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函p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来源:空姐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六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第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应当遵守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时长、方式的规定,并应当对广告时长作出明显提示。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第二十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第二十一条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说明有效率;

 ?(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第二十三条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出现饮酒的动作;

 ?(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第二十四条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二十七条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

 ?(二)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三)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

 ?(四)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第三十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第三十二条 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三十三条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四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第三十五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第三十六条 广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的覆盖率、收视率、点击率、发行量等资料应当真实。

 ?第三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第三十八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第三十九条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第四十条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

 ?(二)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安全要求。

 ?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第四十四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第四十五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四十七条 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审查决定,并应当将审查批准文件抄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广告。

 ?第四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第四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第五十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规范。

 ?第五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在广告监督管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四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未完待续)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

 ?(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九)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

 ?(十)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

 ?(十三)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

 ?(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

 ?(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停止相关业务。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广告审查的,广告审查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予以警告,一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的广告审查申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准的,广告审查机关予以撤销,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的广告审查申请。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公示。

 ?第六十八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发布违法广告,或者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给予处罚的,应当通报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停媒体的广告发布业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前款规定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进行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二)假冒他人专利的;

 ?(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的;

 ?(四)在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

 ?(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第七十条 因发布虚假广告,或者有其他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有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广告审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履行广告监测职责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或者对经投诉、举报的违法广告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有前两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

 ?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版面、时段、时长发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十五条 本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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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故事1、《扁鹊的医术》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答:“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 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 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大道理: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

  小故事2、危险的森林里

  一个人在森林中漫游时,突然遇见了一只饥饿的老虎,老虎大吼一声就扑了上来。他立刻用最快的速度逃开,但是老虎紧追不舍,他一直跑一直跑,最后被老虎逼到了断崖边。

  站在悬崖边上,他想:“与其被老虎捉到,活活被咬死,还不如跳入悬崖,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他纵身跳入悬崖,非常幸运地卡在一棵树上。那是长在断崖边的梅树,树上结满了梅子。

  正在庆幸之时,他听到断崖深处传来巨大的吼声,往崖底望去,原来有一只凶猛的狮子正抬头看着他,狮子的声音使他心颤,但转念一想:“狮子与老虎是相同的猛兽,被什么吃掉,都是一样的。”

  刚一放下心,又听见了一阵声音,仔细一看,两只老鼠正用力地咬着梅树的树干。他先是一阵惊慌,立刻又放心了,他想:“被老鼠咬断树干跌死,总比被狮子咬死好。”

  情绪平复下来后,他看到梅子长得正好,就采了一些吃起来。他觉得一辈子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梅子,他找到一个三角形的枝丫休息,心想:“既然迟早都要死,不如在死前好好睡上一觉吧!”于是靠在树上沉沉地睡去了。

  睡醒之后,他发现黑白老鼠不见了,老虎和狮子也不见了。他顺着树枝,小心翼翼地攀上悬崖,终于脱离了险境。原来就在他睡着的时候,饥饿的老虎按捺不住,终于大吼一声,跳下了悬崖。

  黑白老鼠听到老虎的吼声,惊慌地逃走了。跳下悬崖的老虎与崖下的狮子展开激烈的打斗,双双负伤逃走了。

  励志大道理:生命中会有许多险象丛生的时候,困难危险像死亡一样无法避免。既然无法避免不如放下心来安享现在拥有的一切,无意中就会享受到生命的甜果。

  小故事3、老人与黑人小孩子

  一天,几个白人小孩在公园里玩。这时,一位卖氢气球的老人推着货车进了公园。白人小孩一窝蜂地跑了上去,每人买了一个气球,兴高采烈地追逐着放飞的气球跑开了。白人小孩的身影消失后,一个黑人小孩怯生生地走到老人的货车旁,用略带恳求的语气问道:“您能卖给我一个气球吗?”

