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英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11-16 点击:

 揭阳市榕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445202- - 202011- - 20503- - 0005

  招

 标

 文

  件

 司 广 东 泽 盛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Guangdong Zesheng Consulting Co. , Ltd.

 0 2020 年 年 1 11 月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 投标邀请函…………………………………………………

 3 3

 第二部分: :

 采购项目内容………………………………………………5 5

 第三部分: :

 投标人须知………………………………………………… 14

 第四部分: :

 合同书格式………………………………………………… 28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投

 标

 邀

 请

 函

 各供应商: :

 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榕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揭阳市榕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02-202011-20503-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 2,352,000.00 元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注 14:00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 1302 号(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七、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八、评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 1302 号(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揭阳市榕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 采购人联系人:龚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869199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 1302 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332266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3299090 十一、购买标书、退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663-3599090 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第二部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经营范围内)资格证书;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sdf.lkj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本项目包 1 1 核心产品为“ 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包 2 2 核心产品为“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

 包号 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 1 台 115.2 允许进口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1 台 允许进口 2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 1 台 120 允许进口 便携式低频脉冲治疗仪 1 台

 全数字彩色超声监视宫腔手术仪 1 台

 备注:(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按包组顺序进行评审,包 1、包 2 可兼投不可兼中。如投标人同时参与包 1、包 2投标且都为包 1、包 2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取消包 2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技术参数:

 包 包 1 1 :

 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

 1、 ▲检测速度:CBC+DIFF≥70/小时,:CBC+DIFF+RET≥30/小时;

 2、 检测参数:血液报告参数≥35 个,体液报告参数≥6 个; 3、 ▲用血量:全血进样量≤25ul;预稀释模式用血量≤20ul,进样量≤70ul; 4、 白细胞计数:应采用先进的激光流式原理及核酸荧光染色技术,使白细胞计数免受难溶红细胞、巨大血小板、血小板簇及细胞碎片等的干扰; 5、 低值白细胞检测:当遇到低值白细胞样本时,仪器可自动或人工选择转换到低值白细胞检测模式,使白细胞检测颗粒数比普通检测模式增加 2 倍,结果更准确、可靠; 6、 ▲血小板计数:具有两种方法进行血小板的定量计数; 7、 网织红细胞检测功能:使用核酸荧光染色及流式细胞技术,具有全自动网织红细胞定量计数和对网织红细胞成熟度的分类; 8、 体液检测速度:≥30 样本/小时; 9、 ▲可以对脑脊液、胸水、腹水、关节腔积液等体液进行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并对白细胞进行分类; 10、体液检测中具有通过高荧光体液细胞参数对肿瘤细胞进行提示功能; 11、实时网络通讯系统:具有实时在线网络质控功能,通过室内质控实现实时的室间质评,确保用户的结果质量达到国际质量水准。

 12、具有自动复检功能,并能自动追加自动检测项目; 13、流程控制:附带流程控制软件,含三大功能:复检规则设定、数据统计功能(假阴性、假阳性,复检率等)、复检信息管理功能。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1、检测针、样本针各自独立; 2、▲四种方法学的血栓/止血分析系统:包括凝固法、发色底物法、免疫比浊法和聚集法检测,可开展 PT/APTT/TT/Fbg,因子 VIII,IX,XI,XII,XIII 等,ATIII,D-二聚体,FDP 等项目; 3、可提供凝固曲线波形分析功能:根据对凝固曲线的求导分析,在不增加实验室的额外成本情况下提供更多止凝血系统疾病的信息; 4、可提供混合交叉试验功能:协助判断 APTT 延长的原因是因子缺乏或者抑制物的存在; 5、采用全自动进样架方式进样,样品位≥50 个,连续循环进样; 6、试剂位≥45 个,其中试剂冷藏位≥40 个; 7、▲试剂舱温度控制在≤10 摄氏度; 8、▲反应杯单个独立,无需磁珠及参比品;一次放置≥500 个,可自动连续排列 ; 9、所有检测程序可自由设定修改,可随意选择试剂、随意开展项目,实现真正的全开放; 10、仪器拥有 PT 演算纤维蛋白原与 Clauss 法实测纤维蛋白原两种方法; 11、专用急诊位≥5 个;

 12、▲溶血(H)、黄疸(I)、脂血(L)样本监测功能:能自动监测并提示样本是否为溶血、黄疸或脂血标本; 13、▲检测波长≥5 个:340nm/405nm/575nm/660nm/800nm 五个检测波长,并且可根据 HIL 智能监测结果自动调整检测波长。不仅有效避免溶血、黄疸、脂血对检测结果的干扰,更可大大提高低纤维蛋白原标本的检测灵敏度; 14、检测通道≥10 个:凝固法、发色底物法和免疫比浊法三种方法学均有 10 个检测通道; 15、PT 检测速度≥180 测试/小时;D-二聚体检测速度≥90 测试/小时; 16、试剂信息自动扫描、报警、容量提示功能; 17、自动稀释、自动连锁筛选、自动再检功能、自动多点定标功能; 18、可同时测定项目数≥60 个; 19、质量控制:750 个文件的 X-bar/L-J 管理,可通过 westguard rules 进行监测实时在线质控管理功能。

