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标本馆标本展台采购项目中标公告358

来源:考研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中国农业大学 动物医学院标本馆标本展台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TEC2020B301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01 月 10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 层,100125 电话:010-85143616 传真:010-65926172 电子邮箱:ctec811@163.com

 I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3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3 一、说明 ................................................................. 4 1、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 ................................................ 4 2、定义 .............................................................. 4 3、合格的投标人 ...................................................... 5 4、资金来源 .......................................................... 6 5、投标费用 .......................................................... 6 二、招标文件 ............................................................. 6 6、招标文件构成 ...................................................... 6 7、招标文件的澄清 .................................................... 6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7 9、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 7 10、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 8 11、投标文件构成 ..................................................... 8 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 8 1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 8 14、投标报价 ......................................................... 9 15、投标保证金 ....................................................... 9 16、投标有效期 ...................................................... 10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 11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11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 11 19、投标截止期 ...................................................... 12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2 五、开标及评标 .......................................................... 12 21、开标及开标程序 .................................................. 12 22、组建评标委员会 .................................................. 13 23、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 14 24、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澄清 ............................................ 14 25、综合评审 ........................................................ 14 26、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 15 六、确定中标 ............................................................ 15 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 15 28、确定中标人 ...................................................... 16 29、中标通知 ........................................................ 16 30、签订合同 ........................................................ 16 31、履约保证金 ...................................................... 16 32、采购人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 17

 II 33、采购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 17 七、其它 ................................................................ 17 34、询问 ............................................................ 17 35、质疑 ............................................................ 17 36、投诉 ............................................................ 18 37、腐败和欺诈行为 .................................................. 18 38、招标代理费 ...................................................... 19 39、保密和披露 ...................................................... 19 40、解释 ............................................................ 19 41、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20 格式一: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函 .......................................... 21 第三章:合同条款 ............................................................ 22 合同格式 ................................................................ 22 合同条款 ................................................................ 25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 31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 31 二、技术要求 ............................................................ 31 (一)总体要求 ...................................................... 31 (二)具体要求 ...................................................... 35 第 1 包 .............................................................. 35 品目 1-1:标本馆展台 ................................................. 35 第五章:评标方法与标准(综合评分法)

 ........................................ 41 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 50 格式 1.投标函 ........................................................ 51 格式 2.开标一览表 .................................................... 53 格式 3.分项报价表 .................................................... 54 格式 4.系统配置清单 .................................................. 55 格式 5.技术规格响应表 ................................................ 56 格式 6.商务条款偏离表 ................................................ 57 格式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58 格式 7-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59 格式 8.资格证明文件 .................................................. 60 格式 9.制造厂家授权书 ................................................ 61 格式 9.制造厂家销售机构授权书 ........................................ 62 格式 10.产品样本资料 ................................................. 63 格式 11.业绩证明材料 ................................................. 63 格式 12.优惠承诺及服务计划 ........................................... 64 格式 13.投标人前三年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65 格式 14.投标人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情况说明 ........................... 66 格式 15.投标人自觉抵制招标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 68 格式 16.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小微企业)

 ........................ 69 格式 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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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标本馆标本展台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

  受中国农业大学委托,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货物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标本馆标本展台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CTEC2020B301 3.采购货物名称和数量: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批)

 预算资金(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1 1-1 标本馆展台 1 123 否

  本项目共分 1 个包,投标人可以进行完整投标,不允许将某一包的内容拆开来投标(详见第四章)。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 层 81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售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以快件寄送。

 4.4 如需要,采购人可以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本,但以纸质版本为准。

 4.5 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5 月 08 日下午 13:30 时整,地点为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 层 806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恕采购人不予接受。

 5.3 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欢迎投标人的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 层 811 室,100125 联系人:易彦汝、巩芹

 电话:010-85143616

 010-85143639

  传真:010-65926172

 邮箱:ctec811@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银行帐号:87205022200201018726 银行地址:北京市建外大街 21 号国际俱乐部一层,100020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2.2

 采购人名称:中国农业大学 地址及邮政编码: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 2 号 联系人:张老师,电子信箱:dyzx103@163.com 3.1.1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及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中规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其它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凡是经查询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1.7

