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来源:空姐招聘 发布时间:2020-08-22 点击:

  组工干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三是树立奉献意识。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正确的苦乐观,不为名利所动,不为物欲所诱,不为人情所扰。遇到困难往前冲,碰到重任抢着干,把自己在组织部门工作看成是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一种信任、一种荣耀、一种锤炼,把组织工作岗位当成奉献的舞台,有功劳时不伸手、有苦劳时不计较、有疲劳时不抱怨。甘为他人做嫁衣,甘做铺路石”。

  “干部任职终身制”和“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前苏联斯大林时期政治模式的产物。其典型的特点是:一方面,干部一旦任命就要干到退休,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一旦上任就不退休;另一方面,干部达到某一职务或某一级别,只要不犯严重的政治性错误和涉嫌违法犯罪,组织就不能免职、撤职和降职使用,工作到见“马克思”那一天。长期以来,我国也借鉴和实行这一干部人事体制,在不同时期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弊端日益凸显。诚然,一个的生命是有限的,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个人的工作时间也是有限的,这是自然法则。“干部任职终身制”和“干部能上不能下”,不仅违背自然规律,有损人民意愿,也践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近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组工干部作为党务干部,首当其冲要培养自身的法治思维。

  用法治思维严于律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基本理念。组工干部是特殊群体,但在法律面前不应有特殊待遇。反而因为所处岗位和角色的特殊性,组工干部面对诱惑和考验的机会更多,更难以把持。古有名仕将清廉划为三个层次,上为“见理明而不妄取”,中为“尚名节而不苟取”,末为“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畏法律”虽属末位,但也恰恰说明它最容易做到,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组工干部培育法治思维,首先要“畏法”。要把法律法规看成悬在我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警醒,如履薄冰。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清白做人,认真做事,做自律型组工干部。

  深入基层,争做联系群众的表率。在学习十八大报告精神的同时,要积极走近群众,主动贴近群众,争做联系群众的表率。一是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同时注重在走访实践时,用群众话宣讲十八大报告内容,在推动工作、落实任务中争做表率;二是要坚持把组工干部下基层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建立完善组工干部下基层的活动长效机制,真情关怀、真心帮助贫困弱势群体,不断提升组织工作基层和群众满意度;三是要积极开展走访、座谈活动,着力增强与群众的联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人才的管理和服务。

  纪委全会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加强纪律建设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要强化党的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用法治思维选人用人。公平是法治的核心要素。体现在组工干部身上就是公道正派。毛主席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关键。”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人?如何选人?如何用人?如何让选出来的干部大家心服口服?唯有公平二字。具体来说就是三点。一是评价干部客观全面。既坚持在平时默默关注,又注重干部在关键时刻的表现。既看到干部身上的“闪光点”,也不忽略干部身上的“瑕疵”。画出干部的“全身像”。

 二是选人用人出于公心。考察干部要看实绩、看民声,不可看亲疏、看关系、看背景。决不能让那些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者受到埋没,更不能让那些追名逐利、拉帮结派、投机取巧者蒙混过关。三是因岗选人,人事相宜。著眼於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职责要求,把最适合的干部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真正把握每个干部的特点和长处,善於用人之长。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用法治思维服务群众。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组工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知道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队伍建设服务的,不是个人的恩赐,更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资本。从事组织工作,是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要对人民群众负责。要主动服务,深入到基层,联系起群众,常思为民之事,常行便民之举,做服务型组工干部。

 组工干部不能有高人一等的虚荣之心,要有一颗为党为国的奉献之心,为干部群众精诚办事的服务之心。对来办事的同志和群众要笑脸相迎,热情对待,真心帮助,以组工干部特有的人格魅力凝心聚力,真正使组织人事部门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

  历史如镜,呈现出社会发展演义的铁律,世上很少有一种事物能具备和制度一样强大的力量,决定家国命运牵动个人福祉,近百年来,多少励精图治,多少探索求存,却一次次与华夏强盛,百姓安康的梦想擦肩而过,化作历史的钩沉。一个无法忽略的原因就是,没有先进的社会制度保障,支撑不起民族振兴的宏伟梦想,也实现不了江山永固的长治久安。

  四要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多元化立法机制和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加强对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用法治思维推动改革。改革创新是当前党和国家面临的重大课题。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习总书记在10月27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时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总书记的话告诫我们时代在变,环境在变,任务在变。组工干部的思想不解放,也就不能识别和选出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干部。新时期的组工干部要紧跟形势,更新观念,呆在办公室“坐井观天”不行了,要经常“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干部中去考察调研,主动研究新事物、接受新观念、形成新思维,以跟上形势的发展r对一些新方法、新理念要敢于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改革创新、敢为人先。要勇于打破那些不合时宜的旧条条、旧框框,使组织工作更具活力。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暴露出我国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的尴尬。究其原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主要症结所在。长此以往,普通公民认为法不责众,心存侥幸,对法律就少了敬畏之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顺应社情民意,果断向腐败开刀,“拍蝇打虎”毫不手软,一批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落马”,一些违纪违法干部受到查处,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也向社会公众传达出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强烈信号。正是由于党中央在“破”上做出了一手好文章,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惩治腐败,以亮丽的反腐“成绩单”增强了社会各界的反腐信心,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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