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安全,关爱生命_关爱生命安全用药

来源:银行招聘 发布时间:2019-04-12 点击: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是用于预防、治疗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因此,用药必须安全、合理,否则不仅不能发挥药物疗效,还会引起药物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资料,全世界每年患者死亡病例中约有1/3是药物不良反应所致。我国人口众多,使用药物数量巨大,每年5000多万住院病人中至少有250万人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关,引起死亡的每年约有19万人。2009年为19.2万人,因此消费者必须重视用药安全。
  以理智的心态看待药物的疗效,不要迷信新药、进口药、价格贵的药,以及一些营养保健药
  长期以来,受传统用药习惯的影响,不少人迷信所谓的“特效药”,认为凡是新药、贵药、进口药就一定是好药,却丝毫不去考虑其副作用。新药上市时间短,许多药物的不良反应在新药审批前的临床试验中难以发现。进口药,由于种族不同,某些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病情况不相同,例如吡嗪酰胺在非洲黑种人中引起的肝损害约3.6%,而在香港的黄种人中调查发现高达27.3%。一些价格不菲的营养保健药,特别是中药营养保健药,在具有某些功效的同时,也有所禁忌,并非适合所有患者。
  
  吃药不跟广告走,应对症吃药,理性用药
  
  曾几何时,“吃药跟着广告走”成为医药消费领域的一种普遍现象。君不见,在诸多媒体上,广告大战硝烟弥漫,各种药品“你方唱罢我登场”。有人统计过,广播、电视上药品的广告处在“最佳状态”时,占到全部广告的1/3以上,有的地方甚至超过半数。业内人士介绍,有些药品生产企业广告费用投放数量颇大,其用意是通过广告效应吸引医药消费领域及消费者的视线。因为不少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从众心理,认为广告上宣传的药必定是好药。于是,“按图索骥”成了一些人的用药之道。一时间,少数靠广告效应扩大知名度的药品,市场日益扩大。为此,在制药界出现了重广告、累创新的现象,陷入以广告追逐利润的怪圈。广告宣传以及人类对衰老的恐惧,使人们日益把健康和幸福寄托在医学进步和灵丹妙药上。
  药品是关系到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危的特殊商品,其好坏最终以治疗效果和副作用为主要衡量标准。而吃药跟着广告走者,大都缺乏基本用药常识,“按图索骥”用药免不了失之偏颇,甚至产生很大谬误。
  在西方许多国家,药品是禁止在大众传媒上做广告的,只能在专业刊物上刊登药物说明,最好是由医生做指导。目前,我国药品广告也在与国际接轨,但实施非一朝一夕,因为药品广告足以令多方从中获利,更何况OTC(非处方)药在中国流行后,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人们更愿意到药店买上几盒了事,花半天时间到医院挂号确诊已越来越让人难以忍受,当人们能够自己选择药品的时候,品牌就开始显出其重要性,对自己健康越来越珍视的现代人只依赖在电台、电视台频频露面的“灵丹妙药”。
  面对药品广告背后的高额利润,制药厂商当然趋之若鹜,而面对媒体上热情似火地推荐,也很少有人能抵抗这种“健康代理”的诱惑。显而易见,对知名品牌寄予厚望并丧失了选择权利的消费者是没有安全感的。
  所幸的是,当人们经历或了解了广告发布的也有假冒伪劣产品后,终于开始对广告冷静思索,广告已开始不再能主宰消费者的钱袋,与过去相比,人们用药已理性多了!
  
  掌握自己和家人的年龄、生理特点殛身体对药物的敏感特点,邂免出现药物过敏反应
  
  老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患有严重器质性疾病的人,属于用药方面的特殊人群,用药时应根据自己的生理、年龄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药物,万万不可盲目用药。患者每次就诊开药时都应向医生说清楚自己的药物过敏史和身体不适情况,在进行青霉素等抗生素注射时,一定要事先做皮试。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在同一个疗程注射不同厂家、不同生产批次的青霉素时,要分别做皮试,以确保安全。
  
  买处方药一定要凭处方,用非处方药一定要细读说明书确保用药安全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出于用药安全和对毒性、皮瘾性药品的销售、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从2000年开始,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颁布了《药品分类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逐步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销售的办法。对一般患者难以掌握药性和安全用法的药品须凭处方购买,对疗效确切、性质稳定、使用安全和简单的药品单列为非处方药――OTC。非处方药可依说明书购用,主要包括抗感冒药、镇咳药、治喘药,止痛药、消化系统疾病用药、皮肤用药,也包括部分抗感染药、抗过敏药、五官科用药,心血管药等。
  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对于避免药物中毒、保障用药安全意义重大,对此广大消费者应给予充分的理解、关注和支持,严格遵循处方药的管理规定,买处方药一定凭处方;加强对非处方药有关常识的了解,细读说明书,准确用药。
  关注那些既是处方药又是非处方药的“双栖药”,用此类药物时特别需要注意
  国家对药物实行分类管理后,有些药物因其不同的疗效而变成了“双栖药”,既是处方药又是非处方药,只是使用的范围和治疗的疾病有所不同。如布洛芬,作为处方药时,主要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脊柱炎、腱鞘炎等,最大剂量日服2400毫克,可长期服用;而作为非处方药时,却主要用于治疗头痛、肌肉痛、痛经等症,最大剂量日服1200毫克,只能短期服用。再如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用于处方药时可遵照医嘱长期较大剂量服用,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及心血管疾病等;而用于非处方药时,用量及疗程均给予限制,其适应症只能是退热、镇痛(指头痛、腰痛、牙痛等),且用于解热只准3天内服用,用于止痛只能在5天内服用。患者在服用这些“双栖药”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疾病特点,避免发生药物不良反应。
  
  编辑:迟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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