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渣净化综合处理项目环评报告表

来源:医生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渣净化综合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 年 年 9 月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渣净化综合处理项目环评报告表 目 目

 录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9 3 环境质量状况 ..................................................................................................... 12 4 评价适用标准 ..................................................................................................... 16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20 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32 7 环境影响分析 ..................................................................................................... 33 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63 9 结论与建议 ......................................................................................................... 65

  附图:

 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建设项目周围 500m 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及卫生防护距离图; 附图 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 4:铜山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 附图 5:建设项目所在地水系图。

 附件:

 附件 1:环评委托书; 附件 2: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附件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 4:土地租赁协议; 附件 5:镇政府出具的工业用地意见; 附件 6:镇政府出具的园区产业定位说明; 附件 7:建设项目现场勘查报告; 附件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表; 附件 9:监测报告; 附件 10:《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自检报告》; 附件 11:声明; 附件 12:基础信息表。

 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渣净化综合处理项目环评报告表

 1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渣净化综合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沈葵芳 联系人 齐行航 通讯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 联系电话 13805209700 传真 — 邮政编码 221150 建设地点 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 项目备案部门 徐州铜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徐铜发改备[2019]471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代码及类别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

 占地面积 40000m 2 (60 亩)

 绿化面积 2800m 2

 总投资(万元) 6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7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22%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0 年 12 月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原辅材料 施工期:钢材、水泥、砖、碎石子、黄砂及其它建筑材料。

 营运期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与用量见表 1-1。

 表 表 1-1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与用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1 炉渣 万 t/a 30 来源于徐州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密闭运输方式 。

 进厂后存放于炉渣车间 1#。

 炉渣的主要的理化性质如下表所示。

 表 表 1-2

 炉渣理化性质一览表 物理性质 炉渣是一种浅灰色的锅炉底渣,随着含炭量的增加颜色变深。通过电子显微镜观察表明,炉渣是由多种粒子构成,其中非晶体颗粒占总量的 50%以上。其颗粒组成为漂珠占 0.1%-0.3%,实心微珠占 45%-58%,碳粒占 1%-3%,不规则多孔体占 28%-39%,石英占 5%-8%,其他占 5%。

 材料特点 含水率会直接影响到集料压实程度、压实后最大密度、强度和抗变形能力。项目使用炉渣的含水率为 21.89%,密度为 1264kg/m 3 ,吸水率为 8.96%。使用饱和硫酸钠溶液,连续 5 次循环浸泡和烘干炉渣后,炉渣质量损失约为 4.31%,炉渣的坚固性可达到制造免烧砖的要求。

 本项目炉渣来源于徐州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徐州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设完成,尚未正式投产,炉渣成分不稳定无法进行检测,因此本项目炉渣成分类比《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自检报告》(报告编号 A2190035577101C06)(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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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见附件 10)。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徐州市以焚烧方式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该公司厂内有 3 台发电机组,每天可以焚烧 1200 吨的生活垃圾。由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渣检测报告可知看出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的炉渣中的汞、铅、镉、铬和砷均未超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表 1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第八条“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认定炉渣不属于危险废物。

 表 表 1-3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检测结果及分析 项目 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限值( (mg/l )

 检测 结果(mg/l )

 汞 0.1 ND 铅 5 ND 镉 1 3×10 -3

 铬 5 ND 砷 5 2×10 -4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由炉床尾端排出后会喷淋适量的水,以防控粉尘的产生,以及降低炉渣的温度,在炉渣运输过程中采用密闭运输方式。因此炉渣含水率大概在 15%左右,在运输、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较少。

  1.1.2 主要设备 施工期:挖掘机、推土机、吊车、装卸机、运输车辆等。

 本项目主要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见表 1-4。

 表 表 1-4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台/ 套)