 其它相关经营、生产许可证明:无

 3.2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1

 出资方/项目主管单位: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123 万元

 7.1

 对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应在 2020 年 1 月 17 日以前书面提出

 7.2

 现场考察:不组织,各潜在投标人可经采购人同意后自行现场考察。

 7.3

 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14.3.2

 投标报价:货物运抵用户的项目现场、货交业主指定的地点,在指定位置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时的人民币价格。

 14.6 投标人给予招标人的优惠条件、价格折扣的承诺等,应当在开标时当众宣读,凡是没有在开标时当众宣读的优惠条件、价格折扣,评标时不予考虑。

 15.1 投标保证金 1.交纳金额:

 2 万元整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凭证交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6.1 投标有效期:60 天

 17.1 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5 份

 18.1.2(2)

 提供光盘或其它电子文本:提供

 19.1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5 月 08 日下午 13:30 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开标室(806 房间)采用视频会议形式 投标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 层,100125

 21.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 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地点 详细地址:同投标详细地址

 25.4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8.1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3 名

 31.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1 数量变更:≤10%

 38.1 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中的约定,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并应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清。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41.1 (1)同类产品:也称类似产品,指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非常类似特征的另一种产品。

 41.2 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119 号、财政部财办库〔2008〕248 号、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采购[2008]621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投标。

 注:所有要求材料如未注明原件,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说明

  1 1 、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与之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的投标。

 2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所述的采购人,也称“招标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设立、接受采购人委托,负责组织本次招标活动并

 5 提供相关服务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也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司”。

 2.3 招标文件,指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也称采购文件。

 2.4 供应商:指具备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潜在供应商:指潜在供应商是指符合投标的基本资格条件、可能感兴趣参与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也称潜在投标人。

 2.6 投标供应商: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获得招标文件并响应招标、正式提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也称投标人。

 2.7 中标人:指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并获得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

 2.8 买方,指本项目的采购人及最终使用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9 卖方,指中标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10 货物,指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品备件、手册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11 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安装调试等类似的义务,包括售后服务。

 3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

 3.1.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至开标之日的前一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相关联的所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4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

 3.1.5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所在的单位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其它要求。

 3.1.8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经营、生产许可证明、强制认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礼品、赠品、回扣、现金、有价证券等,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6 4 4 、资金来源

 4.1 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预算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5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不一致或者疑问的地方,应当按照下述第 7.1 规定的时限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7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日以前以书面形式(详见格式一)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其中,技术方面的内容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现场考察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来决定是否组织获得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考察,以便潜在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潜在投标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考察了现场,对本项目的合同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潜在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潜在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因现场考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考察现场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全部责任。

 (4)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7 尽可能地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开支全部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7.3 开标前答疑会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潜在投标人要求或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出席开标前答疑会,就潜在投标人需要澄清的问题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开标前答疑会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安排,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提交给采购人。

 (2)开标前答疑会议后,采购人将对潜在投标人所提全部问题的澄清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或不提出澄清要求,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但必须派代表参加开标前答疑会,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全部自负。

 7.4 所有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的媒介、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媒介、网站的更正公告、澄清答复和修改通知视为已送达各潜在投标人且已为各潜在投标人知悉,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

 8 8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8.2 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9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9.2 投标文件应当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资格性审查材料的复印件应当是清晰可辨的。

 9.3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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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当使用汉语、中文。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文字印刷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10.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1.1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的内容。

 11.1.2 本须知第 12 条的所有文件。

 12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已提供有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可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12.2 投标人应当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签署、盖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会议上唱标的依据,要求统一规范,按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投标报价”一致。

 12.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4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2.4.1 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定制的外,货物的型号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必须有明确、详细说明。

 12.4.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如有)。

 12.4.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2.5 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高于技术规格要求。

 12.6 投标人应详尽地提供培训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等。

 12.7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8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13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3.1 投标文件需采用 70 克 A4 纸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皮纹纸或

