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来源:考研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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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路基土石方施工专项方案

 1 1 、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市政工程土石方路基施工。

 2 2 、 参照文件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汇编》 3 3 、

 施工前的准备

 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用地图,实测收购边线桩、核实图内房屋、各种供电和通讯线路、地下管线、坟墓、树木、农田等。

 开工前必须作好以下各项拆迁准备工作:

 一、 对于各种地上、地下障碍物的拆迁,应在施工前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签订协议书; 二、 对有碍施工的房屋,均应在开工前拆迁完毕;对沿线未拆迁的房屋,应考虑不因施工而影 响其稳固,必要时适当加固处理; 三、 用地范围内树木、坟墓等,施工前会同有关单位清点数目,造册存查,并协商砍伐或迁移 办法; 四、 路基填土高度小于 1.5m 时,应挖除树根,并认真将树坑夯实填平。一般采用机械施工的 路堑及取土坑,应将所有树根予以挖除。填土高度大于 1.5m 时,树根可酌情处理。

 4 4 、实施步骤

 4 4 .1 1 测量工作 路基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

 4 4 .1 1 .1 1 恢复定线测量 在地面上进行中线测量前,应由设计、勘测部门向施工单位交桩,并办理交接桩手续,如原测 桩有遗失或倾斜时,应补钉校正;转角点桩及方向桩应在线外设栓点并作好标志。直线部分每隔500~1000m 应加设方向桩。

 沿中线作水平测量以复核地面标高及原有水准基点标高时,应先认真复核水准基点,如发现水准基点高程有疑问时,除及时向设计单位查询外,为使施工不受影响,可采用每两个水准点为一环进行闭合测量,先确定两点的高程差。此两水准点的允许闭合差应在±12√L(㎜)以内(L为两点间水平距离,以公里计)。

 注:

 1.设栓点时应选择不妨碍施工及拆迁的地点;并应根据地形情况,土方填挖大小,分别应用顺切线延长量距法或十字线交点法进行栓点,量距时应使用钢尺。

 2.根据施工要求,城区道路每隔 200~300m;山区公路每隔 500m 设一临时水准点。在桥位附近及填土高度超过 5m 处,均应加设临时水准点。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1 页第 1 页第 1 页第 1 页 4 4. . 1 1. .2 2 填挖方施工测量:每一地段开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放线,测设线路中心线桩、两侧边 线桩、各主要工程建筑物的位置桩。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对遗失或位置移动者随时补钉校正。

 注:

 1.应按设计横断面计算填土坡脚位置或挖方坡顶位置,测设坡脚或坡顶桩。

 2.每隔 25m 或 50m 以及地形变化较大处,均应测设中线、边线桩,并设置填挖高程标志,小量 填挖地段在木桩上标明填挖高度。

 3.用机械挖土时,在机械行进的前方应设立明显的标杆;路基边线桩也不得短于 50 ㎝。

 4.测定取土坑时,应在内外坑边钉桩,桩上标明挖土深度,待挖至坑底 20~30 ㎝时,用水平测量定出设计纵坡后,再继续挖掘。

 4 4 .2 2 排水 4 4 .2 2 .1 1 基坑(槽)低于地下水位时,应编制排水方案。在方案中应明确指出采用各种不同排 水方法的具体桩号及水的出路等。并应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4 4. . 2 2. .2 2 排水方案应保证附近建筑物的安全和基底土壤天然结构不受扰动。

 4 4. . 2 2. .3 3 明沟排水的断面及纵坡应根据地形、地质及有关资料决定,以保证排水通畅。

 4 4. . 2 2. .4 4 山坡截水沟的横断面和纵向坡度应根据水文地质情况在施工方案中规定。

 4 4. . 2 2. .5 5 基坑(槽)采用明沟排水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在基坑范围内有大量积水,挖土前先将积水排除,当基坑挖至设计深度,应在基坑内四周挖排水沟及集水井,排除渗入之水。

 b.集水井应有足够的深度和容积,集水井到排水沟之间应保持 1m 以上的距离。由基坑和集水井所排出的水,应尽可能引向离基坑较远的地点。

 c.所用水泵的能力可参考表 1 概略计算。

 各类土每平方米的透水量表

 表 表 1 1

 土 的 种 类 透 水 量(m3 /h)

 细

 砂 中

 砂 粗

 砂 砾

 石 有裂缝的石灰岩 0.16 0.24 0.3~3 20 0.4 d.根据上条估计水量,求出所需水泵的型号及数量。

 e.用离心泵进行排水工作,应使吸水高度不超过 6m;如基坑过深时,为符合要求可将抽水泵安设于悬挂的或其他的平台上。

 f.当基坑水头很大而坑底又是细砂或粉砂土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条件采用其他特殊施工方法,如井点排水法,灌注水下混凝土法等,以免产生流砂现象。

 4 4 .3 3 挖方 4 4 .3 3 .1 1 路堑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时,可参考表 2 数值由设计 人员确定。

 地质条件较好时永久性挖方的边坡坡度

 表 表 2 2

 项

 次 挖

 方

 性

 质 边

 坡

 坡

 度 1

 2 3 4

 在天然湿度、层理均匀、不易膨胀的粘土、亚粘土、亚砂土和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内挖方,深度不超过 3m 土质同上,深度为 3~12m 干燥地区内土质结构未经破坏的干燥黄土,深度为 5~12m 1:1~1:1.25

 1:1.25~1:1.50 1:0.33~1:1.25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2 页第 2 页第 2 页第 2 页 5

 6

 7 在碎石土和泥灰岩土内的挖方,深度不超过 12m,根据土的性质、层理特性和挖方深度确定 在风化岩石内的挖方,根据岩石性质、风化程度、层理特性和挖方深度确定 在轻微风化岩石内的挖方,岩石无裂缝且无倾向挖方坡脚的岩层 在未风化的完整岩石内的挖方 1:0.5~1:1.50

 1:0.2~1:1.50

 1:0.1

 直立的 采用机械施工时,应根据使用的机械性能、施工季节等,配备人工修整。

 当地质条件较好且无地下水,深度在 5m 以内的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其边坡的最大允许坡度 应符合表 3 规定。

 深度在 m 5m 以内的基坑(槽)边坡的最大坡度(不加支撑)