  包 包 2 2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

 1、适用范围:采用电刺激疗法对神经和肌肉软组织进行治疗,具有缓解疼痛、改善肌肉健康状态、提高局部机能、促进软组织损伤和刺激细胞恢复功能,可用于术后恢复及康复治疗; 2、通过 CE 认证,CE 类别:IIb; 3、计算机产品安全性、电磁兼容性、静电释放均符合国家标准; 4、内置 WiFi、蓝牙通信模块,且 WiFi 通信模块速度为 ≥800Mbps; 5、≥21.5 寸液晶显示器,产品安全性、电磁兼容性、静电释放均符合国家标准; 6、静音方向轮,支持 360 度旋转,支持固定位置锁定; 7、治疗模式包括:平滑肌电刺激、横纹肌电刺激、反射采集、压力治疗、排尿记录表、离子导入、TENS 镇痛,多种症候群的康复; 8、电刺激通道≥4 个,用于各种电刺激治疗;数字信号采集通道≥1 个,用于采集外部各种肌电信号;模拟信号采集通道≥2 个,用于采集外部各种模拟信号; 9、▲电刺激电流类型9种:平滑肌刺激电流、双相脉冲电流、单相脉冲电流、直流电、正弦电流、半正弦双相电流、半正弦单相电流、脉冲补充电流、同步双相电流,针对肌肉、神经、血管等相关疾病提供不同电流进行仿生物电治疗; 10、改善子宫内膜营养平滑肌电刺激预置 1 种,并可增加; 11、改善阴道紧缩度平滑肌电刺激预置 1 种,并可增加; 12、直肠平滑肌电刺激预置 1 种,并可增加; 13、改善血液循环平滑肌电刺激预置 1 种,并可增加; 14、改善组织营养平滑肌电刺激预置 1 种,并可增加;

 15、刺激电流强度:0-100mA 任意调整,调节精度 0.5mA; 16、刺激电流脉宽:50-1000μs 任意调整,调节精度 50μs; 17、刺激电流频率:

 1-2000Hz,其中 1-400Hz 任意调整, 调节精度 1Hz; 18、反射采集 EMG 数值可采集最大、最小、瞬间肌电位值,采集范围:0-2000μV,肌电位灵敏度:1μV; 19、▲电流发生器≥ 2 个,可产生恒定电流; 20、根据被锻炼的肌肉收缩强度来自动调整反馈灵敏度,治疗师也可进行选择或手工调整; 21、根据病人情况,由治疗师激活电刺激,帮助病人治疗; 22、阈值电刺激:肌电位值激活电刺激 (病人主观收缩); 23、多阶段刺激治疗方案:同一治疗方案中使用多种电刺激,根据治疗需要制定,用于复杂的治疗方案; 24、治疗过程中不少于14 种基本治疗参数可调整,参数包括:电刺激的电流类型、强度、频率、脉宽、波形,肌电位最小值与最大值、自我训练波形,治疗时间、休息时间、电刺激上升时间、下降时间、休息时间、阶段工作时间等; 25、预置治疗方案数不少于97 个,包含平滑肌刺激治疗程序,可增加; 26、治疗方案(机理):内置包括止痛、无菌性炎症、静脉淋巴循环、神经肌肉反射、离子导入、纤维组织粘连、放松、营养等类别的治疗程序; 27、▲治疗方案(病理):内置包括不少于12 组平滑肌治疗方案,包括:腹直肌分离、局部营养改 善、循环改善、阴道感觉恢复、子宫内膜营养、肌张力、疼痛等采用平滑肌电刺激与横纹肌电刺激结合的治疗程序; 28、治疗师可以编制适合病人具体情况的治疗方案,供多学科、多医生使用。根据病人情况,选择合适的电刺激及对应的治疗模式,可加入自主训练等,实现个性化治疗方案; 29、▲可编制基于平滑肌电刺激的治疗方案; 30、内置≥ 10.4 寸液晶显示器,设备不连接电脑时使用; 31、内置计算机处理器配置,设备不连接电脑时使用; 32、内置硬盘配置,设备不连接电脑时使用; 33、▲数据管理专用软件:治疗工作站软件,具备专用软件著作权; 34、高效患者档案管理,快速建立档案并支持病例标签、病人快速搜索; 35、治疗方案执行计划编排、治疗日志填写,支持治疗记录全过程回放; 36、集成盆底压力、肌电报告模板,模板支持自定义配置,可供记录 POP-Q 评分,腹直肌分离评估、诊断意见及治疗建议; 37、疗效指标曲线对比分析:支持多次评估指标对比、POP-Q 评估指标对比,直观反映治疗效果; 38、数据备份、统计、导出,可统计筛查、治疗人数与人次,支持数据导出 excel 表; 39、支持开机自动启动软件、一键关机;