  “当然可以,”老人慈祥地打量了他一下,温和地说,“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他鼓起勇气说:“我要一个黑色的。”

  脸上写满沧桑的老人惊诧地看了看这个黑人小孩,随即递给他一个黑色的气球。

  他开心地接过气球,小手一松,气球在微风中冉冉升起。

  老人一边看着上升的气球,一边用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后脑勺,说:“记住,气球能不能升起,不是因为它的颜色,而是因为气球内充满了氢气。”

  大道理:成就与出身无关,与信心有关。这个世界是用自信心创造出来的。有自信,积极的面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这种积极和自信会帮助人登上成功的山顶。

  小故事4、囚禁的章鱼

  一只章鱼的体重可以达70磅。但是,如此庞大的家伙,身体却非常柔软,柔软到几乎可以将自己塞进任何想去的地方。

  章鱼没有脊椎,这使它可以穿过一个银币大小的洞。它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将自己的身体塞进海螺壳里躲起来,等到鱼虾走近,就咬断它们的头部,注入毒液,使其麻痹而死,然后美餐一顿。对于海洋中的其他生物来说,它可以被称得上是最可怕的动物之一。

  但是,人类却有办法制服它。渔民掌握了章鱼的天性,他们将小瓶子用绳子串在一起沉入海底。章鱼一看见小瓶子,都争先恐后地往里钻,不论瓶子有多么小、多么窄。

  结果,这些在海洋里无往不胜的章鱼,成了瓶子里的囚徒,变成了渔民的猎物,变成人类餐桌上的美餐。是什么囚禁了章鱼?是瓶子吗?不,瓶子放在海里,瓶子不会走路,更不会去主动捕捉。囚禁了章鱼的是它们自己。它们向着最狭窄的路越走越远,不管那是一条多么黑暗的路,即使那条路是死胡同。

  大道理:工作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许多羁绊和束缚,对于它们,我们毫无办法。殊不知囚禁我们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是我们不健康的心态和偏激的态度。

  小故事5、摔碎的牛奶瓶

  十几岁的桑德斯经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他常常为自己犯过的错误自怨自艾;交完考试卷以后,常常会半夜里睡不着,害怕没有考及格。他总是想那些做过的事,希望当初没有这样做;总是回想那些说过的话,后悔当初没有将话说得更好。

  一天早上,全班到了科学实验室。老师保罗?布兰德威尔博士把一瓶牛奶放在桌子边上。大家都坐了下来,望着那瓶牛奶,不知道它和这堂生理卫生课有什么关系。

  过了一会,保罗?布兰德威尔博士突然站了起来,一巴掌把那牛奶瓶打碎在水槽里,同时大声叫道:“不要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

  然后他叫所有的人都到水槽旁边,好好地看看那瓶打翻的牛奶。

  “好好地看一看,”他对大家说,“我希望大家能一辈子记住这一课,这瓶牛奶已经没有了–你们可以看到它都漏光了,无论你怎么着急,怎么抱怨,都没有办法再救回一滴。只要先用一点思想,先加以预防,那瓶牛奶就可以保住。可是现在已经太迟了,我们现在所

  能做到的,只是把它忘掉,丢开这件事情,只注意下一件事。”

  大道理:不要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积极的去面对下一件事情。

 小故事6、四个字

  有一位精神病学家,执业多年,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在精神病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数年前将要退休时,发现在帮助自己改变生活方面最有用的老师,是他所谓的“四个小字”.头两个字是“要是”.他说:“我有许多病人,把时间都花在缅怀既往上,后悔当初该做而没有做的事,‘要是我在那次面试前准备得好一点……’或者‘要是我当初进了会计班……’”

  在懊悔的海洋里打滚是严重的精神消耗。矫正的方法很简单:只要在你的词汇里抹掉“要是”二字,改用“下次”二字即可。应该向自己说:“下次如有机会我应该如何做……”

  大道理:最浪费时间的莫过于懊悔。千万不要老是惦念已往的过错,当你又在后悔既往时便对自己说:“下次我不会再做错。”

  小故事7、丢失了两元钱的车

  罗森在一家夜总会里吹萨克斯,收入不高,然而,却总是乐呵呵的,对什么事都表现出乐观的态度。他常说:“太阳落了,还会升起来,太阳升起来,也会落下去,这就是生活。”

  罗森很爱车,但是凭他的收入想买车是不可能的。与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说:“要是有一部车该多好啊!”眼中充满了无限向往。有人逗他说:“你去买彩票吧,中了奖就有车了!”