 数量 1 上料斗 4x4 套 2 2 给料机 GZ1020 台 4 3 密闭皮带输送机 P1000 套 14 4 密闭皮带输送机 P800 套 14 5 圆筒分筛系统 ZJ1600 台 3 6 锤式破碎机 1000# 台 1 7 锤式破碎机 800# 台 2 8 锤式破碎机 400# 台 4 9 湿选磁选机 8015 台 5 10 挂选 3050 台 5 11 跳汰机 JT-4 台 4 12 跳汰机 JT-2 台 4 13 摇床 1863 台 18 14 跃进筛筛分系统 2461 套 2 15 涡电流选铝机 1530 台 6 16 浓缩斗脱水筛 1836 台 4 17 泥浆压滤机系统 Z500 台 4 18 水泵 / 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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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9 总计

 台/套 104 1.1.3 水及能源消耗量 水及能源消耗量见表 1-5。

 表 表 1-5

 水及能源消耗表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m 3 /a)

 4970 柴油(t/a)

 -- 电(kwh/a)

 41 万 天然气(m 3 /a)

 -- 蒸汽(t/a)

 -- 其它 --

 1.2 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

 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1.3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1.4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另页)

 1.4.1 项目由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但焚烧后的炉渣如果不能有效处理,仍然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生活垃圾处理量将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大力推广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建设完成,尚未投产。该项目规划配置 5 台日处理 750 吨的机械炉排炉和 3 台 25 兆瓦汽轮发电机组,投产后每日处理入厂生活垃圾能力可达到 4000 吨,日产炉渣 1200 吨。该项目服务范围基本覆盖徐州市大部分城区,能够很好地满足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徐州市污染防治的重大项目,也是 2017 年至 2020 年期间城建重点工程,对提升徐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解决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问题,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6000 万元在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建设炉渣净化综合处理项目,项目占地约 60 亩,新建厂房、办公楼总建筑面积 14472 平方米,年回收处理炉渣约 30 万吨。本项目取得了徐州市铜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渣净化综合处理项目备案证》(徐铜发改备[2019]4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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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本项目在营运期将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7 月 16 日修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自 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三十四、环境治理业”中第 101 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中“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渣净化综合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和《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编制要求(试行)》(2005 年 5 月),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4.2 产业政策相符性及与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为炉渣净化综合处理项目,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经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二十一、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所在地为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经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大彭镇土地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利用规划。根据大彭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产业定位的说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产业定位为循环经济产业和机械加工产业,本项目为炉渣净化综合处理项目,属于循环经济产业,符合大彭镇权寨工业园的产业定位。

 经对比《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项目东北侧 5.3km 的丁楼地下水(铜山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项目北侧 5km 的废黄河(铜山区)重要湿地,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

 1.4.3 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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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①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废黄河(铜山区)重要湿地、丁楼地下水(铜山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见下表:

 表 表 1-6

 与本项目有关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 县(市)

 、区)

 方位及 距离( (m )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 面积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 总面积 积 废黄河(铜山区)重要湿地 铜山区 N,5000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废黄河水体及两岸各 100 米范围

 19.77 19.77 丁楼地下水(铜山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铜山区 NE,5300 水源水质保护 铜山区境内该水源地的准保护区(地下水补给区和开采井部分径流区),主要为霸王山山体分布区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部分 7.89 0.41 8.30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项目北侧5km的废黄河(铜山区)重要湿地,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

 ②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丁楼地下水(铜山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见下表:

 表 表 1-7

 与本项目有关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名称 所在行政区域 方位及距离(m )

 类型 地理位置 区域 面积 (平方公里)

 丁楼地下水(铜山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铜山区 NE,5300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铜山区境内该水源地的准保护区(地下水补给区和开采井部分径流区),主要为霸王山山体分布区域 7.89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项目东北侧5.3km的丁楼地下水(铜山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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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根据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 年 6 月发布的《2019 年度徐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徐州市区域 2019 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主要超标原因为徐州市工业较为发达,且受周边重污染城市影响程度较强等。为此,徐州市先后印发了《徐州市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徐州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规范》、《徐州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方案,通过切实有效的区域治理,徐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将趋于好转。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经相应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废黄河的水质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的要求不相违背。

