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代理银行采购项目废标终止公告243

来源:空姐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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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皋兰县财政局惠民惠农 财政补贴“一卡通”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

 皋政采【 2020 】5 GKZB 05 号

  项目名称: : 皋兰县财政局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项目 单位: : 皋兰县财政局

 集采 机构: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二○ 二 ○年 三 月

  2

 目

 录

 投 标 邀 请 函 ............................................................ 4 投标须知前附表 ............................................................ 6 1、

 总

 则 ............................................................... 9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 9 2、

 投标须知 ............................................................ 10 2.1 招标 ................................................................. 10 2.1.1 综合说明 ........................................................... 10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 10 2.2 投标 ................................................................. 10 2.2.2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 11 2.2.3 投标文件的制作格式 ................................................. 11 2.2.4 投标有效期 ......................................................... 12 2.2.5 投标保证金 ......................................................... 12 2.2.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13 2.2.7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3 2.2.8 投标文件递交 ....................................................... 13 2.2.9 投标截止时间........................................................ 14 2.2.1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4 2.3 开标 ................................................................. 14 2.4 合同的授予 ........................................................... 14 2.4.1 中标通知书 ......................................................... 14 2.4.2 合同授予原则 ....................................................... 14 2.4.3 合同的签署 ......................................................... 14 2.4.4 其他 ............................................................... 15 3、

 澄清和质疑 .......................................................... 14 3.1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16 3.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6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16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17

  3

 4、

 评标原则及办法 ...................................................... 18 4.1 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 18 4.1.1 原则 ............................................................... 18 4.1.2 组织 ............................................................... 18 4.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 18 4.2.1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8 4.2.2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8 4.3 评标内容及标准........................................................ 19 4.3.1 评标内容............................................................ 19 4.3.2 评标标准............................................................ 19 4.4 评标的程序 ........................................................... 19 4.5 评标方法 ............................................................. 20 4.6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0 4.7 废标.................................................................. 23 4.8 无效投标.............................................................. 23 5、项目具体需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 24 5.1 项目具体参数附后...................................................... 24 5.2 售后服务要求:双方合同约定............................................ 24 6、附件 .................................................................. 25

  4

  投

 标

 邀

 请

 函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受皋兰县财政局的委托,现就皋兰县财政局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代理银行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皋政采【2020】GKZB 05 号 二、招标项目主要内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业务代理。(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该项目采购预算:0 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 年 3 月 19 日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每日00:00:00-23:59:59。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网 上 方 式 :

 供 应 商 可 登 陆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持有依法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

 4、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近期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健康承诺书(投标企业出具)。

  5

 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因委托代理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将被拒绝进入开标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 年 4 月 8 日 10:00:00(北京时间)之前,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3 楼开标大厅(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大厦三楼),逾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 年 4 月 8 日 10:00:00(北京时间)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3 楼开标大厅(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大厦三楼)。

 八、采 购 人:皋兰县财政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路 219 号 联 系 人:王汝德 电

 话:13919485083 九、集采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地

 址: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大厦三楼 联 系 人:张彩娥 联系电话:0931-8459530 网

 址: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http://www.gszfcg.gansu.gov.cn/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2020 年 3 月 18 日

  6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皋兰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业务代理。(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时间 2

 采购人:

 1、单位名称:皋兰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王汝德 3、电

 话:13919485083 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2、联系人:张彩娥

 3、联系电话:0931-8459530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有效的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在此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5)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原件装订于正本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持有依法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7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6、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近期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健康承诺书标企业出具)。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因委托代理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将被拒绝进入开标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上述所有条款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除第 4 项之外的其他所有项,若法人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所有项。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5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回方式: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或保函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皋兰分中心 统一代收代退。采用保函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收退和管理。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 3000 元进账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皋兰分中心 ,开户行:

 甘肃银行皋兰 支行,收款账号:项目不同包段账号系统随机生成)。

 2、投标人必须自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包段的,必须按每个包段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

