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批评之网红分析

来源:英国移民 发布时间:2020-09-09 点击:

  媒介批评之网红分析小组成员(广告1401班):冯光亚 陶先宇 余宗宝网红:“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网红经济:网红经济是以一位年轻貌美的时尚达人为形象代表,以红人的品味和眼光为主导,进行选款和视觉推广,在社交媒体上聚集人气,依托庞大的粉丝群体进行定向营销,从而将粉丝转化为购买力。2014年5月成为淘宝店主的董小飒,是直播平台的网络主播,每一次线上直播都能获得百万人次的围观。在粉丝的支持下,仅仅一年多的时间,董小飒的淘宝店已经是三个金皇冠的店铺,每个月的收入可以达到六位数以上。网红店主 HYPERLINK "/dochtml" \t "/doc/_blank" 张大奕在微博上有193万粉丝。2014年5月,她开了自己的淘宝店“吾欢喜的衣橱”,上线不足一年做到四皇冠,而且,每当店铺上新,当天的成交额一定是全淘宝女装类目的第一名。这两人的淘宝店只是网红店铺的缩影。在2015年618大促中,销量TOP10的淘宝女装店铺中有7家是“网红”店铺。甚至在“网红”店铺中,还出现了有网红店铺开店仅两个月就做到了五钻的案例,堪称淘宝“奇迹”。淘宝平台上已经有超过1000家网红店铺。2014年“双11”活动,销量排名前十的女装店铺中红人店铺占到整整七席;部分红人店铺上新时成交额可破千万元,表现丝毫不亚于一些知名服饰品牌。网红经济的兴起是得益于淘宝平台的开放性,网红们有了开设淘宝店、将人气变现的机会。在网红经济渐渐兴起时,淘宝平台上已经出现了以莉家和榴莲家为代表的网红孵化公司。这些孵化公司原本是比较成功的淘宝商家,但在跟网红的合作中,网红们负责和粉丝沟通、推荐货品,孵化公司则将精力集中在店铺日常运营和供应链建设以及设计上。这种强强联手的模式,已经体现出了威力。比如手握“呛口小辣椒”“管阿姨”等知名网红的莉家,除了打造出一个个皇冠淘宝店铺外,还吸引到了风投的关注。网红们深植于淘宝平台这份土壤,未来还可以发展得更好。淘宝平台还将会对网红店铺提供一系列支持和帮助,其中,专门配合网红店铺的相关产品正在研发之中,此外平台还将通过iFashion频道、星店、淘宝达人等产品,让更多的人了解网红店铺。淘宝平台还会牵头组织网红店铺和“中国质造”厂商之间洽谈,以达到强强联手的目的,实现网红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进一步对接。网红与网红经济:“网红”是“网络红人”一词的简称,最早指的是一些因独特的外貌或言行在网络上走红的普通民众,现泛指一切主要通过网络特别是社交媒体获取和维系声名的人。网红的出现是当代“名人阶层”“平民转向”的必然结果。在大众传媒兴起之前,一个人出名的方式通常是缓慢而“自然的”,能够在历史长河中留下印记的往往都是英雄豪杰或风流才俊。在大众传媒出现之后,人类开始利用媒体人为地快速制造声名,围绕名人的生产已然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文化产业链。名人产业中占据支配地位的并不仅仅是明星偶像,还有星探、经纪公司、导演、媒体等把关人,只有获得这些把关人的提携和认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们才有可能踏上“星光大道”。新世纪以来,随着真人秀节目风靡世界,默默无闻的普通人开始通过电视节目一夜成名。尽管真人秀节目极大地降低了成名的门槛,通过这一平台脱颖而出的草根明星依然难免受到电视台等机构性力量的操控。只有在网络这个部分独立的新“名利场”,有志成名的个体才有可能绕过名人产业的把关人,直接向公众推销自我,赢得关注度。层层筛选的金字塔形名人生产机制也开始被自下而上、自己动手的扁平化名人生产过程所替代。网络名人文化的一个主导逻辑就是让最不可能出名的人成为最出名的人。正如我们看到的,网络名人大多不具备特殊才华或卓越品质。芙蓉姐姐、凤姐、犀利哥等中国第一代网红都属于这类“反名人”。尽管这些早期网红缺乏出众的才貌和背景,但他们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激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颠覆了公众对名人概念的认知。无论是选秀出身的平民偶像,还是当下五花八门的网络红人,其流行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契合了公众不断变化的情感需求。公众已经厌倦了名人产业生产出来的高不可攀、遥不可及、完美无缺的人造明星,他们更青睐真实自然的普通人,更愿意追随可以面对面接触的邻家女孩和男孩。对待网红态度:网红的存在表明,普通人不仅拥有利用网络发声的机会,还有影响他人、改变他人的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交媒体影响者”或许是对网红的一个更准确的概括。对于“社交媒体影响者”的理解,是一体两面的。他们的出现,体现了社会的多元化和丰富性。他们为了“刷存在感”,有时会有过分媚俗、庸俗的表达,可能会对公序良俗造成破坏。而由于他们影响力大,“吸粉”能力强,破坏性也会更明显。对于这些,网红和公众都应该保持清醒。无论人们多么热衷于谈论网红以及网红经济,但能真正火起来且活下去的网红终究是小概率事件。拿“3.0时代”专注于内容创作的网红们来说,他们如何变现依旧存在不少困境,每一个流量平台的成长都会推起一波新的网红,附势前来的后继者们很难超越。Papi酱们的“幸运”,代表不了网红这个群体的命运以及这个行业的趋势。当然,这并不影响人们对网红经济的关注。毕竟,网红经济是这个时代不可忽视的新业态。

 值得注意的是,关注并不等于无条件追捧。当下,为了成为网红,一些人突破底线,以炫富、色情等内容污染社会风气,这在红界并不稀奇。而网红时代的大众似乎更容易被“愚弄”,互联网并没有让大众变得更理智,相反,人们对新事物的追捧常常表现出非理性的盲从。相关部门应该对这一新事物加强研究,创新管理。

 网红不是坏事物,但网红也绝对不该“放置”于被崇拜的位置,他只不过是互联网经济大潮中的一朵浪花而已,能红火多久,尚不得而知。所以,淡然围观,冷静甄别。而对“出格”“踩线”则必须加强管理,这才是看待网红以及网红经济的正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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