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房地产公司现场施工水电管理及要求
来源:加拿大留学 发布时间:2021-01-07 点击:
现场施工水电管理及要求
1. 现场施工水电费用计量及分摊方案
1.1 施工用水、用电费按供电局、水司每月费用清单,由甲方项目部主管工程师确认后从总包进度款中扣除,如有两个以上总包,则分别从箱式变低压侧引出电缆至各自的总配电箱,以每月总表读数按比例分摊水、电费清单及损耗。
1.2 市政、机构检测等项目如需用电、用水,总包不得再收取水电费,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请在措施费中报价包干或考虑。
1.3 甲方项目部办公室、售楼处、样板房、物业中心、园林景观开放等所用的水电由总包单位负责提供(包括从接驳点引至甲方使用点所需的水电用表、专用电箱电缆、水管等全部临时设施由总包单位提供并过程维护),水电费用挂表计量并按照使用量均摊损耗。水电临时设施费用在措施费中报价包干或考虑。
2. 甲分包单位水电费用管理办法
2.1 施工期间分包施工的水电费用原则上挂表计量,单价按照总包单位考虑损耗后缴纳市政的实际单价收取,不得自行确定其他收费标准。如有挂表计量不方便(经甲方、监理确认属实)的少量专业分包工程,可参照以下方式协商解决:
2.2 分包单位水电包干费原则上按分包合同额(变更工程不再另计)总价比例收取,根据分包专业工序特点分二类比例即为:0.8%、0.8%,由分包单位按此比例直接交付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施工水电费用收取比例类别参照表 名称 比例 分包工程名称 0.8% 特殊结构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外墙幕墙装饰工程 0.8% 门窗工程、栏杆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夜景工程、外墙涂料工程、发电机组及降噪 注: : 除上述分包工程外,总包单位不得 再向其他分包单位收取水电费用。
3. 管理要求
3.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总包负责接驳并布置现场施工用水、电,现场施工水、电平面图须报甲方批准(技术标中单独绘制施工水电布置示意图)。
3.2 总包负责现场临水、临电安全管理与维护,按规定配置足够的电工。
3.3 总包及分包在施工期内不得随意拆除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线,如需要拆除,须书面报监理和甲方批准。
4. 安全技术要求
首先在满足规范、安全技术要求(施工用电 JGJ46-88)、施工组织要求的同时,必须
达到如下要求:
4.1 施工现场应配足够数量的临电的电源点,保证施工期间到每栋楼的施工临电的电源点小于 20 米。
4.2 施工用电的照明和动力应分开。
4.3 总包须结合施工现场的分布情况,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火栓及消防设施,并有专业安全员负责防火安全。
4.4 所有外架、塔吊、施工电梯、升降机应做避雷接地以防雷击,工地施工动力、照明用电、机械设备应加防护措施,按规定接地接零。
4.5 施工用电除电焊机外,所有用电设备必须通过漏电保护,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
4.6 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总箱、分配箱必须按重复接地。
4.7 配电室必须达到“四防一通”的要求。
4.8 直埋电缆导线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之要求敷设。
4.9 甲方和监理定期组织总包和分包对现场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及生活区的用水、用电进行大检查,对违章用水、用电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甲方:福州海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
乙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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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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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201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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