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十条”,实现小学综合减负的建议]落实减负

来源:中考 发布时间:2020-03-11 点击:

  关于落实国十条,实现小学综合减负的建议

 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基础教育的顽症,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去年年初开始,国家、各省市大力推进“规行减负”工作。今年6月,教育部公布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将“学业负担状况”作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指标之一予以监测;8月22日,又公布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了“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及具体举措。

 在国家、省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推动下,近几年来,我省在“减负”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就目前而言,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现象还比较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要求,很多学校的相关课程没有开足开齐,体育、艺术等课程存在被其他学科占用的情况;一些学校一味追求学生的高成绩,在教学内容上追求难、偏、多,并加快教学进度;学生作业量过多,考试频繁且有排名。此外,很多家长自主安排孩子的学习,从课业到特长,为孩子报名参加名目繁多的校外补习。

 究其原因,一是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多数人还比较看重分数,过分地强调了学科成绩的重要性,评价标准单一,忽视了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是教师专业素养参差不齐,一些教师不能及时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因循守旧,不能在新的教育发展背景下进行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进,人为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三是很多家长对孩子有过高的期望,在孩子的学业和特长培养上不断加码,有些家长盲目攀比,给孩子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

 社会关注学生“减负”,本质上是在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它警示我们教育工作者,教育不仅要给孩子今天,更要给孩子明天,给孩子未来。同时,“减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基于以上认识,建议我省以扎实落实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为契机,切实减轻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形成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教育生态环境。

 1.建议由省教育厅牵头起草《辽宁省小学生减负工作五年规划》,以规划推动减负工作的落实。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围绕国家、省、市各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域教育发展的特点,制定专门针对小学减负的专项督导评估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小学阶段减负工作的推进和监督检查力度。

 2.进一步加强对小学校长的培训力度,建立辽宁省小学教育联合体,为各基层学校分享减负经验、加强交流学习搭建平台,促进校长教育观念的更新。以校长教育观念的更新促进教师的教育理念的转变,为

 “减负”工作扎实落实并取得实效提供思想保障。

 3.加强对社会民办教育机构的法规制度建设,出台《辽宁省社会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民办教育机构的各方面管理。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落实对社会民办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制度,组织检查组开展办学评估考核和专项整治工作,发布年检公告。通过年度检查,规范办学行为,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选择。

 4.利用大众媒体加强对“减负”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对“减负”的重新认识。积极发挥省内各市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家庭教育知识传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学校加强家校沟通,进而端正家长观念,理清家教思路,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和科学化水平。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的现象,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育人模式,形成共同承担学生成长教育责任的格局。

 5.丰富学生的生活体验,呵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通过策划组织学生春游、秋游等实践活动,让学生亲近自然,在对自然的认识和体验过程中,引导学生对生命意义的认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我省青少年宫、科学宫、博物馆等社会活动场馆在培养学生兴趣、激发学生潜能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发掘场馆教育资源,

 构建各场馆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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