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意见

来源:英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25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构建文明富庶新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提高对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性认识,明确工作的方向和目标1充分认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党的十七大指出,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必须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更加注重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2清醒把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形势。

  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实践探索不断深入,发展了一支近20万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提供专业服务、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用逐步显现。

  2009年以来,我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在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和机构社会工作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

  但总体上,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刚刚起步,工作基础薄弱,社会认知程度低,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全国全省先进地区存有差距。

  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抓住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3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适度倾斜,突出特色、稳步推进,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配置、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培育和发展一批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公益性社会工作组织,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社会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格局,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数量、结构和素质能力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

  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专业化培养4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程。

  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制定科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

  探索建立贯穿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社工入职教育和社工继续教育各阶段衔接的学历教育、专业培训、知识普及和能力提升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职业道德教育机制,强化其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作风建设,培养扎根基层、注重实践、务实进取、甘于奉献和诚信友爱的良好作风。

  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评估和监督。

  5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提升工程。

  对现有实际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尤其是城乡基层村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相关人员开展有计划、系统化培训,提升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并鼓励其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职业水平证书。

  发挥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的高等院校尤其是驻龙高校优势和资源,加强校地合作,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和实习实训基地,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6实施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适应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组织建设、服务机构发展和专业实务推进等需要,依托高等院校、知名公益类服务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加大各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养力度。

  重点加大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婚姻家庭、扶贫济困、职工帮扶等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7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工程。

  通过社会工作科研和服务项目带动、社会工作发展示范地区、高等院校进修深造等方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其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研究与督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引进一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来龙联合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和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引进一批外地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来龙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引进一批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人才充实到社会工作队伍中。

  积极开展与发达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8实施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普及工程。

  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党校在主体班中开设社会工作课程,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人民团体和有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中加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

  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有计划、有步骤培训的方式,进行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普及培训。

  对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司法工作者等与社会工作密切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普及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社会工作知识。

  着重对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干部、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下派基层锻炼干部和大学生,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一线人员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升其专业服务与管理能力。

  加强网络、电视、电台等社会工作宣传载体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职业化发展9.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根据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体系,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重点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与救助、青少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矫正、监所管理、禁毒、残障康复、人口计生、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推进社会工作。

  在民政、教育、卫生、司法、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所分管领域先行先试,逐步扩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以实施一社区一社工计划为突破,由点及面,以城带乡,重点加强城乡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社区服务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10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对象设岗位、以需求定数量的原则,在涉及社会工作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中研究设定社会工作岗位。

  在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中明确一批社会工作岗位,鼓励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面向人民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相关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内设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中,着力开发一批社会工作岗位。

  11合理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采取提升转换现有存量人员和引进专业人才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做好现有实际从事社会工作人员的提升转换工作,对在已设定的社会工作岗位工作,但尚未取得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分层次培训,更新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能力,取得专业资格,并持证上岗。

  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持有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基层社会工作机构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吸纳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

  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社会化运作12大力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按照分类指导、有序规范的原则,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完善注册办法,积极培育引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

  鼓励建立民办社工机构孵化器,为民办社工机构发展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尤其鼓励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机构、人才领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走出书本、走出课堂、走向基层、深入实践,发挥高层次专业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

  认真落实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成立初期的民办社工机构,可协调有关部门或街道、社区在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降低其日常运行成本。

  鼓励民办社工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活动,创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品牌。

  积极探索以项目招标、委托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政府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服务机制,加快从养人办事向购买服务转变。

  重点在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婚姻家庭、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重点支持直接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药物滥用人员、残疾人、失业人员、受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民办社工机构。

  13推行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

  构建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互动格局。

  引导各地志愿者组织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岗位,将志愿者培训纳入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规划。

  鼓励符合条件的志愿者,通过学习、培训、考证等方式步入社会工作岗位。

  建立联动信息平台,实现社工、志愿者服务信息的实时共享。

  五、推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科学化评价14实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管理制度。

  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管理办法。

  需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项目中以社会工作者的身份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应到民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登记。

  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库。

  15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

  以体现专业人才价值为导向,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

  社会工作者受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应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在公益性社会组织工作的社会工作者,要采取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奖、按劳取酬的原则,保证其薪酬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水平,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法规和各项制度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应由本机构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

  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纳入我市人才奖励体系,与其他各种类型的人才同等对待。

  各级党政机关招录社会服务相关职务公务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各县市区招聘社会工作者时,在同等条件下可适当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倾斜。

  六、切实加强领导,构建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保障体系16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文广新、卫生、人口计生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老龄等部门积极配合的管理体制。