 表 表 3 3

 土

 名

 称 边

 坡

 坡

 度 人工挖土并将抛于坑(槽)或沟的上边 机

 械

 挖

 土 在坑(槽)沟底挖土 在坑(槽)或沟上边挖土 砂

 土 亚

 砂

 土 亚

 粘

 土 粘

 土 含砾石、卵石土 泥灰岩、白垩土 干

 黄

 土 1:1.0 1:0.67 1:0.50 1:0.33 1:0.67 1:0.33 1:0.25 1:0.75 1:0.50 1:0.33 1:0.25 1:0.50 1:0.25 1:0.10 1:1.0 1:0.75 1:0.75 1:0.67 1:0.75 1:0.67 1:0.33 注:1.如人工挖土不把土抛于基坑(槽)上边而随时运走,则应采用机械在坑槽或沟底挖土的坡度。

  2.表中砂土不包括细砂和粉砂;干黄土不包括类黄土。

 4 4. . 3 3. .2 2 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取土,以保证施工安全。

 4 4. . 3 3. .3 3 路堑开挖应根据地势情况、路堑尺寸及土壤种类,确定施工方法。

 4 4 .3 3 .4 4 路堑边坡为易坍方土壤使原设计边坡不能保持时,应与设计联系,变更设计。

 4 4 .3 3 .5 5 挖土在基底以下 60 ㎝的范围内,如有树根应清除,重新填土夯实。

 4 4. . 3 3. .6 6 开挖路堑距规定标高差 40 ㎝左右时,应注意预留碾压沉落厚度。其具体数值应根据 土壤性质通过试验决定。挖方路基的压实度应符合质量标准规定。

 4 4. . 3 3. .7 7 开挖基坑(槽)或在基坑内进行基础及回填工作,应在最短期间内进行完毕,以免边 坡坍方和坑(槽)底部的承载能力遭到破坏。如基坑(槽)挖好以后不能立即进行下一工序,可在基坑(槽)底以上预留 15~30 ㎝,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4 4 .3 3 .8 8 基坑尺寸应根据施工方案决定,按基底的设计尺寸并留足够的肥槽,以便设置排水沟, 支撑及必要的工作。在开挖前按测量中心线放出开挖边线及基坑底界线。

 4 4. . 3 3. .9 9 基坑开挖后,应会同设计人员进行基底检验,以确定地基土壤承载力是否与设计资料 符合,原定标高是否合适。检验合格方准继续施工。如检验人员决定需要加深基坑,或采取其它加固地基措施时,应按变更设计文件办理。施工完毕再重新组织检验。

 4 4 .3 3 .0 10 当无地下水时,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可作成直立壁而不加支撑,但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3 页第 3 页第 3 页第 3 页 坑 槽深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在堆填的砂土和砾石土内

  1.0m 在亚砂土和亚粘土内

  1.25m 在粘土内

  1.5m 在特别密实的土内

  2.0m 施工过程中,应每天检查挖方边坡的状态。

 4 4 .3 3 .1 11 如基坑(槽)的开挖深度超过第 10 条规定数值,则应按第 1 条表 3 开挖边坡,或根 据设计规定挖成直立壁并加支撑。

 4 4 .3 3 .2 12 深度在 5m 以内的基坑(槽)的立壁,宜用板撑支护,并按表 4 的规定采用。

 基坑槽的支撑

 表 表 4 4

 项次 土的情况 坑(槽)深度(m)

 支撑 1 2 3 4

 天然湿度的粘土类土,地下水很少 天然湿度的粘土类土,地下水很少 松散的和湿度很高的土 松散的和湿度较高的土,地下水很多且有带走土粒的危险 3 以内 3~5 不论深度如何 不论深度如何

 不连续的支撑 连续支撑 连续支撑 如未采用降低地下水位法,则用板桩支撑 深度大于 5m 的基坑(槽),其支撑应根据设计确定。

 4 4 .3 3 .3 13 基坑采用板桩、钢板桩等支护时,板桩的顶端比地下水的最高水位至少高出 40 ㎝。板桩周围应安设横方木加固,并加设纵向、横向和角部的支撑,基坑继续挖深时应继续支护。最下一排横方木,距基坑底面不得大于 1m。

 4 4 .3 3 .4 14 板桩应有足够的入土深度,防止水渗进基坑和排水时造成土壤拢动,保证板桩底部稳定。板桩的入土深度,应根据土壤性质而定,一般为 1.0~1.5m。如土质情况不良,应考虑到设计基础可能加深,因此应增加板桩入土深度。

 4 4 .3 3 .5 15 人工开挖深基坑时,采用阶梯分段倒土,台阶宽度不得小于 50 ㎝。开挖时应随时注意坑壁情况,如发现有裂缝和坍方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处理后再继续进行。堆置土方和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距基坑(槽)上部边缘应不少于 1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 1.5m。

 4 4 .3 3 .6 16 在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开工前除应进行地下建筑物的调查外,还应仔细考虑堆土位置,汽车运土路线,机械运转 路线等问题,编制施工方案; b.在土质良好,无地下水,深度 5m 以内的情况下采用机械挖基坑时,边坡坡度应不小于第1 条表 3 规定;当深度超过 5m,或发现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实际与资料不符合等情况时,应根据土质重新确定边坡坡度; c.机械开挖基坑时,基底以上至少保留 30 ㎝不挖。机械挖完后,再用人工清至槽底; d.挖土机工作或行走时,应注意架空线路,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高低压空线路一侧工作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均不应小于表 5 的规定。

 挖土机械与架空线的安全距离

 表 表 5 5

 输电线路电压 与挖土机最高处的 垂直安全距离(m)

 不

  小

  于 与挖土机最低处的 水平安全距离(m)

 不

  小

  于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4 页第 4 页第 4 页第 4 页 1kV 以下 1~20kV 20~110kV 154kV 220kV 1.5 1.5 2.5 2.5 2.5 1.5 2.0 4.0 5.0 6.0

 4 4 .3 3 .7 17 开挖基坑(槽)时,尤其在有地下水情况下,一般应首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并在该处设置排水沟或集水坑,以便抽水。

 4 4 .3 3 .8 18 在有水的河床处开挖基坑(槽)必须修建围堰。围堰的构造应力求简单、安全和造价低廉,尽量利用当地建筑材料。

 在选择围堰型式和布置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a.河流断面内的地形条件和基坑的地质水文情况; b.基坑的深浅和面积的大小; c.施工期限和季节、施工期间河水的流量和河床的压缩程度、洪水期间的泄洪条件; d.围堰的施工条件和拆除条件;河岸与基坑或围堰之间的运输条件; e.围堰的排水; f.材料来源。