 40、支持有线、无线两种接口模式,可用于拓展多台筛查、治疗、诊断、盆腹动力综合评估治疗设备联网; 41、保修期内软件免费升级; 42、技术服务:提供女性整体健康基础理论库,实用技术分享,科研文献课件分享参考,临床应用数据共享,国内外实用培训实时通知、报名及回顾,科研合作,国际交流,线上线下技术支持等;

 便携式低频脉冲治疗仪:

 主要用途:用于产后催乳常规治疗、子宫复旧常规治疗、产后恢复治疗等。

 主机技术参数:

 1.主机形式:便携式可充电设计; 2.工作条件:内部电源,额定电压 dc 3.7 v; 3.充电电池:容量 3000mA/h 具有超温检测过流保护功能; 4.充电方式:无线感应充电,充电时间 5-6 小时; 5.工作能力:连续工作 8-10 小时,待机时间 10-15 天; 6.脉冲输出频率:833Hz±15%; ▲7.治疗输出为两通道输出,两个输出通道的输出强度可分别设置,100 档步进式幅度调节; ▲8.安全防护:具有电极脱落及电极线接触不良检测报警功能,防止强刺激伤害; ▲9. 治疗时间能在 10、15、20、25、30 分钟范围内设置,定时偏差不超过±10%; 10.显示方式:液晶数码显示; 11.操控方式:触摸按键操控方式; ▲12. 治疗项目为处方式菜单:催乳常规治疗、乳汁分泌少、乳腺管不通、促进产后排尿、子宫复旧治疗、产后恢复等;

 充电器技术参数:

 1. 工作条件:AC 220V±10%,50Hz; 2. 输入功率:≦20W; ▲3. 充电方式:无线感应方式充电; 4. 充电安全:充电电池电量检测、过充电防护,电池温度控制防护; 5. 显示方式:彩色液晶显示,显示充电状进程、充电状态;

 全数字彩色超声监视宫腔手术仪:

 适用范围:供超声实时监控下施行人工流产、取放节育环等妇产科手术用; 整机技术参数:

 ▲1、采用特制 6.5MHz R10 凸阵电子变频探头,探头具有 4.5 MHz—9.0MHz 变频功能;

 2、标配≥15 英寸高分辨率医用彩色液晶显示器,带万向悬臂,方向可任意调节; 3、灰阶:256 灰阶; 4、探头插口:双插口; 5、纵向分辨率:≤0.5mm(深度≤60 mm) ; 横向分辨率:≤1mm(深度≤60mm) ; 6、最大探测深度:≥90mm ; 7、几何位置精度:≤5%(横向),≤5%(纵向) ; 8、盲区:≤4mm ; 9、发射聚焦方式:1~4 个发射焦点,发射焦点任意可选组合; 10、采用数字波束形成技术、实时逐点动态接收聚焦技术、实时动态孔径成像技术、实时动态声束变迹技术以及多级电压发射技术,具有彩色多普勒血流检测和显示功能,彩色多普勒参数可进行预置并进行 8 种以上效果调节; 11、B、B/B、4B、B/M、CF、PW、B+CF+PWD 多种显示模式; 12、图像×1、×1.5、×2、×2.5 四种放大倍率; 13、B 式图像上下翻转、左右翻转、黑白翻转、90 度翻转; 14、B/M 式图像扫描速度 4 级可调; 15、8 段 TGC 调节、0~100dB 总增益调节; 16、图像处理:动态范围、边缘增强、帧相关、灰阶变换、灰阶抑制、γ校正; 17、探头自动识别和变频功能; 18、8 种 IP 预置图像处理参数; 19、参数预置功能:一般预置,医院名称、病人姓名、病人 ID、日期和时间、压力参数调整; 20、测量与计算:

 B 常规测量:距离、周长、面积、体积、角度、直方图、狭窄比、残余尿量; B 产科测量:距离、胎囊、头臀径、双顶径、股骨长、头围、腹围、胎重; M 常规测量:距离、时间、斜率、心率、心脏测量; 产科检查模式具有胎龄推算、胎儿体重计算、预产期推算、胎儿发育曲线功能; 21、注释功能;体位图功能;穿刺功能; 22、电影回放功能,手动/自动两种回放模式; 23、支持 USB 移动存储设备,4 个 USB 接口,可外接 USB 鼠标、键盘、USB 移动硬盘、U 盘、打印机等等,扩展能力好; 24、 RS232 接口、网络接口,支持 DICOM 数据传输功能;视频输出接口(PAL/NTSC)、SVGA 输出接口,可外接图文工作站或视频打印机; 25、具有系统帮助功能、屏幕和探头保护功能; 26、硬盘海量存储,可选扩展存储;