 (3)资源利用上限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用水量较小,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主要为生产和照明用电,用电量较小,来自市政供电管网;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对当地资源利用基本无影响。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进行说明,具体见下表。

 表 表 1-9

 本项目 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2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修订)

 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3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

 4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

 5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

 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

 6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 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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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1.4.4 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及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徐州爱竺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炉渣净化综合处理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 投资总额:6000 万元 (2)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项目所在地北侧、南侧、西侧为农田,东侧为工业预留用地。具体见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和附图 2 建设项目周围 500m 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及卫生防护距离图。

 (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项目劳动定员 50 人,项目年工作日 250 天,采用一班制,全年工作时间为 2000 小时。

 (4)产品方案 建设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 表 1-10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1 炉渣净化处理生产线 粗料建筑用砂,规格 6mm 以上 4.8 万 t/a 2000h 2 中料建筑用砂,规格 2-6mm 9 万 t/a 2000h 3 细料建筑用砂,规格 0-2mm 12 万 t/a 2000h

 本项目生产的建筑用砂外售用于混凝土、制砖、路基回填辅料或水泥厂辅料等,产品质量、性能满足《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要求,包括颗粒级配、砂的含泥量、有害物质、坚固性、密度、空隙率、碱集料反应、含水率等技术要求。

 (5)工程内容和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项目占地面积 40000m 2 (约60 亩),项目新建 1 栋厂房、1 栋办公楼,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 12618m 2 、办公楼建筑面积为 1854m 2 ,总建筑面积为 14472m 2 。厂房根据生产工序分为炉渣车间 1#、炉渣车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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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炉渣车间 3#、成品砂堆放车间、维修车间。建设项目工程概况一览表如下。

 表 表 1-11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一览表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工程 炉渣车间 1# 建筑面积 2574m 2

 炉渣卸料、上料系统,钢结构,高 12m 炉渣车间 2# 建筑面积 1944m 2

 炉渣处理系统,钢结构,高15m 炉渣车间 3# 建筑面积 1944m 2

 水循环系统,钢结构,高12m 辅助工程 办公楼 建筑面积 1854m 2

 3F,局部 2F,砖混结构 维修车间 建筑面积 1944m 2

 钢结构,高 12m 贮运工程 成品砂堆放车间 建筑面积 4212m 2

 钢结构,高 12m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19.88m 3 /d 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排水系统 --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配电系统 41 万 kW·h/a 市政 35kV 供电管网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有组织废气 筛分粉尘、破碎粉尘 筛分系统、破碎系统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收集效率 95%,风量为 20000m 3 /h)+1 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 99%)+15m 高排气筒(1#)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卸料粉尘、上料粉尘、堆场粉尘、装车粉尘以及未收集的筛分粉尘、破碎粉尘 喷雾抑尘装置、喷淋系统,配备水罐、水管、喷头以及延时控制系统 厂界处颗粒物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 生活污水 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满足环保要求 生产废水 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 噪声 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厂区绿化等措施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固废 生活垃圾 垃圾箱若干 满足环保要求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间 50m 2

 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间 10m 2

  1.5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目前为空地,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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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1 自然环境简况 ( 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

 :

 铜山区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和淮海经济区的徐州都市圈核心,环抱徐州市区,距离南京、济南、郑州、合肥等省会城市均 300km 左右。

 2.1.1 地形、地质、地貌 大地构造上属于华北断块区的南部,在地震区划上则属于大华北地震区的南缘。地质构造不太复杂,地震活动的频率和强度均较低。徐州地壳厚度变化较小。地面与地幔的分界线平均深 36km 左右,花岗岩与玄武岩分界线平均深 20km,西部较深。徐州属于苏北平原的大面积沉降区。地貌上表现为地势低平,在断陷盆地内的沉积物厚度较大(几百米到几千米)。徐州地区断裂较为发育,主要的是北、东向的断裂分布较广。东西长约 210km,南北宽约 140km,总面积 11258km 2 ,占江苏省总面积的 11%。域内中东部存在少数丘岗,大部为平原。丘陵山地面积约占全市 9.4%。

