昌市周边各乡镇。现场搬运、坡上栽植、弃物运距等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苗木保活期:1 年(从初步验收合格后起算)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

 (包二)

 设计图纸:详见附件 二(包二)

 3 3 、包三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联关镇(大德村),佑君镇(站沟村),樟木箐乡(丘陵村)。

  工程内容:按照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要求实施。含 1 个月成活养护及 1 年期苗木保活。

 交通状况:作业区位于西昌市周边各乡镇。现场搬运、坡上栽植、弃物运距等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苗木保活期:1 年(从初步验收合格后起算)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

 (包三)

 设计图纸:详见附件二(包三)

 4 4 、建设要求:

 实施过程严格遵照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原则因地制宜开展,涉及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国家规范组织实施。

  五、竞标要求

 (1)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附件规定的苗木参数及服务逐项做出明确响应,否则将按照评分办法作为负偏离处理(投标苗木参数等于或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都视作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要求的苗木保障方案。

 (3)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要求的完整服务实施方案(综合条件及项目管理能力、进度管理及施工组织、管护方案及过程控制、病虫防疫及质量保障措施、安全文明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深入实地勘察调研,各项措施均须结合实地情况且逐项响应。

 (4)投标人须具有投入到本项目的完整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技术力量配置一览表中将所投入的人员详细载明,在实施过程中不得变更,经检查发现三次不在现场的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采购人将依法上报监管部门,拉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其投标保证金依法上缴国库不予退还。

 ★(5)该项目是为我市重点项目,时间尤为紧迫,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规定时间完工的承诺书,由于中标人原因,项目延迟交付一天违约金 5000元/天,以实际延迟天数处罚并在资金结算中予以扣除。若因供应商的原因而导致无法供货,其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将依法上缴国库,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将依法追求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要求

 6.1 项目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前期准备、场地清理、整地挖坑、苗木及运输(包括场地内多次搬运)、规范化栽植、施肥、有害生物防治、包活管护服务、培训服务、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辅助设施、规费、保险、税费等。竞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2)预算控制价:

 包一:2375900.00 元。含【月华乡:217772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648.55 元,规费1059.73 元);琅环乡:1017742 元,其中(暂列金额 50000.00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9106.27

 元,规费 14879.54 元);礼州镇:

 1140386 元 ,其中(暂列金额:55000.00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4391.96 元,规费 23516.27 元)】

 包二:1513340.00 元。含【大兴乡:579679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466.40 元,规费5664.04 元);普诗乡:933661 元,其中(暂列金额:45000.00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5337.21元,规费 25060.79 元,定额人工费 167072.01 元)】

  包三:4653471.00 元。含【黄联关镇:1104790 元,其中(暂列金额:50000.00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7589.92 元,规费 28741.70 元);佑君镇:1671220 元,其中(暂列金额:70000.0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2836.24 元,规费 20974.24 元);樟木箐乡:1877461 元,其中(暂列金额:80000.00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4363.11 元,规费 7129.27 元)】

 注:本项目各包中乡镇的控制价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超出各包预算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6.2 安全要求:

 本项目自中标人中标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中标人将负责绿化场地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栽植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须按格式提供安全承诺函)

 七、栽植及管护要求

 (一)苗木栽植 1、苗木栽植:按照项目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栽植。

 (二)管护要求

  1、供应商有义务接受和完成与该项目有关的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2 、管护组织实施方式 管护措施包括:除草、修枝、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人为危害防止、枯死苗木更换等日常管护。

 (三)培训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八、售后服务要求:

 1、各阶段验收时苗木成活率、株数完成率均达 100%,且符合设计配置要求; 2、栽植完成 1 个月后进行初步验收,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苗木保活期 1 年; 3、补植的树苗必须在最终验收三个月之前完成,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苗木规格补植,并

 确保成活。

 ★九、完成时间及 实施地点

 (1)完成时间:须在 2019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

 (2)实施地点:月华乡(新华村),琅环乡(红星村),礼州镇(田坝村), 大兴乡(建新村),普诗乡(四呷村), 黄联关镇(大德村),佑君镇(站沟村),樟木箐乡(丘陵村)。

 ★十、履约验收

 (一)苗木验收 1、分不同品种,按设计要求验收。

 2、供应商供货时,除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其他要求外,还须提供苗木“两证一签”(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种子标签),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3、苗木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费用,采购人有权到生产场地检查质量和进度,但不构成供应商免责条件。

 (二)工程验收 1、验收分为二次验收,分为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各次验收均要按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其他事项的验收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事项进行。

 2.1、各阶段验收时绿化苗木成活率、株数完成率均达 100%,且符合设计配置要求。

 2.2、栽植完成 1 个月后进行初步验收,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进行竣工验收。

 3、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不得拒绝社会监督。

 4、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验收结算单》到西昌市林业局财务股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十一、资金结算

 支付方式:

 1、苗木进场验收合格后,预拨付合同价的 20%(扣除暂列金额); 2、苗木栽植完成,经采购人组织专家初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合财评预算控制价含清单分项预算价及中标单位的下浮率拨付至应付金额的 60%(扣除暂列金额); 3、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竣工结算价拨付至应付金额的 90%; 4、经财评或审计完成后按程序拨付余款。