 4 4 .3 3 .9 19 在水深小于 1m,流速在 0.5m/s 以内时,可修筑土围堰。土堰的顶宽一般为 1~2m。承受静水压力的土堰外侧边坡,须视土壤在水中的自然坡度而定,一般不得陡于 1:2,土堰内侧边坡不得陡于 1:1;堰顶至少应比静水位高出 0.5m,土堰内侧坡脚距基坑边缘至少留出 1m。

 4 4 .3 3 .0 20 填筑土堰宜采用亚粘土,底部和迎水面用粘土质土壤。筑堰前,应将河底的树根,石块等杂物清除,然后分层夯实填筑。水深在 1.5m 以内,或流速稍大时,为减少围堰横断面和防止土壤表面被冲刷,可做草袋装土的堰壁。

 4 4 .3 3 .1 21 水深在 2m 以内,可用单层木板桩土堰。为增加板桩的稳定,墙和基坑之间可设置台阶。在外侧应填筑不透水的土壤;水深在 2~5m 或基坑在 7m 以内时,可采用双层木板桩土壤。

 4 4 .3 3 .2 22 双层板桩围堰应具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稳定性和抗弯强度,在疏松土壤中,宽度较大,在坚实土壤中,宽度可较小。但在两层板桩中间的上端应有拉杆联结成为框架形状。

 4 4 .3 3 .3 23 在水深 5m 以上,基坑深 7m 以上,河床为深厚坚硬的砂土层时,宜采用钢板桩围堰。在打钢板桩时,为防止歪斜可采取下列措施:

 a.全组钢板桩排列妥当后,再行施打;对较长的钢板桩可采用接长臂杆的移动式吊车; b.采用两边榫槽式连锁的钢板桩时,打桩前应将钢板桩前边榫槽(顺打桩方向)的底部堵以特制的钢塞,以免土块或石块进入锁口; c.打钢板桩以前,应检查桩的顺直和锁榫的情况。

 4 4 .3 3 .4 24 基坑(槽)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个别处如有超挖,应用与挖方相同的土填补,并 夯实至要求的压实度。如用当地的土填补不能达到要求的压实度时,应用级配砂砾填补。在特别重要的地方,偶然的超挖,应用石砌或用低强度混凝土填补,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用爆破法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其允许超挖尺寸和回填超挖部分的方法,应由设计规定。

 4 4 .3 3 .5 25 基坑(槽)和回填工作,应在作好基础及建筑物的地下部分后随即进行。回填土应水平分层夯实,每层虚铺厚度应根据使用机具的性能和设计要求而定; 如用动力打夯机械时,不大于 0.3m; 如用人工夯实时,不大于 0.2; 在设计中允许回填土自行沉实的地点,可不夯实。

 基坑(槽)在回填以前,应清除积水和木屑等杂物,并防止地面流入。回填基坑(槽)时,应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

 4 4 .4 4 填方 4 4 .4 4 .1 1 填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填方高度或填土土质与设计不符时,可根据土的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5 页第 5 页第 5 页第 5 页 种 类按表 6 的要求与设计人员协商。

 填方边坡为 1 1 :5 1.5 时的高度限值

 表 表 6 6

 项次 土的种类 填方高度(m)

 1 2 3 4 5 6 粘土、类粘土、黄土、类黄土 亚粘土、泥灰岩土 亚

 砂

 土 中砂和粗砂 砾石和碎石土 易风化的岩石 6 6~7 6~8 10 10~12 12 当填方高度超过表 6 的规定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填方下部的边坡坡度应为 1:1.75~1:2。

 用黄土或类黄土填筑重要的填方,其边坡坡度应按表 7 采用。

 黄土或类黄土填筑重要填方的边坡坡度

 表 表 7 7

 项次 填方高度(m)

 自地面起高度(m)

 边坡坡度 1 6~9 0~3 3~9 1:1.75 1:1.5 2 9~12 0~3 3~6 6~12 1:2 1:1.75 1:1.5 用轻微风化石料堆筑的填方,其边坡坡度应按表 8 采用。

 轻微风化石料的填方边坡坡度

 表 表 8 8

 项次 填土性质 填方高度(m)

 边坡坡度 1 2 3

 4 5 6 尺寸在 25 ㎝以内的石料 尺寸在 25 ㎝以内的石料 用尺寸一般大于 25 ㎝的石料所堆筑的填方,其边坡选用最大石块铺成整齐行列 用尺寸一般不小于40㎝的石料紧密堆筑的填方其边坡铺成整齐行列 用尺寸一般不小于40㎝的石料紧密堆筑的填方其边坡铺成整齐行列 用尺寸一般不小于40㎝的石料紧密堆筑的填方其边坡铺成整齐行列 6 以内 6~12 12 以内

 5 以内 5~10 大于 10 1:1.33 1:1.5 1:1.1~1:0.75

 1:0.5 1:0.65 1:1 4 4. . 4 4. .2 2 填土前清除地面杂草、淤泥等。

 4 4. . 4 4. .3 3 地面横向坡度在 1:10~1:5 时,应先翻松表土再进行填土,坡度陡于 1:5 时应作 成台阶形,每级台阶宽度不小于 1m,台阶顶面均向内倾斜,在砂土地段可不作台阶,只翻松表层土。

 4 4. . 4 4. .4 4 如填土将破坏原有地面排水系统时,应在填土前做好新的地面排水系统,以免工程本 身或附近农田遭受水害。

 4 4. . 4 4. .5 5 对原地面的坟坑、水井等较大坑穴,应先分层填土夯实至原地面高程。

 4 4. . 4 4. .6 6 运填土前应作好运输便线,要求车道不防碍碾压,并能经常保持行车安全。

 4 4. . 4 4. .7 7 根据土壤透水情况作好土壤分类及调配的施工方案,路基土壤要备有详细的分布记录。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6 页第 6 页第 6 页第 6 页 4 4. . 4 4. .8 8 填土应用易干,透水的土壤,如采用透水不良或不透水的土壤,须在含水量接近最佳 含水量时再行压实。