  组织部门负责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负责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职能,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7明确统筹发展的长效机制。

  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形成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相关考核。

  健全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强社会工作行业性组织建设。

  18.建立公共财政的支持体系。

  各级政府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

  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统一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引入竞争机制,规范购买程序,完善购买方式,建立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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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及治疗

 重症 肺 炎

  【概述】肺炎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一种疾病,占感染性疾病中死亡率之首,在人类总死亡率中排第5~6位。重症肺炎除具有肺炎常见呼吸系统症状外, 尚有呼吸衰竭和其他系统明显受累的表现, 既可发生于社区获得性肺炎(community -acquired pneumonia, CAP),亦可发生于医院获得性肺炎(hospital acquired pneumonia, HAP)。在HAP中以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ICU)内获得的肺炎、呼吸机相关肺炎(ventilator associated pneumonia ,VAP)和健康护理( 医疗) 相关性肺炎(health care–associated pneumonia ,HCAP)更为常见。免疫抑制宿主发生的肺炎亦常包括其中。重症肺炎死亡率高,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已成为一个独立的临床综合征,在流行病学、风险因素和结局方面有其独特的特征,需要一个独特的临床处理路径和初始的抗生素治疗。重症肺炎患者可从ICU综合治疗中获益。临床各科都可能会遇到重症肺炎患者。在急诊科门诊最常遇到的是社区获得性重症肺炎。本章重点介绍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对重症院内获得性肺炎只做简要介绍。

 【诊断】首先需明确肺炎的诊断。CAP 是指在医院外罹患的感染性肺实质(含肺泡壁即广义上的肺间质) 炎症,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而在入院后平均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简单地讲,是住院48 小时以内及住院前出现的肺部炎症。CAP 临床诊断依据包括: ①新近出现的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加重,并出现脓性痰; 伴或不伴胸痛。②发热。③肺实变体征和(或) 湿性啰音。④WBC > 10

 99×10 / L 或

 重症肺炎通常被认为是需要收入ICU的肺炎。关于重症肺炎尚未有公认的定义。在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公布的CAP 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将下列症征列为重症肺炎的表现: ①意识障碍; ②呼吸频率>30次/min ③PaO25d、机械通气>4d) 和存在高危因素者, 即使不完全符合重症肺炎规定标准, 亦视为重症。

 美国胸科学会(ATS) 2001年对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主要诊断标准 ①需要机械通气; ②入院48h 内肺部病变扩大≥50%; ③少尿( 每日177μmol/L( 2mg/dl) 。次要标准: ①呼吸频率>30 次/min;②

 PaO2/FiO2

 2007年ATS 和美国感染病学会( IDSA) 制订了新的《社区获得性肺炎治疗指南》,对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新的修正。主要标准:① 需要创伤性机械通气 ② 需要应用升压药物的脓毒性血症休克。

 次要标准包括:①呼吸频

  率>30 次/min; ② 氧合指数( PaO2/FiO2) 20 mg/dL)⑥白细胞减少症(WBC计数<4×109 /L)⑦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100×109 /L)⑧体温降低(中心体温<36℃)⑨低血压需要液体复苏。符合1条主要标准,或至少3项次要标准可诊断。

 重症医院获得性肺炎(SHAP)的定义与SCAP相近。2005 年ATS 和美国感染病学会( IDSA) 制订了《成人HAP, VAP, HCAP 处理指南》。指南中界定了HCAP 的病人范围: 在90d 内因急性感染曾住院≥2d; 居住在医疗护理机构; 最近接受过静脉抗生素治疗、化疗或者30d 内有感染伤口治疗; 住过一家医院或进行过透析治疗。因为HCAP患者往往需要应用针对多重耐药(MDR)病原菌的抗菌药物治疗,故将其列入HAP 和VAP 的范畴内。

 【临床表现】重症肺炎可急性起病,部分病人除了发热、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呼吸系统症状外,可在短时间内出现意识障碍、休克、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等其他系统表现。少部分病人甚至可没有典型的呼吸系统症状,容易引起误诊。也可起病时较轻,病情逐步恶化,最终达到重症肺炎的标准。在急诊门诊遇到的主要是重症CAP患者,部分是HCAP患者。重症CAP的最常见的致病病原体有: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军团菌、革兰氏阴性杆菌、流感嗜血杆菌等,其临床表现简述如下:

