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鹤壁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来源: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

 关于鹤壁市 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 2018 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 年 9 月 27 日在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鹤壁市财政局局长

 张少敏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 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 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过去四年的成绩 2017 年,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上级战略布局和整体部署,聚焦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坚持转型创新、提升求进,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2017 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 2017 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

  571744 万元,实际完成 597266 万元,为预算的 104.5%,增长9.6%;支出预算合计 912364 万元,执行中因使用上级新增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 1250680 万元,实际完成 1224053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7.9%,增长 5.7%。

 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 2017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 158260 万元,实际完成 158580 万元,为预算的 100.2%,下降 2.7%;支出预算为 213655 万元,执行中因使用上级新增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 229839 万元,实际完成 203290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88.4%,下降 27.5%。

 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 35565 万元,实际完成 36701 万元,为预算的 103.2%,增长 13.5%;支出预算为 37468 万元,执行中因使用上级新增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 50000 万元,实际完成 50000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增长 30.4%。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 18303 万元,实际完成 25532 万元,为预算的 139.5%,增长 44.6%;支出预算为 19639 万元,执行中因使用上级新增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 33152 万元,实际完成 33152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增长 20.9%。

 汇总市本级、开发区、示范区收支情况,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完成 220813 万元,为预算的 104.1%,同比增长 3.6%;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完成 286442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1.5%,下降

  17.2%。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 2017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52949 万元,执行中因政策调整和土地出让变化等,收入预算调整为 225989 万元,实际完成 250051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6%,增长 18.8%。支出预算合计 152049 万元,执行中因政策调整、土地出让变化、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350472 万元,实际完成 324161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2.5%,同比增长 29.8%。

 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 2017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77996 万元,执行中因收费项目停征、土地出让减少等,收入预算调整为 54984 万元,实际完成 61380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11.6%,同比下降 27.9%;支出预算为 59330 万元,执行中调整为 49265 万元,实际完成 31028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63 %,同比下降 36.1%。

 开发区年初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中因使用上级补助等,支出预算调整为 912 万元,实际完成 912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同比下降 92%,主要是上级补助减少较多所致。

 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31398 万元,执行中因土地出让增加等,收入预算调整为 51929 万元,实际完成 54178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4.3%,同比增长 103%;支出预算为 30229 万元,执行中因土地出让增加和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支出预算调整为

  61094 万元,实际完成 58440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5.7%,同比增长 112.1%。

 汇总市本级、开发区、示范区决算,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115558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8.1%,增长 3.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90380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81.2%,同比增长 3.2%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 2017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5241 万元,预算执行中调整为 1991 万元,实际完成 8928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4.5 倍,同比下降 65.9%;支出预算 238 万元,执行中调整为7184万元,实际完成71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收支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淇县出让污水处理厂产权,较年初预算增加较多。

 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 2017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14964 万元,执行中调整为 1714 万元,实际完成 1714万元,下降 93.4%,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开发区、示范区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 2017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 151048 万元,执行中因上级政策变化,收入预算调整为 213290万元,实际完成 259207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21.5%,增长 75.4%;支出预算为 139477 万元,执行中因上级政策变化,支出预算调整为 203328 万元,实际完成 204749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7%,

  增长 58.2%。

 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 2017 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 59704 万元。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策调整,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 134083 万元,实际完成 182137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35.8%,增长 173.6%;支出预算为 60222 万元,执行中调整为 134515 万元,实际完成137770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2.4%,增长 121.6%。

 开发区年初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预算执行中,因政策变化,收入预算调整为 275 万元,实际完成 289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5.1%,全部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 213 万元,实际完成 224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5.2%。

 示范区年初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预算执行中,因政策变化,收入预算调整为 29 万元,实际完成 528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820.7%,全部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 29 万元,实际完成 386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331%。

 汇总市本级、开发区和示范区决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完成 182954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36.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完成 138380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2.7%。

 (二)政府债务情况 省核定我市 2017 年系统内政府债务限额为 1528566 万元,其中:市级 519057 万元(市本级 429586 万元,开发区 29727 万元,示范区 59744 万元),县区 1009509 万元。截至 2017 年底,

  全市系统内政府债务余额合计 1215119 万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 428868 万元(市本级 359935 万元,开发区 21333 万元,示范区 47600 万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 786251 万元。市级和县区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规定的限额。