 4、开标前,采用电汇或网银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自行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针对本项目的到账记录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该到账记录单,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采用保函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保函原件,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

  8

 注: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中的“兰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

 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回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交款的账户上。如果投标人有以下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将记入不良记录名单或取消其参加兰州市政府采购的资格。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6

 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建德大厦 3 楼信息室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编制正本(1 份)、副本(1 份)、电子版(1 份 U 盘)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也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代理机构的变更公告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证明。

 8

 投标文件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标有“正本”和“副本”字样的信封密封,电子版和保证金到账单一起用标有“电子版”字样的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商名称”(盖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和“请勿于:2020 年 4 月 8 日 10:00:00(北京时间)之前启封!”(盖骑缝章)的提示警句等。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且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0 该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招标服务费用。

  9

 1 1 、

 总

 则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皋兰县财政局 。

 3)“集中代理机构”是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0)“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2)“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节能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

 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

 15)“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原件,不包括电传、

  10

 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2 2 、

 投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2.2 投标

  1 2.2.1 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甘肃兰州)

 (http://credit.lan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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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一个投标人只能针对一个包段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2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包段进行投标,且每包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报价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时,投标文件按包段分装。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项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的报价中。

 4)代理机构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规定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代理机构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代理机构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技术参数具有特指性将不作为评判依据。

 2.2.3 投标文件的制作格式

 投标人须制作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制作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

 1)目录 2)投标函(见附件 2)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及参数中要求的必要资质文件 4)法人授权函(见附件 3)

 5)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简史与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职工人

  12

 数、工程技术人员、资信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近 3 年销售额与净利润及纳税)(见附件 4)

 6)投标人投标项目代理服务业绩一览表(见附件 5)

 7)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8)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6)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0)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2.4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 90 日内有效。

 2.2.5 5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或保函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皋兰分中心 统一代收代退。采用保函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收退和管理。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 3000 元进账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皋兰分中心 ,开户行:

 甘肃银行皋兰 支行,收款账号:项目不同包段账号系统随机生成)。

 2、投标人必须自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包段的,必须按每个包段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

 4、开标前,采用电汇或网银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自行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针对本项目的到账记录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该到账记录单,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采用保函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保函原件,否则投标将予以拒绝。

 注: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中的“兰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

 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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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回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交款的账户上。如果投标人有以下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将记入不良记录名单或取消其参加兰州市政府采购的资格。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6 2.2.6 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建德大厦 3 楼信息室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7 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编制正本(1 份)、副本(1 份)、电子版(1 份 U 盘)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也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代理机构的变更公告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证明。

 2.2.8 8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标有“正本”和“副本”字样的信封密封,电子版和保证金到账单一起用标有“电子版”字样的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商名称”(盖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和“请勿于:2020 年 4 月 8 日 10:00:00(北京时间)之前启封!”(盖骑缝章)的提示警句等。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且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2.2.9 9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3楼开标厅,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 件。

  14

 2.2.10 0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4 月 8 日 10:00:00(北京时间)

 。

 2.2.11 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同时,信封上还须按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2.3 开标

 代理机构将于“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外,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开标后,将由代理机构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开宣读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表所有内容,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 合同的授予

 2.4.1 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2 合同授予原则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

 2.4.3 合同的签署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

  15

 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要以书面形式签订。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否则依法承担律法责任。

 2.4.4 其他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6

 3 3 、

 澄清和质疑

  1 3.1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招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3.2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必须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函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XXX 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以书面形式答复提出澄清或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或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3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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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XXX 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代理机构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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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

 评标原则及办法

 4.1 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4.1.1 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代理机构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1.2 组织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不少于 5 人的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代理机构: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做好投标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3)监督部门:由皋兰县财政局等有关监督部门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4.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1 4.2.1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采购人核对评标结果。

 2 4.2.2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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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3 4.3 评标内容及标准

