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4吉林松原扶余市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素材)

来源:中考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事故通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消息,10 月 4 日 5 时 40 分许,吉林松原扶余市长春岭镇石桥514省道39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 18 人死亡、1 人受伤。接报后,公安部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指派刘钊副部长带领工作组赶赴扶余市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要求做好受伤人员救治、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派出督导检查组,督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抓好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再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接报后,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立即到部指挥中心并作出部署,要求迅速查明原因,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更加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应急管理部已派出工作组赴吉林松原指导地方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发经过】

 据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政府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10 月 4 日 5 时40 分许,在 514 省道 39 公里处扶余市长春岭镇石桥村附近,由西向东行驶的号牌为吉 A1E19W 小型普通货车撞至前方同向行驶的农用四轮拖拉机尾部后驶入对向车道,与对面驶来的吉 JMK350 小型普通货

 车相撞。目前,该起事故致 18 人死亡,1 人受伤。其中,经初步勘查发现当场 6 人死亡;肇事车辆驾驶室严重变形,经拆解后又发现 2 人死亡;因伤送往医院有 10 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农用四轮拖拉机驾驶员 1 人受伤,正在积极救治,无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后,松原市、扶余市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启动应急预案,公安、应急、卫生、消防、交通等部门相关人员迅速展开救援处置工作。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善后工作有序开展。

 【事故详情】

 附近村民称,死者多数为掰苞米的零工。据事发地石桥村的村民王先生称,事故中,一辆拉载着矿泉水的小型普通货车(应为吉 A1E19W)追尾了前面的拖拉机,导致拖拉机翻入沟中,拉载矿泉水的货车上有 2人死亡,拖拉机上 1 人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对向车道上的货车(应为吉 JMK350)上有多人死亡,他们多为去苞米地掰苞米的零工。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

 施。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交通运输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安全提醒】

 眼下正是秋收大忙时节,部分村民为了增加家庭收入,会受雇给其他村民打零工。而由于安全意识的淡薄,很多村民都是乘坐着拖拉机或者三轮车以及其他农用车等出行,殊不知,这样做,不但严重地违反了道路安全法规,更主要的是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违规载人的农用

 货运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过程中和其他货车发生相撞事故,就会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车祸猛于虎,谁都不能拿生命当儿戏。挣钱固然重要,但是人的生命安全更重要!此次吉林松原扶余市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我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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