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绘图机购置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银行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22 点击: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绘图机购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LDYG ZC- - 2015001

 招标人:

 山东省地质矿产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代理机构:

 济南鲁地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绘图机购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绘图机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DYGZC-201500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1 绘 图仪? 1、供应商须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企业营运状况和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0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5 年 6 月 1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13632 号 3.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 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1 现场购买:购买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3.2 网络购买:请将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如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 jnldyg@163.com,同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包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以邮件方式回复确认购买资格条件,请供应商务必核实邮件内容,若因此造成报名确认失败,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特快专递邮寄费,连同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我单位。(开户单位:济南鲁地阳光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开元支行,帐号:15-158201040005799)

 4.售价:150 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4 时 00 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 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13632 号 4 楼会议室 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4: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13632 号 4 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271 号

  联系人:刘洪明

 联系方式:0535-2156716

 2.代理机构:济南鲁地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济南市(州)历下区(区、市)经十东路(路、乡、镇)294 号(村)

 联系人:田宁

  联系方式:0531-8855851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绘图机购置 供货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271 号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供货 招标范围:绘图机(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企业营运状况和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采购预算 50 万元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报价有效期 公开报价后 60 日历天 8 报价保证金 供应商应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 16:00 时前采用电汇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汇款单位:济南鲁地阳光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开元支行,帐号:15-158201040005799)。(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底联发送至邮箱 JNLDYG@163.COM)

 9 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二 份副本,报价一览表三份 10 投标有效期 从报价截止之日起 60 天(日历日)。

 11 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 1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1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地点:

 济南市经十路 13632 号 4 楼会议室 12 公开报价 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上 地点:同上

 一、说明

 1.

  采购人

 系指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 济南鲁地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

 1、供应商须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企业营运状况和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4.

  货物定义

 4.1“招标货物”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4.2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国家、省、市政府有权部门认定发布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且经过认证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5

 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费用。

 二、采购文件

 6.

 采购文件构成

 本采购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7.

  采购文件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

 理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

 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7.4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报价文件编制

 8.

  报价语 言及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

 除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报价资格。

 9.

  报价文件构成

 报价文件由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表、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

 成。

 9.1

 报价函(附件一)

 9.2

 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附件二); (2)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5) 报价保证金缴纳证明(附件三); (6)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为方便公证员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请投标人携带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以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交公证员核验。(无需密封)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需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资格证明原件。

 9.3

 报价表 1)报价一览表(附件四); 2)报价明细表(附件五); 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9.4

 技术文件

 1) 货物的型号(规格)、详细配置(包括硬件及软件)、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详细说明; 2) 每种货物详细的供货清单表及备品备件清单表(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数量、价格);进口货物中若包含国产配件必须注明; 3) 所报货物的实验报告、鉴定报告、制造标准、彩页等详细资料。

 4)技术偏离表(附件六)

 9.5

 商务文件

 1) (1)近两年同类型货物的销售业绩一览表,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附件七)

 2) 售后服务条款; a

 对所有货物负责安装、集成、调试; b

 提供及时、迅速、优质服务的承诺,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c

 提供成交货物齐全的资料(进口货物必须包括中文和英文的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 d

 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 e

 详细培训计划:时间与地点、人数、费用、内容、次数; f

 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 g

 质量保证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

 3) 综合实力和信誉情况 4)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八)

 5)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

 报价

 10.1 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在谈判后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再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含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

 10.2 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谈判小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0.3 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4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

 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5 谈判过程中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

 10.6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1.

 报价文件装订与编写

 11.1 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报价文件要求胶装成册,评标委员会将拒绝接受非胶装的投标文件),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11.2 供应商应准备三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 二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三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1.3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

 11.4 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报价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1.5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

 报价文件签署

 12.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2.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3.

 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副本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九):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 2)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3.2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将三份“报价一览表” 单独密封,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

 13.3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

  14:30 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3.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4.

 报价保证金

 14.1 报价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次项目的报价保证金为人 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供应商应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下午 16:00 之前汇入指定账户。

 14.2 报价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底联发送至邮箱 JNLDYG@163.COM)

 14.3 收款单位:

 济南鲁地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开元支行 银行帐号:15-158201040005799 14.4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

 14.5 联合体参与投标,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报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不用注明)

 14.6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

 报价有效期

 15.1 从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报价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报价文件的其他内容。

 四、报价文件递交

 16.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6.1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17.

 报价文件签收

 17.1 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报价文件,供应商同时签字确认。

 17.2 报价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接受。

 17.3 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8.

 报价文件修改与撤回

 18.1 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 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 撤回报价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人签署,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8.4 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文件,公开报价仪式后撤回报价的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名单,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公开报价与谈判

 19.

 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公开报价仪式

 1.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4:00-14:30 2.公开报价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4:30 分 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报价文件的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公证处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 (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为方便公证员审验各投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投标资格,请投标人单独准备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一份(无需密封)。

 以上证书、证件应按规定提供,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公证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按签到顺序进行检查,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

 6.唱价:工作人员当众按供应商的签到顺序开启报价一览表,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基础报价等主要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0.

 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经采购人授权确定出成交供应商。

 21.

