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对于评选2020-2020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有关通知

来源:银行招聘 发布时间:2020-11-06 点击:

  1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关于评选 2018 8- - 2019 9 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9- -0 2020 学年 国家助学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塔里木大学《关于做好 2019 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 2018-2019 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9-2020 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

 2019 年 9 月 24 日——10 月 4 日 二、 评选对象

 学院全体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学生 三、 评选办法

 依据校发【2010】104 号《塔里木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塔里木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148 号《塔里木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规则和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各项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指标真正用于特别优秀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国家助学金指标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 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 一 )

 国家奖学金: :

 学校下达学院 2018-2019 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 18 人,额度为每人 8000 元。2018 级 1 个/班,共 16 个,剩余名额 2 人;剩余 2 个名额放在 21 届班级,进行 PPT 汇报答辩。

 ( 二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下达学院 2018-2019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58 人,额度为每人 5000 元。2018 级 1 个/班,共 16 个,21 届 2 个/班,共 26

  2 个,20 届 1 个/班,共 14 个,剩余 2 个名额放在 21 届班级,经过国奖 PK 获得国奖班级减掉 1 个励志,剩余 4 个;剩余 4 个名额在 20 届(除出城镇 20、水利 20)进行 PPT 汇报答辩。

 ( 三 )

 国家助学金:学校下达学院 2019-2020 学年国家助学金 776 人。困难的学生额度为每人 3000 元 。结合我校实际,将国家助学金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一般困难得学生额度为每人 2500 元,困难的学生额度为每人 3000元 ,特别困难的学生额度为每人 3500 元。学院按班级人数*分配基数 0.345196(注:班级人数以 2019 9- - 202 20 0 学年在籍在册的班级人数为主,交流生算在籍在册,参军入伍、转专业、退学、休学等学籍有所变动不算)

 ,20 届专升本 19 人四舍五入后分配出 7 个名额;20 届四舍五入后分配出 172 个名额;21 届四舍五入后分配出 160 个名额;2018 级四舍五入后分配出 210 个名额;2019 级新生按照今年 91.527%的报到率到校 659 人四舍五入后分配出 227 个名额。

 (四)追加国家奖助学金:对于专科城镇 20、水利 20、城乡规划职 2018 级三个班追加励志奖学金(5000 元/人)1 人,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 1 学期,1500元/学期)3 人,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 2 学期,1500 元/学期)5 人。

 五、申报程序及办法

 1 1 、学生申请及相关要求:

 国家奖学金:(1)

 学生申请:学生按评审条件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2)国家奖学金其中成绩排名具体要求为: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 10%,但均位于前 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财厅函〔2010〕16 号”通知),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 30%,不具备申请资格。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中居于前列,按评审条件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 国家助学金:

 学生申请 :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励志图强,平时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处分。按评审条件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 2 、班级初审: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在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上报学办。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于 10 月 4 日上午 14:00 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排序整理后报至工科实训大楼南10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154071824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3 、学院评 审:学院根据各班级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在学院公示的时间为 3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打电话(0997-4680552)上报,也可到学生办公室(工科实训大楼南 106)反映。公示期结束,学院将公示结果上报学生处。

 4 4 、其他要求

 1、原则上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2、国奖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先进材料评比时,事迹摘抄及雷同的将视为抄袭,涉及个人诚信及道德品行,此类学生资格审核时将不通过。校、兵团、国家三级评定。

 3、在评选学年度,励志图强,平时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处分。

 4、享受艺术团等各类加分的同学按照原始成绩参评。

 5、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参选资格进行考核审查,并在学院进行公示。若班级确定的候选人资格不合格,学院将收回名额,另外评选。

 6、若班级无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可将多余名额交还学院分配。

 7、所需附件,请班主任在水建院班主任 QQ 群共享中下载。

 六、材料上报及相关要求 1 1 、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 4 份(正反面打印,内容不得打印必须手写)。申请理由:写大学期间学习情况,参加的文体活动、实践服务活动,获得的荣誉,不要写家庭经济情况及贫困原因。

  4 (2)个人申请书一式 1 份(要求用塔里木大学信笺纸,黑色碳素笔手写,申请书封皮须填写姓名、班级、学号)。

 (3)国家奖学金班级电子版汇总表 1 份(按要求发送至 QQ 邮箱)。

 (4)成绩单一式 1 份。(新工科楼南 202 学院院教务办打印,并核算出2018-2019 学年纯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相应排名,用铅笔在成绩单左上角注明,班主任确认签字)。

 (5)个人优秀事迹一式 2 份(2000 字左右)(格式内容详见附件要求,上交需纸质版及电子版); (6)评审材料中的班主任评语要求在 100 字以上,能合理说明推荐理由。

 2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励志奖学金审批表一式 2 份((单面打印,内容不得打印必须手写))。申请理由:写明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获得荣誉、家庭经济情况、家庭困难原因。

 (2)个人申请书一式 1 份(要求用塔里木大学信笺纸,黑色碳素笔手写,申请书封皮须填写姓名、班级、学号、身份证号)。

 (3)励志奖学金班级电子汇总表 1 份(按要求发送至 QQ 邮箱)。

 (4)相关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材料)。

 (5)成绩单一式 1 份。(学院院教务办新工科楼南 106 打印,并核算出2018-2019 学年纯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相应排名,用铅笔在成绩单左上角注明,班主任确认签字)。

 (6)个人优秀事迹一式 2 份(2000 字左右)(格式内容详见附件要求,上交需纸质版及电子版)。

 3 3 、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审批表一式 1 份(单面打印,内容不得打印必须手写)。申请理由:写明家庭经济情况、家庭困难原因。

 (2)个人申请书一式 1 份(要求用塔里木大学信笺纸,黑色碳素笔手写,申请书封皮须填写姓名、班级、学号)。

 (3)国家助学金班级电子汇总表 1 份(按要求发送至 QQ 邮箱)。

  5 (4)相关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材料)。

 (5)申请表中的班主任意见要求在 30 字以上,能合理说明推荐理由。

 4 4 、班级评选报告:

 各班级需填写《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流程规范控制表》,根据表格内容如实填写并签字,双面打印后,手写上交纸质版。

 七、其他事宜

 1.各班级要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工作经验基础上,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候选人务必是班级贫困学生认定档案中成员。

 2.各班级在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密切关注教育帮扶学生、干旱地区、受灾地区学生、以及建档立卡、农村(城镇)最低保障、单亲、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来自这些灾区和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3.各班级在组织评审时要认真学习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注意区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4.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捐赠奖助学金。

 5.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宣传,深入了解,并把评选工作和学生的思想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成才教育)和模范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让广大学生充分感受到党、国家和学校的关爱和厚望,切实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优”和“助困”的积极作用,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6

 附件:

 1.《2018—2019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6.《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7.《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助学金学生银行卡号统计表》 8.《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9.《国家奖学金事迹材料要求》 10.《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样本》 11.《国奖、励志、助学金汇总表填写要求》 12.《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流程规范控制表》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学生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24 日

推荐访问:国家 奖学金 助学金
上一篇: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工作总结2篇
下一篇:2021年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备考习题及答案十含答案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