 2.1.2 气候、气象 铜山区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年日照时数为 2284-2495 小时,日照率 52-57%,年均气温 14℃,年均无霜期 200-220 天,年均降水量 800-930mm,雨季降水量占全年的 56%。主要气象灾害有旱、涝、风、霜、冻、冰雹等。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适中,雨热同期。四季之中春、秋季短,冬、夏季长,春季天气多变,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潮频袭。四季风向变化较大,常年主导风向为偏东风,秋冬季东北风较多(10~2 月),5 月中旬至 6 月上旬常发生西南向的干热风(干热风年均 2.6 次),年平均风速在 2.1m/s 左右。

 2.1.3 河流、水文 徐州市以黄河故道为分水岭,形成北部的沂、沭、泗水系和南部的濉、安河水系。境内河流纵横交错,湖沼、水库星罗棋布,废黄河斜穿东西,京杭大运河横贯南北,东有沂、沭诸水及骆马湖,西有夏兴、大沙河及微山湖。拥有大、中、小型水库 100 座,总库容3.31 亿 m 3 ,以及众多的桥、函、渠、闸等水利设施,初步形成具有防洪、灌溉、航运、水产等多功能的河、湖、渠、库相连的水网系统。

 2.1.4 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地为农业区主要种植农作物饲养家畜及水面养殖,动物较多,有柳树、杨树等地段性植被。区内无自然保护区,无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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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2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铜山区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通要冲,环抱历史文化名城徐州,为历代军事、商业必争之地。行政上隶属徐州市,在徐州市所辖六县市中,经济最为发达。古称“大彭氏国”,迄今已有 5000 余年的悠久历史,境内历史积淀沉雄,文化底蕴丰富,文物古迹众多。具有“汉代三绝”之称的汉墓、汉兵马俑、汉画像石彰显两汉文化的精髓,特别是汉画像石堪称古代艺术瑰宝,与南京六朝石刻、苏州明清园林齐名,并称“江苏三宝”。

 2019 年,铜山区地区生产总值(GDP)1184.3 亿元、增长 7.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98.1 亿元,增长 2.0%;第二产业增加值 581.8 亿元,增长 10.7%;第三产业增加值 504.4 亿元,增长 5.4%。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 8.3%,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49.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42.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112387 元、增长7.7%。

 2019 年,铜山区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7.0%。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 16.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 9.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 1.0%。

 2019 年,铜山区综合实力位居中国市辖区第 28 位,继续保持苏北第一,被誉为“苏北第一区”。

 2019 年,铜山区位居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第 37 位、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第26 位、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第 49 位、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第 50 位。

 2019 年,铜山区拥有文化馆(站)18 个,公共图书馆(室)藏书 32.6 万册。拥有电影院 5 个,全年放映场次 67100 场,观影人数 677199 人。拥有电视台 1 座,广播电台 1座,电视、广播覆盖率均达到 100%。有线电视蓬勃发展,有线电视台节目频道达 223 套;联网入户终端总数 8.7 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 18.43%;架设光缆总长度达 5304.57 公里。全年修缮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 处。

 2019 年,铜山区拥有普通中学 42 所,其中:初级中学 35 所,高级中学 7 所;本年招生 24971 人,其中初中招生 20415 人,高中招生 4556 人;在校学生 66512 人,其中初中 53942 人,高中 12570 人。职业中学 2 所,本年招生职业高中 2583 人,在校学生 9071人。小学校 131 所,本年招收学生 19743 人,在校学生 129135 人。学龄前儿童入学率 98%,幼儿园儿童 51428 人,在园幼儿数 50429 人。

 2019 年,铜山区发明专利授权数 2641 件,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 2978 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25.03 件。全面推进高新区“一院一谷五园五区”创新平台建设,新建海外孵化器 2 家,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 家,新增省级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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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家,大学创业园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云意电气和华源节水获批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高层次人才加快集聚,引进院士团队 2 个、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领军人才 15 名,13 人入选省“双创计划”。