 9 竹纹纸做封皮,热胶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4 、投标报价

 1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4.2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4.3 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4.3.1 投标货物包括主机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4.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4.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4.3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4.5 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是固定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6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可调整的投标报价、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或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若对投标报价有说明(比如给予招标人的优惠条件、价格折扣的承诺等),应当在开标一览表的显著位置予以注明。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或之前,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的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任何一种提交,不接受其它如现钞及现金支票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的,必须随“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至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2)采用电汇形式交纳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且以汇款到账时间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收款单位: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87205022200201018726 注明字样:“CTEC××××项目投标保证金” 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底单)的复印件必须随“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至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

 (1)涉及投标保证金等有关款项,应当以公对公形式进行财务往来,不接受

 10 个人名义汇款或在现场直接交纳现金的方式。

 (2)建议投标人选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这会使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和退回十分便捷。

 (3)在开标会议结束后,投标人可在开标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15.3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5.4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或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如电汇底单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5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加盖单位印章并由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5.6 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种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谋取中标的; (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谋取中标资格的; (4)投标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以牟取中标资格的; (5)中标后,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附加条件的; (6)中标后,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7)中标后,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付招标代理费的; (8)中标后,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擅自分包给他人的; (9)中标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10)投标人给招标活动带来不利后果的其它行为。

 (11)投标人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的。

 16 、投标有效期

 16.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内投标文件应当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且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不予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1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文件应当标明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除封皮、目录页外的每页下方中间标明页码,印刷品无法打印页码的可以手写页码。

 17.2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数量的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4 如对投标文件错处进行修改,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才有效。

 17.5 投标人名称应当填写全称,不允许只填写简称。

 17.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8.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1 密封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1.2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当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或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如电汇底单复印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小信封”中,并在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及地址,和投标文件同时一并提交,方便开标时唱标使用和核查投标保证金。

 (2)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供如光盘等一次性介质,则该介质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正本封装在一个包封中。

 (3)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原件、资质原件或样品,应当单独包封并注明其内容以及“核验后请退回”字样,以便评标委员会核验后退回投标人。否则,将视同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而不予退回。

 18.2 投标文件送达 18.2.1 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可以不用外层包封。

 18.2.2 邮寄送达:“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的“小信封”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等分别密封后,全部装入一个外层包封的大密封包中,并且不易破损,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18.3 投标文件的标识 18.3.1 密封套上应当载明以下信息,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提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 5 号京朝大厦 8 层 806 室,100125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项目编号:CTEC________包号______ 注明:“北京时间_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投标人公章)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_电话:________ 18.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错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接收。

 19 、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19.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19.3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识的; (3)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及部委规章中有关无效投标的其它情形。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 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如果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并将书面通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书面补充、修改。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盖章、密封、标识和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21 、开标及开标程序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主持人按下列主要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在此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和开标纪律。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介绍有关情况和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13 (5)按照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前三位的投标人代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公布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开封“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的“小信封”,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修改和撤回等其它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对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撤回书面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7)投标人若对开标过程、开标记录有异议的,以及认为相关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及时声明或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书面记录。

 (8)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9)若有监标人监督开标会议,由监标人宣读监标结果。

 (10)有关事项说明(如有),开标结束。

 21.3 开标时,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4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在开标时当众宣读。

 只有开标时当众宣读的投标人给予招标人的优惠条件、价格折扣的承诺及对投标文件的书面修改等实质内容,才会在评标时考虑。否则,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投标人若有投标报价、优惠条件、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未被唱出,应当在唱标时当场及时声明。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1.5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能开标,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认真分析其原因,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提出下一步改进的建议,报告主管部门审批是否重新招标或改变采购方式。

 22 、组建评标委员会

 22.1 根据项目的特点,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2.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人数和比例组成。

 22.3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及标准,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2.4 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14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5)除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

 23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23.1 资格审查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一般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及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等,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澄清

 24.1 投标文件的初审。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4.2 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其答复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3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证件文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

 2 25 5 、综合评审

 25.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相应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过程中,如遇到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25.2 评标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技术规格有无偏离; (3)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4)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5)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6)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7)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8)运输条件、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 (9)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

 15 25.3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5.3.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3.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第五章评标方法与标准所述的重大负偏离的投标。

 25.3.3 评标委员会判断和确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提供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4 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4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下列评标方法之一: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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