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廉洁合同复习进程

来源:考研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

 附件 1 1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廉洁合同 发包人 :(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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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人 :(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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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 廉政建设,执行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建设承 包合同和廉洁合同“双合同”的制度,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 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 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 自觉按合同办事。

 3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 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 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 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 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 处违法违纪行为。

 5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 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6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 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 级部门的,可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 9 2009 年版)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理。

 2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 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 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 (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 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 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 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 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 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 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 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供应、 工程分包、 劳务等 经济活动。

 3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 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 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 付的任何费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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