 经调查,建设项目周围无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古迹等环境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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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3 环境质量状况

 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

 3.1.1 环境空气 根据徐州市环保局 2020 年 6 月发布的《2019 年度徐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年,徐州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较 2018年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臭氧浓度较 2018 年有所上升。受臭氧影响,2019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较 2018 年略有下降。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9 年,徐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为 216 天,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59.20%。

 表 表 3-1

 徐州市区大气环境监测结果统计汇总 污染物名称 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 3

 标准值μg/m 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1 60 18 达标 日平均质量浓度 4-30 150 2.7-20 N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7 40 92.5 不达标 日平均质量浓度 7-85 80 8.8-106 PM 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96 70 137 不达标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57 35 163 不达标 CO 年平均质量浓度 800 - - 达标 O 3

 年平均质量浓度 107 - - 不达标

 徐州市区域2019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为不达标区域。主要超标原因为徐州市工业较为发达,且受周边重污染城市影响程度较强等。自2017年以来,为切实防治大气污染,努力改善城市环境空气,徐州市先后印发了《徐州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规范》、《徐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徐州市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徐州市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徐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淘汰钢铁、焦化、化工、建材等过剩产能,加快燃煤和生物质锅炉淘汰整治,推进城市建成区散煤清零,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开展工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时段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查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强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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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根据《徐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徐州市2018年10月1日-12月31日,PM 2.5 浓度控制在64.5微克/立方米以下,较去年同期下降26.1%以上,努力提高二级以上优良天数比列,全力完成“双60”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1月1日-1月31日,PM2.5浓度控制在76.3微克/立方米以下,较2018年同期下降20%以上。秋冬季期间,重污染天数不高于19天,同比减少3天以上。通过上述切实有效的区域治理,铜山区环境空气质量将趋于好转。

 3.1.2 地表水环境 根据徐州市环保局 2020 年 6 月发布的《2019 年度徐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9年废黄河各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其功能区划地表水Ⅳ类的要求,河流水质定性评价为良好,较 2018 年明显好转。

 3.1.3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区域地下水以岩溶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水质尚好,项目周边地下水各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 III 类标准。

 3.1.4 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权寨工业园,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0 年7月14日~2020年7月15对项目厂界外1m处声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见表3-2。

 表 表 3-2

 噪声检测结果

 单位:dB (A )

 测 测 点 编 号 号

 2020 年 年 7 月 月 14 日 2020 年 年 7 月 月 15 日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N1 东厂界外 1m 48.9 40.4 49.0 39.2 N2 南厂界外 1m 51.0 41.0 50.7 39.7 N3 西厂界外 1m 49.3 41.7 51.2 40.4 N4 北厂界外 1m 50.7 42.0 51.1 41.0

 根据以上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厂界外 1m 处声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3.1.5 土壤环境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情况,本评价委托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区域三个表层土壤进行分析检测,检测结果如下表 3-3 所示。

 表 表 3-3

 土壤监测结果

 单位: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监测结果 筛选值 评价 地 项目地 1# 地 项目地 2# 项目地 3# 第二类用地 1 砷 10.2 10.1 9.9 60 ①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 镉 0.16 0.13 0.08 65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 铬(六价)