 4 4. . 4 4. .9 9 填方一般应采用同类土进行。如必须采用不同种类土壤筑填时,应遵守下列条件:

 a.按不同种类土壤分层填筑,不得任意乱填,并应尽量减少填筑层数; b.水性较差的土壤,在透水性较佳的土壤下层时,其表面应自道路中心线向两侧做 4%的坡度; c.水性较大土壤的边坡不应被透水性较小土壤所覆盖。

 4 4 .4 4 .0 10 湿及冻融影响较小的优良土壤应填在路基的上层,形变模量小的土壤填在下层。

 4 4 .4 4 .1 11 凡淤泥,过湿土壤及含有机物质过多的垃圾土一律不得使用。

 4 4 .4 4 .2 12 在路基总宽度内,应采用水平分层方法填筑,每层虚厚随压实方法而定,一般为:

  羊 角 碾

 不大于 0.5m

  压 路 机

 不大于 0.3m

  动力打夯机

 不大于 0.3m

  人工打夯

 不大于 0.2m 填土工作中断较长时,应整理已填路堤表面及边坡,不使积水。

 4 4 .4 4 .3 13 加宽旧路堤应遵守下列条件:

 a 最好采用与原路堤土壤相同的土壤,不可能时,宜选用透水性较好的土壤; b 清理地面杂草等,顺旧路边切成台阶,表面向内作成斜坡。砂质土壤可以不作台阶。

 4 4 .4 4 .4 14 运填土时应设专人严格掌握下列各点:

 a 卸土位置; b 分层厚度 c 土壤性质 4 4 .4 4 .5 15 汽车运填土时应经常整理运输便线,并在适当地点设置运土出入道口。

 4 4 .4 4 .6 16 采用轻轨、斗车填土方时,轨道应沿路堤宽度移动,并随填土层的加厚逐次抬高,使路堤填土能有同样的压实密度。要随时整平路堤,以保证排除雨水。

  4 4 .4 4 .7 17 填土中的大于 10 ㎝土块应打碎或取出,较湿土应与干土掺合,使土在碾压时接近最佳含水量。

 4 4 .4 4 .8 18 在山坡筑路堤时,应由最低一层台阶填起并加夯实,然后在已填土层连同第二层台阶向上填筑,如此将所有台阶填完后,即可照一般填土程序进行。

 高度大于 12m 的填土,应根据特殊设计进行。对用作填土的土壤应预先详细检查,须符合设计要求。

 4 4 .4 4 .9 19 河滩筑路堤应根据个别设计进行。河槽加宽加深工程,应在修筑路堤以前完成。调治构筑物应在筑路堤前先完成一定数量,以避免洪水期间路堤遭受冲刷。

 河滩路堤填土,应在整个宽度上连同护道在内一并分层填筑。应尽可能避免在洪水季节施工,不得已时须采取防止冲毁措施。

 4 4 .4 4 .0 20 桥头填土必须特别仔细,在掌握接近最佳含水量的条件下,压实度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每层虚厚应按第 59 条规定,并微向桥外方向倾斜。桥台背后填土宜与锥形护坡填土同时进行,刚构桥及轻型桥台的桥头填土应在桥两端同时进行;轻型桥台并应先安设盖板或支撑后再行填土。

 4 4 .4 4 .1 21 桥头锥形护坡处应填筑稳定的土壤,每层虚厚不得大于 20 ㎝,并仔细夯实,作成1:5~1:6 与桥孔相反方向的坡度。

 4 4 .4 4 .2 22 冬期桥台背后填土,自路堤顶面向下 2.5m 以内应填透水性土壤,宽度不小于 50㎝,下层可用与路堤相同的土壤,并须设置横向排水盲沟。应分层填筑,并仔细夯实。

 4 4 .4 4 .3 23 涵管填土应侧对称分层填筑,每层虚厚不得大于 20~25 ㎝,并注意保持涵管防水层的完好。如修筑路堤在涵管完工以前进行,须先在涵管位置留一缺口。当填筑此缺口时,应将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7 页第 7 页第 7 页第 7 页 已填筑的路堤挖成台阶,尽可能采用与两旁路堤相同的土壤填筑,使涵管上面填土的沉陷与两旁相邻的土壤的沉陷一致。

 4 4 .4 4 .4 24 桥头后背,锥形护坡及涵管顶部填土不得采用夹大石块的土壤填筑。

 4 4 .4 4 .5 25 填土压实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用铲运机,拖拉机拖车填筑路堤时应分层(虚厚 20~30 ㎝)填筑,每层土壤应以推土机或人工仔细整平;并应在路堤整个宽度内使拖运车辆均匀分布行驶。

 b.当用人力运土进行填土时,宜先轻碾,后重碾压实。

 c.碾压工作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一般碾轮每次重叠 15~20 ㎝,约碾压 5~8 遍,至表面无显著轮迹,且达到要求压实密度为止。

 d.碾轮外侧距填土边缘不得小于 50 ㎝,以防发生溜坡事故。一般可将路堤填土两侧加宽50 ㎝,碾压完成后修整到设计宽。如路基边缘等不易碾压时,应用人工或蛙式打夯机夯打坚实,用人工夯一般提夯高度在 80 ㎝以上,夯与夯之间重叠 1/3,每层至少夯打三遍。

 e.碾压时应特别注意均匀一致,并随时保持土壤湿润,不得干压。

 f.桥涵附近的填土,应特别仔细压实以免桥头与路基连接处发生不均匀沉陷。在涵管顶上50 ㎝以下的填土可用人工夯实至要求密实度,以避免重碾破坏涵管。

 g.在填土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验土壤含水量及压实度,并应按要求做试验记录。

 4 4 .5 5 路基整修及翻浆处理 4 4 .5 5 .1 1 路基整修 1、路基填挖工程接近完工时,应恢复和仔细检查道路中线、路基边缘及纵横断面,在重要桩号及坡度变更处用水平仪复核高程,随后进行路基整修。整修工作应包括路床、路肩、边沟、边坡等项目。

 2、整修路床应根据设计纵横高程清理土方,检查路拱、纵坡及边线,对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整修后再泼水作补充碾压。

 3、挖方路床均须碾压,应压至表面无显著轮迹,并符合密实度要求为止。如路床土壤干燥时,须酌量泼水,在水分渗透后不粘碾时再开始碾压。

 4、路肩的碾压要求与路床同,因碾压而破坏的路肩边线应重新修整。

 5、填土路基的路肩边沿压路机未压实处,应用小型压实机具或人工夯实。

 6、路肩及肩线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7、边沟内淤泥在整修前应清除。沟底低于设计时,应填土夯实。