 (三)2017 年主要财政工作 1. 聚焦全市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作用有效发挥。支持转型发展攻坚。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对重点税源困难企业帮扶力度,继续实行用电大户企业奖励、上市企业奖励、淘汰产能补贴等政策,落实营改增和资源税改革等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国有投资平台公司作用,发放贷款 14.5 亿元;安排资金 1000 万元开展“科技贷”,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问题。大力争取上级支持,成功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市,三年将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15 亿元。认真对接省基金改革,签订水环境治理与镁业整合项目合作系列框架协议,为我市打造百亿级镁产业集群奠定基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以基金建设为平台,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基金平台募集资金 19.2 亿元,已投资金 14.9 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整体城镇化项目、信德塑业、昌业化工等项目建设。加大股权投资,新增股权投资 10.3 亿元,主要用于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支持 150 万吨煤焦油项目建设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取得新进展,7 个 PPP 项目落地,撬动社会资本

  24 亿元。

 支持农村脱贫攻坚。筹资 1.3 亿元,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 14 条措施,获省财政厅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借鉴。全面完成 2016 年及以前年度扶贫资金问题整改。2017 年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 98.4%,居省辖市第三名。

 支持环境保护攻坚。筹资 1.1 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水质及水源地保护。筹资 350 万元,用于限行期间城区公交车免费乘坐。筹资5.1 亿元,支持节能减排示范市示范项目建设,在国家综合考评中获优秀等次。筹资 8.1 亿元,支持加快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筹资 7798 万元,支持“电代煤”、“气代煤”和洁净煤替代推广,完成 4 万户居民“双替代”改造。筹资 5488 万元,支持鹤山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筹资 3363.9 万元,支持我市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筹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1.3 亿元,支持 11 个试点村和示范带实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村容村貌等各类公益设施项目;筹资 1709 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筹资2480 万元,支持淇县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浚县王庄镇“醉美麦乡”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成为全国首批 15 个试点之一,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

 支持深化国企改革。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转变国资监管方式,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增资扩股方式在河南镁业公司、鹤壁鹏翔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 家企业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扎实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在全省率

  先完成剥离省属国企办社会职能工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深化国企改革攻坚先进省辖市”称号。

 2.。

 保障改善基本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切实增强。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筹资 2.6 亿元,保障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等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筹资 8975 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筹资 1.7亿元支持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发展,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 万元。

 支持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筹资 5187.8 万元,用于各类就业创业补助、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等,支持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筹资 8.3 亿元,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城市、农村低保财政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由 2016 年的不低于 240 元、132 元提高到 2017 年的不低于 250 元、142 元。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由 2016 年的每人每月 600 元、1000 元提高到 700 元、1100 元。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切实减轻了群众压力。

 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资金 11.8 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各项医改工作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 420 元提高到人均 450 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 45 元增加到50 元。积极推动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

  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筹资 1768 万元,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筹资 490 万元,支持建成全省首家好人馆,成为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向上向善凝聚正能量的重要阵地。筹资 939 万元,支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继续推动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体育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和戏曲艺术下乡,有效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安排 1000 万元文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原(鹤壁)文博会、艺术中心运行维护、中原大舞台、牛派艺术研究院演出、戏曲进校园等各项文化活动开展。

 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筹资 1159 万元,支持市级农民体育健身扶贫工程、区级公共体育建设、体育场馆修建(室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

 支持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筹资 2.3 亿元,用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工作等项目。筹资 1965 万元,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1852 万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兑付农民进城购房补贴 7523 户共 5107 万元。加大缴存扩面工作力度,归集住房公积金 8.6 亿元,为 2649 名职工发放贷款 7 亿元,满足群众购房需求。

 3.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步伐加快。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 17.5 亿元,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

  除涉密部门和涉密事项外,全市各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部按规定公开,新增公开我市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加强政。

 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规定和中央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及时出台《鹤壁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压实政府债务管理责任,债务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开展两轮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清理整改工作,有效遏制隐性债务蔓延趋势。经过积极努力,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政府债务化解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任务。持续深化营改增试点,严格落实简并增值税税率,努力保障试点行业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积极做好“费改税”调研准备工作,保障了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实施。

 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改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完成 67 个市级部门指导性目录编制任务。

