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2-10-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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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

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4篇

【篇一】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

转出党组织关系抬头单位填写说明(同名49443)


转出党组织关系抬头单位填写说明(同名49443)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抬头填写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必须是区县一级以上党委,区分省内省外。所谓省内,是指湖北省内的单位,湖北省委管辖的高校等;
所谓省外,除湖北省以外还含国家机关、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

省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其介绍信抬头应开某某单位的党委。例如:去 湖北工业大学工作的,抬头为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

2、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如果单位没有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挂靠的党组织;
若单位没有挂靠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办公地点所在地街道党工委。

3、在湖北省高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XX大学党委组织部”。例如:去中国人民大学,抬头为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

4、到中学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抬头通常为中学所在的区委组织部。如果中学隶属于某个高校,组织关系一般转往高校党委。

5、留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不需要转出学校,只要在院系之间互转即可。由单位开具介绍信,抬头填写所去单位的分党委或党总支,落款加盖本单位党委公章。

京外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外省市(非直辖市)、县政府及下属的地方政府,国有、事业、合资、民营等各类单位就业的,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所属的区县级及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到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或其下属的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转往“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转往“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或其下属的单位、高校工作学习的,组织关系转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处”。例如去湖南大学,抬头为 “湖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

5、到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的,可相应转到以下党组织: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含中国人民银行跨省区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跨省区监管办公室)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
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
招商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及其分行(含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党委组织部。

例如: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抬头为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

6、到军队、民航、铁路、新疆建设兵团等部门工作,可相应转到以下党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铁路(民航)系统的各铁路局(民航局)党委组织部。

7、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要将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可直接将组织关系转往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区县一级的党委,然后再由区县一级党委转至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

【篇二】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

关于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

转接手续的有关要求及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为了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院党委组织部专门制定有关规定和要求,希望各系部党总支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党员,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要求

1.毕业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离校前,要向所在系部党组织提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有关信息(详见附表1),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审核汇总后,统一用A4纸打印,派专人到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各系部党组织从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毕业生党员随身携带,并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及档案密封,交由学生自带。

3.毕业生党员要按照“介绍信”规定的转接“有效期”内到接收地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有关填写要求说明

1.介绍信(详见附表2)中第一联由院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二、三联由学生党员自带。

2.第二联横线①填写“毕业去向单位有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具体名称由学生党员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就业或去向单位咨询。

3.第二联横线②填转出地的毕业院校(一般应与毕业证盖章校名一致)。

4.第二联横线③填具体毕业去向单位。

5.第二联④“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转本省范围的可填80天,转外省的可填90天。

6.第三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我院党委组织部。

三、关于填写介绍信①栏(毕业去向单位有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和介绍信③栏(毕业去向单位)的具体说明

1.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

(1)考取山西省内院校研究生的①栏直接填“中共×××大学党委组织部”,③栏填“×××大学×××院(系)”。

(2)考取外省院校研究生的①栏需填写该院校上级有接收权的党组织名称,如考入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应填“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组织处”;
考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应填“中共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由于各省高校上级党组织名称不同,考取研究生的党员可根据录取通知书中要求填写或电话等方式向考取院校咨询;
③栏可直接填写考取院校名称,如“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有具体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在①栏一般填写该就业单位有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如就业单位为“河南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则①栏中可填“中共河南新乡市委组织部”,就业单位为“新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则①栏中可填“中共山西省国防科工委组织部”。由于各就业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和隶属不一,需毕业生党员直接向其就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咨询。③栏可直接填写就业单位名称。

3.暂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学籍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1)组织关系回原籍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的,在①栏中填写原籍或父母居住地县(区)一级的党委组织部(地级市开到该市区一级),如回太原市尖草坪区迎新街南寨办事处新华社区,则①栏填“中共太原市尖草坪区委组织部”,③栏直接填“太原市尖草坪区南寨办事处新华社区”;
如回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东团部乡养老河村,则①栏中可填“中共涞源县委组织部”,③栏填“涞源县东团部乡养老河村”。

(2)组织关系想随学籍档案转移到县以上各级人才市场的,在①栏中填写该人才市场上级有接收权的党组织名称。如去山西省人才市场,则在①栏中填写“中共山西省省直工委组织部”,在③栏填写“山西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才市场)”,由于各省各级人才市场党组织隶属不同,填写要求需毕业生党员向该人才市场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咨询。建议学籍档案准备去各级人才市场或本省各级大分办的同学,特别是尚未转正的预备党员,最好把组织关系转原籍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便于党员管理教育。

四、有关要求

1.要求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组织介绍信”,谨防丢失,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就业或去向地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提示接收地党组织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三联)邮寄或传真至我院党委组织部。

2.就业单位有变动的个别毕业生党员,可在暑假开学一个月内带原介绍信回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介绍信”(原介绍信丢失不予办理)。

3.要求毕业生党员要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对于个别学生党员开具介绍信后长时间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若无特殊原因,超出有效期后,学院党委组织部不再重新开具“介绍信”,并按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的要求,做出相应处理。

4.尚未转正的预备党员,更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自觉接受转入地党组织的继续考察,争取在一年预备期满后按时转正。

5.对于暂无固定就业单位准备外出临时就业的毕业生党员,要求先把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后,持所在党组织颁发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临时就业。

附:1.×××年×××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移统计表

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式样)

二〇一〇年六月

【篇三】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

无党组织证明

XX党支部:

兹有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本公司员工,我单位因现有人员不足,尚未成立党支部。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篇四】有关我单位无党组织说明

推进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建互补
作者:;作者机构:;
来源:共产党员:下半月ISSN:0451-0607年:2017卷:000期:003页码:P.26-29页数:4
中图分类:D267.7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社区党组织;单位;街道;基层党建工作;城市工作;从严治党
摘要:城市基层党建是党建工作的重要领域,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是做好城市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推进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建互补是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核心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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