 8、边沟在整修时,应用边沟样板或拉线放样,通过修整挖除土方后,要求边直坡平。

 9、在土质不良或纵坡过大地段,边沟宜用块石、卵石等加固处理。

 10、整修挖土路堑边坡时,对凸出部分应予以整平,对凹入部分应挖成台阶培土拍实以保证边坡坚实稳定。

 11、填土路基,填土到最高层后应进行边坡的修整,整修时应按路基宽度挂线,削坡修整,使之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挖亏贴坡现象。

 12、开挖岩石边坡应一次作到设计标准。如在边坡上有附着不牢的石块,或在净空范围内有突出的石块,均应即时清除。

 4 4 .5 5 .2 2 翻浆处理 1、 施工前或大雨后,应对施工地段进行仔细调查,测出面层土壤含水量及地下水位,以预估 翻浆面积。

 2、 以就地取材为原则,应事先备好干土、石灰、砂石、矿渣等处理翻浆材料。

 3、雨期施工时应加强防雨及排水工作,避免因雨增大翻浆面积。

 4、路基下如有盲沟隔离层等隐蔽排水设施,应特别注意保证质量,发挥正常作用。

 5、路床、边沟等在施工中应随地形修筑成利于排水的纵横断面。

 6、当工期时间允许及在非雨季时期施工,可采取分段耙松或挖出土壤晾干回填方法处理翻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8 页第 8 页第 8 页第 8 页 浆。

 7、当工期紧及土壤在短期内不易晾干时可换用干土、砂石、矿渣、或石灰土回填。

 8、在排水不良,地下水位高的路基上以及在雨季施工中,发现的翻浆地段,应即进行挖掘,采用石灰土处理为宜。

 5 5 、安全措施

 5 5 .1 1 用电安全 5 5 .1 1 .1 1 一切电器设备、架空线路等安拆工作,必须是有证且熟悉电工操作的人员进行,任何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安拆。严禁各电路、分电、分器设备等超标用电,以杜绝由于超负荷引起的各种安全事故。

 5 5 .1 1 .2 2 露天的配电箱其箱底离地面应符合规范要求(60 ㎝),装置牢固,配电箱应有防雨和漏电装置,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装置,经常性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尤其是移动性电缆线,经检查无损伤后方可使用,在使用时也应注意保护,电器设备如闸刀、开关、插座、漏电装置等有损坏或失灵的必须停止使用,待修整后方可使用。

 5 5 .1 1 .3 3 加强用电管理,制定值班制度,每天 24 小时内必须至少有一位持上岗证的熟练电工在工地值班,随叫随到,防止事故发生。电工操作应按操作规程施工,上岗时必须随带所必须的防护用品,严禁带电操作,同时必须普及职工安全用电和触电抢救知识,清除隐患、杜绝事故。

 5 5 .2 2 施工安全

 5 5 .2 2 .1 1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他必要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工地。

 5 5 .2 2 .2 2 施工现场和其他有危险的地方要设立明显的示警标志,晚间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灯 光照明。

 5 5 .3 3 机械安全

 5 5 .3 3 .1 1 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且要定机定人操作。辅助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后上岗。

 5 5 .3 3 .2 2 大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等各制动器、离合器动作要灵敏可靠,各种仪表完好,机械连接件必须紧固,油路系统需正常,灯光、喇叭、雨刷、倒车镜等需完整无损。

 5 5 .3 3 .3 3 中、小型机具等,整机安装要平衡牢固,轮轴要有防锈措施,工作场地排水良好,各种传动部分防护要齐全,传动离合器、制动器要灵活可靠,开关、机械操作手把绝缘必须良好,接地保护要安全、可靠,电源上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机貌要整洁。

 5 5 .4 4 治安安全

 5 5 .4 4 .1 1 全体工地人员必须严格遵纪守法,服从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协助落实有关规定。

 5 5 .4 4 .2 2 全体工地人员应协助搞好工地治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爱护国家和集体的公共财产。

 6 6 、环保措施

 6 6 .1 1 .1 1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醒目的文明施工标语,以取得行人和附近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6 6 .1 1 .2 2 保证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及工地沿线居民和单位出入通道畅通。并做到在施工中无管 线事故,无重大工伤事故。

 6 6 .1 1 .3 3 沟槽排水必须通过沉淀后再排水,严禁泥浆水直接往下水道、车道、人行道排放。

 6 6 .1 1 .4 4 车辆进出洒落的泥土、材料由值勤人员负责清扫干净,施工现场做到一天一清扫,完工一段,清理一段,始终保持干净、整洁,车辆运输砂石、垃圾、泥土用帆布遮盖,以免洒落。

 6 6 .1 1 .5 5 泥土、砂石严禁抛向施工场外,违者调离施工现场,并以经济手段处罚。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9 页第 9 页第 9 页第 9 页 6 6 .1 1 .6 6 施工场内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排水良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有定期考核检查制度。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处理,不随意向外排放废、污水,应按指定地点排放。

 6 6 .1 1 .7 7 材料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堆放整齐,堆放不超标准,堆料场地不作它用。

 6 6 .1 1 .8 8 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别是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使各种机械设备运转正常,不发出各种异样的声音,以降低噪音,同时夜间 9 点以后尽量不进行施工,以免影响周围单位人员的休息,根据实际情况必须在夜间加班施工的,必须提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且在夜间施工时,应尽量避免产生大的施工噪音,噪音控制在 50 分贝以下。

 6 6 .1 1 .9 9 挖出的多余不能回填之土方同步采用自卸汽车运出,自卸车的后斗挡板应关紧,并遮盖蓬布以免沿途卸漏而污染环境,同时在本工程出口处,垫好麻带防止车轮将泥土带出工地,雨天要特别注意。

 6 6 .1 1 .0 10 施工临时排水,严禁直接排水至附近河道,必须经过沉淀井沉淀后方可排入附近河道。

 6 6 .1 1 .1 11 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严禁乱倒。生活污水必须在现场设置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采用水车运出排放,生活垃圾每天集中运出堆埋。