 ND ND ND 5.7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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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4 铜 14.8 13.0 11.6 1800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 铅 20 18 16 80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6 汞 0.029 ND 0.032 38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7 镍 19 17 17 90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8 四氯化碳 ND ND ND 2.8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9 氯仿 ND ND ND 0.9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0 氯甲烷 ND ND ND 37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1 1,1-二氯乙烷 ND ND ND 9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2 1,2-二氯乙烷 ND ND ND 5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3 1,1-二氯乙烯 ND ND ND 66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4 顺-1,2-二氯乙烯 ND ND ND 596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5 反-1,2-二氯乙烯 ND ND ND 54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6 二氯甲烷 ND 0.0109 ND 616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7 1,2-二氯丙烷 ND ND ND 5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8 1,1,1,2-四氯乙烷 ND ND ND 1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9 1,1,2,2-四氯乙烷 ND ND ND 6.8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0 四氯乙烯 ND ND ND 53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1 1,1,1,-三氯乙烷 ND ND ND 84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2 1,1,2-三氯乙烷 ND ND ND 2.8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3 三氯乙烯 ND ND ND 2.8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4 1,2,3-三氯丙烷 ND ND ND 0.5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5 氯乙烯 ND ND ND 0.43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6 苯 ND ND ND 4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7 氯苯 ND ND ND 27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8 1,2-二氯苯 ND ND ND 56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9 1,4 二氯苯 ND ND ND 2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0 乙苯 ND ND ND 28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1 苯乙烯 ND ND ND 129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2 甲苯 ND ND ND 120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ND ND ND 57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4 邻二甲苯 ND ND ND 64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5 硝基苯 ND ND ND 76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6 苯胺 ND ND ND 26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7 2-氯酚 ND ND ND 2256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8 苯并[a]蒽 ND ND ND 15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9 苯并[a]芘 ND ND ND 1.5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0 苯并[b]荧蒽 ND ND ND 15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1 苯并[k]荧蒽 ND ND ND 151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2 䓛 ND ND ND 1293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3 二苯并[a,h]蒽 ND ND ND 1.5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4 茚并[1,2,3-cd]芘 ND ND ND 15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5 萘 ND ND ND 70 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上表检测结果可知,监测点中各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的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1.6 辐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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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无不良辐射环境污染。

 3.1.7 生态环境 无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本项日所在地生态环境状况一般,不属于生态环境敏感地区。附近无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无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存在。

 3.2 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3-5。

 表 表 3-5

 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空气环境 (周围500m 范围)

 / / / /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距离( (m )

 规模 环境功能 声环境 /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区 地表水环境 废黄河 N 5100 小型河流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 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周围 6km 2 范围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的Ⅲ类 生态环境 废黄河(铜山区)重要湿地 N 5000 19.77 平方公里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丁楼地下水(铜山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NE 5300 8.30 平方公里 水源水质保护 土壤环境 厂址所在地范围内及占地范围外 0.05km 范围内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36600-2018)表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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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4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4.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具体见表 4-1。

 表 表 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SO 2

 年平均 60μg/m 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24 小时平均 150μg/m 3

 1 小时平均 500μg/m 3

 NO 2

 年平均 40μg/m 3

 24 小时平均 80μg/m 3

 1 小时平均 200μg/m 3

 PM 10

 年平均 70μg/m 3

 24 小时平均 150μg/m 3

 PM 2.5

 年平均 35μg/m 3

 24 小时平均 75μg/m 3

 CO 1 小时平均 4mg/m 3

 24 小时平均 10mg/m 3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μg/m 3

 1 小时平均 200μg/m 3

 TSP 年平均 200μg/m 3

 24 小时平均 300μg/m 3

  4.1.2 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体功能区划,废黄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悬浮物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4-2。

 表 表 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 单位:mg/L (pH 无量纲)

 项目 pH COD BOD 5

 NH 3 -N TP 悬浮物 Ⅳ类标准值 6~9 ≤30 ≤6 ≤1.5 ≤0.3 ≤60

 4.1.3 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 4-3。

 表 表 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 单 位:dB(A)

 4.1.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类别 标准值 依据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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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标准,即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氟化物≤1.0mg/L、氨氮≤0.5mg/L、氯化物≤250mg/L、硝酸盐≤20mg/L、亚硝酸盐≤1.0mg/L。

 4.1.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进行评价,主要指标见表4-4。

 表 表 4-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单位: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 编号 筛选值 管制值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重金属和无机物 1 砷 7440-38-2 20 ①

 60 ①

 120 140 2 镉 7440-43-9 20 65 47 172 3 铬(六价)