 1 4.3.1 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评估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4.3.2 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标准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4)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6)如技术参数具有特指性将不作为评判依据。

 4.4 评标的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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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不符合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2)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3)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4)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5 评标方法

 4.5.1 评标方法

  此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审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剔除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商,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商进行下一轮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选择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良程度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服务方案优良程度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良程度最好的获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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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人推荐资格。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商务总分40 近 3 年在支持皋兰县农业农村经济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支持三农、扶贫等方面信贷支持情况:2019 年底涉农贷款余额 5 亿元(含 5 亿元,以下同)以上得 6 分;5 亿元以下,5000 万元以上得 4 分;5000 万元以下,1000 万元以上得 2 分;1000 万元以下或无涉农贷款不得分。(满分 6 分)

 6 6

 近 3 年投标人承担过“一卡通”相关财政业务项目(以实际已开展收付财政业务为准,须出具办理县、镇级财政收付业务的转账支票和相对应的往来结算票据复印件),每提供一项业务的票据得 2 分。(满分 10 分)

 10

 近 3 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产业项目、贫困村提升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提供优惠政策:①在贷款准入上有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得 3 分,无降低不得分; ②对以上贷款实行低于普通贷款的利率,得 3分,不低于不得分; ③对以上贷款适当延长期限,得 2 分,不延长不得分。(满分 8 分)

 8 8

 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熟悉代理财政业务、人员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满足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具备先进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全面准确地反馈代理财政业务的数据信息,满足得 3 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6 分)

 6 近 3 年在本地银行服务中无不良服务反映的,且提供县人行证明的,得 6 分;有不良反映一次扣 2 分,扣完为止。(满分 6 分)

 6 提供规范的内部管理、健全的内控制度、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满足一项得 1 分。(满分 4 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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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技术总分40 为了便于资金管理,要求代理银行具备在同一账户下设立子账户对不同资金进行分类管理服务,或者提供类似资金分类管理服务,并且已经开展资金分类管理业务。提供同一账户下可以设立子账户服务相关证明(正式的产品服务指南或说明)得 4 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资金分类管理业务办理票据(银行存款明细对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 8 分)

 8 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转账两小时内到账,跨行支付 24 小时内到账。满足得满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6 分)

 6 积极配合财政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业务并接受预算单位的监督。下列每满足 1 项得 2 分,反之不得分。(满分 20 分)。

 ①县财政通知办理业务,及时办理完毕,提供限时办结服务; ②及时与县人行、县财政局对账,做到日清月结; ③设立国库集中结算专柜服务; ④对服务的预算单位和个人提供免费账户查询等服务; ⑤对服务的预算单位和个人同城跨行转账取消手续费; ⑥对服务的预算单位和个人减免账户管理费、服务费等; ⑦每月能及时准确向服务的单位提供对账单送达业务; ⑧及时准确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短信服务; ⑨及时准确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账目明细打印服务; ⑩正常工作日,无特殊因素,不得推脱业务办理。

 20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下列每满足 1 项得2 分,反之不得分。(满分 6 分)。①格式规范、编制完整; ②内容齐全、表述准确;③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

 6 3 保障服务 20 积极配合财政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业务并接受预算单位的监督已制定财政资金加急业务办8

  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 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见附件 6 6 )。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8 68 予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时原件必查)。

 6 4.6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代理机构以公告的方式向拟中标供应商以及其他采购当事人公布,拟中标公示届满后,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通过电话方式询问未通过的原因以及评审得分与排序。

 7 4.7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理程序,可实时办理紧急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满足得3 分, 否则不得分; 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安全,承担自身网络安全责任,满足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与人民银行清算资金前无息垫付资金,承诺无息垫资得 2 分,收取利息不得分。(满分 8 分)

 在皋兰县范围内 6 个镇均设有营业网点得 12分,1 镇无营业网点扣 2 分,依次扣完为止。(满分 12 分)

 12

  24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8 4.8 无效投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 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 7)投标函、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 8)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9)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10)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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