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制度与考勤奖惩办法

来源:银行招聘 发布时间:2020-12-08 点击:

 请假制度与考勤奖惩办法

  一、请假制度; 1.保证公司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自觉履行请假手续。

 2.事假要填写请假条,七天以内由经理批准,超过七天交分管总经理批准,长期病假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请假手续经批准后,交办公室保存。

 4.特殊情况除外,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口头或代交假条的方式请假。因病因事外出不能及时填写请假条的,返公司后要补办请假手续。

 三、凡迟到者必须到负责考勤领导处签到,未签到者视为旷工,迟到超过 2 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不履行请假手续先休后补假的按旷工对待,特殊情况除外。

 四、事假三天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超过一周,报教育局批准。

 五、每天坚持签到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月全勤奖 1 元,事、病假一天扣月全勤奖 4 元,累计 7 小时为一天,旷工一次扣 5 元。每学期末全勤奖,仍按事、病假一天扣 4 元累计。六、接送孩子的教师按请假总时数适当记假。

 七、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教育分,(罚站每人 1 分)打骂学生现象扣 10 分,并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存档,接到学生家长投诉信反映教师各方面失误、乱收费等现象,根据情节免去学期教分奖,年

 终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存档。

 八、工作不服从分配与领导吵闹者,误一天工作扣 10 元。

 九、获组、校、区、市、省、全国奖分别加 2 分、4 分、6 分、 8分、10 分、12 分。

 十、学生在校、区级以上获得集体奖的给组织教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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