 6 6 .1 1 .2 12 每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扫现场,使现场干净,并及时将材料堆整齐。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10 页第 10 页第 10 页第 10 页 ● 二灰一渣施工专项方案

 1 1 、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市政工程石灰粉煤灰矿渣混合料基层施工。

 2 2 、

 参照文件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汇编》 3 3 、

 施工前的准备

 3 3 .1 1 准备下承层 3 3 .1 1 .1 1 已完工多日的底基层或老路面 a.当石灰粉煤灰矿渣用作基层时,要整理底基层;当石灰粉煤灰矿渣用作老路面的加强层时,要整理老路面。下承层应平整、坚实,没有任何松散的材料和软弱地点。

 b.下承层的平整度和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c.底基层或老路面上的低洼和坑洞应仔细修补及压实,达到平整。老路面上的拥包、辙槽和和严重裂缝或松散处应刨除整修,使合于要求。

 d.逐一断面检查下承层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下承层高程的误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3 3 .1 1 .2 2 新完成的底基层 a.新完成的底基层,必须按规范规定进行验收。

 b.凡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标准后,方能在上铺筑石灰粉煤灰矿渣基层。

 3 3 .2 2 测量 3 3 .2 2 .1 1 在已完工多日的底基层或老路面上铺筑石灰粉煤灰矿渣基层必须进行恢复中线测量,敷设适当桩距的中线桩并在路面边缘外设指示桩。

 3 3 .2 2 .2 2 进行水平测量把路面中心设计标高引至指示桩上。

 4 4 、实施步骤

 4 4 .1 1 备料 4 4 .1 1 .1 1 各种原材料要根据工程进度预先准备好,并取样试验,其规格与品质应符合规程规定。

 4 4 .1 1 .2 2 备石灰,石灰土宜用 1~3 级的新灰,磨细生石灰粉可直接使用,用块灰时应充分消解, 未消解的灰块粒径不得大于 1 ㎝。生石灰的 CaO+MgO 含量不低于 50%,当石灰质量不能达到以上要求时,可提高规定的石灰用量以补充其活性。

 4 4 .1 1 .3 3 备粉煤灰,湿排的粉煤灰应在用前运至路旁或场地堆存,以便沥水,同时必须使粉煤灰含有足够的水分(含水量 15%~20%)以防飞扬。特别在干燥和多风季节,必须使料堆表面保持湿润。

 4 4 .1 1 .4 4 矿渣的最大颗粒应合于规定,如有超尺寸颗粒应予以筛除。

 4 4 .1 1 .5 5 计算材料用量

 根据各路段石灰粉煤灰矿渣基层的宽度、厚度及预定的干密度,计算各路段需要的干混合料数量。根据混合料的配合比、材料的干松容重和含水量以及所用运料车辆的吨位,计算各种材料每车的堆放距离。

 4 4 .2 2 运输和摊铺材料(路拌法施工)

 4 4 .2 2 .1 1 在预定堆料的下承层上,堆料前应先洒水使其表面湿润。

 4 4 .2 2 .2 2 拌和石灰粉煤灰矿渣混合料时,宜先将细料分层摊铺拌匀后再铺粗粒料。

 4 4 .2 2 .3 3 在同一料场供料的路段内,由远到近根据计算的距离,将粉煤灰卸置于下承层上,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11 页第 11 页第 11 页第 11 页 卸 料距离应严格掌握,避免料不够或过多,材料在下承层上的堆置时间不应过长。

 4 4 .2 2 .4 4 应事先通过试验和计算确定各种材料及混合料的松铺系数。

 4 4 .2 2 .5 5 在摊铺材料前,下承层表面应保持湿润。

 4 4 .2 2 .6 6 采用机械路拌,应采用层铺法摊铺材料。先将运到路上的粉煤灰用平地机或其它合适 的机具,在预定的宽度上摊铺均匀,表面力求平整,并具有规定的路拱。然后再往路上运送石灰,并将石灰粉煤灰拌和均匀,再运送和摊铺矿渣,粒料应较湿润,必要时先洒少量水。

 4 4 .2 2 .7 7 每一种材料摊铺前,均宜将下层材料平整后再排压 1~2 遍。

 4 4 .3 3 拌和及洒水(路拌法施工)

 4 4 .3 3 .1 1 石灰粉煤灰矿渣路拌法施工,宜先将细料拌均匀后再铺粗粒料,机械拌和应采用专用稳定土拌和机;在无专用拌和机械的情况下,也可采用犁耙拌和。

 4 .3 .2 拌和方法 a.石灰粉煤灰用稳定土拌和机拌和两遍,拌和深度应直到稳定层底,随时检查拌和深度,严禁在底部留有“素灰”夹层,也应防止破坏下承层的表面。

 b.在没有专用机械的情况下,拌和石灰粉煤灰,可采用旋转耕作机与多铧犁相配合拌和两遍。先用旋转耕作机拌和,后跟铧犁将底部粉煤灰翻起,再用旋转耕作机拌和第 2 遍,用铧犁将底部再翻起,随时检查调整翻犁的深度,使石灰粉煤灰全部翻透。严禁在石灰粉煤灰和下承层之间残留一层“素灰”,也应防止翻犁过深,破坏下承层的表面。

 c.在没有专用拌和机械的情况下,也可以用缺口圆盘耙与多铧犁相配合,拌和二灰矿渣,用铧犁在前面翻拌,用圆盘耙跟在后面拌和,即采用边翻边耙的方法,圆盘耙的速度应尽量快,使二灰与矿渣拌和均匀,并应随时检查调整翻犁的深度,既要翻犁到底,又要防止破坏下承层表面。

 d.用洒水车将水均匀地喷洒在干拌后的混合料上,洒水距离应长些,水车起洒处和另一端“调头”处都应超出拌和段两米以上。洒水车不应在正进行拌和的以及当天计划拌和的路段上“调头”和停留,以防局部水量过大。

 e.洒水后应立即进行拌和。洒水及拌和过程中,应及时检查混合料的含水量。水分宜略大于最佳含水量 1%~2%。

 f.拌和过程中要及时检查拌和深度,使石灰粉煤灰矿渣基层全深拌和均匀。拌和完成的标志是:混合料色泽一致,没有灰条、灰团和花面,没有粗细颗粒“窝”,且水分合适和均匀。