 十二、国家利益(采购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措施:

 在采购活动中,由于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在评审环节没有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负偏离(甚至重大负偏离种)事项而仍然让其中标成交的情形,为了充分保证国家利益(采购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特对合同签订作如下规定:

 12-1 如果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有响应内容(事项)低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即负偏离)的,以招标采购文件内容要求为准签订政府合同履约;

 12-2 如果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有关响应内容(事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即正偏离)的,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

  注意:1 、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 、若技术要求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招标文件要求。

 5.4 本评分因素(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分细则及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说明

 1 1

 报价35%

 5 35 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0×权重 注:为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如涉及)【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6】35 号)规定:

 中小企 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审时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其他证明中小企业身份的材料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按第二章规定处理。

 共 同评 分因素 2 2

 技术部分 分 15%

 5 15 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 15 分;技术参数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 3 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 文件评定 技术类评分因素 3 3

 履约能力 力 13%

 苗 木保 障0 10 分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提供相关材料)按照满足立地条件、适地适树、苗木成活率高、 最利于项目实施为原则进行综合评定。优得 10 分( ( 注:优)

 不并列),良得 7 分,差得 4 分,不提供不得分。

 各量化等级的评价指标标准如下:

 优:苗源地气候、海拔、土壤等与项目栽植地的气候、海拔、土壤条件等根据招标文件的苗木响应要求并提供相关材料。

 技 术评 分因 素

 适应性强,苗木起挖、运输时间相对很短,苗源地在项目实施地周边地域离项目实施地相对很近。

 良:苗源地气候、海拔、土壤等与项目栽植地的气候、海拔、土壤条件等适应性有一定差异性,苗木起挖、运输时间相对较长,苗源地在项目实施地周边地域相对较远或气候、土壤相近地域。

 差:苗源地气候、海拔、土壤等与项目栽植地的气候、海拔、土壤条件等适应性差,苗木起挖、运输时间长,苗源地离实施地周边地域远,或苗源地气候、土壤与项目实施地明显不相适应。

 技术力量配置

 3 3 分

 依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 技术力量配置一览表按最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定, 1、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或林业类中级以上职称的得 1 分; 2、现场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职称的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单个成员有多项职称证的不能重复得分(以最高职称证计分)

 注:

 (1)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技术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 明 ( 2017年以来连续 6个月)单项不提供不得分。

 (2)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变更技术力量。

 共 同评 分因素 4 4

 服务

 实施方案 案 25%

 5 25 分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下各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以及对本项目的响应程度以对项目实施最有利为原则按项进行综合评定。(分项)优得 5 分( ()

 注:优不并列)、良得 3 分、差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1、综合条件及项目管理能力; 2、进度管理及施工组织;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必须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并提供翔实的材料。

 共 同评 分因素

 3、管护方案及过程控制; 4、病虫防疫及质量保障措施; 5、安全文明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 各量化等级的评价指标标准如下:

 优:服务实施方案结构严谨、图文并茂,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完整翔实(能针对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而细化制订),投标人具备的综合条件较强,项目各阶段任务划分科学,实施计划流程清晰,符合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配备的项目组织机构完整、管理运行机制健全,项目管理能力较强;进度管理及货源组织方案明确、合理;针对本项目服务要求制订的管护方案及过程控制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本项目苗木种类、季节而制定的病虫防疫及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完善,针对采购项目安全文明及售后服务而专门制订的措施齐全且保障力量雄厚,有明确具体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附有翔实的佐证材料。整个方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特别是满足工期、服务时间等相关要求)。服务实施方案语言表述准确清晰,方案可信度高。

 良:服务实施方案相对规范合理,服务实施方案内容相对完整,匹配有少量资料,内容较完整,投标人综合条件强,各阶段任务划分比较合理,项目组织与运行机制完备,项目管理能力强;项目进度管理及货源组织方案较合理,管护方案及过程控制措施有一定合理性;有病虫防疫及质量保障措施;为本项目的安全文明及售后服务而专门制订的措施较齐全,有一定的保障力量。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特别是满足工期要求)。服务实施方案语言表述虽有一定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

 差:有服务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笼统(或者套用苗木、林业同类项目通用服务方案模板),针对性差,没有针对本项目细化制订,各阶段任务划分合理性差(甚至没有阶段任务划分),项目组织机构不完整、项目管理能力差,进度管理及货源组织措施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管护方案及过程控制措施不完备;病虫防疫及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性不强;未为本项目的安全文明及售后服务而专门制订的措施或措施差,保障力量薄弱。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少甚至未提供。整个方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差,部分满足采购需求。

 5 5

 类似业绩 10 % 0 10 分

 投标人提供 2016 年至今(本项目开标时间为止)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符合条件的业绩证明材料得 2 分,此项最高不超过 10分。

 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才能予以认定。

 提供完整的类似案例的相关证明资料(中标或成交公告链接和网页截图及项目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共同评分因素 6 6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 同评 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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