  于是他买了两块钱的彩票。可能是上天优待于他,罗森凭着两块钱的一张体育彩票,果真中了个大奖。

  罗森终于如愿以偿,他用奖金买了一辆车,整天开着车兜风,夜总会也去得少了,人们经常看见他吹着口哨在林阴道上行驶,车也总是擦得一尘不染的。

  然而有一天,罗森把车泊在楼下,半小时后下楼时,发现车被盗了。

  朋友们得知消息,想到他那么爱车如命,几万块钱买的车眨眼工夫就没了,都担心他受不了这个打击,便相约来安慰他:“罗森,车丢了,你千万不要太悲伤啊!”

  罗森大笑起来,说道:“嘿,我为什么要悲伤啊?”

  朋友们疑惑地互相望着。

  “如果你们谁不小心丢了两块钱,会悲伤吗?”罗森接着说。

  “当然不会!”有人说。

  “是啊,我丢的就是两块钱啊!”罗森笑道。

  励志大道理:换一个角度,就能得到快乐。丢掉生活中的负面情绪,要有一种认识挫折和烦恼的胸怀。

  小故事8、借锤子

  有一个人想挂一张画。他有钉子,但没有锤子。邻居有锤子。于是他决定到邻居那儿去借锤子。

  就在这时候他起了疑心:要是邻居不愿意把锤子借我,那怎么办?昨天他对我只是漫不经心地打招呼,也许他匆匆忙忙,也许这种匆忙是他装出来的,其实他内心对我是非常不满的。什么事不满呢?我又没有做对不起他的事,是他自己在多心罢了。要是有人向我借工具,我立刻就借给他。而他为什么会不借呢?怎么能拒绝帮别人这么点儿忙呢?而他还自以为我依赖他,仅仅因为他有一个锤子!我受够了。

  于是他迅速跑过去,按响门铃。邻居开门了,还没来得及说声“早安”,这个人就冲着他喊道:“留着你的锤子给自己用吧,你这个恶棍!”

  大道理:消极的思想造成错误的行为,积极的心态可以避免一切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

  小故事9、烦恼人

  一个人被烦恼缠身,于是四处寻找解脱烦恼的秘诀。

  有一天,他来到一个山脚下,看见在一片绿草丛中,有一位牧童骑在牛背上,吹着悠扬的横笛,逍遥自在。他走上前去问道:“你看起来很快活,能教给我解脱烦恼的方法吗?”

  牧童说:“骑在牛背上,笛子一吹,什么烦恼也没有了。”

  他试了试,却无济于事。于是,又开始继续寻找。

  不久,他来到一个山洞里,看见有一个老人独坐在洞中,面带满足的微笑。

  他深深鞠了一个躬,向老人说明来意。老人问道:“这么说你是来寻求解脱的?”

  他说:“是的!恳请不吝赐教。”

  老人笑着问:“有谁捆住你了吗?”

  “……没有。”

  “既然没有人捆住你,何谈解脱呢?”

  他蓦然醒悟。

  大道理:由于我们的心态没有调整好,烦恼也就一个跟着一个而来,实际上,大多数烦恼都是无中生有。把心态调整好,问题会变得很简单,烦恼也就不驱而散。

  小故事10、老先生与服务生

  老先生常到一家商店买报纸,那里的服务生总是一脸傲慢无礼的样子,就连基本的礼貌都没有。做事追求效率固然重要,可是缺乏礼貌一定会流失客人,没有了客人服务速度再快,又有什么用?

  朋友对老先生说,为何不到其他地方去买?

  老先生笑着回答:“为了与他赌气,我必须多绕一圈,浪费时间,徒增麻烦,再说礼貌不好是他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因为他而改变自己的心情?

  大道理:不要因为别人的不好而影响了自己做事情时候的心情,也不要因外界的不如人意而影响了一生的幸福快乐。想想美好的一面,心情也会是很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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