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老龄产业发展规划(2017—)

来源:高考 发布时间:2020-07-26 点击:

 长沙市老龄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 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产业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 号)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1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指老龄产业,涵盖一、二、三产业,又称银色产业、老年产业、养老产业,本规划中统一采用“老龄产业”。

 一、发展环境 (一 )发展机遇与优势

 1、 、 老龄产业需求主体数量 庞大 。近年来,我国老龄人口数量规模不断扩大、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至2016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3亿,老龄化率16.7%;长沙市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达 131.53 万,老龄化率 17.2%,呈现持续攀升势态,老年人社会化照护服务需求体量随之剧增。

 2、 、 老龄产业供给服务潜力巨大。老龄产业既可自成体系,又能与医疗保健、文化教育、旅游休闲、金融保险、康复辅具和信息技术等业态融合发展,正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目前我国老年人群体消费总量约占地区生产总值的 6-9%,处于低水平消费期。基于老年人群体规模及服务需求的持续增

  - 2 - 长,预计到 2020 年,我国老年人群体消费总量将升至地区生产总值的 9-13%,而我市老年人群体消费总量可达千亿元以上。

 3、 、 区域资源特色鲜明。长沙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重要节点城市和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是全国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长沙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水洲城快乐之都,各类特色农产品、健康食品丰富;2016 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 1534.83亿,预计到 2020 年,老年旅游收入可占旅游总收入 20%以上。便捷的交通、丰富的旅游资源与物产以及良好的生态环境,对长沙老年旅游、养老养生和老年用品用具开发等提供极其有利的条件。

 4、 、 老龄产业发展基础良好。2016 年长沙地区生产总值达9323.7 亿,总量居全国省会城市第六位,现有国家级新区 1 个、国家级开发区 5 个和省级园区 9 个,具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优势,可快速推动老年用品、老年食品、智慧养老以及老年文化产品等多产业链融合发展。同时,坐拥60 余所高校、100 余所研究院所,将为本市老龄产业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 、 老龄服务业发展优势 凸显。

 。2014 年我市被纳入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2016 年成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发展迅速,已打造康乃馨、万众和、康乐年华、普亲等全国性养老机构品牌资源,吉祥凤凰城、红枫康乐、鸿天康逸、青松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正形成独具特色的服务品牌。

 (二)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

 1、 、 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据预测,到 2020 年,我市常住人口将达 800 万,老年人口增至 155 万,占比提升至 19.4%,且老年人口结构正由低龄化向中高龄快速推进,用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支出将持续增长,庞大老年群体及高龄、空巢、失能失智老人的照护服务等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养老照护机构存在结构性矛盾,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严重不足。

 2、 、 老龄产业发展水平亟待提升。目前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亟待科学规划,养老床位建设亟待增加,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亟待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亟待加强,服务水平亟待提高,老年旅游和老年精神文化产品亟待丰富,老年用品、康复辅具、食品与保健品、老龄金融产品亟待开发,养老与医疗服务亟待融合,互联网+养老的思维和老龄产业创新发展机制亟待创新完善。

 3、 、 政策引导支持力度有待 加强 。涉及老龄产业发展的土地税费政策、投融资政策、优惠扶持政策有待与国家层面对接落地;社会领域实行养老服务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亟待推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产业发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等方面亟待加强。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

  - 4 - 基准,注重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整合资源与相关要素,全面提升老龄产业的服务能力,为打造“健康长沙”,加快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产业支撑和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制定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老龄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老龄产业领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各方资源,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2、 、 深化改革,鼓励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老龄产业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政策引导、行业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强化信息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与老龄产业融合。

 3、 、 开放合作,整合资源。大力推进区域内外、国内外老龄产业互融互通共赢的开放合作,引资与引技引智并举,加强医疗保健、电子信息、文化体育、老年用品用具产品制造等行业部门资源整合,促进老龄产业链多生态融合集聚发展。

 4、 、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实施老龄互助关爱工程,弘扬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入老年群体精神文化、生活照护、物质设施等全方位服务,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引导全龄人群支持、参与老年人服务,打造共建共享、敬老爱老的社会环境与社会氛围。

 (三)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

 补充、社会为主体的,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9064”(居家养老 90%、社区养老 6%、机构养老 4%)养老服务格局和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老龄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需结构更加合理,老龄产业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老龄产业成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努力将本市建设成全国老年用品研发、生产和物流集散基地及全国重点老年旅游旅居城市。

 三、发展重点

 (一)

 养老 服务业。到 2020 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35 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床位总数比例不低于 30%,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达 70%以上;每个街道建成 1 所以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 所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建成 1 所敬老院,每个建制村建成 1 所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区县建成 1 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助餐点城乡社区覆盖面达 30%以上,中心城区覆盖面达 50%以上;支持发展 10 个以上养老地产业项目。