 谈判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1.2 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谈判原则和谈判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1.3 独立性原则: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 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5 综合性原则: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以综合评审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22.

 初步评审

 22.1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初步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有效期不足的;不参加报价仪式;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等情况,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2.2 谈判:谈判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2.3 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中的“货

 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以书面形式发给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调整后的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22.4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调整后的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报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2.5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报价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中的货物配置、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3)供应商不参加具体谈判事宜; 4)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或采购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6 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7 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报价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22.8 最终报价后,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

 份报价一览表所记录投标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23.

 报价文件的澄清

 23.1 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谈判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拒绝该报价。

 23.2 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谈判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24. 综合评审

 24.1 经初审合格的报价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做进一步评定。谈判小组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 最终报价; 2) 货物的性能指标及使用寿命;

 3) 整体方案的合理优化、先进性;

 4) 售后服务条款(含交货、安装及调试);

 5) 技术及商务有无偏离;

 6) 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7) 供应商的经营业绩; 8) 优惠条件; 9)其他。

 24.2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4.3 政策性支持 24.3.1 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在评审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扣除,扣除的价格=投标报价×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最终报价=投标报价-扣除的价格;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说明:本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4.3.2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进行评审。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4.3.3 符合前述两条的,累计给予价格扣除 24.4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恶意串通报价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谈判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

 评审过程保密

 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7.

 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27.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7.2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

 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8. 特殊 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合同签订

 29. 成交通知

 29.1 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2 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0. 签订合同

 30.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谈判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0.2 报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3 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1. 履约保证金

 31.1 本次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金额的 10%,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时同时缴纳。

 31.2 履约保证金自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成交服务费、公证费

 32.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类型为货物类招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3 本项目收取成交金额 1‰的公证费(不足伍佰元按伍佰元计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交纳。

 注: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将以上费用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八、处罚、质疑

 34

  处罚

 34.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公开报价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其它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5

 质疑

 35.1 报价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相关制造厂商针对本谈判文件中相关设备性能技术指标的疑问和质疑。

 35.2 报价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35.4 报价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价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5.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价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报价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6 质疑报价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5.7 对于成交结果的质疑,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九、解释权

 37

 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1、项目预算:50 万元 2、供货期:自签字合同之日起 15 日内供货 3、采购内容及要求 3.1 采购内容:绘图机 3.2 采购数量:2 台 3.3 技术参数:

 符合中国 3C 及能源之星标准  设备功能:打印 打印方式:热喷墨技术 墨盒数量:8 色墨盒 最大打印幅面:不小于 1524mm 内存:不小于 64G 硬盘:不小于 320G 供纸方式:卷筒进纸、自动切纸 网络打印:支持有线网络打印 最佳分辨率:2400*1200 打印介质:各种工程技术纸张 接口类型:10Base-T/100Base-TX/1000Base-T(RJ-45 网络接口)

 线条精细度:±0.1% 3.4 售后要求:原厂质保 3 年,应包括:5*8 小时技术支持服务;2 小时电话响应,第二个工作日现场服务;故障报修后两个工作日解决问题。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采用山东省财政厅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竞争性谈判:货物类)

 项目名称: :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绘图机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

 LDYGZC- - 2015001

  甲

 方: :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乙

 方: :

 代理机构名称:

 济南鲁地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合同生成日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甲方)所需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绘图机购置项目(服务名称)经 济南鲁地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 LDYGZC-2015001 谈判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谈判文件 2、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 3、成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4、本合同附件 二、项目的名称、内容

 (后附详细服务内容或建筑工程合同)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四、付款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结清。

 五、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缴纳 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结清。

 六、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于

 日 内交货。

 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甲方自行验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合同生效。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代理机构三份。

 九、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 10%。

 (2)成交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一:报价函 报

 价

 函

 (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采购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2、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成交服务费、公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

 6、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60 日。

 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单位全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的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三:报价保证金证明

 报价保证金

 鉴于

 (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下称“采购人”)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此承担向采购人支付总金额

 元的责任。

 报价保证金在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报价保证金证明 (粘贴处)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报价一览表

 报 报 价 一 览 表 (须 另 单独密封,用于公开报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元 年

 月

  日

  备注:根据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实际情况,本表格内容、格式可适当调整。

 附件五: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元 谈判前 基础报价 大写:

 小写:

 质量标准

 承诺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 质 保 期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

 此报价一览表内容尽量充实,但不要加附页,一式三份,单独密封(与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年

  月

  日

  注:1.投标的所有货物均须标明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原产地及制造商,否则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2.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多少日。

 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附件六: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包号 货物名称 谈判文件 条款号 谈判文件 规格 报价文件规格 偏差内容 说明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

 号 (详细配置)

 原产地及制造商 单 价 数量 总 价 交货时间 1

  2

  3

  … …

 专用工具费

 / 备品备件费

 / 运输及保险等费用

 / 合

 计 小写:

 大写:

 年

 月

 日 附件七:

 经营业绩表

 经营业绩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出售时间 购买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须附有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检验报告

 附件八: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包号 谈判文件 条款号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年

 月

 日 附件九:封面格式

 封面格式:

 报价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文件

 (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资质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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