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模版

来源: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07 点击: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x党〔x〕8号 x年5月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决策科学、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党委会议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会前准备充分、会议组织规范、决策严谨科学、会后落实到位。

 第二章 出席和列席人员

 第三条 党委会出席人员为: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会固定列席人员为: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集团公司其他领导、党委秘书。

 第四条 党委会根据需要确定列席人员:

 (一)讨论研究工作,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

 (二)讨论干部推荐、任免事项,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及稽核部负责人列席;

 (三)讨论处理重大案件和决定处分干部,有关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集团公司纪检及稽核部、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列席。

 第三章 党委会议事范围

 第五条 党委会议事范围包括:

  一、重大事项的议定与决策:

 (一)研究和决策企业重大问题,形成意见或建议交付董事会、监事会,听取经营班子实施和执行董事会决策情况的汇报;

 (二)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决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办法;

 (三)审议决定以集团公司党委名义发出的涉及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党的自身建设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及其他全局性重大问题的文件和工作部署;

 (四)审议决定集团公司有关党的工作会议的主要报告或重要讲话;

 (五)审议决定以集团公司党委名义上报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

 (六)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党委的工作制度;

 (七)研究对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八)研究决定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

 二、党员和干部的管理事项: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推荐、任免及奖惩事项;

 (二)研究对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和决定对党员干部违纪的处理;

 三、党组织建设和管理:

 (一)研究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讨论决定召开党代会、职代会的时间和议题;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报告;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严肃党的纪律;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

 (二)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委委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审定集团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方案;讨论决定党组织干部管理机制;讨论研究党组织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研究决定表彰或向上级单位、部门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五)听取辖属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并就集团公司党委提议的问题进行决策;

 (六)讨论审批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根据管理权限,研究审核或决定辖属企业党委(总支、支部)换届及党委(总支、支部)、纪委的组成方案;

 (七)研究决定其他需要党委会讨论的事项。

 第四章 会前准备

 第六条 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固定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或周五上午。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党委书记确定。

 第七条 党委会议的召集和参会

 (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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