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工商大学商学院推荐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来源:中考 发布时间:2020-09-06 点击:

 AA 工商大学商学院推荐 2019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促进和激励我院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AA 工商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

 推荐免试生工作的性质 (一)推荐免试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确认其免试资格,由招生单位(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接受的选拔方式。推荐免试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我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推荐免试生,是经我校遴选和确认其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或外单位的复试后被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的第六学期末、第七学期初进行。推荐和接受对象的业绩终算时间为第七学期开学前(当年 9 月 1 日前)。

 二、

 推荐免试生遴选原则和条件 推荐免试生的遴选,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既要看被推荐对象的品行和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其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素质及其他专业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在具体操作中,要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推荐免试生分为直接推免和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两类。

 (一)直接推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参加推荐免试生遴选的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

 低于 3.5,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前 5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英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六级 425(含)以上[如已获得 985 院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接受函的,可适当降低外语要求,但英语成绩需达到国家英语四级 500 分(含)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成绩达到国家四级 70 分(含)以上;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艺术类学生的外语要求由所在学院确定。

 5、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满足直接推免的基本条件; 2、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担任学生辅导员,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4、具有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或班团、党支部的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工作表现突出;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心理健康水平; (三)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复学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

 推荐免试生名额的分配 在教育部下达我校推荐免试生的控制名额内,学校根据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上学年硕士招生数、近三年考研、保研情况和推免工作基础等有关原则和因素确定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方案,本次商学院的推荐免试生名额总共 26 个,期中包括直接推免名额 23 个和保研辅导员专项名额 3 个。

 学院按照各专业在校人数将直接推免名额分配至各专业,直接推免名额分配方法如下:

 (一)各专业推免基数计算方法:(商学院本科各专业人数÷商学院 2015 级本科生总人数)×商学院推免名额总数,最后四舍五入取整。

 (二)各专业推免入围名额分配办法:(商学院本科各专业人数÷商学院 2015 级本

 科生总人数)×商学院推免名额总数×150%入围比例,最后四舍五入取整。

 (三)各专业上报名额分配方法:(商学院本科各专业人数÷商学院 2015 级本科生总人数)×商学院推免名额总数×120%上报比例,最后四舍五入取整。最终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15 级在校生人数 推免基数

  推免入围人数 推免上报人数 会计学 214 8 12 10 财务管理 98 4 5 4 工商管理 63 2 4 3

 人力资源管理 78 3 4 3 物流管理 81 3 5 4

 管理科学 43 2 2 2

 市场营销 40 1 2 2

 合计 617 23 34 28 (四)各专业递补计算方法:按 1:1 比例计算实际各专业指标,然后按四舍五入取整后,需要递补的专业中,按舍去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列递补顺序。

 四、

 商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与流程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系(专业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生的推荐工作。其中,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领导和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国顺、毛新述 副组长:何玉润、樊江涛 组

 员:孙永波、杨浩雄、邓春平、张浩、张宏亮、张伟华、张运来、刘文纲、童盼、王仲兵

 (二)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

 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推荐免试生的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于 2018 年 9 月 7 日12:00 前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选拔。

 2、资格初审。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学籍、违纪情况、绩点、综合测评、英语、政治面貌、社会工作等基本条件审查,并对合格者按照绩点进行排序(绩点相同者,按综合测评排序),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布。公布信息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绩点、绩点排名、综合测评排名、申报推免类别等。

 学院按照《AA 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计算绩点(简称“GPA”),按照学生工作部有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计算综合测评成绩。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应在综合测评中予以适当考虑。

 3、学生意向确认。同时申报直接推免和专项推免的学生,应根据学院公告的推免指标、报名情况等信息,在 9 月 7 日下午 4 点前到学院确认选择一项推免方式,并在申请表上签字。

 4、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学院按分配名额 1:1.5 的比例,依据绩点排名分别确定直接推免和专项推免初选名单, 并将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3 天(2018 年 9 月 8 日-2018 年 9 月 10 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加盖学院公章,报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期间,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学生提出的异议,异议中涉及绩点的部分由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予以解释,涉及综合测评的部分由学院学工部予以解释,并最终由学院公布处理结果。凡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其资格一律无效。

 5、学校确定最终名单。学校按照学院直接推免和专项推免分配名额的 1:1.2 比例分别确定正式推荐学生名单和候补推荐学生名单,并将审核通过学生的全部材料在学校网站上(或公示栏)进行公示。

 6、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 AA 市教育考试院招办批准。通过以上程序的学生

 即取得推荐免试生的资格。

 7、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因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的,或因健康状况不能坚持完成学业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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