 1 、壮大养老服务业主体。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加强开办支持和指导服务。细化落实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补贴、人才等扶持政策,营造民办养老机构良好生存发展环境。鼓励将闲置厂房、学校、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

  - 6 - 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每个区县(市)重点支持开发拉动经济、促进消费的老年宜居社区、健康养老地产项目 1-2 个。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使民办养老机构成为机构养老服务发展的主体。

 2、 、 促进医养 服务 融合 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和多功能复合型养老机构,优先发展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服务的护理型床位。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定期巡诊查房和远程医疗会诊等业务。鼓励业务不饱满、资源闲置的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病院、老年康复医院和老年护理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军养老服务领域,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融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举办以中医健康养老养生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

 3 、加强 养老服务 设施建设 。落实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相关要求,并通过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托市场,开展社区康养结合,创建新型养老模式;支持养老机构增设日间照料等托老服务功能,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养老服务;引导家庭住宅进行适老化改造,开展康复辅具、老年用品的应用及租赁业务。倡导老年人参加邻里互助,探索发展小型社区

 家庭养老院;积极培育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社区助老服务,探索低龄老人照顾高龄失能老人的“时间银行”。各区县(市)通过搭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数字信息平台(虚拟养老院),整合辖区家政、餐饮、理发、洗涤和商场超市等服务供应资源,积极融入居家养老服务,形成“互联网+物联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生态圈。

 4、 、 发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 。大力倡导文化敬老,重视家庭孝道培养,利用传统节日、文化产品等多途径、多形式,宣传和开展敬老、助老服务,打造老人友善型城市。整合社会资源,创作发行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图书、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优秀文化作品,探索发展基于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形式,扩大老年人精神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利用具有老年休闲娱乐、文化教育、日间照料等功能的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通过举办老年人体育活动系列赛事,带动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休闲运动。发展老龄咨询服务业,设置精神养老专项服务机构,建立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团队,发挥民间志愿者、社工人才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高效可持续的精神文化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多种形式推进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拓展老有所为服务项目。

 (二)老年 旅游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条件、资源环境禀赋促进老年旅游发展,培育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老年旅游品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健全市场监管环境,引导老年旅游特色化、差异化、规范化发

  - 8 - 展。到 2020 年,建设 1-2 个依托生态旅游资源的候鸟式养老基地,通过多途径、多样化开发老年旅游,助推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在常规增速基础上分别提高 2 到 3 个百分点,将本市打造成国家老年旅游目的地。

 1、 、 加强养老旅游资源开发。挖掘适合老年人旅游线路,开发老年旅游专团、专线、专列、专机等老年人专属旅游产品,吸引更多的国外境外、省内省外老年游客,推动旅游业全方位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养老地产,利用自身资源,与旅游企业合作,拓展交互式旅游观光、异地养老和旅游度假养老等服务项目。鼓励本市旅游景区利用淡季开展老年旅游观光、度假和候鸟式养老,重点推出名人故里游、湘楚文化游、山水风光游、康体健身游、宗教体验游、湘菜美食游、特色购物游、娱乐休闲游等精品旅游线路。以高铁旅游为新抓手,开拓省外老年人旅游市场,重点推出以本市为中心辐射全省的精品旅游线路。开发国外境外老年人旅游市场,重点推出山水文化黄金旅游线、红色旅游专线、楚汉文化旅游线等精品旅游线路。拓展本市老年人港澳台、东南亚、北美、欧洲等出境旅游线路。

 2 、扩大 老年旅游宣传推介。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新媒体等媒介大力宣传本市“快乐之都、多情长沙、山水洲城、文化名城、伟人故里”之旅游形象,展示本市旅游资源老年旅游产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通过互联网在线旅游、O2O 模式、新旧媒体推介和机构、社区植入等手段开展立体化营销,多样化引导老年旅游消费。建立老年旅游信息平台,利用旅游企业、养老机构的统计报表和互联网通讯技术及时掌握老年旅游出行规

 模、消费与轨迹,挖掘平台大数据,分析老年旅游意愿与需求,持续改进老年旅游服务质量,科学规划老年旅游业发展。

 3、 、 完善老年旅游配套服务 机制 。完善景区景点道路安全、接待中心、汽车索道、景点扶手、小憩座椅、安全警示、温馨提示和其他适老化、无障碍助老服务等设施。完善景区景点紧急医疗救助体系与预案,确保老年人出行旅游安全。建立健全老年旅游机构准入机制和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老年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及团费等监管,完善旅游合同、意外伤害保险事项,规范服务与经营行为。加强老年旅游企业和组织机构在老年人安全、健康监测方面投入,配备随团医务人员并逐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对老年旅游从业人员实施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加强老年旅游从业人员生理心理、预防保健和急救等方面知识培训。

