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期间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来源:英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08-12 点击: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9 2019 年春节期间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两江新区国土房管分局,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 2019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重庆市 2019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9〕10 号)要求,我委制定了《2019 年春节期间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 年春节期间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 年 1 月 15 日

  附件

 2019 年春节期间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 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管理工作方案

 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将于 2019 年 2 月1 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和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的城市建成区为禁放区域。为切实做好 201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重庆市 2019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19〕10 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水平;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爆措施,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确保全市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委的职责。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督促落实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房屋拆除工程项目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工作,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组织好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等工作。

 (三)各项目参建单位的职责。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房屋拆除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宣传教育;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提前落实到位,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或水源,落实可燃物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工地内及其周边的巡查,对违规燃放者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要安排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值班,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即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工作方案和辖区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本辖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第二阶段:宣传教育(即日起至 2019 年 2 月 19 日)。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19〕2 号),并与辖区内项目参建单位签订“严守禁放新规”责任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项目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集中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警示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要通过在工地大门、施工围挡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周围居民宣传。

 (三)第三阶段:集中查处(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 月 19日)。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开展好自查自纠。要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方式,严查项目是否排查建立了施工现场禁放烟花爆竹专项隐患台账并落实好相关整改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跟踪督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四)第四阶段:全面管控(2019 年 2 月 4 日至 2 月 19 日)。围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落实禁放区、禁放点严格管控和燃放区重要时段重点看护等工作措施。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组织工地留守人员加强工地及周边巡查守护,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19 年 2 月 20 至 2 月 28 日)。总结工作,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认真落实“四个一”工作(即制

 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会议、签订一份责任书、组织一次暗访),切实达到“四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检查),确保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房屋拆除工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落实整改。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或不稳定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辖区燃放办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保障信息畅通,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总结,并于 2019 年 2 月 24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我委(联系电话:63672084,传真:63672073,电子邮箱:cqaqzz@163.com)。

推荐访问:燃放 烟花爆竹 市政工程
上一篇:城乡客运一体化可行性报告A
下一篇:农村基层两学一做党课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