 4.。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强化财政监督,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印发政策制定等 8 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重点开展扶贫资金、预决算公开和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检查,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有效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行为。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成功上线,有效规范资金支付操作流程,强化资金支付实时监管,筑牢资金支付安全防线。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全年采购 1369 笔共 1.5亿元,政府采购效率有效提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促进非税收

  入科学征收、应收尽收。提升投资评审效率,全市评审政府投资项目 1507 个,平均审减率 19%,节约资金 7.3 亿元。

 2014 年以来,全市财政坚持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积极作为、改革创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强化管理、提升绩效,公共财政体系更加健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重要贡献。2014-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达到 215.3 亿元,年均增长 10.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达到 447.2 亿元,年均增长 8.9%。上级补助资金累计 238.6 亿元,年均增长 8.4%,财政实力大幅提升。紧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围绕稳增长、转型发展,准确把握政策着力点,积极出台稳增长财政支持政策,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全市财政民生支出累计达360.6亿元,年均增长 9.9%,由 2014 年的 75.5 亿元增加到 2017 年的 98.8 亿元,增长 30.8%。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完成重点改革任务 101 项,出台标志性成果 53 项,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机制初步形成,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顺利落实,累计减税约 6 亿元。

 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各县区、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受中美

  贸易摩擦、国家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及我市产业结构性矛盾的影响,财政增收十分困难,收支矛盾异常尖锐,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财税体制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有些改革举措还要下更大功夫;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县区和领域风险较为突出;预决算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透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 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8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 40 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 2018 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转型创新、提升求进工作指向,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聚力增效,全力推进转型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改革开放创新、繁荣发展文化、促进社会和谐、提升生态水平,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

  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经济发展任务,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增长 8%左右。

 2018 年预算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期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着力支持我市重大发展战略,努力推动转型发展,积极支持三大攻坚。三是注重提高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高度重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收入预算 2018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 171270 万元,增长8.0%。分部门情况是:税务部门组织的收入 129890 万元,增长9.5%(原国税局组织的收入 78090 万元、增长 8.0%,地税局组织的收入45700万元、增长12.5%);各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41380万元,增长 3.4%。分项目情况是:税收收入 123790 万元,增长9.6%;非税收入 47480 万元,增长 4%。

  加减上级补助、下级上解、上解上级、固定补助下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市本级 2018 年预算内财力为21867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13.5%。其中:可统筹财力 188815万元,有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 29856 万元。

 2. 支出预算 预算内财力加上级提前通知转移支付、上年结转、收回存量资金再安排等,可用于安排支出的资金来源总计为 317330 万元,安排情况是:

 基本支出安排 164479 万元,占总支出的 51.8%,占预算内财力的 75.2%,比上年预算增加 11920 万元、增长 7.8%。其中:批复到单位的支出 159493 万元,预留基本支出 4986 万元,主要用于安排行政事业单位预计增人增支、护理费、抚恤金、丧葬费等暂时无法安排到单位的支出。

 统筹项目支出安排 152852 万元,占总支出的 48.2%,比上年预算增加 40989 万元、增长 36.6%。主要是上年结转及收回存量资金安排项目增加较多。主要项目如下: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192 万元,增加 680 万元,增长 4.7%。

 ②国防支出 5814 万元,增加 5214 万元,增长 869%,主要是上年结转人防工程建设资金较多影响。

 ③公共安全支出 12557 万元,增加 2981 万元,增长 31.1%,主要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结转影响。

 ④教育支出 27669 万元,增加 13955 万元,增长 101.8%,

  主要是上年结转实践基地资金、土地计提教育资金较多等因素影响。

 ⑤科学技术支出 2747 万元,增加 1387 万元,增长 102%。主要是科技专项资金安排 2000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00 万元。

 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888 万元,增加 270 万元,增长10.3%。

 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203 万元,增加 4555 万元,增长68.5%,主要是新增市直机关职业年金,以及省提前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补助资金较多。

 ⑧医疗卫生支出 18397 万元,增加 5739 万元,增长 45.3%,主要是公立医院改革资金由基本支出改列项目支出等。

 ⑨节能环保支出 10113 万元,增加 727 万元,增长 7.7%,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影响。

