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一)] 海宁市规划图2018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1-24 点击:
公务员考试网免费发布2018年浙江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一),更多2018年浙江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一)相关信息请访问公务员考试网。

【导语】根据《2018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2018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葛文佳等57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大范文网的小编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或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 并告知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公示】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1日,共7天

监督电话:0573-87288873(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0573-87288846、89232808(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 

附件:1.2018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一)

    2.2018年海宁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结束后有关注意事项


推荐访问:2018年浙江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一) 公务员拟录用公示之后 来宾公务员拟录用公示
上一篇:公共英语报名时间2018【2018下半年辽宁公共英语二级报名时间:5月28日至6月6日】
下一篇:2019年澳洲硕士预科留学费用 新加坡预科留学费用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