 27、中文操作界面及导航,支持多种中文输入法,支持简便软件升级; 28、主机内置 DVD 光驱,支持 DVD 刻录功能; 29、黑白二维图像具有彩色编码显示功能; 30、内置工作站,具有诊断报告、打印功能; 31、文件处理功能:存储/打开屏幕图像,存储/打开单帧图像,存储/打开电影文件,数据刻录; 32、系统管理功能及参数预置:病历数据管理、专家库数据管理、操作参数管理、注释库管理、产科表管理; ▲33、多参数智能宫内节育器的自动选择(智能 IUD 优选功能):根据子宫的超声图像测得的子宫横径和纵径这两个参数自动推荐合适的宫内节育器型号; 34、手术用压力可在设定范围内自动控制; ▲35、吸引用负压值与超声图象同屏显示; ▲36、内置一体式负压吸引器,极限负压值:≤-90Kpa ; 37、负压调节范围:0~-90KPa; 38、瞬间抽气速率:≥20L/min; 39、储液瓶容量:500ml×2; ▲40、探头可分别与窥器的前页和后页卡接,防止手术中探头因不卡接而脱落,并兼顾前屈和后屈子宫,适应范围广;消毒过程简易;手术探头可配置专用手柄,作为常规腔内探头使用; 41、采用无油单向真空泵,泵自身绝不会产生正压,采用单级负压,负压系统无玻璃等易碎制品; 42、配置防护等级的脚踏开关,可分别脚控泵、图像冻结及紧急泄放等,方便使用、保障安全;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供货要求:货物为本次招标前原制造商制造的非淘汰类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应附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设备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2. 经验要求:列出同类项目近三年业绩介绍,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的项目。

  3. 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供货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4. 完工 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质保期(服务期):货物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须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

 7. 验收要求: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的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8. 售后服务:

 ⑴按厂家承诺进行;⑵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须派出有相应资格的技术工程师到现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⑶接故障通知 2 小时内给予答复,12 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保修期内为免费服务),提供终身维护和保养服务。⑷提供免费培训计划,直至操作人员正常使用。

 9. 付款方式:

 ⑴采购人、中标人共同协商,以合同签订为准。

 ⑵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⑶款项支付时,卖方同时向买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揭阳市榕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2 “监管部门”是指: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 9 号】,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报价的产品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产品为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 100 以下 1.5% 100-500 1.1% 例如:某货物中标金额为 400 万元,计算中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400-100)万元×1.1%=3.3 万元 合计收费=1.5+3.3=4.8 万元 i.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ii.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iii. 中标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iv. 报价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报价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

 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 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

 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包括设计、生产和服务等)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其信誉、资格的文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包括经过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其他有关经营、安装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仅适用于国内制造商)等); 3)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代理或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书或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授权函); 4)如果招标文件有特别注明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并就该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如果招标文件有特别注明允许、且投标人拟将本招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分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按要求提交证明分包人合格的文件,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如果投标人中标并将项目分包,其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原产地的说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货物及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1)货物的型号、规格;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的话); 3)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4)采购人在正常、连续地使用货物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 5)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是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15.3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经销许可证;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提交投标保证金:包 包 1 1 :

 人 民币 壹万壹仟元 整(¥11,000.00 元 元 )包 包 2 2 :

 人 民币 壹万贰仟元 整(¥12,000.00 元 元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1 1 )通过电汇、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人: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01900271920006362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东山支行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

 0663- - 3599090

 [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明:项目编号 445202- - 202011- - 20503- - 0005]

 2 2 )

 投标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6.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六份,其中正本 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及有效期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

  60 天内有效。

 20.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4.1 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1.4.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1.4.3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作废标处理。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23.1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2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4.1 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5)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即标注★号条款)产生负偏离的; 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23.4.2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侯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侯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质疑

 28.质疑提出

  2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8.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4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9.质疑答复 29.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0.接收质疑函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 1302 号(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63-3322666 传真:0663-3299090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31.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指定网站备案。

 32. 合同的履行 3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

 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31.2 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3.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

 35.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比较与评价

 (一)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投标人数必须达到 3 家,否则作废标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无效投标的认定按本招标文件 23.4.1 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价;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商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履约能力、销售业绩、制造商信誉、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打分; 2.技术评价 ;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可靠性及稳定性、售后服务、技术服务能力、安装维修的便利性等因素进行打分;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3.价格评估; 3.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有关规定,按以下原则处理: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 小型和 微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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