 ⑩城乡社区支出 3823 万元,增加 2204 万元,增长 136.1%,主要是垃圾处理厂等支出从基金安排转由公共预算安排。

 ⑪农林水支出 12305 万元,增加 1129 万元,增长 10.1%。

 ⑫交通运输支出 6135 万元,增加 3162 万元,增长 106.4%,主要是上年结转较多所致。

 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575 万元,增加 1661 万元,增长181.7%,主要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工程结转所致。

 ⑭商业服务业支出 1012 万元,减少 2128 万元,下降 67.8%,主要是各类奖励资金和商务局部分支出科目调整所致。

  ⑮国土海洋气象支出 2025 万元,增加 58 万元,增长 2.9%。

 ⑯住房保障支出 1180 万元,减少 1460 万元,下降 55.3%,主要是上年预算中结转较多。

 ⑰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816 万元,增加 37 万元,增长 4.9%。

 ⑱其他支出 6869 万元,减少 4456 万元,下降 39.4%,主要是为规范支出管理,部分项目调入相应支出科目。

 ⑲预备费 3000 万元,增加 1000 万元,增长 50%。

 ⑳债务付息支出 6532 万元,增加 4274 万元,增长 189.3%。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 39674 万元,增长 8.1%;支出预算 40063 万元,增长 6.9%。

 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 29360 万元,增长 15%;支出预算 21422 万元, 增长 9.1%。

 汇总市本级、开发区、示范区一般公共收支预算,市级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 240304 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 8.8%;支出预算为 325008 万元,同比增长 2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 收入预算 2018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 41327 万元,主要收入项目是:污水处理费收入 2800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970 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36687 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265 万元,国有土地收益收入 505 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100 万元。

  2. 支出预算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转下年安排”的原则,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结转、省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2018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额为 61177 万元,全部按规定用途使用。主要安排情况是:

 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41227 万元。主要是:征地补偿和土地开发支出 33654 万元,淇滨污水处理厂运行费 1799 万元,深水山城污水公司污水服务费 1530 万元,消防支队运行费 1423 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046 万元,市政设施配套费返还各区 665万元,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505 万元,城建预备金 200 万元,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 133 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 132 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100 万元。主要是:鹤壁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78 万元,鹤壁市总体城市设计尾款 22 万元。

 ②省财政厅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安排的项目支出 省财政厅提前通知转移支付 1613 万元,主要项目是:农民健身工程、社区健身路径、多功能运动场 430 万元,承办赛事及公共体育建设 283 万元,募捐办福利彩票机构业务费 239 万元,区级体育公共设施建设 160 万元,全民健身活动经费 96 万元,残疾人康复支出 77 万元,青少年体育训练经费 30 万元,组团代表鹤壁参加省第十三届运动会 85 万元。

 ③上年结余结转安排的项目支出

  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18237 万元。安排的主要项目是:债务还本付息 12223 万元,深水山城服务费及污泥处理费 1577 万元,钜桥南污水处理厂征地补偿款 1350 万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社保支出 760 万元,鹤壁市城市生态修复与生态修补专项规划200 万元,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费(2020-2035 年)120 万元。

 开发区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207万元。

 示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 52043 万元,下降 3.9%;支出预算为 54703 万元,增长 81%。

 汇总市本级、开发区、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 93370 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 19.2%;支出预算为 116087 万元,同比增长 29.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 2018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 569 万元,其中:交利润收入 13 万元,股利、股息收入 556 万元。

 2.支出预算 2018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 569 万元,其中: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43 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526 万元。

 开发区、示范区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2018 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 165022 万元,下降9.4%。扣除上年鹤煤基金划转等一次性因素外,2018 年实际增长 8.5%。主要收入项目包括: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7935 万元,同比增长 28.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52481 万元,同比下降 37.2%;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2577 万元,同比下降 23.1%;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2924 万元,同比下降 27.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26340 万元、同比增长 1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72765 万元,同比增长 19%。

 2.支出预算 2018 年市本级社保基金支出预算为 156610 万元,增长13.7%,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7452 万元,同比增长 1.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44572 万元,同比下降 0.3%;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2992 万元,同比下降 2.8%;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2862 万元,同比下降 15.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25205 万元,同比增长 4.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73527 万元,同比增长 33.6%。