 4 4 .4 4 预拌石灰粉煤灰矿渣 石灰粉煤灰矿渣混合料可以在场外拌和站用多种机械集中拌和。例如,强制式拌和机、双转轴浆叶式拌和机等,也可以用路拌机械在场地上进行分批集中拌和,集中拌和时必须掌握下列各个要点:

 4 4 .4 4 .1 1 拌和机拌和 a.粉煤灰如有结块应粉碎; b.矿渣的超尺寸颗粒应筛除; c.配料要准确; d.含水量要略大于最佳值,使混合料经运输、摊铺后碾压时的含水量能接近最佳值; e.拌和要均匀。

 4 4 .4 4 .2 2 预拌场地拌和 a.预拌石灰粉煤灰矿渣要选择平坦、坚实的场地,不准在松软土地上预拌。必要时可做成单层石灰土场地。

 b.在场地上第一次预拌,二灰粒料要适当增加铺灰厚度,以确保含灰量。

 c.拌和闷水时要充分考虑到攒堆、运输、摊铺、找平等工序的水分损失,保证碾压时有合宜的含水量。如到达现场后含水量过低,应重新闷水拌和,以利压实和有足够的水分进行化学反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12 页第 12 页第 12 页第 12 页 应。

 d.拌和结束攒堆时,应使用较大型机械,平稳运堆,不准铲起土底掀起泥块。攒堆不应过大重叠堆压,应边远边堆,分堆存放,先堆先用,以防堆底部存放过久失效。

 e.预拌的二灰粒料,存放时间不准超过 7d,若超过 7d 要适当加灰重新拌和。

 f.将拌成的混合料运送到现场,用平地机、推土机按松铺厚度摊铺均匀。如有粗细颗粒离析现象,应用机械或人工补充拌和。

 4 4 .5 5 找平 4 4. .5 5. .1 1 两段石灰粉煤灰矿渣基层衔接处需重迭拌和,如用犁耙拌和应距拌和转弯处 10~15m不找平。后一段施工时,将前一段留下部分一起再进行拌和;如用稳定土拌和机拌和,两个工作段的搭接部分亦需采用对接形式,前一段拌和留 2m 以上不进行找平。

 4 4 .5 5 .2 2 找平前应先对排压好的二灰粒料的线位、高程、宽度、厚度及拌和质量进行检查,认为可以满足找平要求时再开始找平。

 4 4 .5 5 .3 3 在找平工作中为使横坡符合要求,应采用每隔 20m 于路中和路边插杆的办法,帮助平地机司机掌握中线及边线位置,避免出现偏拱现象。应每隔 20m 给出每一个断面的各点高程(路面宽<9m 的 3 个点,9~15m 的 5 个点,>15m 的 7 个点=并撒石灰做出标志。并应将高程及横坡告知司机,指示司机进行找平工作。

 4 4 .5 5 .4 4 在直线段,找平工作用平地机先自路中下铲进行“初平”工作;在平曲线超高段,平地机由内侧向外侧进行“初平”工作。

 4 4 .5 5 .5 5 “初平”后必须用平地机将找平段全部排压一遍。

 4 4 .5 5 .6 6 找平工作应在路拱不偏、横坡适宜的基础上进行,在全宽范围内应只刮不垫。为避免重皮现象,对于局部低洼处,应用平地机镐齿将其表面豁松,并用新拌的混合料找补平整。

 4 4 .5 5 .7 7 排压以后进行找“细平”工作,达到标高、横坡、厚度都符合要求。找平过程中,如发现有石块、砖头等杂物要用锨清出。

 4 4 .5 5 .8 8 找平时间应尺量提前,给碾压工序留出碾压时间,当拌和完成当日又不能找平时,应严格控制交通。

 4 4 .5 5 .9 9 正在施工的与已完成的两段石灰粉煤灰矿渣衔接处,找平时易出凸包,要多铲几遍达到平顺。桥头路面施工中,必须注意石灰粉煤灰矿渣基层的高程与平整度。

 4 4 .5 5 .1 10 0 在找平过程中禁止任何车辆通行。

 4 4 .6 6 碾压 4 4 .6 6 .1 1 找平后,当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1~2)%时进行碾压,如表面水分不足应适当 洒水。

 4 4 .6 6 .2 2 根据路宽、压路机的轮宽和轮距的不同,制定碾压方案,以求各部位碾压到的次数尽 量相同(通常路面的两侧应多压 2~3 遍。)

 4 4 .6 6 .3 3 找平后,当混合料含水量处于最佳含水量时,用 12t 以上三轮压路机、重型轮胎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直线段由两侧路边外 30 ㎝向路中心碾压;平曲线超高段,由内侧路边外 30 ㎝向外侧进行碾压。碾压时后轮应重叠 1/2 的轮宽,并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处,后轮压完路面全宽时,即为一遍。碾压进行到要求的压实度为止。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头两遍以采用 1档(1.5~1.7km/h)为宜,以后用 2 档(2.0~2.5km/h),碾压后测试压实度,应于当天一次碾压合格交活。

 4 4 .6 6 .4 4 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石灰粉煤灰矿渣基层表面不受损坏。

 4 4 .6 6 .5 5 碾压过程中,石灰粉煤灰矿渣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湿润。如表面水分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量水。

 4 4 .6 6 .6 6 对井周围及建筑物附近碾压不到的地方,应用火力夯、振动夯板等机具夯打密实。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13 页第 13 页第 13 页第 13 页 4 4 .7 7 养护 4 4 .7 7 .1 1 完工的石灰粉煤灰矿渣基层应至少养护一星期,在养护期的全部时间内,应使它保持在潮湿的状态之下,常温季节,洒水车养护每日不应少于 4 次。

 4 4 .7 7 .2 2 在养护期间,石灰粉煤灰矿渣基层上除洒水车外,不准其他车辆行驶,养护后仅允许为施工需要在石灰粉煤灰矿渣基层上开放交通,但必须加强管理,应限制车速不得超过 30km/h,严禁履带车通行。

 4 4 .7 7 .3 3 洒透层油以前,必须将表面松动的混合料及雨后带入的泥土彻底清除。石灰粉煤灰矿渣养护也可于碾压结束后,当其表层适当晾干时,立即喷洒透层油。初期亦应禁止重型车辆通行。养护期结束,应立即铺筑沥青面层。