 (三)老年。

 用品业。到 2020 年,建设 1-2 个老年用品工业园,培育 3-5 家国内知名的老年用品开发、生产、营销企业,构建 2-3个老年用品国内知名电商平台,打造 1 个老年用品专业市场。

 1、 、 推进老年用品创新研发。宣传老年用品业市场重要性,发挥在长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行业企业等多方资源优势,协同组建老年用品研发中心,适时成立老年用品专业委员会。推动老年用品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老年用品开发基金,支持老年用品业领域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项目,定期举办老年用品设计大赛,鼓励院校相关专业大学生开发设计老年用品,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年用品企业牵头承担产品技术攻关项目。细分老年市场,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进

  - 10 - 行老年产品用具升级换代,大力推进康复辅具、老年护理用品、老年电子科技产品等中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创新研发。保护知识产权,加速成果转化,依托本市特色产业园区和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建立老年用品设计创新基地和老年用品开发孵化基地,开展基础研究、产品开发、产业化推广合作,形成“产、学、研、用”创新链与产业链的融合。

 2 、提高 老年用品 供给 质量 。依托产业园区技术、人才与装备优势,重点打造老年康复辅具、老年智能家居、老年照护机器人、老年通讯电子产品、老年中医药养生保健、老年生物医药、老年护理用品、老年服饰品、老年食品等多个老年用品制造基地。建立产业联盟,成立老年用品品牌实验室,通过“孵化一批、发展一批、扶持一批”,培育本土老年用品民族品牌。扩大老年日用品、老年服饰等大众化产品供给规模,提升多元化、个性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大力发展护理用品、康复辅具等老年产品,提升社会公众的认知度,促进普及应用。促进成果转化,加快远程监测、照护预警、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等老年产品推广应用。

 3 、构建 老年用品立体流通网络。积极建立老年用品专业市场,打造中南地区最大的集散中心,培育国内知名的老年用品开发、生产、营销企业。支持多途径营销,鼓励城乡大型超市、商场、药店设置老年用品专柜,销售老年用品。在城镇主要街道布局老年用品实体店,提供便捷服务;通过互联网平台展示老年用品,引导老年用品电商服务,培育老年用品电商平台龙头企业。鼓励开辟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场所,发展老年用品租

 赁市场,支持办好老龄产业博览会,让消费者、生产商、供应商、增值服务商、物流商等多元力量共同形成创新性商业生态系统,推动老年用品业发展。

 (四)老龄 金融业。推进老龄金融教育,引导民众做好养老金融准备;加大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力度,大力开发老龄金融产品,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安全高效的老龄金融服务体系。

 1 、增强养老保障意识 。鼓励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及互联网等途径,对养老保障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增强居民老龄金融准备意识,鼓励个人及家庭改善资产配置,利用商业养老保险承担个人和家庭养老保障计划,提高自我养老保障能力。增强金融机构老年相关金融产品开发意识,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加大新型金融业务的宣传和普及力度,预防和打击针对老年人金融诈骗行为,形成诚信金融服务的社会氛围。

 2、 、 提升居民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向老龄金融领域延伸,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积极发展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领取相衔接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鼓励信托公司积极开发住房、存款、保险等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积极开发长期照护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疾病保险等保险产品,助推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支持银行业与医疗卫生、老年照护、旅游旅行等服务

  - 12 - 融合,针对老年客户财富支配、健康保障、日常生活照料等需求,提供组合型老龄金融产品,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

 3、 、 拓宽养老服务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大力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照护意外险等,为养老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支持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产业的融合发展,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多种养老服务形式提供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业为养老服务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促进金融机构对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运营养老机构,鼓励金融业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模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者积极投资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养老服务企业。

 (五)老龄 教育 业。

 。到 2020 年,每个区县(市)至少有 1 所老年大学,50%以上的街道(乡镇)建有老年学校,30%以上的社区(村组)建有老年学习点,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城乡社区老年人学习场所,构建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老龄教育四级网络。

 1、 、 完善 老龄 教育体系。推广城乡社区老龄教育,整合社区(村组)设施、设备、人才、素材等教育资源,开展老龄教育。利用老年大学网络直播课堂和相关网络课程,将教育资源向基层辐射,延伸至社区(村组)、为老服务组织和养老机构,健全

 四级社区老龄教育网络。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开展多形式老龄教育。支持在老年公寓、老年养护院、社会福利院(中心)、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龄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