 ⑴肺炎链球菌为重症CAP最常见的病原体,占30%~70%。呼吸系统防御功能损伤(酒精中毒、抽搐和昏迷)可是咽喉部大量含有肺炎链球菌的分泌物吸入到下呼吸道。病毒感染和吸烟可造成纤毛运动受损,导致局部防御功能下降。充血性心衰也为细菌性肺炎的先兆因素。脾切除或脾功能亢进的病人可发生暴发性的肺炎链球菌肺炎。多发性骨髓瘤、低丙种球蛋白血症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疾病均为肺炎链球菌感染的重要危险因素。典型的肺炎链球菌肺炎表现为肺实变、寒战,体温大于39.4℃,多汗和胸膜痛疼,多见于原先健康的年轻人。而老年人中肺炎链球菌的临床表现隐匿,常缺乏典型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典型的肺炎链球菌肺炎的胸部Ⅹ线表现为肺叶、肺段的实变。肺叶、肺段的实变的病人易合并菌血症。肺炎链球菌合并菌血症的死亡率为30%~70%,比无菌血症者高9倍。

 ⑵金葡菌肺炎 为重症CAP的一个重要病原体。在流行性感冒时期,CAP中金葡菌的发生率可高达25%,约50%的病例有某种基础疾病的存在。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较普遍,死亡率为64%。胸部Ⅹ线检查常见密度增高的实变影。常出现空腔,可见肺气囊,病变变化较快,常伴发肺脓肿和脓胸。MRSA(耐甲氧西林金葡菌)为CAP中较少见的病原菌,但一旦明确诊断,则应选用万古霉素治疗。

 ⑶革兰氏阴性菌CAP 重症CAP中革兰氏阴性菌感染约占20%,病原菌包括肺炎克雷白杆菌、不动感菌属、变形杆菌和沙雷菌属等。肺炎克雷白杆菌所致的CAP约占1%~5%,但其临床过程较为危重。易发生于酗酒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病人和衰弱者,表现为明显的中毒症状。胸部X线的典型表现为右上叶的浓密浸润阴影、边缘清楚,早期可有脓肿的形成。死亡率高达40%~50%。

 ⑷非典型病原体 在CAP中非典型病原体所致者占3%~40%。大多数研究显示肺炎支原体在非典型病原体所致CAP中占首位,在成人中占2%~30%,肺炎衣原体占

 6%~22%,嗜肺军团菌占2%~15%。但是肺炎衣原体感染所致的CAP,其临床表现相对较轻,死亡率较低。肺炎衣原体可表现为咽痛、声嘶、头痛等重要的非肺部症状,其

  他可有鼻窦炎、气道反应性疾病及脓胸。肺炎衣原体可与其他病原菌发生共同感染,特别是肺炎链球菌。老年人肺炎衣原体肺炎的症状较重,有时可为致死性的。肺炎衣原体培养、DNA检测、PCR、血清学(微荧光免疫抗体检测)可提示肺炎衣原体感染的存在。军团菌肺炎 占重症CAP病例的12%~23%,仅次于肺炎链球菌,多见于男性、年迈、体衰和抽烟者,原患有心肺疾病、糖尿病和肾功能衰竭者患军团菌肺炎的危险性增加。军团菌肺炎的潜伏期为2~10天。病人有短暂的不适、发热、寒战和间断的干咳。肌痛常很明显,胸痛的发生率为33%,呼吸困难为60%。胃肠道症状表现显著,恶心和腹痛多见,33%的病人有腹泻。不少病人还有肺外症状,急性的精神神志变化、急性肾功能衰竭和黄疸等。偶有横纹肌炎、心肌炎、心包炎、肾小球肾炎、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50%的病例有低钠血症,此项检查有助于军团菌肺炎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军团菌肺炎的胸部Ⅹ线表现特征为肺泡型、斑片状、肺叶或肺段状分布或弥漫性肺浸润。有时难以与ARDS区别。胸腔积液相对较多。此外,20%~40%的病人可发生进行性呼吸衰竭,约15%以上的病例需机械通气。

 ⑸流感嗜血杆菌肺炎 约占CAP病例的8%~20%,老年人和COPD病人常为高危人群。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发病前多有上呼吸道感染的病史,起病可急可慢,急性发病者有发热、咳嗽、咳痰。COPD病人起病较为缓慢,表现为原有的咳嗽症状加重。婴幼儿肺炎多较急重,临床上有高热、惊厥、呼吸急促和紫绀,有时发生呼吸衰竭。听诊可闻及散在的或局限的干、湿性罗音,但大片实变体征者少见。胸部X线表现为支气管肺炎,约1/4呈肺叶或肺段实变影,很少有肺脓肿或脓胸形成。