 4 4 .8 8 雨期施工措施 4 4 .8 8 .1 1 粉煤灰、石灰和粒料一次备料不宜太多,要大堆存放,材料堆周围要设排水沟,以便 排水。

 4 4 .8 8 .2 2 混合料要边拌和、边摊铺、边碾压。对已铺好的混合料,要在雨前或冒雨初压,雨停 后再碾压密实。已摊铺尚未碾压的混合料遇雨后,应封闭交通,晾晒至适当含水量后再拌和、压实。连阴雨天暂停施工。

 5 5 、安全措施

 5 5 .1 1 用电安全 5 5 .1 1 .1 1 一切电器设备、架空线路等安拆工作,必须是有证且熟悉电工操作的人员进行,任何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安拆。严禁各电路、分电、分器设备等超标用电,以杜绝由于超负荷引起的各种安全事故。

 5 5 .1 1 .2 2 露天的配电箱其箱底离地面应符合规范要求(60 ㎝),装置牢固,配电箱应有防雨和漏电装置,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装置,经常性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尤其是移动性电缆线,经检查无损伤后方可使用,在使用时也应注意保护,电器设备如闸刀、开关、插座、漏电装置等有损坏或失灵的必须停止使用,待修整后方可使用。

 5 5 .1 1 .3 3 加强用电管理,制定值班制度,每天 24 小时内必须至少有一位持上岗证的熟练电工在工地值班,随叫随到,防止事故发生。电工操作应按操作规程施工,上岗时必须随带所必须的防护用品,严禁带电操作,同时必须普及职工安全用电和触电抢救知识,清除隐患、杜绝事故。

 5 5 .2 2 施工安全

 5 5 .2 2 .1 1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他必要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工地。

 5 5 .2 2 .2 2 施工现场和其他有危险的地方要设立明显的示警标志,晚间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灯 光照明。

 5 5 .3 3 机械安全

 5 5 .3 3 .1 1 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且要定机定人操作。辅助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后上岗。

 5 5 .3 3 .2 2 大型机械压路机、摊铺机等各制动器、离合器动作要灵敏可靠,各种仪表完好,机械连接件必须紧固,油路系统需正常,灯光、喇叭、雨刷、倒车镜等需完整无损。

 5 5 .3 3 .3 3 中、小型机具等,整机安装要平衡牢固,轮轴要有防锈措施,工作场地排水良好,各种传动部分防护要齐全,传动离合器、制动器要灵活可靠,开关、机械操作手把绝缘必须良好,接地保护要安全、可靠,电源上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机貌要整洁。

 5 5 .4 4 治安安全

 5 5 .4 4 .1 1 全体工地人员必须严格遵纪守法,服从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当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14 页第 14 页第 14 页第 14 页 地政府的有关政策,协助落实有关规定。

 5 5 .4 4 .2 2 全体工地人员应协助搞好工地治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爱护国家和集体的公共财产。

 6 6 、环保措施

 6 6 .1 1 .1 1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醒目的文明施工标语,以取得行人和附近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6 6 .1 1 .2 2 保证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及工地沿线居民和单位出入通道畅通。并做到在施工中无管 线事故,无重大工伤事故。

 6 6 .1 1 .3 3 车辆进出洒落的材料由值勤人员负责清扫干净,施工现场做到一天一清扫,完工一段,清理一段,始终保持干净、整洁。

 6 6 .1 1 .4 4 泥土、砂石严禁抛向施工场外,违者调离施工现场,并以经济手段处罚。

 6 6 .1 1 .5 5 施工场内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排水良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有定期考核检查制度。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处理,不随意向外排放废、污水,应按指定地点排放。

 6 6 .1 1 .6 6 材料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堆放整齐,堆放不超标准,堆料场地不作它用。

 6 6 .1 1 .7 7 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别是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使各种机械设备运转正常,不发出各种异样的声音,以降低噪音,同时夜间 9 点以后尽量不进行施工,以免影响周围单位人员的休息,根据实际情况必须在夜间加班施工的,必须提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且在夜间施工时,应尽量避免产生大的施工噪音,噪音控制在 50 分贝以下。

 6 6 .1 1 .8 8 多余的土采用自卸汽车运出,自卸车的后斗挡板应关紧,并遮盖蓬布以免沿途卸漏而污染环境,同时在本工程出口处,垫好麻带防止车轮将泥土带出工地,雨天要特别注意。

 6 6 .1 1 .9 9 施工临时排水,严禁直接排水至附近河道,必须经过沉淀井沉淀后方可排入附近河道。

 6 6 .1 1 .0 10 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严禁乱倒。生活污水必须在现场设置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采用水车运出排放,生活垃圾每天集中运出堆埋。

 6 6 .1 1 .1 11 每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扫现场,使现场干净,并及时将材料堆整齐。

 市政道路专项施工方案 第 15 页第 15 页第 15 页第 15 页 ● 石灰粉煤灰类基层施工 专项 方案

 1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市政工程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施工。

 2 2 、 参照文件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汇编》 3 3 、施工前的准备

 3 .1 整理底基层。新完成的底基层或土基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标准后,方能在其上铺筑二灰基层。

 3 3. .2 2 在土基或老路面上铺筑石灰粉煤灰基层必须进行恢复中线测量,敷设适当桩距的中线桩并在路面边缘外设指示桩。进行水平测量,把路面中心设计标高引至指示桩上。

 3 3 .3 3 应尽早确定工程项目,利用冬、春季储运新生产的生石灰。并应选择适当的存灰点,以地势较高,近水源,有电源,有交通通道,离居民点有一定距离且较安全的地点为宜,以免雨季被泡,调运困难等。

 3 3. .4 4 消解钙石灰应在用灰前 3~5d 消解完毕,镁石灰及高镁石灰应充分消解 10d 以上方准使用,未消解透的石灰不准装车铺 。

 3 3. .5 5 施工前应对所用的石灰取样过 15 ㎜圆孔筛筛余试验,并应根据筛余百分比增加用灰量。

 3 3 .6 6 土按需用数量备好,土中的草根、杂物应清除。

 4 4 、 实施步骤

 4 4 .1 1 材料 4 4 .1 1 .1 1 石灰:宜用 1~3 级的新灰,磨细生石灰粉可直接使用,用块灰时应充分消解,未消解 的灰块粒径不得大于 1 ㎝。生石灰的 CaO+MgO 含量不低于 50%,当石灰质量不能达到以上要求时,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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