 2、 、 增加 老龄 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龄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老龄教育中的作用,支持老龄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和老年志愿服务团队发展。建设特色老龄教育学习体验基地,推动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共体育设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整合公共图书馆、小区活动中心等教育资源,建立社区学习据点,设立“老年学习资源中心”,招募社区教师及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学习课程和各类型教育活动。鼓励在长高校、职业院校积极申办和开设老年大学,结合学校特色开发老龄教育课程。拓展面向老年人的数字资源服务,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或“网上老年大学”,加强老年大学与社会教育机构的合作,组建老有所学的教育联盟。

 3、 、 传导 老年生活新理念。推动全龄人群正确认知老年人、接纳老年期,传播健康积极的老龄观和老年正能量,促进老年人代际沟通、社会参与及自我价值实现,营造亲善老人社会氛围,实现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鼓励多媒介、多形式传播养老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设施。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充分

  - 14 - 发挥老年人智力优势、经验优势、技能优势;鼓励老年人利用学习机会,获取生存、发展的技能,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进行社会参与和社会交流,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赢得他人与社会的尊重,实现老年人的自我价值。利用教育介入,减缓残障老人、失能失智老人功能衰退,维护乃至促进残存功能,提升生活品质。

 ( ( 六) ) 智慧养老 业。

 。将智慧养老列为长沙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到 2020 年,全市建立统一的智慧养老综合信息化服务平台,每个区县(市)建立 1 个老龄服务信息平台(虚拟养老院),建立一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1、 、 构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社区服务、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等信息资源,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高标准的区县(市)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升级养老服务呼叫平台系统,添加智能化养老服务功能,扩大智能终端设备应用,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积极发展健康养老数据管理和智能分析系统,实现健康养老大数据的智能判读、分析处理,推动健康养老机构和服务商的信息共享;开展健康养老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应用,实现本地与远程老年人基本信息管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健康服务等信息共享,提供便捷、精准、高效的健康养老服务,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养老服务生态系统。

 2、 、 推动智慧 养老技术产品研发。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发展适用于智能健康养老终端的低能耗、微型化智能传感技术和移动终端技术,室内外高精度定位技术,大容量、微型化供能技术。加强健康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发,推动健康生理检测与监测技术、人脸生物识别技术等在健康管理终端的转化应用,加快各类实用型服务终端 APP 的开发应用,为社区空巢孤寡老人提供远程管理和服务。支持大容量、多接口、多交互的健康管理平台集成设计。推进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趋势分析等智能分析技术的发展。丰富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

 3、 、 推广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模式 。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商业模式创新,在大数据集合下有序发展民办公助、企业自建自营、公建民营等多种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智慧养老服务,推动用户、终端企业、系统集成平台、健康养老机构、第三方服务商等实现共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智慧养老成熟商业模式。支持智慧健康养老平台融入社区、智能家居和智能终端设备融入家庭,打造生命体征监测、居家安全监测、防走失的智慧养老电子围栏;支持老

  - 16 - 来网等老年人互联网服务平台,共同构建社交、购物、健康、医疗、安全、娱乐、学习、金融、信息、咨询等功能实现的智慧化养老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老龄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细化分解具体目标和任务,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定期开展老龄产业规划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确保项目落地、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目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老龄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考评体系,促进老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

 放宽市场准入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老龄产业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准入制度,加大老龄产业开放力度。依法下放、简化对康复、老年病、护理等紧缺型养老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参与老龄产业发展。

 (三)

 完善 多方 投入机制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年人口增长情况,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支持老龄产业企业积极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及项目收益票据等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筹措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老龄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老龄产业企业上市。鼓励外资进入老龄产业。鼓励各地采取 PPP 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养老设施。倡导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进行慈善捐赠,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基

 金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

 (四)

 加强用地保障 。将涉老服务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民生建设范畴,并在指标上分配适当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鼓励盘活存量土地用于养老设施建设,

 鼓励以出租或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老龄产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五)强化人才支撑。扩大涉老服务产业人才培养规模,加快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老龄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培养。加快涉老服务人员培训,引导、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社会富余力量从事老龄服务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和就业机会,减少人才流失。在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科技助老等重点领域,每年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示范带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老龄产业相关学科专业,有序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

 (六)加强行业监管。引导成立本市老龄产业协会、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老年旅游行业协会和老年用品开发联盟等社会组织,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完善和提升行业服务标准。强化行业自律,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规范老龄产业从业行为。加强民政、工商、食药监、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合监管和执法,强化对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机构服务质量、服务行为、收费标准等方面的约束和监管。

  - 18 - ( 七)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开展养老服务、老年产品及相关政策的全面深度宣传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政策法规、老龄事业发展重大主题以及老龄工作典型人物、事迹、经验等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关心老龄事业、支持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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