 18540-29-9 3.0 5.7 30 78 4 铜 7440-50-8 2000 18000 8000 36000 5 铅 7439-92-1 400 800 800 2500 6 汞 7439-97-6 8 38 33 82 7 镍 7440-02-0 150 900 600 2000 挥发性有机物 8 四氯化碳 56-23-5 0.9 2.8 9 36 9 氯仿 67-66-3 0.3 0.9 5 10 10 氯甲烷 74-87-3 12 37 21 120 11 1,1-二氯乙烷 75-34-3 3 9 20 100 12 1,2-二氯乙烷 107-06-2 0.52 5 6 21 13 1,1-二氯乙烯 75-35-4 12 66 40 200 14 顺-1,2-二氯乙烯 156-59-2 66 596 200 2000 15 反-1,2-二氯乙烯 156-60-5 10 54 31 163 16 二氯甲烷 75-09-2 94 616 300 2000 17 1,2-二氯丙烷 78-87-5 1 5 5 47 18 1,1,1,2-四氯乙烷 630-20-6 2.6 10 26 100 19 1,1,2,2-四氯乙烷 79-34-5 1.6 6.8 14 50 20 四氯乙烯 127-18-4 11 53 34 183 21 1,1,1,-三氯乙烷 71-55-6 701 840 840 840 22 1,1,2-三氯乙烷 79-00-5 0.6 2.8 5 15 23 三氯乙烯 79-01-6 0.7 2.8 7 20 24 1,2,3-三氯丙烷 96-18-4 0.05 0.5 0.5 5 25 氯乙烯 75-01-4 0.12 0.43 1.2 4.3 26 苯 71-43-2 1 4 10 40 27 氯苯 108-90-7 68 270 200 1000 28 1,2-二氯苯 95-50-1 560 560 560 560 29 1,4 二氯苯 106-46-7 5.6 20 56 200 30 乙苯 100-41-4 7.2 28 72 280 31 苯乙烯 100-42-5 1290 1290 1290 1290 32 甲苯 108-88-3 1200 1200 1200 1200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108-38-3,106-42-3 163 570 500 570 34 邻二甲苯 95-47-6 222 640 640 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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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35 硝基苯 98-95-3 34 76 190 760 36 苯胺 63-53-3 92 260 211 663 37 氯酚 95-57-8 250 2256 500 4500 38 苯并[a]蒽 56-55-3 5.5 15 55 151 39 苯并[a]芘 50-32-8 0.55 1.5 5.5 15 40 苯并[b]荧蒽 205-99-2 5.5 15 55 151 41 苯并[k]荧蒽 207-08-9 55 151 550 1500 42 䓛 218-01-9 490 1293 4900 12900 43 二苯并[a,h]蒽 53-70-3 0.55 1.5 5.5 15 44 茚并[1,2,3-cd]芘 193-39-5 5.5 15 55 151 45 萘 91-20-3 25 70 255 700 注:①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见 3.6)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土壤环境背景值可参见附录 A。

 污 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下表。

 表 表 4-5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度 浓度 mg/m 3

 二级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率 kg/h 监控点 浓度mg/m 3

 颗粒物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4.2.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 1中城市绿化相关标准,GBT18920-2002 未设置标准限值的指标 COD、TP、SS 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具体见表 4-6。

 表 表 4-6

 废水排放标准 限值表

  执行标准 取值表号标准级别 指标 标准限值 单位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表 1 城市绿化 pH 6~9 无量纲 氨氮 20 mg/L BOD 5

 20 mg/L 色度 30 无量纲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一级 COD 100 mg/L SS 70 mg/L TP 0.5 mg/L

 4.2.3 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 1 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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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本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2.4 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 年修改清单);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 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7 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建设项目排污特点和环保部门有关排污总量控制要求,预测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考核指标如下: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 0.57t/a,需要在铜山区域总量平衡。

 (2)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无需申请总量。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处置或综合利用,无需申请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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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 工艺流程简述( 图示) 5.1.1 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场地平整、主体工程的建设以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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