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自考 发布时间:2021-03-03 点击:

成伯政发【2021】 号 伯乐集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镇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决策部署,认真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和省、市、县整治工作方案,坚持聚焦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统一、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条块结合与各负其责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把动员全民参与强化社会监督贯穿全过程,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在全镇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严格、规范、科学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能力。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宗教活动场所作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其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职责。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宗教活动场所。

(四)整治目标深入开展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地增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控能力,坚决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排查整治重点 1、治安安全方面:(1)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责任不到位的问题。(2)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身份信息核查不到位的问题。(3)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流动人员居住证制度情况不清,收留身份不明、过期居住证件人员,规定时间内没有向当地公安机关、民宗部门报告流动宗教教职人员情况的问题。(4)宗教活动场所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徒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事件以及利用邪教、封建迷信活动扰乱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的问题。

2、消防安全方面:(1)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且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2)未配备专职消防安全员的问题。(3)消防通道难以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的问题。(4)违规停车及摆放物品造成消防车道堵塞的问题。(5)违规存放烟花爆竹、燃油燃料的问题。(6)房屋建筑使用可燃性隔板顶板的问题。(7)违规燃烧大香及对明火管控不严的问题。(8)防火门关闭不严不紧的问题。(9)消防水源不足的问题。(10)出租房疏于安全管理出现火灾隐患的问题。(11)厨房烧饭使用柴禾柴油不当及抽油烟机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易引发火灾的问题。(12)天然气与液化气混放混用、罐装液化气瓶摆放不符合要求、液化气罐软管开裂等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13)消防制度、防火巡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建筑安全方面:(1)房屋墙体和梁柱开裂的问题。(2)房屋屋顶透漏的问题。(3)房屋地面沉降的问题。(4)建筑体周边排水管沟不够通顺的问题。(5)房屋外立面瓷砖饰片和屋顶瓦片坠落伤人的问题。(6)房屋维修改造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问题。(7)建筑主体屋面违规使用彩钢瓦的问题。(8)紧邻河道(湖泊)建筑未采取防洪措施的问题。(9)新建场所未经建设部门审批的问题。(10)在建(含改扩建和维修)场所承接工程单位无资质、未签合同的问题。(11)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防护责任不明、消防设施不足、安全巡查不够的问题。(12)危房未检测未鉴定的问题。

4、疏散安全方面:(1)疏散安全通道被人为占用的问题。(2)疏散安全出口数量难以满足疏散人群要求的问题。(3)未设置安全疏散标志牌的问题。(4)应急指示照明灯具损坏的问题。(5)室内桌椅板凳过于密集不利于人群快速疏散的问题。(6)教职人员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欠缺的问题。(7)对老弱病残人员如何快速疏散谋划不多、考虑不全、准备不足的问题。(8)疏散场地难以满足疏散要求的问题。

5、电气安全方面:(1)配电柜损坏严重的问题。(2)配电间无警示标志、无防鼠门,且存放与配电设施无关物品的问题。(3)电源开关外罩损坏的问题。(4)电源线路套管防护不够的问题。(5)电源接口不能完全绝缘的问题。(6)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电源插板的问题。(7)未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电气线路短路保护装置的问题。(8)用电安全制度落实不够的问题。(9)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10)电器电线使用及容量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11)室外电源线路受树木枝叶碰刮的问题。(12)电梯运行维护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问题。(13)宗教节庆外挂彩灯电线漏电的问题。(14)教职人员电气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法缺乏的问题。

6、技防安全方面:(1)监控探头未能探测探清相关目标的问题。(2)监控录像储存时间达不到30天的问题。(3)安保人员对技防录像数据不会存储调取的问题。(4)监控录像室和相关设备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的问题。

7、交通安全方面:(1)宗教活动期间易引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问题。(3)重大宗教活动人员车辆管理不够的问题。

8、食品安全方面:(1)厨房、素菜馆落实《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餐饮具清洁消毒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制度》不严不细的问题。(2)餐饮工作人员未健康体检无健康证明的问题。(3)食品加工间和食材储放间卫生状况脏乱差,以及未采取防鼠措施的问题。(4)面向社会提供的食物未经食品检测部门检测的问题。

9、防雷安全方面:(1)避雷设施缺乏的问题。(2)避雷设施未按规定年检的问题。(3)避雷设施“带病作业”的问题。(4)雷击事故多发地防雷措施手段针对性不强的问题。(5)废弃线路清理不及时易“引雷入室”的问题。

10、宗教活动安全方面:(1)安全组织未成立,且安全工作责任人未明确的问题。(2)对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思考不多、预想不足、谋划不够的问题。(3)未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橱窗宣传、图板展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传单、网络传输等手段,在全镇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动员部署安排。

成立伯乐集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分析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
对全镇宗教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场所见底、隐患亮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
1. 2021年3月底前,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防止和克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变成严重性问题。对当场解决不了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提出具体办法,倒排时序进度,限期整改到位。对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非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好长期整改、持续整改的准备。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采取关闭场所、疏散人员、现场值守等方法及时阻断安全隐患,综合施策解决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牢记“人命关天”“人民利益至上”,严格履行相关报批手续,该关闭的立即关闭,该停止活动的立即停止活动,该搬迁的立即搬迁,从源头上彻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 2021年2月中旬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宗教活动场所大型活动多、人员聚集多、用电动火多等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宗教节日、中国传统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3. 2021年4月至8月底,完成对本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整治。各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个隐患,要拍照记录、登记在册,要组织力量自行整改,按照清单销号制原则,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镇统战科紧盯住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梳理宗教活动场所自查存在的问题,全面细致地开展逐个场所的整治督查工作,对隐患清单内的隐患整治情况要实时更新,对整治完成的隐患要有前后对比的照片,直至全部整治完成。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要组织“会诊”协同发力。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
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底数摸排、方案制定、隐患排查、问题整治、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对督查发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整治弄虚作假等行为,将现场责令整改,视情下发整改通知书,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宗教方针政策,依法依规治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领域的安全工作,确保宗教领域的长治久安。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委主要领导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宗教安全工作格局。

(二)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担当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安全责任制,制定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宗教工作安全职责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形势,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场所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宗教活动场所重点要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防范能力上“六到位”。

(三)分类分级指导,实行安全等级防控管理 各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主体,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具有危险程度较大高等级场所的管控,能整改的尽量整改,在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下依法采取约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关停并转等措施,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四)强化安全培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能力 制定完善宗教工作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开展应急演练。加大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投入,重点完善寺观教堂安全监控设施,及时更新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设备。宗教活动场所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对所属信众安全警示教育,举办一期安全工作培训、开展一次安全演练。落实培训制度,加大对宗教干部、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提倡社会专业机构介入,多途径、多渠道、全员额、全方位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各级安全能力水平。

(五)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巡查督查机制 纠正部分宗教活动场所长期无人值班值守问题,落实宗教活动场所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教育各类值班值守人员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值班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宗教管理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完善宗教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将常态化督查贯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工作小结讲评。

    中共伯乐集镇委员会 伯乐集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

推荐访问:
上一篇:2020-2021学年人教版高中化学(2020)必修第二册第七章《有机化合物》检测题(含答案)
下一篇: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酒店前厅服务与管理》单项选择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470)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