 开发区 2018 年社保基金收入预期为 295 万元,增长 2.1%;支出预算为 238 万元,增长 6.3%。

 示范区 2018 年社保基金收入预期为 550 万元,增长 4.2%;支出预算为 397 万元,增长 2.8%。

 汇总市本级、开发区、示范区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市级社保

  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 165867 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 9.3%;支出预算为 157245 万元,增长 13.6%。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鹤壁市 2017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 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三、2018 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真抓实干,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打好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进一步落实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和政府债务管理纳入政绩考核办法,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严格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制定防范化解政府债务三年行动计划,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支持妥善化解企业风险,推动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稳妥降低杠杆率,帮助企业降本增效。防范养老保险支付风险,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支持地方金融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增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安排好市级扶贫专项资金,进一步统筹涉农资金,有针对性的向深度贫困村倾斜,实现精准帮扶、精准施策。会同扶贫部门做细做实扶贫项目库,做好

  资金项目对接、实施和资金支付各环节的工作。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逐笔逐项落实资金审核核查责任,保证扶贫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处理好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民生需要的关系,支持做好海绵城市综合试点市验收工作和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考核奖励资金后续项目推进工作、加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市推进力度,支持保障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努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创新方式,持续加强财源建设。

 一是大力培植新兴财源。研究制定支持财源建设发展财政政策,有计划有步骤最大限度的支持新兴财源培植。开展税源调查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增加税收收入。支持扩大担保能力,有效发挥小额贷款平台公司作用,引导调动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

 二是创新投资促进发展。统筹使用各类资金,全力服务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整合市县区资源,建立招商引资工具箱,形成组合拳,支持坚持招大商;利用好非公开定向债务等融资工具,用好用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大项目、骨干企业、潜力型行业做大做强。积极对接上级基金,发挥好市发展投资等基金作用,加快谋划建立现代农业发展基金,有效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积极盘活华晨项目资产。

 三是 狠抓综合治税。健全完善综合治税领导机制,推动涉税信息共享,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建设。聚焦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强化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在房地产、酒店住宿业等行业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清理和整治工作,确保应收尽收。范 四是规范 PPP 模式运用。集中

  清理 PPP 项目库,严把 PPP 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严守财政支出承受能力的“红线”。强力推进已落地 PPP 和静脉产业园等政府投资项目,在风险管控范围内力争更多 PPP 项目在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落地实施,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投资。

 五是支持“ 三块地” 综合改革。以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农村耕地和乡村建设用地“三块地”改革为突破口,充分释放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推动资源向资产资本转化。

 六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强化国有企业党建,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盘活做优国有企业,全面完成浚县农场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加强与省国有企业合作,通过整合国有资源、资本、资产、资金等生产要素,统筹谋划服务经济发展。

 (三)兜住底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支持提高教育发展水平。统筹教育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职业教育提升办学水平。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是支持稳定扩大社会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健全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三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各类社会保障群体补助标准,城市

  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 250 元提高到 262 元、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 142 元提高到 154 元。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 200 元。继续提高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支持全面完善救助保障制度,稳步提升救助保障水平,提高救助对象识别的准确性,做到精准救助。

 四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 450 元提高至 490 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 50 元提高至 55 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财政筹资标准提高至100 元。。

 五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百城提质建设工程为抓手,以南太行古村落群和淇河沿岸美丽乡村示范带为重点,加快“四带一区(群)”美丽乡村和浚县田园综合体建设,培育一批特色乡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六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重点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事业和产业提档升级。

 七是认真落实收入分配政策。根据上级部署,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政策,推进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八是推进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扎实推进公积金改革事项,扩大收益范围,做好“双贯标”建设工作,支持我市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九是支持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治安防控等工作,有效防范金融市场风险、企业经营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突出重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财税体。

 制改革。分类分步研究提出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实施方案,切实厘清政府间支出责任。密切关注国家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动态,适时落实好费改税相关政策,调动多方积极性,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

 二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沉淀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逐步实现从绩效目标的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方位跟踪监督评价专项资金效果。四是 切实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硬化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年度预算批复后,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研究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适当核减其下一年度经费。

 五是强化财政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关注扶贫、养老、科技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六是统筹推进其他管理改革。继续深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认真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扎实做好非税收入征管试点工作,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分类加强征管。继续加大

  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工作。加快财政投资评审向预算评审转型。采取措施保证道路交通基金资金安全。统筹推进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和财政信息化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创新实干,努力开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我市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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