 [6]卡氏孢子虫肺炎(PCP) PCP仅发生于细胞免疫缺陷的病人,但PCP仍是一种重要的肺炎,特别是HIV感染的病人。PCP常常是诊断AIDS的依据。PCP的临床特征性表现有干咳、发热和在几周内逐渐进展的呼吸困难。病人肺部症状出现的平均时间为4周,PCP相对进展缓慢可区别于普通细菌性肺炎。PCP的试验室检查异常包括:淋巴细胞减少,CD4淋巴细胞减少,低氧血症,胸部X线片显示双侧间质浸润,有高度特征的“毛玻璃”样表现。但30%的胸片可无明显异常。PCP为唯一有假阴性胸片表现的肺炎 。

 【辅助检查】

 1.病原学:

 ⑴诊断方法 包括血培养、痰革兰氏染色和培养、血清学检查、胸水培养、支气管吸出物培养、或肺炎链球菌和军团菌抗原的快速诊断技术。此外,可以考虑侵入性检查,包括经皮肺穿刺活检、经过防污染毛刷(PSB)经过支气管镜检查或支气管肺泡灌洗(BAL)。

 ①血培养 一般在发热初期采集,如已用抗菌药物治疗,则在下次用药前采集。采样以无菌法静脉穿刺,防止污染。成人每次10~20ml,婴儿和儿童0.5~5ml。血液置于无菌培养瓶中送检。24小时内采血标本3次,并在不同部位采集可提高血培养的阳性率。

 在大规模的非选择性的因CAP住院的病人中,抗生素治疗前的血细菌培养阳性率为5%-14%,最常见的结果为肺炎球菌。假阳性的结果 ,常为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

 抗生素治疗后血培养的阳性率减半,所以血标本应在抗生素应用前采集。但如果有菌血症高危因素存在时,初始抗生素治疗后血培养的阳性率仍高达15%。因重症肺炎有菌血症高危因素存在,病原菌极可能是金葡菌、铜绿假单胞菌和其他革兰氏

  阴性杆菌,这几种细菌培养的阳性率高,重症肺炎时每一位病人都应行血培养,这对指导抗生素的应用有很高的价值。另外,细菌清除能力低的病人(如脾切除的病人)、慢性肝病的病人、白细胞减少的病人也易于有菌血症,也应积极行血培养。

 ②痰液细菌培养 嘱病人先行漱口,并指导或辅助病人深咳嗽,留取脓性痰送检。约40%病人无痰,可经气管吸引术或支气管镜吸引获得标本。标本收集在无菌容器中。痰量的要求,普通细菌>1ml,真菌和寄生虫3~5ml, 分支杆菌5~10ml。标本要尽快送检,不得超过2小时。延迟将减少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以及革兰氏阴性杆菌的检出率。在培养前必须先挑出脓性部分涂片作革兰氏染色,低倍镜下观察,判断标本是否合格。镜检鳞状上皮>10个/低倍视野就判断为不合格痰,即标本很可能来自口咽部而非下呼吸道。多核细胞数量对判断痰液标本是否合格意义不大,但是纤毛柱状上皮和肺泡巨噬细胞的出现提示来自下呼吸道的可能性大。

 痰液细菌培养的阳性率各异,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大。痰液培养阳性时需排除污染和细菌定植。与痰涂片细菌是否一致、定量培养和多次培养有一定价值。在气管插管后立即采取的标本不考虑细菌定植。痰液培养结果阴性也并不意味着无意义:合格的痰标本分离不出金葡菌或革兰氏阴性杆菌就是排除这些病原菌感染的强有力的证据。革兰氏染色阴性和培养阴性应停止针对金葡菌感染的治疗。

 ③ 痰涂片染色痰液涂片革兰氏染色可有助于初始的经验性抗生素治疗,其最大优点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结果并根据染色的结果选用针对革兰氏阳性或阴性细菌的抗生素;涂片细菌阳性时常常预示着痰培养阳性;涂片细菌与培养出的细菌一致时,可证实随后的痰培养出的细菌为致病菌。结核感染时抗酸染色阳性。真菌感染时痰涂片可多次查到霉菌或菌丝。痰液涂片在油镜检查时见到典型的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有诊断价值。

 ④其他 在军团菌的流行地区或有近期2周旅行的病人,除了常规的培养外,需要用缓冲碳酵母浸膏作军团菌的培养。尿抗原检查可用肺炎球菌和军团菌的检测。对于成人肺炎球菌肺炎的研究表明敏感性50%-80%,特异性90%,不受抗生素使用的影响。对军团菌的检测,在发病的第一天就可阳性,并持续数周,但血清型1以外的血清型引起的感染常被漏诊。快速流感病毒抗原检测阳性可考虑抗病毒治疗。肺活检组织细菌培养、病理及特殊染色是诊断肺炎的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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