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
来源:中考 发布时间:2020-09-09 点击:
学 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群众组织,是联络学生和学校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组织者,学生会接收校长和学校党支部领导,并在校团委指导下,主动主动、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任务 1、充足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主动宣传学校办学思想和理念,落实学校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部署具体工作,并立即向学校反应大多数学生心声,提出改善学生工作合理化提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多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校风。
3、率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坚强信念,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根据德、智、体全方面发展教育方针,主动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多个活动,主动、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立即向学校反应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确保学校多种规章制度落实落实,立即统计和反馈多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评选及学生违纪情况处理。
第二章 会员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学生,认可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实施学生会决议,服从学生会领导。
第五条 会员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权利。
2、有参与学生会所组织各项活动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提议和要求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组织标准
组织机构和产生 第六条
学生会组织标准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主席 1 人,副主席 1 人,下设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社团部,各部设部长 1 人、副部长 1 人。
第八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一人,并将名单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临时),上届学生会组织机组组员为自然代表。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产生:由各年级在代表中推选一人和上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并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组员选举出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标准上每学期召开 1--2 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3、学生会组织机构产生:
⑴每个会员学生均能够申请参与学生会组织机组组员竞选。
⑵各班在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要求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 1--3 名(毕业年级各班最少报一名),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
⑶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全校参与竞选人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人选 50--60 人,其中参与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人员 10--15 人。
⑷参与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人员,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进行竞选演讲,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⑸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对其它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副部长。
⑹假如学生会组织机组组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推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将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副主席参与),提出免职或处理意见,并推举新人选。
第四章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第九条 1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职责:
参与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组员,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代表会员学生经过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提议和批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下检验并督促学生会工作。
2 2 、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组员职责:
主持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参与确定学生会组织机组组员;参与学生代表
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并对有不能认真推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行为学生会组织机组组员提出处理意见;定时组织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检验,并立即反馈相关信息;负责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提议和批评立即转达学生会相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回复并改善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组织机组组员职责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依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部署工作,检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立即召开学生纪律检验委员会会议,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立即向学校和学生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提议。
第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机组组员职责:
1 1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负责学生会全方面工作,并主持召开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讨论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部署各项工作。立即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代表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立即传达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指导帮助检验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关系。
2 2 、学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学习要求;制订本期学习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检验评选作业,并举行优异作业展览,组织学习类竞赛(如英语单词、古诗文等);搜集、反应学生学习信息,为学校教务处适时调整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完成学生会交办临时工作。
3 3 、宣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主动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做好全校日常宣传,组织各班黑板报出刊和评选,并负责学习园地栏目换刊,认真策划多种会场部署,同时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多种活动宣传工作。
4 4 、体育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体育锻炼活动组织工作;制订本学期体育工作计划;组织丰富多彩学生体育各类竞赛活动;帮助体育组和年级搞好学生体育达标训练;完成学生会交办临时工作。
5 5 、文艺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文艺活动和学校其它大型活动宣传发动;制订本期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文艺活动开展和全校板报检验、评选;完成学生会交办临时工作。
7 7 、社团部长、副部长职责:
成立各类爱好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组织和管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验;帮助组织学生国旗队、礼仪队活动和训练;完成学校大型活动礼仪接待工作;完成学生会交办临时工作。
8 8 、广播站站长、副站长职责:
主持广播站全方面工作。负责起草学校广播宣传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宣传关键点,报部领导同意后实施。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搞好组稿通常稿件审核编播工作,关键特殊稿件需经宣传部领导审核后方可播出。
负责编、播等人员招聘初审,做好培训、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稿件整理、归档工作和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广播设备器材管理,发觉问题立即联络维修,确保广播设备正常运作。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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