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重点镇8号地块保障房地下车库及商铺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来源:高考 发布时间:2020-07-24 点击:

 建筑工程 勘察设计文件 审查合同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保障房地下车库及商铺勘察设计文件审查 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委 托 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 托 方:西安鸿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2014 年 11 月 27 日 合同编号: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保障房地下车库及商铺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委托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方:西安鸿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承担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保障房地下车库及商铺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依据

 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 13 号)。

 1.2 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1]57号)。

 1.3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14]23 号文)。

 1.4 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第二条

 项目概况及 合同内容

 2.1 项目概况: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地下车库及商业楼工程位于泾河新城崇文镇虎杨村内,总建筑面积约 60425.56 ㎡。

 2.2 合同内容:崇文重点镇 8 号地块地下车库及商业楼全套地

 质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3 工期:共 7 个日历天。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合同价款: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含税包干单价为 1 元/㎡,审查建筑面积约 60425.56 平方米,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陆万零肆佰贰拾伍元伍角陆分(¥:60425.56 元)。

 3.2 合同最终金额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工程量*包干综合单价为准。

 3.3 结算金额大于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不予结算。

 第四条

 合同付款方式

 4.1 项目经审查合格后,受托方提交《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表》、《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报告》、《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表》、《陕西省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报告》、《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防雷电审查意见书》、《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节能审查意见书》后,委托方一次付清全部审查费。

 4.2 委托方付款前,受托方应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第 五 条

 委托方 责任及义务

 5.1 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5.1.1 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和初步设计等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毕原件退回)。

 5.1.2 勘察、设计单位向委托方提供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和

 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审毕退回),勘察、设计人员名单各两份(按规定表格)。

 5.1.3 施工图设计文件分专业装订 1 套。

 5.1.4 有关专业计算书 2 套(审毕退回 1 套)。

 5.1.5 受托方认为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

 5.2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 5.1 条款,在规定时间内向受托方提交齐全、真实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材料

 5.3 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对受托方交付的审查文件进行复制、转让或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受托方有权索赔。

 5.4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受托方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

 第 六 条

 受托方 责任及义务

 6.1 受托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地质勘察报告审查,主要内容:

 6.1.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6.1.1.1 报送的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内容,设计单位是否越出资质范围,外省设计单位承接本地区工程是否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施工图是否按规定加盖了设计单位出图专用印章和注册执业人员执业印章,有关责任人签字是否符合规定; 6.1.1.2 建筑及水、暖、电等专业设计是否合理安全,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6.1.1.3 结构体系和结构方案是否正确,结构计算内容是否齐全,计算方法、计算程序、设计参数的选用是否恰当,计算结果是否准确可信,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6.1.1.4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6.1.1.5 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人防、防雷电、无障碍设计等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6.1.1.6 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

 6.1.2 勘察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 6.1.2.1 报送的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内容,勘察单位是否越出资质范围,外省勘察单位承接本地区工程是否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勘察文件是否加盖勘察单位专用印章和注册执业人员执业印章,有关责任人签字是否符合规定; 6.1.2.2 工程勘察是否按照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布置探点,其数量、深度、测试项目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数据采集是否全面,勘察结论、基础选型意见是否正确合理; 6.1.2.3 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6.1.2.4 勘察文件是否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

 6.1.3 受托方应无偿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的审查报告。

 6.1.4 受托方因为审查中的错﹑漏等原因或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对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委托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受托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1.5 受托方应对审查完成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盖审查专用章。

 6.2 受托方应在收到委托方所提供齐全完备的审查资料后 7 个日历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初审意见。

 6.3 受托方在收到原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并确认正确后 3 个日历天内,向委托方提交《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表》、《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报告》、 《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表》、《陕西省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报告》、《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防雷电审查意见书》、《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节能审查意见书》。

 6.4 合同履行期间,受托方要求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受托方应按该项目暂定合同额 10%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还应据实赔偿。

 6.5 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对委托方提供的审查资料进行复制、转让或传播。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方有权索赔。

 第 七 条

 附则

 7.1 委托方需要受托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服务,应另行协商。

 7.2 对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纠纷时,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4 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7.5 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7.6 签订时间:2014 年 11 月 27 日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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